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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踏天争仙-第19节

小说: 踏天争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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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吃亏的一样是他们,最终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势力比不上,打也打不过,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当缩头乌龟了。

    在靖公主府对面一辆华贵无比的马车上,内中坐着两个衣着华丽不凡的男子。

    其中一个一张白脸,眼圈微黑,嘴唇有些不自然的发白,双目略有昏浊,坐在那里侧歪着身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纨绔公子哥。

    另外一个则面容红润,丹目红唇,双目炯炯有神,身上筋肉蛩结,壮硕得犹如一头牛一样,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最鲜明的对比。

    “二哥,这么搞下去太腻歪了,那贱婢家的狗才一个比一个怂,以前还敢放个屁,现在连屁都不敢放了。”面色红润身体强壮的男子欠了欠酸胀的屁股,打了个哈欠,一脸无聊的道。

    犹如病秧子一样斜倒在轿壁上的男子张开睡不醒般的眼睛,伸出苍白的两根修长手指,挑开轿帘,对外面低声说了句什么。声音极小,犹若蚊蝇,一般人就算贴在跟前都听不清楚。

    但王火身后一名脸上有一道刀疤的男子却微微点头,似乎听到了二王子的吩咐。

    刀疤男忽然嘿嘿怪笑两声道:“公主府就是公主府,你们不愧是在娘们胯下讨生活的东西,一个个长得人模狗样,竟然全都是没有半点血性的阉货,来来来,掏出你们的东西给爷们儿看看是不是阉干净啦?啊?哈哈!”

    刀疤男子旁边站着一个头戴随风倒帽子的书生,这书生双手插在袖管中,一身书生袍干净得过分,一看就是个有洁癖的家伙。

    着书生声音尖细,阴阳怪气的道:“既然公主府中都是一帮没有卵子的,那我就送一副匾额给他们。”

    说着书生身后两个跟班抬出一面蒙着红布的匾额来,书生将红布一挑,内中金灿灿的八个大字在阳光下几乎要烙印在郑守等人的脸上——胯下奴狗,无卵男儿。

    四周围观的人现在越来越多,见到这幅匾额后不少人都笑了起来,在他们眼中,公主府的郑守等人就是十足的窝囊废。被人欺负到家门前了,还只能当缩头乌龟,不是窝囊废是什么?

    被当众送了这羞辱匾额,若还是咬着牙咽下去的话,那么从今之后,这八个大字将永远烙刻在他们这些公主府的侍卫脸上,只要是在这火毒城中,走到那里都将被人瞧不起,沦为天下笑柄。

    郑守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双目死死的看了一眼那辆一动不动的华丽马车,随后猛的一转头,往门内疾走,武夫一怒杀人,最是容易,隐忍负重最是艰难。

    郑守不是不要脸面,他在火毒城中厮混了大半辈子,这张脸比什么都重要,但他们实在不是二王子四王子的对手,拼死一战自取其辱倒也罢了,关键是他们这些人若是死了残了,那么以后靖公主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了,他就算被人嘲笑一辈子当没卵子的,也不能看着玉夫人临死前托付给他的靖公主真的变成孤家寡人。

    郑守一伸手将要冲出去的憨牛手臂牢牢钳住,几乎是拖着憨牛在走,不过他没能拉住从憨牛身后窜出来的鸽子。

    鸽子身形瘦小,一步五米,在地上犹如一阵旋风般的刮了过去。

    郑守不由得大叫道:“鸽子,快回来,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鸽子在空中怒喝道:“以我热血,告诉他们咱们公主府的男子究竟如何!”

    鸽子不是郑守,血气方刚的他受不过这个气,明知道不是对手,依旧上前,这是去寻死了。

    那书生脸上露出一丝阴笑,轻蔑无比,鸽子连磨皮这一关都没有过,还敢出来挑衅?鸽子速度不慢,但他却依旧还有时间稍稍扭头,看了一眼身后那辆华丽的马车,似乎听到了什么,微微点头。

    “你若能碰到我的一片衣角,就算你赢了!”书生趾高气扬的说道。

    电光交错,鸽子有着金铁之色的双爪尚未抓到那书生胸口,便被书生一脚兜中胸口,鸽子身法快,但这书生的脚更快!

