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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

凶兽横行-第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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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一步说,就算爱维森欺骗了他,能够指挥这群锐甲毒地龙,嘉靖也用不着担心什么,只要红眼狮鹫和珠穆银龙蟒继续成长下去,两头超魔兽对付五头亚超魔兽。

    虽然不能说是斩瓜切菜那么轻松,但也绝对不会难到哪里去。

    加上嘉靖还不怎么相信爱维森吹的那样,通过训练就能使这些锐甲毒地龙的实力上升那么多。

    打消了顾虑,嘉靖便点点头:“这层倒是没有问题,不过我和燕梅还有点事要前往海角城附近,带着这群锐甲毒地龙不太方便。”

    爱维森笑得眼睛都迷成了一条线:“老大尽管放心,这些锐甲毒地龙长期生活在洞穴之中,眼睛不能受到强光照射,猎食也是在洞穴里边,就算迁徙也只能在晚上进行,所以我打算留在这里,让它们慢慢适应外面的阳光以后再出去,这可能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这里的水源不是被污染了吗,你留在这吃啥喝啥?”

    爱维森摸着锐甲毒地龙的乌黑鳞甲,头也不回的笑道:“没关系的,水源是因为它们把排泄物排到水里才会污染,只要它们不再排泄到水里,这里很快就可以恢复干净。虽然族人搬走了,但还有不少生活用品和食物遗留在这,我一个人在这里住几个月不成没有问题,等我把它们训练好,就直接过去八达岭。”

    八达岭在大荒原的南面,因为靠近摘星城,倒是比较好找,维利亚也不怕找不到地方。

    当下嘉靖就让红眼狮鹫和珠穆银龙蟒把锐甲毒地龙的指挥权暂时交给了爱维森,然后收起自己的红眼狮鹫和珠穆银龙蟒,把锐甲毒地龙留在地穴,和爱维森一起回去火神柱那里去找燕梅跟博隆森了。

    燕梅虽然对嘉靖充满信心,但从博隆森口中得知锐甲毒地龙的可怕,心中也是十分担心,这时见到嘉靖和爱维森回来,才终于松了口气,跟他问起具体的经过。

    当听说锐甲毒地龙被红眼狮鹫跟珠穆银龙蟒驯服时候,博隆森两眼都瞪得大大的,一脸的不敢相信,他本来对爱维森想要驯服一头锐甲毒地龙都不抱什么希望。哪知道现在居然整个毒地龙家族都被嘉靖给收服了,此时一脸错愕都不知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听错看错。就算他是超魔兽战士,战胜五头亚超魔兽或许还有点可能,但要是说他驯服它们,难度都不知比战胜它们高出多少!

    红眼狮鹫看起来物理攻击强悍,魔法抗性超高,但也不是无敌的存在,至少现在不是。古籍上说灵战魔偶可以和天神对抗,但那是进化到极高境界的灵战魔偶。凭红眼狮鹫现在的水平,如果对上三首黄金龙这样的强大存在,仍是难以抵挡对方的龙息或者其他强大的金属系魔法。

    要不是红眼狮鹫刚刚产生了微妙进化,五头锐甲毒地龙便足可以将它彻底踏成一堆废铁。

    即使它在战斗中有所进化,身上也还是留下了几道裂纹,以克劳德现在的炼金水平还无法修复红眼狮鹫身上的伤,所以红眼狮鹫现在要想恢复过来就只能等下一次的进化了。

    留下一心想要训练锐甲毒地龙的爱维森后,嘉靖他们再次踏上了前进的旅途。

    大荒原连绵千里,宽一千公里,长三千公里,跨度三百万平方公里以上,地形复杂,虽说是荒原,但人类、地精、矮人却不少,很多像雷影村那样的村庄、小镇分部在大荒原各处。

    强盗很少抢掠这些原居民,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毕竟他们就算能够抢到金币,可一旦失去这些平民生产的生活品和粮食补充,他们的金币便形同废铁,任何形态的社会结构,平民都是支撑整个文明的基石。想要离开自己地盘,走出大荒原,就算是强盗自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荒原之中的势力多如麻雀,这些当地的地头蛇一旦去到别人的地盘,分分钟都会沦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

124·戈麦斯() 
正因如此,大荒原中的很多强盗便都是拿起武器就成强盗,放下武器则回归农民。对于这等困境,雅典娜帝王也是焦头烂额,无从下手,只好放任大荒原继续这样混乱下去,除镇守海岸的边防军外,也没派遣任何军队驻扎大荒原,摘星城已经是雅典娜长鞭够得着的最偏远的地方了。与其说大荒原是雅典娜的国土,还不如说大荒原跟那落日大沼泽一样,属于独立的势力存在,而这两大势力又由无数个小势力组成。

