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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我和极品美女上司-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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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那天她不该单独出去,她原本跟我一样只是想散散心,可不知不觉间她就走得很远了,她走到了那片礁石丛,走到了那片椰树林……

    之后从礁石丛后面跳出来三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拦住了她的去路,他们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她不肯,他们就硬拽着她去,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哪有什么力气抵抗浑身充斥着荷尔蒙的三个年轻男子呢?

    夕儿被他们连拖带拽地带到椰树林,她很快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吓得尖叫起来,可只叫了几声,嘴巴就被其中一个男子的手掌粗暴地堵住了。

    他们要继续把她往椰树林深处拽去,就在这个时候她听见口哨声,那三名男子也听见了,三个男子控制住了她,他们以为我只是个路过的小青年,等我走过去,他们再继续行动不迟。

    只是他们压根儿没想到,我这个小青年还真不那么好对付,他们的美事儿被我彻底搅翻了。

    夕儿告诉我,当时她也并没有完全看清楚我的长相,对我的相貌也只有一个隐约的印象,但是我那个模糊的印象,却在她脑海里留存了很多年,成了她少女时代的重要心事。

    从中学到大学,我都生活在她的脑海里,她不断完善着我的形象,并用喜欢的色彩无数次地描绘过我的形象。

    在江边那晚,她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少女时代她梦到过我很多次,虽然依然辨不清我的五官,但我的形象在她少女粉色的梦境里是那么完美,简直就是一个手持长剑骑着彪悍大马的英勇侠士。

    她还说第一次在旭光大厦楼下见到我时,她浑身都打了一个激灵,虽然她不确定对面这个抢她cd盒,挂着一脸玩世不恭笑脸的青年男子,就是八年前那个救她于危难之中的英勇少年,但是,她的身心竟然莫名地为之颤栗……

    那次回家后她一直心不在焉,心里反复想着我的模样,并试图与八年前海边的那个英勇少年以及少女时代时常出现在她梦境里的那个侠士对比着……

    直到第二次在西西里庄园见到我,直到她看见我臂膀上的纹身时,她才猛然醒悟,海边那个英勇少年,少女时代梦境里的侠士,就是眼前这个挂着一脸坏笑,趁人之危粗鲁地摸她屁股的猥琐男子!

    她当时整个人都是懵愣的,胸口剧烈起伏,痴神地盯着我看,心中也不知是喜是忧,她说反正那一刻,她的灵魂是出窍的!

    没错!当时她的样子的确痴痴的,傻傻的,我以为是她只是害羞,没想到这其中还牵扯着八年前的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没错,当时她裙子被铁栏杆撕烂了,我脱下外套替她遮掩时,她才看到了我臂膀上那个眼镜蛇的纹身……

    没错!当时我还在想,我两次对她无礼,第二次还趁人之危动手动脚,她竟然都不对我动怒,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她认出了我。因为八年前那个英勇少年,八年前我的一次挺身而出,她才得以继续拥有那弥足珍贵的少女的贞操。

    在江边,夕儿讲完这个故事时,我也禁不住唏嘘不已,我是记得八年前在海边有那么一回子事儿,可我根本想不到那个白裙少女就是眼前的夕儿。其一,天色已晚,我根本没看清楚夕儿的容貌,只是觉得她身段很修长,五官比例很好看。其二,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夕儿这八年的时间里变化太大了,我怎么可能认出她就是八年前在海边被我救过的那个白裙少女呢?

    如果不是我臂膀上的眼镜蛇纹身还在,估计夕儿也无法确定八年前那个卖弄沧桑潇洒的少年就是我吧?

    但或许冥冥之中,八年前她的样子已进入了我的潜意识,所以再见到夕儿时,我总觉得她似曾相似,仿佛在我的梦境里出现过,她细细的长眉,她仿佛总含着某种情愫的明眸,她秀气的鼻子,还有她红润性感的双唇……

    以及她恬静温柔的气质,这一切仿佛都似曾相识,而在潜意识里,她俨然已经是我的梦中情人。

    这一切,似乎在冥冥之中都已经注定好了!

    夜晚的江滨,璀璨的烟火与星光,温柔撩人的江风,还有一个八年前英雄救美的故事。

    江边的那晚,我和夕儿,两颗心似乎贴得更近了,因为八年前那个故事,我们彼此的心似乎被丘比特之剑牢牢地穿在了一起!

