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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节

暗夜生涯有点儿狂-第90节

小说: 暗夜生涯有点儿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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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吧台调茶的林洛淡淡地笑,仿佛一切都和自己无关。本来就是无关,不是吗?

    所有的惨烈热血离开归来,终有安静时,林洛慢慢地在茶馆门口,挂上一个牌子。

    远远看去,上书:岁月安好,请勿打扰。

番外之露露() 
番外之露露

    仗剑骑马破尘来

    曾经的自己,很认真地想过,我的少年会以何种方式出现。

    他,虽然不至于白衣飘飘仗剑骑马,但也必是温柔善良慵懒锋利

    哦,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是金露萱。

    如果你愿意听的话,请听我细细讲来,露露的良人,何处觅得。

    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场倾城盛大的宴会。虽然,我的表现很糗。

    好吧,我承认,我从来没有那么尴尬过。

    当爸爸匆匆把我从学校接到碧落山庄的时候,我身上穿的是短袖短裤。这样的行头,在宴会厅表现得极其相当不专业。

    还好,爸爸把我以前的礼服带过来了一件,服装师略略一裁,居然太窄。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又胖了。

    无论如何,当我费尽心思地把自己塞进那套衣服时,宴会已经开始了大半。

    果断混进人群,我吃我喝我很低调。

    没过多久,便被爸爸拉到林伯伯面前问好。

    其实,爸爸那点儿小心思再也明显不过了,就是……把我许配给林洛。

    我和林洛是从开裆裤玩到现在的呃青梅竹马。

    当然了,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都会在一起。譬如说:我和林洛。

    据说,我们两个从一起打医院里面抱出来的那天,就开始抢东西,一直到他和颜夕离家出走。

    不过也怪林洛,记得六岁的时候一起洗泡泡浴,他就爱抢我这边的泡泡。

    当时的我,可是“人不犯我,我也犯人”,更何况哼哼林洛的小拇指头,当时就被我咬得鲜血直流,场面很黄很暴力。

    只不过,一起洗泡泡浴的事儿,算是被伯伯和爸爸记住了。

    喏,又提了。我愤愤地看向林伯伯身边的林洛。

    咦?不对,他为什么叫林伯伯“首席”,而且手指头被我咬伤的疤也不见了。

    错了,他绝对不是林洛,他的气魄要林洛的舒服多了。只是,慵懒的桃花眼和犹如玉砌的薄唇,有那么一点点妖孽罢了。

    我心里面虽然质疑,但是,依然不忘记嘴角抽抽的笑。初次见面嘛,礼貌礼貌。

    这个男生貌似很有点儿想离开的样子,嗯,这点儿倒和我一样。在林伯伯的威严面前,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自在。

    “林伯伯,我们去取点蛋糕。”我附和着他的借口。

    他似乎有点儿兴奋过头了,居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跑开。

    不过,为什么我有点儿喜欢这样的感觉呢?

    “呼,终于解放了!”他神采奕奕地吁口气,仿佛刚刚看起来慵懒无比的那个人不是他。

    “你是谁,别告诉我你是林洛。”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有点儿小得意。

    他眉目温柔,看起来并不惊讶:“我想说,我是林光不过,你怎么看出来我不是林洛呢?”

    “小时候有一次我们一起闯了祸,他为了保护我而在右手的尾指处留下一个小小的疤,这是其一。”暂且把我咬伤而留下的疤,冠以美好的理由。毕竟在外人面前嘛,相亲相爱的形象是要保持的,所以我果断扯了个谎。

    原来,这个长眼薄唇的男人叫林光。怪不得,他的气魄,有那么一点点儿阳光温暖。

    他是我们隔壁学校设计学院的某男子,离得这么近,居然没有被我那号称美男探测仪的闺蜜苏晴探测到。

    苏晴小童鞋,你貌似该改行了呢。

    由于我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竟然没有注意到林光说了些什么。

    “所以,我想趁着宴会离开,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林光的表情十分期待,好像想让我帮他一样。

    让我帮忙?我顿了顿,一本正经地笑:“金伯伯作这样的事肯定有他的原因,你要不就先答应做一段,慢慢就会理解这一切的,反正在这里也挺好的啊。”伦家拒绝的理由可是相当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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