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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赏魂猎人-第10节

小说: 赏魂猎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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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结局() 
九点过后,我陪老婆先睡了,由于之前和蓝玉说好了的,等我老婆熟睡之后,再实施小鬼月儿转入阳界的事情。

    我老婆想生的男孩,而我迫于速度,男孩女孩无所谓,加上和小鬼月儿有点感情,这方面和老婆有点分歧,老婆不知道我早有安排。

    十点半。

    我走出卧室,蓝玉一身睡衣坐在沙发上,桌上端着一台电脑一样的小平板机器,但显然不是电脑。

    她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便不慌不忙将那机器收了起来。

    “凡哥,准备好了吗?”蓝玉问我,她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以至于我没法拒绝说再等等。

    “开始吧。”我说。

    “你老婆熟睡了没?”她问。

    “她没事,睡着之后被人抬出去,她都不知道的。”我笑着说。

    “你躺下。”蓝玉示意我躺在沙发上。

    我照做了,她就坐在我旁边,近距离和她对视,简直在仙界一样和仙女共处一样,不是我好色,这是人之常情啊。

    蓝玉笑了,她叫我眼睛别瞪那么大,慢慢闭上。

    我不说话,眼皮子微微缩小,但还能看到她的一举一动,她从自己的皮包里取出两支试管,十公分长的那种实验室里才有的试管。

    一支试管里是黑色的气体,另一支试管里是浓浓白色的气体。

    我禁不住猛然睁开了眼睛。

    “什么东西?”我惊闻道。

    “我师兄交给我的,是小鬼的黑白魂。”蓝玉说黑色试管里是小鬼的黑魂,白色试管里是小鬼的白魂。

    然后蓝玉将白色试管放到我的鼻孔下面,拉开了皮塞,让我把白魂吸入体内。

    我轻轻吸了一口气,试管里的白色气体闪电般地进入了我的鼻孔,好像磁铁的n与s相触一样立马互相吸纳了。

    紧接着,我带蓝玉来的我的卧室,而我那酣睡的老婆,正鼾着轻微的鼻声,嘴角挂在甜美的梦。

    蓝玉将装有黑魂的试管放在我老婆的鼻子口,扯开皮塞,如刚才一样,黑魂随着老婆的吸气而进入了她的体内,只是出了一些小插曲。

    我老婆吸入小鬼月儿的黑魂后,打了一个打喷嚏醒了。

    “你们在干嘛?偷偷摸摸的。”

    老婆一脸纳闷、生气的皱起眉目瞪着我和蓝玉,她醒了。

    蓝玉甜美的一笑,拿着空试管儿离开了房间。

    “玉妹帮你把脉呀。”我解释说。

    “玉妹、玉妹、叫得真好听。”老婆醋意大发了。

    “开什么玩笑,蓝玉说了,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怀孕的。”为了稳定老婆的情绪,我只能如此瞎说,至于她能不能怀上我们的孩子,蓝玉也没细说,只说半年内有结果。

    “哼!”老婆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发爹地幸福的。

    第二天,蓝玉便要起身离开,她说自己事物繁忙,她和她师兄赏友的组织太神秘,不能透露一丁点消息给咱们。

    赏友曾无意间告诉我,有些事情,即使他透露心扉告知,我们普通百姓也不会相信,更确切的说,是无法相信某种与平时生活大不相同的世界观。

    他说得有道理,我们的普通人也没兴趣和时间去追寻那些和生存关系不大的事情。

    送走蓝玉,我心略带遗憾,人生有很多遗憾,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身边拥有太多,我的妻子,我的家人是一辈子意义的所在,遗憾的是失去的不知道珍惜的故人。

    我那摸金校尉老爹,严肃而又慈祥的脾气,常使他的子女对他产生误解,一直以来,我对他非常有意见,虽然骨子里头很怀念他,当他那年离家出走之后,内心的愧疚渐渐多了。

    回到东市,这个熟悉的郊区,我重新投入到了平凡的工作中,像一名普通的工人一样,在这个浮躁、快节奏的都市中忙忙碌碌的过日子。

    四个月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子骨,加班回到出租屋,面对的是老婆一脸喜色,她说她怀孕了。

    刹那间,我以为是在梦里,真的应验了。

    如此大的喜色,我当然要感谢赏友,和他的师妹蓝玉。

    我打他们的电话,对方已经停机,我想联系李林与风水大师肖燕,但他们似乎在某一时期,通通更换了联系的线索。

    我找不到他们了,而这三四个月的时间内,除了前段时间,偶尔和李林这小子通通话,其余都是在忙碌的工作中度过的。

    正如现实中常见的,再怎么好的朋友兄弟姐妹,一旦分开久了,加上自身的事情,联系就慢慢淡忘。

    风水大师肖燕找到她男友良风了吗?

