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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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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不需要了!”

    。。。。。。

    保定城少了位说书老人,江湖上也再不见天机棒。

    孙小红再次见到爷爷的时候,这位老人步伐很慢,但身上却有一股如释重负的感觉,仿佛压在他身上的东西不见了,连背都挺直了不少。

    “爷爷”孙小红的眼睛里写满了担心。

    “我没事”孙老头安抚着孙女,“他夺走了天机棒,天下第一的名头不在是我的了。。。我现在却很感激他,走,我们回家,见见我那几个孙子孙女,兴许还能看到曾孙子呢。。。”

    孙小红头一低,喃喃道:“我也很想见见五叔他们,只是。。。”

    “李探花是个很好的人,只是。。。”孙老头摇头,“天下之大,那人曾说能入他眼的武功只有小李飞刀,现在他得了飞刀秘籍,却还缺那一丝神韵。。。”

    “你是说,他会去找李大哥的麻烦?可是。。。李大哥都已经把飞刀秘籍给他了啊。。。”

    “你不懂得”孙老头摸了摸孙女的头发,暗自苦笑:“要是他觉得想要练成小李飞刀必须要和李探花决斗,恐怕不会像对我这样温和了”

    天机老人猜的没错,要是真是这样,林墨已经制订了绑架林诗音的计划。。。

    “吕凤先来保定了?”林墨看着手里的暗信,绝定先去会一会这位风骚的悲催老兄。

    多情剑里被李寻欢坑了的人不在少数。

    这位仁兄刚出场时,一尘不染,风度翩翩,身着华丽,气势傲人,然后。。。李寻欢托他去杀了林仙儿帮助阿飞解脱。

    不知道李寻欢是怎么得出他能杀林仙儿的结论的。

    反正最后林仙儿没事,吕凤先倒先完蛋了。

    李寻欢再见到他时,他为了一坛酒被人打被人骂,甚至被人逼得在泥浆里打滚,说话时抖的像刚从冰河里捞起来的兔子。

    不过他现在混的还不错,白衣如雪,孤高自赏。

    林墨决定帮助这位仁兄脱离苦海,无偿的。

    剁了他的手指,捏碎他的自尊,让他回家养老。

    当然,最好能教出几个徒弟,把多情剑后续几个世界的武力值提高点。

第76章 郭嵩阳() 
任何人只要走进酒店,目光首先就会落在吕凤先身上。

    不是因为他华丽的衣着,而是他身上的那股气质―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在他的对面,站着一个黑衣黑袍,连背后的剑都是乌黑的侠客。

    郭嵩阳!

    和吕凤先的风骚孤傲不用,郭嵩阳沉稳大气,隐藏在黑衣之中,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他,因此林墨的消息出了差错。

    “差点忘了,郭嵩阳也是林仙儿的姘头。。。”林墨一拍手,暗道失误。

    两人虽然是几年后才好上的,不过现在郭嵩阳就遇上林仙儿也在情理之中。

    感情嘛,总不能刚见面就坦诚相待吧。

    正在林墨想入非非的时候,吕凤先已举起他的手,右手。

    他的右手很白很细,却有几根手指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好像是白银铸的一样。

    旁人都已名列兵器谱而自豪,吕凤先却因温侯铁戬排名第五而感到羞耻,于是他毁了兵器,另辟蹊径,以手为兵,练就了更为可怕的绝技,来和排名在他之上的人争雄!

    “我很想知道,若是百晓生重定兵器谱,我这只手可以排名第几?”

    “我看还是第五”林墨插到他们两人的中间,无语道。

    百晓生此人本就是江湖高手,评析兵器谱是绝不会把阿飞荆无命算进去的,他们俩严格来说根本不会武功,只会杀人。

    这样,兵器谱再改吕凤先恐怕还是第五。

    “你是谁?”郭嵩阳冷冷道。

    “在下林墨,无甚名气,不过。。。”林墨诡异一笑,“天机老人的天机棒已到了我的手上。。。”

    此话一出,石破天惊!

    郭嵩阳与吕凤先具是瞳孔一缩,林墨此话无异于告诉他们天机老人天下第一的地位已然易主!

    “我不信!”吕凤先突然道:“要是真的如此,我怎么没收到消息?”

    郭嵩阳的反应更加直接。

    只听呛的一声,剑已出手。

    剑身也是乌黑色的,不见光华,但剑一出鞘,森寒的剑气已逼人眉睫!

