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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蜃灵-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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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天笑了,显然他用错了词语。

    “啪”的一声,小五又是一巴掌敲在他脑后,“这两天有钱,吃傻了吧你。要读书习字,你去,让老大教你,我没兴趣。”小五把头转向了另一边,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嚼着馒头。其实,小五才是有真正的大哥的模样和身范的。只是米粒又廋又矮又傻呵呵的,一点儿都不懂他的心意。如果两人都跟着老大读书习字,那以后的生计怎么办。小五想的最多的,也是穷人最能想的,便是今天的烧饼和明日的馒头。靠眼前这点儿银两的确能过上一段像模像样的日子。可是以后呢,钱花光了又怎么办。

    小五想的是,如果米粒你想读书,那我就解决生活上的问题,以后偷鸡摸狗的事,我一个人去干。

    他可能想多了,可是一个好的老大,一个没有仍然在穷困边缘的无知的少年,能这样设身处地地为朋友着想,不是很令人尊敬的吗?

    但七天没有发现,他以为小五就是不想学。

    “我叫你们读书识字,就是不想你们以后再偷了。现在我是老大,我说了算。”七天的语气,没有一点儿老大的样子,倒像自己是小弟似的。

    两人干脆不看七天了,小五躺在凳子上,继续嚼馒头,米粒把头埋得很低。要这样就放弃自己求生的手段,谈何容易呢。

    他们并不是不知道没有其他的谋求生活的手段,穷人往往会面临这样的困境,那就是放弃眼前的去追求另外的,一旦在短时内不成功或者是要付出许多忍饥挨饿的代价,那样真的值得去尝试吗?

    如果你有一份仅能养家糊口的工作,让你当个实习的私塾老师,很有可能还要交押金,这期间又没有任何工资,怎么选?

    现在他们小偷小摸的手法已是炉火纯青了,可是两人从来只是偷东西吃,而且均是馒头烧饼之类,只有遇到米粒过生日,小五才会想办法去偷一只烧鸡。小五答应过米粒,每年的生日一定要送给他一只烧鸡。他本来可以偷许多钱财,可是去年的一次险些被抓让他心中有阴影。如果他失手被抓,那米粒怎么办?小五的身手的确不赖,翻墙爬树,探囊取物,样样精通,可是,他不能有哪怕一次的失误。顶元皇帝治理下的名都,治安太过严厉,巡城司巡查的力度非常的频繁。那一次也是米粒过生日,他想给米粒买好吃的,偷人家钱财的瞬间心中犹豫了一下,就被逮个正着,幸好当时自己手脚快躲进了句王府,巡城司的人才没有跟进来。

    米粒这个家伙,总是向着老天许着美好的愿望,虽说有很多都是随口说出来的,但小五却放在了心上,一个一个帮助他实现。

    “小五哥,我们就听老大的吧,别再偷了。而且,而且。”米粒斜着眼睛看看小五,小五没有看他,“而且,我想读书习字,那样我就可以去找爹娘了。”

    那样我就可以去找爹娘了。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小五。“那好,反正我又不是老大。从明天起,你呢,就跟着新老大好好读书习字,不用再练习我自创的空空如也手,我一个人练就够了。”显然,小五是故意那样说的。

    “不,你也要读书习字。小五,虽然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过你们放心好了,有我在,一切都不成问题。”七天自信满满地说道。

    “可,可以吗?真的,可以?”

    “当然可以。”

    的确,在七天来句王府的这几天,自己才算有个人样,而米粒也似乎变了一点点,开心的时候越来越多了。就在刚才,他还在外边的污水滩里看到了第一次正经地看了自己的模样。原来自己,还是很俊朗的,如果自己能像彩凤楼的那些公子哥那样再穿一套华丽的衣服,定能迷住万千少女。

    小五矛盾的地方很多,他不像米粒那样整天有什么吃什么,想什么说什么。但现在他不去想那些发杂的生计问题了。既然七天,不,是老大已经说了什么都不用担心,那就相信他吧。而且,小五也很期待,七天到底能带给他们什么。

    还是那句话,人生,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浮萍漂泊本无根!