    唯一不同的是,落日大沼泽出现的一个神秘年轻人,准备一统大沼泽,而大荒原却仍是混乱至极,各个强盗集团与土著势力霸占一方。

    嘉靖在博隆森的带领之下,第一次进入戈麦斯城的境内。

    跟荒原之狼、锐刀他们不一样,戈麦斯的实力强大,管辖三万多人的军队,领地也有接近三十万的居民,牢牢控制大荒原十几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是大荒原远近闻名的势力之一。雅典娜曾派五万正规军进攻戈麦斯,却以折兵损将无功而返。

    戈麦斯也是伤亡惨重,后来为避帝国再次出征,只好表面上臣服于雅典娜,城主林英接受伯爵爵位,宣布接受帝国管辖,每年会向帝国进贡,但他骨子里仍是大荒原的土皇帝,听宣不听调。

    其实戈麦斯的防御规模还远远比不上摘星城,城墙低矮,防御工事十分简单,嘉靖听博隆森介绍时,真的难以想象这样落后的地方居然能令雅典娜的五万大军折翼而返。

    大荒原没有战士公会,大多数战士都没武士等级。在这蛮力主导的地域,战士们的平均实力实际上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就算是在绿矮人的部落里头,爱维森的实力也接近黄金战士的水平。

    在大荒原上还有十几个战士是公认拥有黄金战士水平的,加上不为人知的,恐怕得有三十以上。

    要知道,整个大陆登记在案的黄金战士充其量也只有一百之多,加上隐藏于民间的,保守估计四五百人,而这大荒原里头就有三十多人,可见大荒原隐藏的高手之多。而这十几个公认的黄金战士之中,就有三个系为戈麦斯效力,由此可见戈麦斯的整体实力有多强大。

    除巨龙骑士、圣剑士、超魔兽战士以外,黄金战士就已经是武士的最高等级了。

    一个黄金战士,如果给他们配备巨龙坐骑或超魔兽战兽,他们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巨龙骑士或超魔兽战士了。如果嘉靖没有红眼狮鹫跟珠穆银龙蟒在手,他的战斗能力其实就跟一个高阶的黄金剑士差不多。

    以前绿矮人打造的武器都是由博隆森带到戈麦斯出售,所以他对戈麦斯也算十分熟悉,就带嘉靖去买各种补给。本想买完就离开戈麦斯的,但在购买巨甲兽的粮食时候,博隆森却遇到了一个熟人。

    那是一个皮肤黝黑、体格健壮、一脸敦实的大汉。他也在这购买草料,这时见到博隆森,便是愣了一下,而后大笑起来:“博隆森,好久不见哈,怎么最近都不见你拿武器来我店铺出售了,难道是换了别人不成?”

    博隆森对嘉靖介绍道:“他是何富宗,城里的铁匠,我以前经常把武器销售给他的。”

    他又苦笑着对何富宗解释起来:“不是的,是因为我们部落出了点问题,以后恐怕不能再到戈麦斯出售武器了。”

    何富宗看了嘉靖一眼,有点惋惜的对博隆森叹息道:“唉,那就可惜了,我们的人在和布玛家族交界处发现一条银矿矿脉,正准备跟对方开战抢夺矿脉的所有权呢,最近店铺里的兵器都被买得七七八八,价格也提升了好多,尤其是你们打造的兵器,特受欢迎!虽然军队使用的武器都有特定的兵器供应商补充,但很多有钱的战士还是会自己跑去购买更加称手的好武器,武器用得合适,在混战中也能多点保命的本钱。”

    嘉靖暗自摇头,心想这戈麦斯毕竟不是正规军队。

    只有兵器统一的军队,才能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威力。

    试想一下,一排手持长枪的士兵和一排兵器杂乱的士兵同时面对骑士冲锋,哪个更能给予骑士造成成吨伤害便不言而喻。

    除非是特种部队才会根据个人需求,购买不同的武器装备。

    这样一支杂牌军之所以能够打退帝国大军,想必另有缘由。

    不过何富宗接下来的那番话却是让得嘉靖心头大亮。

    一直以来,怡红都以酒业为主。收入虽然比较稳定,但万一遇到什么意外,也是十分危险,勿把鸡蛋全部放到一个篮子里头的道理,嘉靖自然懂得。

    有了绿矮人的加盟,那数目巨大的矿石如果运用得好,便是一条极佳的财路。

    大荒原每天战斗不息,乃是武器装备的大市场。

    维利亚他们靠近摘星城,缴获的帝国武器极多,自然不需要别人提供,但这里却不一样,就连戈麦斯这样的大势力都不够兵器装备,如果嘉靖可以让绿矮人培养一批武器工匠出来,打造武器装备辗转运输到荒原腹地出售,利润绝对十分可观。

