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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

修仙高手再战都市-第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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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他恶意的在想,如果没有沈默出现成功接生,那个孕妇就此死去,一尸两命,他反而不需要背负这么大的压力了。

    毕竟是飞机上早产,救不活才是正常。

    但偏偏沈默把母女俩都救下来了,就彻底显露出他高成的无能!

    从孩子被接生出来那一刻,高成就知道自己肯定完了。

    人在绝望的时候,就特别容易生出极端的想法。

    在女婴出生,一直到飞机降落在机场的那最后两个小时时间内,高成就一直在想着如何报复。

    他要报复安妮,报复那个沈默。

    你俩不是关系亲密吗?

    那就找狗仔,跟踪拍照片,写通稿,就说安妮来巴黎是和情人私会的!

    高成转念间就能想到十几个热门的标题,什么老情人、小狼狗、被包养之类的,就算不能搞臭安妮,但也能泼她一身脏水——玉女明星嘛,就算谈恋爱也是会让粉丝掉粉的。

    所以在飞机降落以后,看到沈默一个人从特殊通道出去,高成立刻就派自己的助理偷偷跟上去。

    但是没多久,他的助理就回来了,并且一脸的呆滞,身后还跟着他的经纪人。

    “怎么了?”高成恼怒的问道,“跟丢了?!这么一个大活人,你竟然直接跟丢了?!”

    “没,没跟丢……”小助理一脸的呆滞,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刺激到了,还没醒过来。

    “没跟丢你怎么回来了?”高成当场蹦了起来,“我不是让你跟着他吗?你不跟着他,怎么知道他住在那?怎么拍他和安妮的黑料?”

    “拍他的黑料?”经纪人看着上蹦下跳的高成,再也忍不住,当场就是一记耳光扇了过去。

    他可不是跟着高成混饭吃的小助理,而是公司的顶尖经纪人,权力自然比高成这么一个半红不火的小明星要大,这一个耳光扇的更是毫不手软。

    高成被这个耳光扇懵了,傻傻的愣在那里:“李,李姐,你干嘛打我?”

    “打你?”李姐气极反笑,“打你是让你长点记性!省的以后出去,连自己的小命都给赔掉了!”

    “小命?李姐,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你就敢派人去盯他的梢?你知不知道刚才又是谁来接他?”

    高成顿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因为他的确有些摸不准沈默的底子,但他还是兀自不服气的道:“就算他是富二代又能怎样?”

    “富二代?!”经纪人李姐笑了,笑的很嘲弄,她恨不得抬手再给高成一个耳光!

    这时候,她身边那个小助理怯怯的开口了:“高哥,刚才我亲眼看着有一条车队来接他。”

    “车……车队?!”

    “打头的是加长林肯,后面的也都是清一色的豪车,足有四五辆。”

    高成心里一抖,但还有些不服气:“车队又怎么了?不就是有两个臭钱吗?!”

    “臭钱?!”经纪人李姐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一巴掌又扇了过去,骂道,“高成你真的是白痴吗?!还是你觉得你自己现在很牛比?什么人都可以不放在眼里了?!”

    “你知道那车队是谁的吗?你知道那辆加长林肯的车头上挂着什么标志吗?!”

    “那车头上挂着一条龙!”

    “那是海外洪门的标志!”

    “那个人是洪门的座上贵宾,也是你这个瘪三有资格对付的?!”

    “你特么要想死,自己去死,别拉着老娘和公司一起陪葬!”

    (本章完)

第210章 阴阳剑诀(第二更)() 
经纪人李姐简直都要气疯了。

    她恨不得把高成给挂在窗户外面的旗杆上,头朝下,把他脑中的尿液全部蒸发干净。

    洪门那是什么组织?

    那是全球华人最大的社团,旗下更有无数的产业,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势力更是有势力!

    别说是高成了,就算他们这家娱乐公司的老板,也不敢得罪洪门的大佬,要不然人家一个电话,就能让他们娱乐公司开不下去!

    像他们这样的小虾米,遇到这样的大虎鲨一般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有便宜都别上去捡。

    可是这一次,高成竟然要去跟踪洪门的贵宾?!