    我揽住她的细腰,她靠在我肩膀上,我们互相依偎地很紧!

    我低头看她一眼,打趣地道:“夕儿,你说你少女时代老梦到我,那算不算是你的春梦?”

    “讨厌……”她抬手锤我说,“少臭美,我梦到的是一个手持长剑,骑着彪悍大马的侠客,你又不是侠士。”

    我揽着她的腰肢,抬手抚弄她柔软的秀发,笑笑道:“可我是原型啊!你那些童话般的梦境,可都是以我为原型的。你梦里的故事,也是根据我的英勇事迹改编的,我还没找你索要梦境改编费呢!”

    “你老闯到人家梦里来瞎闹,影响我睡眠,我还没找你麻烦呢!”夕儿像孩子似地撅撅嘴,嗔我一眼说。

    我坏笑道:“希望你以后还能做那些以我为原型的春梦。”

    “又来了,讨厌,人家说了不是春梦。”她扬手轻轻打我一下说。

    我笑道:“总该不是春秋大梦吧!呵呵呵!”

    “其实,”她仰脸看着我说,“其实,当时我想问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什么时候?”我道。

    她轻声说:“就是八年前那个晚上,我拉了一下你的手,支吾着想问你的名字,可你急着要走,我没问出来……”

    我“喔”了一声,笑道:“我以为你要对我说声谢谢呢,你知道,那时候我年少轻狂,喜欢装沧桑,卖潇洒,英雄不问出处,行侠仗义从不留名。”

    夕儿仰脸笑看着我,静听着我耍贫……

    我继续说道:“当时有人喊你fanny,我是有印象的,只是我没想到八年前那个fanny就是现在这个fanny,而且我第一次知道你的英文名字是在肖雨涵的生日舞会上,而你发现我的眼镜蛇纹身的那天是在生日舞会之前的事儿。所以,我没先认出你来,也是情有可原了。呵呵呵。”

    事实上,我想说缘分真是很玄的东西!

    人生兜兜转转,最后还得由缘分来安排结局。曾经我认定柳青就是我的终身伴侣,可我们还是落了个分道扬镳的结果,结果还是那么地出人预料。现在想来,上天安排我和柳青相遇相知相爱,只是我人生的一次爱情预演,而其实上天早就安排好了我的爱情归宿,安排好了我的终身伴侣,那就是夕儿。

    老天在八年前就安排我们在海边相遇了,八年后的现在老天又安排我们在滨海市相遇相知相爱,想想我和夕儿最初的几次见面,似乎她每次都很倒霉,活像一出出闹剧,兴许那也是上天故意安排的滑稽剧情。

    夕儿仰脸凝视着我,动情地说:“谁先认出谁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天安排我们在此相遇,并且相亲相爱,这就足够了。”

    “恩!此生足矣。”我道,伸手紧紧揽住了她柔软的腰肢,低头吻住了她雪山似的额头。

    法拉利跑车颠簸了一下,我从飞扬的思绪里回过神来,我睁开双眼,坐直身体,扭头看了一眼林曦儿。

    她专注地开着车,目不斜视……

    我转脸看了看车窗外的地理位置,车子早已进入市区,并向西郊的方向疾驰而去,应该过两站就到我住的地方了。

    我拿起手机,再次编辑了一条讯息给夕儿发过去:

    “到家了么?夕儿。很想你。”

    我一直盯着手机屏幕,但过了很久,夕儿都没有回复我的讯息……

    林曦儿转脸瞟我一眼,语气不屑地说:“睡前发讯息,醒后又发讯息,恋爱中的人就是忙碌哈!”

    “怎么了?”我瞟她一眼道。

    “没怎么,”她目视前方,刻薄地说,“顾阳,没想到你品味这么低,那种发育都不成熟的小姑娘你也感兴趣?”

    我知道她说的是邢敏。

    “说什么呢,”我盯着她道,心里起了一股逆反情绪,“我就喜欢那种发育半熟的小丫头怎么啦?你有意见啊?”

    她冷哼一声说:“本小姐没意见,不跟你这种没品的臭男人计较。这还真应了那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呀!”