    虽然大荒原贫穷落后,经济无从发展,但那些土特产、魔兽材料在外头可是极受欢迎,堪称一个大宝库,想当初阿拉德也是在雷影村购买土特产薄荷之夏回去他们那里出售的。

    银矿的归属当然不在嘉靖的考虑之内,就算八达岭顷家而来,都是无法与戈麦斯这种经营了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老牌势力对抗的。

    这种货色可不像肖恩家族那么好对付,戈麦斯可是连帝国都无法征服的强大势力啊!

    正在嘉靖兀自思考之时,一队骑着高大骏马,身穿鲜亮铠甲,腰挂雪亮长剑的骑兵便停在了嘉靖三人面前。

    很多强盗选择恐狼作为坐骑,但正规军除了卡西亚的飓风狼骑兵以外,很少是用其他魔兽作为坐骑的,他们绝大部分都以马匹为主。数目众多的恐狼短暂时间内的爆发力强于马匹,但它们的负重能力却远远没有马匹强悍,较之马匹更加容易疲惫,所以同样数量的恐狼骑兵一旦遇上马匹骑兵,便无法与之长时间的凯旋。

    戈麦斯放弃荒原上数目众多的恐狼,用马匹作为骑兵的编制坐骑,便是这个道理。

    超魔兽战士在哪里都是一股令人恐惧的可怕力量。

    在戈麦斯的附近出现一个无比强大的超魔兽战士,单凭一己之力摧毁荒原之狼,逼退锐刀三强盗联军,作为大荒原的一方势力,戈麦斯又怎会不去调查嘉靖?

    所以当嘉靖刚刚进入戈麦斯的领域,城主林英就收到了情报。

125·面子() 
为首的银甲骑士抽出腰间长剑横在胸前,向嘉靖行一个标准的骑士礼,整队骑兵随即翻身下马,对嘉靖这个超魔兽战士展示他们足够的敬意:“不知尊敬的超魔兽战士莅临戈麦斯城所为何事,我家城主特邀大人前往一聚,希望能够得到大人的友谊。”

    嘉靖仔细打量这位银甲骑士,想要从中找出戈麦斯城防护能力的一点缩影。

    铠甲系由全身甲与锁子甲互相结合,类似重骑兵的装备,其胸部、颈部等重要位置都是由厚实成块的铠甲构成,骏马一侧还挂一顶带有面甲的精钢头盔。

    瞧他们即使穿着厚实的铠甲,还是能够轻松翻身下马,看来整体实力相当不错。假如戈麦斯的每个战士都有这样强悍的身体素质,打败帝国的军队便在意料之中。

    一般银色的铠甲都是以白银掺和秘银,及其他稀有金属锻造而成,不但拥有非常出色的物理抗打击能力,还能免疫部分魔法伤害。其掺和的秘银越多,铠甲的价值就越高。如果嘉靖的秘银没有被红眼狮鹫吞食,起码可以制造上千套这种元素搭配的铠甲。

    嘉靖现在都没有完全意识到红眼狮鹫吞噬的辟魔金属跟魔法金属的潜在价值。能够制造一件抗魔铠甲的秘银份量,大抵能卖一万金币,倘若制造上千件这种配置的铠甲,却是远远不止一千万金,那个数量的抗魔铠甲,即使上亿,也绝对会有帝国愿意耗巨资采购!

    换句话说,现在嘉靖的红眼狮鹫简直比一座大金矿都要贵重得多!

    不过这也并不奇怪,灵战魔偶要是那么好培养,随随便便就能和天神对抗的话,那高高在上的天神还能被世人尊为天神吗?

    骑士看到嘉靖正定定的打量着他,也没有说话,不禁感到一些微愠,就轻咳一声:“城主有请大人移步,不知大人是否赏面?大人有什么事情需要在下代劳,尽管开口,在戈麦斯,还没有尼根裴做不到的事情!”

    尼根裴是一位武技天才,年纪轻轻就拥有了黄金战士的实力,成为林英的心腹爱将,统领三千骑兵,在戈麦斯乃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是心高气傲,除了城主之外,不服任何人,现在见到传说中的超魔兽战士居然比他还要年轻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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