    林墨双臂一震,整个人已如鹰隼般飞起。

    郭嵩阳一声长啸,剑光一折,仿佛化作一条出水的蛟龙。

    这一剑之威,勾魂摄魄,让人胆寒!

    吕凤先失神落魄,栽倒在地,他骇然发现若是易地而处,自己面对这一剑毫无活路!

    十几年的苦修一时间变得不值一提!

    刀光一闪。

    林墨落地。

    郭嵩阳面色阴沉,看着自己的肩胛骨,那里,插着一柄小刀,入肉三分。

    “小李飞刀?”他嗓子发哑,涩声道。

    “不错,天下间恐怕除了魔教神刀斩再无一种武功能和他相比了”林墨颇为惋惜道。

    吕凤先没有理会林墨话中的意思,他长笑不绝,“十年。。。我苦练了十年,连嵩阳都比不上,还要你们有何用!”

    他左手伸出,抓着自己的右手的三根手指,一一掰断!

    “魔教?”郭嵩阳叹息一声,“阁下武功超群,我这铁剑。。。”

    “你理解错我的意思了”林墨摇头,“我想要你帮我一件事”

    “不帮”郭嵩阳当即拒绝道。

    “嗯。。。你先听我说完”林墨叹道,“我知道西方有个魔教,他们有着天下第一的刀法,其威力甚至超过了小李飞刀,你不想见识见识吗?”

    郭嵩阳是个武痴,要是有天下第一的武功而他见不到还不如杀了他来的痛快,“你要我干什么?”

    “和我一起去找他们的踪迹”

    。。。。。。

    兴云庄旁有一酒肆,是孙驼子的营生。

    他以在这十多年了。

    今天他的买卖特别好,不到半个时辰,小店里就来了二三批客人。

    第一批是两个人。

    一个黑衣黑袍背负黑刀的侠客,一个笑嘻嘻喜欢看书的年轻人。

    第一批也是两个人,都是身强体壮的大汉,而且他们的装束一模一样,腰上挂着的刀也一模一样,就连长得也差不多,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第三批来的人最多,四个。

    这四人一个高大,一个矮小,后面跟了个肩上扛了根长枪的年轻人,还有一个确是个身着绿衣裳带着金首饰的女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看起来像个大姑娘。

    孙驼子很担心她一不小心会把腰扭断。

    最后又来了一个人。

    那人瘦的出奇,没带佩刀挂刀,但他的腰间鼓起,显然是带着跟很粗长的软兵刃。

    小店里加起来一共才五张桌子,有一张早就被店里的熟客占据,这四批人一来立刻就满了,孙驼子忙前忙后,只希望以后的生意也能这么好。

    这些人都在喝闷酒,很少说话,就算是说出声来,也是低声细语。

    喝了几杯酒后,那扛枪少年说话声慢慢大了起来,他叫来孙驼子,“你这里毗邻兴云庄,可看见过李寻欢?”

    孙驼子连连摇头。

    那个绿衣女子叹息道:“这地方虽然靠近兴云庄,但平平淡淡的,这个老头怎么可能见过李探花?”

    他旁边桌子上是最后进来的瘦长汉子,闻言冷笑道:“这可未必,据我所知,这里不久以后就要发生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了”

    这句话说出,那孪生兄弟和第三批来的四个人全都变了颜色,那绿衣女子眼波流动,娇笑道:“我怎么看不出来这里会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那瘦长汉子一拍桌子,一字一句厉声道:“据我所知,至少有六个人今天要埋骨在此了!”

    “哪六个人?”孙驼子哆哆嗦嗦问到,不管谁在这里玩完,损失最大的还是他。

    现在他无比后悔今天开门做生意了。

    瘦长汉子喝了口酒,缓缓道:“胡非,段开山,杨承祖,胡媚和朝家兄弟!”

    六个名字一出,那孪生兄弟和第三批来的四个猛然站起,纷纷大骂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敢在这里胡说八道!”