    我不满道:“你怎么说话呢?!谁没品味了?——林曦儿,我告诉你,我品味不比你差!别以为有钱就有品味,品味跟钱还真没多大关系!像你们这些有钱人故意整个书房,还买一堆大部头摆在那里装品味,那才是滑稽要命的事情!——品味是一种素养,是装不出来的!”

    “死顾阳!你说谁装品味呢!”林曦儿蹙眉瞪我,怒声说。

    “说谁谁心里明白!”我哼声道。

    “你!”她冲我叫道,“你现在给我滚下车去!”

    “嘎吱!”法拉利跑车发出一声尖锐的摩擦声,在街边停下来了。

第254章你够卑鄙() 
我的身体重心被猛掼在车座靠背上,我轻轻吁了一口气,扭头看了看车窗外,这里已经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远了。

    我扭头盯着林曦儿道:“下车就下车!哥宁愿坐在单车后面大笑,也不愿意坐在法拉利里大哭!——再见!”说着我随手推开车门,气呼呼地走下车去。

    “死顾阳!你连单车都买不起呢!哼!”林曦儿坐在驾驶座上冲我喊道,“再见!——不对!——是再也不见!”

    说着她一脚踩住油门,法拉利跑车轰然一声,在街上来了个大漂移,然后往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眼望着法拉利跑车消失在远处的街道拐角处,我才恨恨地转身往回走,好在这里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远了,坐巴士也就是两站路的样子,走来也不用二十分钟了。

    我沿着街边快步向前走去。

    不到二十分钟,我就走到了通往租出的岔路口,我拐进旁边的小道,继续向前走去,我打算先在路边的小餐馆里吃个盒饭,再回住处搞丽人商场的夏季营销方案。一下午又过去了,时间对我而言,已经相当紧迫了,到时交不上方案,我肯定真地要歇菜了!

    就像妖女方才丢给我的那句“再也不见”,如果我到时候弄不出这个方案,我肯定要跟丽人服饰“再也不见”了!

    我走着,想着,迎面走过来一穿花格子衬衫的青年男子,在跟我擦肩而过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扯过我肩上的包,撒腿就朝街对面跑去……

    我愣了好几秒钟,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抢劫!

    我像冬天被冷水浇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凛冽地抖擞,转过身,大喊一声“站住!”紧接着我拔腿追了出去……

    我不追能行么?我的身份证、银行卡,还有五百块钱现金都在那包里呢!而且我对抢我包的人怀着阶级敌人般的深仇大恨!因为我以前那只山寨版阿玛尼包包就是我醉死在公园长椅上时,被抢劫犯顺手牵羊带走了的!

    那个时候我正穷困潦倒,爱情失意,事业失败,我无形中将满腔愤世嫉俗的怒火转嫁给了那劫匪,我对那偷我包的劫匪深恶痛绝恨之入骨!

    前面的花衬衫男子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看就是惯犯,小偷最重要的本事就是要跑得够快,那样才不至于被当场逮住!

    他跑得够快,我跑得也不慢,想抢我的包,你是打着灯笼上厕所,找死(屎)!

    我紧追不舍,追着那抢劫犯跑了一条街,那花衬衫男子拐进一条小道,这小道向前五百米,就是“擎天”商厦——

    我前几天还路过“擎天”商厦,那大厦规模很大,原本是要盖高层的,现在只盖到了第八层,据说后来因为资金问题就忽然停工了,所以它就半死不活得矗在那里!

    擎天,一柱擎天,我看你现在是阳痿了!

    整个商厦都只是一个粗糙的构架,被覆盖在水泥和钢铁之下。在周围华丽的高楼大厦之间,它显得那么地丑陋,那么地扎眼!

    很快就追到了擎天大厦楼下,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那花衬衫男也像是累坏了,停在我前方三十米处,喘得像条三伏天里的狗!

    mb的!敢抢我!老子拖也要把你拖死去!要不是我最近几年缺乏锻炼,抽烟又那么凶,我还需要追你这么远,早就赶上你了,从背后飞起一脚就能把你踹到刚果盆地去!

    我不能让他歇过劲儿来,我直起腰,拔腿就向他扑过去,谁知那花衬衫双手一扶地面,也飞快地冲刺了出去……

    “站住!”

    如果我因这事被关几天,警察再往我档案里添几笔,到时候我在滨海市还混得下去么?

    马面他们对我的底细肯定也调查得差不多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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