    “但我要与你们约法四章。”七天说。

    “别说是四章,一百章米粒也愿意。”米粒终于把手上的烧饼和大葱给扫干净了。

    难怪叫米粒。

    “你说吧,我们听你的。”

    “读书习字呢,要讲究耐性,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们不可半途而废。”七天说。

    “嗯。”

    “这个是肯定的嘛。”

    “第二,当然是不能再行偷盗之事。”

    两人点点头。

    “第三和第四,我还没想好,所以先不与你们说,我是怕你们不听管束,所以先空着。”

    “老大,这回你可想多了,这天底下,还没向米粒那样不听管束的。”

    七天笑了,米粒也乐呵呵地笑了。

    。

    沉默了一阵,小五问道:“老大,在句王府都待了几天了,上次你说你是来问亲的,这是怎么回事啊?这句心小姐,可是大有来头,想必,你的来头也不小吧?”

    七天语塞,不知道如何作答。就算他说真话,相信小五也是不会相信的。于是便搪塞地说:“家道败落,从小与婆婆一起,这里面的事,我也不了解。”

    但小五的确是不信的,有时候,他觉得眼前这个老大是个呆子,有时候又觉得他人特别好。可是。可是他是怎么进的第一家客栈呢?这是个问题。那种地方,都是一等一的灵修天才,几乎是大名国最顶尖的天才才会出现的地方。

    他相信七天也是个天才,而这个天才还是自己的老大。

    “老大,你到底有些什么能耐,何不说来听听。”

    小五很期待。

    七天很无奈。

    不过想了一想,想了一想,想了很久,把窗子门廊都想遍了,把桌子椅子都想翻了,把外边的树叶都给想掉下去了。

    七天摇摇头,正襟危坐,郑重地说道:

    “我会读书。”

    所以,你们也得,好好地读书。

第29章 、市井恶奴() 
这一日,七天去大街上购买书籍、笔墨纸砚、和一些与教书相关的东西,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当老师,还有些紧张,当然,也十分的期待。

    就在他买好东西准备返回句王府的时候,被前面一团拥挤的人群给吸引住了,还有人大声哭泣的声音,那是什么,是什么呢?

    是一个小女孩儿。

    。。

    “光天化日之下,拐卖人口啊,堂堂名都,竟然也有人敢顶风作案?”

    “朗朗乾坤,还有没有王法。”

    “你这老管家,究竟与一个小女孩儿有何深仇大怨,非得强迫人家跟你走。你就不怕巡城司吗?”

    “人家小女孩不愿跟着你走,难道你还要抢人不成?”

    “哎哟,看这小女孩儿被打的,这细皮嫩肉的,经得起几鞭子啊。”

    。

    围观百姓们议论纷纷,舆论都清一色地倒向小女孩儿。

    “去去去去,都散了,关你们什么事。你走还是不走!是你自愿卖身的,钱都给了!”只见一气势汹汹的老管家,一手叉腰,一手拿着皮鞭,站在人群中间,一副狗仗人势的模样,不用看也知道是个恶奴。他身边的两个下人,深深地埋着头,躬着背,看也不敢看管家一眼。

    “你们两个,还给我愣着干嘛,还不把人给我拖走!”

    两个下人相互看了对方一眼,还是不敢看管家,快速走向了小女孩儿。

    那小女孩儿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身体不住的抖动,因为在她身上,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条条像爬行的蛇一样的血痕。她蜷缩着腿,跪在地上,死死地抱着一棵大树,由于身体太过弱小,根本就抱不住。那细嫩的手掌上的血迹,不知道是因为捂住伤口沾上的,还是因为太过用力被树痕刮伤的。小女孩儿看见两个走来的下人,抱得更紧了,似乎想把整个像糕点一样脆弱的身体塞到里面去。她的双腿使劲儿往前缩,都快把自己缩成一块馒头了,就是为了能够贴得更紧。

    那两行清泪,一阵一阵的哭泣声,听了就叫人心碎。

    “哼,天子脚下,哪能由你这恶奴当道。这女孩儿,你不能带走!”