    你信不信那个小助理上了出租车以后,都没有出租车司机敢尾随前面的车队?!

    听了李姐的一通大骂以后,高成的一张脸,彻底变成了死灰色……

    …………

    加长版林肯行驶在法国最有名的亚历山大三世大桥上,桥下便是流淌着冷艳河水的塞纳河。

    “沈先生,我们孙堂主帮你查东西去了,特命我开着他的车接你去堂口,之后会给你安排住宿。”

    开车的平头男子说道。

    沈默点点头,道:“麻烦各位兄弟了,等找到我要的人,请兄弟们喝酒。”

    平头男子笑道:“我叫张信,叫我阿信就行。沈先生的话我可不敢当,您的事是少当家亲自交代的,我们必定全力以赴。”

    沈默客气了两句,听到天空中响起一声鹰啼,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

    天空当中的正是闪电,这家伙在翡翠空间里憋了十几个小时,早就憋的疯了,一下飞机,沈默就把它给扔出来放风。

    说话的功夫,车子来到了巴黎13区。

    巴黎13区是法国最大的华人聚集地,这里多是华裔人,周边建筑和餐馆也都带着浓浓的华夏风味,是以也被称为是巴黎的唐人街。

    阿信的车队行驶在唐人街上,好比美国总统的车队行驶在美国国土,路上行人纷纷避让,还有很多人冲着车子弯腰行礼。

    车队在一家茶楼停下,沈默下车后发现,这家茶楼还挂着连国内都很少有的幌子,上面画着一头斑斓猛虎。

    “这里是我们的堂口,一楼是茶楼,二楼是当铺,三楼是宾馆。”阿信说道。

    沈默点点头,随阿信直接去了三楼的宾馆。

    从外面街道看来,这只是一家很普通的宾馆,可沈默到了里面才发现,宾馆内部的装修堪比四星级酒店,前台那个女孩,姿色不弱于一些大学的校花级人物。

    “这里只接待洪门贵客,不对外营业。”

    阿信解释了一句,打开房间的门道:“旅途劳累,沈先生可以休息一下,无聊了就去当铺和茶楼坐坐。我们这边得到消息,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

    沈默点头道谢,等阿信走后,他去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盘膝坐在床头。

    体内经脉中,真气在缓缓流淌着,经过他这几天的修炼,真气比起刚突破时又壮大了几分。

    这时候有人敲门。

    是一个打扮的很妖娆的少妇,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一脸魅惑的笑道:“先生,需要服务吗?”

    沈默微微皱眉,道:“我来是有事情要做,其他的我没兴趣,准备点饭菜端上来。”

    那少妇诧异地看了沈默一眼,低着头带人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沈默吃饱喝足,晃悠悠地下了楼,来到了二楼的当铺。

    当铺的布置和清朝时的当铺很相似,不过增加了些固话、防盗门窗等现代化设施,看起来也算有几分雅意。

    当铺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掌柜和两个伙计。掌柜见到沈默后,连忙招呼伙计们给沈默倒茶,他已经从阿信的口中知道沈默的来头并不小。

    沈默闲来无事,便准备坐下喝杯茶,顺便问掌柜几个问题,可他刚张开嘴,就看到一个穿着皱巴巴西服的法国男子走了进来。

    这名法国人满身酒气,头发乱糟糟的,怀里抱着一个大箱子,里面似乎装的是金属类物品,走起路来叮当当地响。

    “你怎么又来了?”当铺掌柜看到那名法国男子,皱眉道。

    那法国男子叽里呱啦说了一通法语,然后晃了晃怀里的大箱子,一副很着急的样子。

    掌柜的摇摇头,道:“跟我去里屋吧。”

    言毕,两人离开去了柜台后面的一个隔间。

    “那法国人是谁?”沈默问向身边的伙计,掌柜刚才的样子,似乎和那个法国人挺熟悉。

    伙计看了里屋的方向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那个法国人叫萨科齐,以前家里是贵族,挺有钱的。后来家族到了萨科齐手里,这家伙不务正业,整天抽粉酗酒,家产败光后,就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来卖。”

    “掌柜的接待过他几次,后来他拿来的东西越来越差,就不太喜欢他。”

    “想来是值钱的东西卖光了。”