    声音最大的是大力神段开山。

    此人身材极为魁梧,他骂了两句扔不过瘾,怒道:“我看你才是一脸倒霉像,休想。。。”

    这句话还未说完,那瘦长汉子忽然到了他的面前,劈哩叭啦给了他十七八个耳光。

第77章 一锅端() 
段开山也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大侠,高手,此时有手不能动,有腿不能移,连头都被打的晕乎乎的,也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他身边那个扛枪的少年突然如毒蛇般刺出一枪。

    枪花朵朵,乃是正宗的杨家枪法。

    那瘦长汉子腰一闪,长抢已被他夹在腋下,杨承祖用尽全身力气都抽不出来,脸色已急成猪肝色。

    “要杀你们的人就快来了”那瘦长汉子淡淡道。

    哆的一声,瘦长汉子把枪尖插在桌子上,慢慢地倒了杯酒喝了起来,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但胡非六人就没那么淡定了,他们面面相觑,具是面如死灰。

    外面的风渐渐大了,有人想要溜之大吉,但这样走了,未免太过丢人,日后若是传出去,在江湖上恐怕就混不下去了。

    不过他们六个人合在一起,互相商量,你吹一句,我捧一句,胆气不自觉又壮了起来。

    门外传来一声冷笑。

    六个人的脸色立刻变了。

    门外出现四个人,皆穿着颜色鲜明的杏黄色长衫,他们虽然到了门口,却没有走进来,只是垂手站在那边,也没有说话,看起来好像在等什么人。

    门口的四人忽然闪出一条道。

    一个很年轻的少年人背负着双手,慢慢的走了进来。

    他也穿着杏黄色的长衫,长得很秀气,态度也很斯文,只是他的黄杉上镶着金边。

    “你们知道我们的规矩吧”少年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冷冷的往那六人那边一扫。

    接着,他慢慢走了过去,取出六枚黄铜铸成的铜钱,在六人头上个放一枚。

    六人好像变成了木头,眼睁睁瞧着这人把东西随便放在自己头上,连个屁都不敢放。

    黄杉少年手上还剩几个铜钱,在手里叮叮当当的摇着,缓缓走向那个黑衣黑袍和读书少年的桌前。

    郭嵩阳皱眉,他隐居江湖已久,对金钱帮所知甚少,眼前这一幕让他觉得着实诡异。

    “他们是什么势力?”

    “金钱帮”林墨打了个哈哈,介绍道,“上官金虹隐于江湖,鲜有人知道他的下落,却在一夜之间以霸主之资席卷武林,建立金钱帮,你刚出江湖对此不了解,情理之中。”

    “正是如此”那少年一抱拳,彬彬有礼,让人不生厌恶感,“不知两位是哪路的英杰,来此也是为了那东西吗?”

    林墨喝了一杯清酒,摇头不语,只是挑起一根筷子,食指慢慢切了过去。

    想要用手指折断筷子,江湖能做到的人不在少数,而要慢腾腾镶嵌进去,没个积年苦修,却是万万不能的。

    少年见状,沉默不语,径直退了下去。

    此时,那四个黄杉人不知何时在地上画了几十个圈圈,每个都不过海碗大小。

    胡非,段开山,杨承祖,胡媚,朝斑,朝明,这六个人哭丧着脸,像被条绳子牵着似的,一人选了一个圆圈,站了进去。

    他们走路时脚虽然在一步一步走,上半身却连动都不敢动,生怕头顶的铜钱会掉下来。

    林墨以前听说过一些老猎人喜欢圈养猴子,等到要杀猴取脑时,会放快石头在被选中猴子的脑壳山,那只猴子便会顶着那块石头,不敢逃跑不敢反抗,就在那里等死。

    这些人和猴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郭嵩阳问道:“六个人肯定占不满几十个圈圈,难道还有人要来?”

    “是啊,还有不少人。。。”林墨含糊一声,又拿起了怜花宝鉴欣赏。

    龙啸云曾拿着怜花宝鉴想要把这本秘籍交给上官金虹,结果还没见到就被金钱帮几个看门的给砍死了。

    怜花宝鉴从他怀里掉出来的时候,没人认出这就是他们拼死拼活想要的到的东西,只是把这本书和龙啸云一起给扔了。

    怜花宝鉴也从此失传。

    可怜龙啸云好不容易良心发现,竟落得这个下场,就连他以前就李寻欢的事迹也因为死的憋屈而遭到了怀疑。

    连金钱帮看门的都打不过,他到底是怎么单枪匹马救了李寻欢的?

    莫非本来去杀李寻欢的人就是他安排的?不得而知。

    林墨也只能感慨世事无常,人的奇特。

    小店有些陈旧,些许木屑漏了下来。

    这没有影响孙驼子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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