    李林喜欢肖燕,但赏友说通灵人注定要打一辈子的光棍。

    赏友,他是赏尸猎人,我们的合伙人,但我除了知道他是收拾尸魂的之外,对他一无所知,他帮了我的大忙,而我却没回馈他什么。

    蓝玉,见过最漂亮、深处最棒的女孩,除了身高偏矮。

    四个月的时间,我和他们都失去了联系。

    失去了该联系的朋友,除了一段时间失落,日子照常要过的,更何况我要当父亲了,这份责任迫使我更加努力的工作,努力地照顾好自己的家人。

    次年,女儿降生了,我喜极而泣,抱着女儿,细细地打量着嫩嫩的五官。

    “真像她,像极了。”

    让我吃惊的是,女儿虽然刚出生几天,但五官轮廓和以前的小鬼月儿有点像,不像的成分是我和老婆的相貌。

    女儿简直是我们三的结晶啊。

    “叫蔡月。”

    我给女儿起了这个名字。

    老婆笑话我太土,土得掉渣。

    她说现在当下非常流行的名字有:子呀、轩呀、涵呀、怡呀。问题是走到幼儿园,一大波同音字的,到底是谁土啊。是什么在洗脑、在引领潮流?

    女儿满月的当天,请了很多亲戚朋友一起聚餐吃饭,我太过于高兴,在那些酒肉朋友的怂恿下,喝得酩酊大醉。

    醉梦里,我梦到了多年未见的老爹,在一片血红的太空下,老爹蓬发跛足,面目狰狞,脚下是无数的尸骨,极其恐怖的人骨头,而我就在他对面,他微微抬起头,奇怪的眼神瞪着我,向我伸出援助之手,吼道:“凡儿,凡儿,救我,救我。”没等我冷静下来,老爹便趴了下去,变成了众多尸骨堆的一员,他一倒下,背后显现出一个人。是赏友,他面带诡异的微笑,手持一把细细的剑。

    “你杀了我爹?”我怒不可遏地朝赏友冲了过去,靠近他的时候,被一闪强光刺开了眼皮,我醒了,原来是南柯一梦。

    “坑爹。”

    我躺在床上便爬不起,口中似乎只要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身体虚弱之极。

    此时,手机铃声响了,是一个陌生人来的电话,我废了一番力气,才把手机拿在耳畔,接通了。

    “谁?”

    “凡哥,是我。”对方的声音一说出来,我就知道是谁了。

    “小李。”

    小李这小子自从和肖燕去找良风后,便在我的视野和朋友圈里消失了一年多,这个时候突然打电话给我,让人很意外。

    “凡哥,恭喜你当爸爸了。”

    “你小子没死啊。”我生气的骂道。

    “凡哥,实在不好意思,有些事情一言难尽,千阳遇到麻烦了,现在需要你帮忙。”李林的语气和声调似乎比以前成熟有水平多了。

    “千阳是谁?”我努力思索着,好像不认识有个叫千阳的家伙。

    “是赏友,赏友的真名叫千阳。”

    “他叫千阳?”搞了一两年,赏友神秘的名字原来是千阳,这个古怪的姓氏,我说:“你们现在在哪呢?”

    “地宫。”李林说。

    “地宫是什么?”我问。

    “我把详细地址用微笑传送给你。”李林说。

    “那行。”我说:“赏友我那鱼龙玉佩,赏友千阳他帮我找到了吗?”

    “凡哥,这我不清楚,等你亲自见了他,再说吧。”李林说。

    “搞什么,你们知道鱼龙玉佩是我的命根子,我有女儿了,你们知道我的责任多大吗,我不能丢下她们母女啊。”

    我有些恼火,使命感让自己很焦躁,千阳他们根本没把鱼龙玉佩的事情放在心上。

    李林没有和我争吵,挂电话之后,我收到了他发给我的地址。

    三天后,我拖着虚弱的身体,与亲爱的老婆女儿告别,动身前往:地宫。

    迫使我马上要与赏尸猎人千阳见面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梦里我看到他用剑杀死了我摸金校尉父亲,难道是有什么喻意?