    沈默点点头,也不再理会,专心喝茶。

    几分钟后,里屋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沈默凝神听去,听到的全是法文,下意识地看向身边的伙计。

    那伙计耸耸肩,道:“掌柜生气了,八成是萨科齐又拿来了那把断剑。”

    另一位伙计笑道:“真不知道那个法国佬怎么想的,一把扔到街上都没人捡的断剑,三番两次地拿来典当,真以为掌柜是好说话的不成。”

    他的话音刚落,那个法国佬就被推出了隔间,掌柜随后出来,将手里拎着的一把断剑仍在地上,破口大骂:“一把明朝的剑,如果是完整的还能值点钱,可断剑有个屁用!”

    这话沈默听懂了,因为掌柜说的是中文,最后还加了一句国骂。

    法国人神情激动地说了一大堆,沈默看向伙计,那家伙也是机灵人,连忙道:

    “他说这把断剑是他祖父在八国联军侵华时期,从华夏的京城带回来的,还说什么他祖父临死前特意交代过他,什么都可以卖,唯独这把断剑不能卖!”

    完了,那伙计一脸不屑地发表自己的想法:“抢了咱们老祖宗的东西,还想卖回给我们,如果是值钱物件也就罢了,还想拿废品来忽悠我们,真是不知死活。”

    沈默从伙计的话里总算听明白,那个法国人来这里卖剑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都被掌柜的给拒绝,却总是锲而不舍,一再坚持那把断剑是了不得的宝贝。

    沈默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上前对掌柜道:“我能不能看看这把剑?”

    (本章完)

第211章 飞剑青芒(第三更)() 
沈默提出要看剑,掌柜也不以为意,对着法国人嘟囔了一句,法国人诧异地看了沈默一眼,最后点点头。

    沈默脚尖一勾,地上的断剑就跳到他的手上。

    这一幕落在法国人眼里,惹得他一阵大呼小叫。沈默估计是“华夏功夫”之类的感慨,也没搭理他,专心研究手中的断剑。

    这是一把明朝的七星剑,剑把由漆黑不知名的木料组成,表面积攒了一层厚厚的黑色包浆,显然时间不短。

    剑身从中折断,只剩下一尺多长,上面布满了暗红色的锈迹……只是锈迹分布很奇怪,非常均匀,就像是有人故意弄上去的一样。

    就在此时,沈默识海中的如意突然颤抖起来。

    沈默心中一动,将手中断剑拿远一些,如意的颤抖渐渐衰弱。可当他把剑放在眼前时,如意的震动就开始加快。

    “这断剑能引起如意的反应,必定不凡。”

    沈默心中暗道一声,然后对掌柜道:“告诉他,这把剑我要了,让他出个价。”

    掌柜诧异道:“这把剑我看过很多次,确实是把无用的断剑。沈先生如果对剑感兴趣,我那里还有几把唐朝的青钢剑,何必把钱仍在这法国佬身上。”

    沈默淡淡道:“这把断剑很合我的胃口,就它了,问问他,出价多少?”

    掌柜在心里嘀咕了几句,道:“那家伙要价可不便宜,一把破剑要价十万欧元,折合成华币有上百万,都比得上我收购一把完整的古剑了!”

    “十万欧我买了。”沈默想也没想地说道,上次引起如意异动的,还是他在东南亚的时候,杀了那个东南亚降头师后得到的那把骨笛,而正是那把骨笛指引他找到了海上的一处洞天。

    这次如意对断剑起了反应,就证明这把断剑必定不是凡品,别说是十万欧,就算一百万欧元他也志在必得。

    “沈先生真要买?这里的规矩是买定离手,就不能反悔的,哪怕您是少当家的朋友?”

    掌柜再三确认,好像很确定沈默买后会反悔。

    沈默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了那张黑卡。

    看到黑卡以后,掌柜的立刻肃然起敬。连忙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心态比起之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之前,这掌柜的对沈默尊重完全是因为少当家的缘故,那么当沈默拿出这张黑卡时,掌柜尊重的就已经是沈默本人。

    这就是为什么运通百夫长黑金卡如此受人热捧的原因,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卡就是身份的象征。

    那个法国佬见到黑金卡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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