    “丫的,老子早就看不惯你了,你要带走这小女孩儿,先问问我们同不同意。”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都把她打成这样了,还想怎样。”

    “他奶奶的,你也让我们揍一顿试试,可别把大家伙儿给惹急了。”

    。

    众人已经怒不可遏,欲准备拳脚相加。那两个像两只小耗子一样的下人,在树下勉强拉了小女孩儿两下,也是于心不忍,又见众人出于一种一触即发的暴怒状态,干脆梭到树的另一边去了。

    “哼,你们知道什么!我又没有强迫于她,是她自己说要卖身葬母,我给她娘买了口上好的棺材,帮她把尸体埋了。她不但不履行诺言,还偷了我家钱财,自己给跑了,你们说,这是何等道理!说,说,说啊!”老管家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模样,看了就叫人恶心。

    众人沉默。

    “哼,说不出来了吧,刚才不是还吵着要为她做主吗?我看今天,你们谁给她做得了主!”说完,立马向着小女孩儿走去。

    他那手中的鞭子,看上去就像快要点燃的鞭炮似的,洋洋得意,耀武扬威。

    一好心的大叔走上前去,轻声地问小女孩儿:“孩子,别怕。刚才他说的,都是真的吗?”

    小女孩儿还是没有放开抱住大树的双手,连眼泪都没地方擦。她害怕用眼睛看这位好心大叔,隔了半天才颤抖地说道:“是,呜呜是,是,真的。”

    众人再次沉默。

    正当好心大叔无可奈何地离开的时候,小女孩儿又说:“她只给我娘裹了一层草席,并没有买棺材。”

    “啊?可耻!”

    “可恶!”

    “可恨!”

    小女孩儿抽噎了几声,再次说道:“昨天,昨天,昨天晚上,他,他,他说要与我同房,做他的二房。我不肯,就奋力推开他逃了出来呜呜呜呜”

    “啊?”

    “禽兽!”

    “禽兽!”

    “禽兽!”

    “他奶奶的,你这恶奴,猪狗不如的东西,老子今天定要好生教训你一番,为民除害。”

    “他娘的,这是什么世道,这件事,老子今天管定了!”

    “你这人面兽心的家伙,居然敢对这样的小女孩儿小手,简直不可饶恕。伙计们,大家一起上,阉了这狗娘养的!”

    众人对这恶奴早就是忍无可忍了,现在有这么大的理由摆在这儿,不狠狠地揍他一顿,简直就是枉活人间。围观人群彻底爆发了,什么白菜鸡蛋牙签那都不是事儿,一早就看恶奴不顺眼的彪形大汉,一手提起恶奴,像一只老虎叼个小耗子,直接就给扔在了树杈之间。又是把他从树杈间取下来,扔到一巨大的馊水缸里,众人围着馊水缸,还是不够泄愤,男的吐唾沫,女的煽耳光,打得恶奴连饶命都叫不出来。而刚才那两个猥琐的下人,也是气不过,暗自捡了烂菜叶,扔向恶奴。

    “让开,让开,干什么,干什么!堂堂大名王城,岂能有尔等乱民?”一声响亮而威风地声音把众人给喝住了。

    “大家快散开,巡城司的人来了。”一男子说道。

    “走走走,散开散开。”

    馊水缸里,那恶奴总算有气儿可以说句话了,他吃力地解开套在脖子上的鞭子,却连翻出来缸来的力气都没有,左右尝试着一使劲儿,身体失去平衡,连同馊水缸一块儿倒在地下,又是泼了自己一脸。众人都捂住鼻子,赶紧散开。

    恶奴一把鼻涕一把泪,含辛茹苦地艰难地向巡城司头领说出了来龙去脉,此刻,他也顾不得这张老脸了。“大老爷,你得给我做主啊!他们,他们,他们都是欺压良善的乱民,把他们,都抓起来。”

    “去去去,什么欺压良善。你这恶奴,这么肮脏龌蹉的事,亏你干得出来。”头领对这恶奴也是顿生厌恶。不过,他又立即迟疑了,从道德上讲,这个恶奴的确十分可耻,可是他总归是埋了她母亲,从律法上讲,女孩儿还是得跟他一块儿回去。

    头领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良心上,他十分地过不去,可是律法这一关,他还是过不去,既然有了法律,就必须严格执行。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可以用同情心去解决,那法律拿来有什么用呢。谁叫他,为朝廷办事,而不是一个普通老百姓。

    犯困了一会儿,头领认真对恶奴说道:“你,把她带回去,可是不许再打她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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