第一章 千阳() 
千阳是赏尸猎人,赏尸猎人叫千阳,别问千阳的身世,也别问千阳的职业,这些都很特殊。

    他不愿和正常人多说话,更乐意和动物和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交流,这不是他的天性。

    八岁那年,他上小学,家住农村,正值寒冬,一天早起去读书,由于没有钟表,他起得太早,打开老家的土房子大门,外面漆黑一片。

    他觉得,走路达到学校,天一定会刚刚亮,于是,他便凭借记忆,在黑夜里,摸索着向学校的方向走去。

    半途,他迷路了,居然走入了附近的一处乱坟岗,这乱坟岗在当地挺有名气的,据说小小的半亩土丘里叠加了近千具尸体。

    当他晃过神来,准备后撤的时候。

    旁侧的空地里腾出一大团火球,火球的直径足足接近他本人的身高,五颜六色的,赤色、黄色、血红、青色、绿色几种火焰颜色融在一块,形成了一个圆形大火团,奇怪的是,这座大火团没有火焰,一切融合与散发都在规整的圆形之内。

    千阳浑身汗水直淌,年纪虽小,但耳濡目染,知道什么东西是好,什么东西不好。

    他转身拔腿就跑,却莫名其妙地直接朝彩色大火团撞了过去,结局是,他一身冷汗像下雨一样湿透了,而那团彩色火团秒消失,没人知道跑哪去了。

    当天,千阳发高烧病倒,发烧并不是大病,可他一病就躺在床上一个月才慢慢好起来,他是自愈的,虽然也打针吃药,也请过神算子把脉,但都无济于事,直到有一天,一只色彩斑斓的鹌鹑飞到了他的房间窗户上,叫了两声,他立马就可以下床走路了。

    病是好了,但从此他的性格变得变幻莫测,不像他这个年龄段该有的气质,整个人都变了,不爱上学,喜欢在荒郊野外乱跑,收集各种尘封的一砖一瓦、点点滴滴。

    后来他神秘的消失了,消失在了亲朋好友的视野理。

    一走便是近十年没有回来过,家人也渐渐对他归来不报希望了,只希望他还能活着便万幸了。

    千阳当然没有死,而且活得好好的,他只是凭借兴趣去做了该做的事情,没有人知道他去哪混了多少岁月。

    唯一能确认的是,某夜的凌晨一点,他拎着旅行箱站在火车站台等车。

    随着列车靠台,他便大步扛着旅行箱上了4号车厢,旅行箱看似不太大,长加宽加高不足120公分,但它却奇重无比,足足近百斤重,一般人根本拎不起来。

    他走向自己的卧铺,已经很疲惫很累了,倒铺便硬帮帮地伸直躯体,一会平躺着,一会侧身着,他的鼻子很灵敏,能嗅到十米之内的特殊气味。

    这时,他早闻到了一股阴气,于是侧身朝阴气的方位看去。

    再忍忍,到白天就好了。”

    “哪一边?”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在自言自语地说话,正好,那男子自问‘在哪一边?’,便转过身来与千阳俩人对视,虽然熄灯了,但明显的对视感觉是清晰的。

    “朋友,你在和谁说话?”千阳一般不和普通人说话,除非遇到了非一般人。

    对方没有回应,而是悄悄闭上了眼睛,装着睡觉。

    “别装了,朋友,我知道你罐子里头有东西。”千阳一双异常敏锐的鼻子早闻到了对方的包裹里装的是青花罐,青花罐子里有他想得到的东西。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对方很紧张地坐了起来。

    “赏尸猎人。”千阳直言不讳把自己的职业告诉了对方,对方点点头:“听说过这个职业,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从事这个职业的真人。”

    “怎么称呼?”千阳收住脸上的严肃,转而平常心递给对方一支烟。

    “蔡凡,谢谢,我不抽烟。”蔡凡手一推:“兄弟你呢?真名?”

    “真名?”千阳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真名,真名就是赏尸猎人。”

    “身份证上总有你的名字吧?”蔡凡笑着问。

    “朋友,别追问我的名字,这不是重点。”千阳盯着对方,目光移向那包裹:“你那罐子里的东西,卖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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