    “可笑……”

    书生轻蔑吐出两个字来,后面的言语尚未来得及说出,却不料鸽子噗的一声,喷了那书生一脸一身滚烫鲜血,这才倒飞回来,重重的摔在憨牛怀中。

    此时鸽子两眼翻白,胸口凹下去一个大坑,整个身子一下就软了,若无金丹妙药医治,就算勉强能活,后半辈子也必然连床都下不来。

    明面上鸽子自然是输了,但书生赢得却也狼狈,此时满脸鲜血,衣衫上鲜红一片,他可是淬血炼渣的境界,竟然被皮都没练好的家伙喷了一脸,说出去都是笑话,这书生洁癖极重,根本受不了身上被弄得这么脏,看着脏污的白袍,嗅着鸽子鲜血的腥味,书生一张脸都扭曲起来。

    “该死的脏货,竟然敢弄脏……”

    书生正嘶吼咆哮,面上忽然一怔,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眼角,随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阴沉至极,他的眼角皮肤破了,虽然只是几道微不可查的小伤口,但还是破了,在鸽子的鲜血浸泡下,丝丝绞痛。

    鸽子的那口血当然不可能将炼血去渣的他的脸弄破,真正弄破他的脸的,是一颗牙齿,鸽子咬碎了自己的牙齿,也就是说,鸽子从出手的时候就知道伤不了他,那个时候鸽子就已经咬碎了牙,等着偷袭他。

    想到这里,书生再次摸了摸眼角上的伤口,后背上冒起一层冷汗。

    好歹毒!这该死的鸽子不是要破他的皮肉,而是要用那颗牙齿刺瞎他的眼睛,好在他修为不高,准头不够,不然自己现在就瞎了。

    书生原本一张脸原本就扭曲无比,此时却变得极端狰狞,足尖一点,身形如同梭子镖般的射出,三十多米的距离竟然一步横跨,一只脚朝着鸽子脑袋便踩了下去,以淬血境界的武者力量,这一脚足以将鸽子的脑袋踩爆。

    憨牛万没想到这书生竟然赶尽杀绝,以往二王子、四王子的人来捣乱,都只是羞辱他们,却从未真正下过要命的毒手,憨牛不可能抱着鸽子避开这一脚,连忙放开鸽子,一声蛮吼,双肩一拱,如同一头奋起的犀牛用肩膀朝着书生的那只脚撞去。

    不光憨牛没有料到这书生会下毒手,谁都没有料到。

    郑守眼睛瞪得溜圆,当即抢步上前,但他刚刚踏出一步,那脸上有伤疤的壮汉一只脚已经出现在郑守脸颊不远处。

    这书生和壮汉有个诨号,叫做夺命双脚,在四王子府中算是中上等的人物,两人是一个师父,最擅长的都是腿法,并且两人都已经到了淬血去渣的境界,比郑守的淬血炼心高出一节来。

    这一脚掀起一阵如刀狂风,逼得郑守脚下不得不一顿,就是这么一顿,鸽子就再无可救了。

    书生那一脚踏在憨牛的肩膀上,传来咔嚓一声脆响,憨牛的锁骨犹如木柴一般被踏碎,憨牛更是直接被踹飞出去,滚地葫芦一般掀起一长溜灰尘。

    书生这一脚的力道被憨牛耗尽,却还有另外一脚,此时书生足不沾地,另一只脚高高抬起。

    这一脚有个名号叫做蹬天鞭,是书生成名绝技,一脚抬起脚心朝天,状若登天,随后高高砸下,腿落如鞭,力道威猛,青石都能踏成粉渣,这一脚朝着鸽子的面门狠狠地踩下去,后果可想而知,转眼间就是迸溅得四处都是的肉泥骨渣。

    公主府所有的人都目眦欲裂,却无计可施,他们距离太远,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鸽子的脑袋变成一滩烂泥。

    郑守大叫一声,拼着挨上一脚,将手中的两颗比金铁还要沉重的核桃丢出,但这两个核桃或许能够伤到书生,却绝对救不了鸽子。

    轿子之中的四王子脸上露出兴奋之色,对于嗜血的他来说,这场面才有些看头,而面色苍白的二王子则依旧是一副恹恹的神情,眼中有一些冷漠无趣,还有一些厌倦乏味,一个玩具,就算再怎么有趣,一连玩了几年,自然无趣的很。

    书生脸上显现出一丝狞笑来,二王子有话,今天就是要弄死两个侍卫,叫公主府上下离心,叫靖公主变成孤家寡人,叫靖公主尝一尝,二王子的娘被贬冷宫,五年无人登门的痛苦。

    就在这高高抬起的一脚即将狠狠踏下,要将鸽子的脑袋踩爆的时候,一个身影出现在书生面前,随后一个拳头悄无声息的弹出,收回。

    书生略有兴奋地面孔瞬间变成了青紫色,随后书生直接倒飞出去,捂着自己鲜血淋漓的小腹下面满地打滚嗷嗷怪叫。

    在场的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同时,都觉得自己小腹下面关键处疼痛犹如针刺一般,有些人甚至冒出一层虚汗来。

    连不远处华丽轿子之中的两位王子都愣住了,那嗜血的四王子长大了嘴巴,就连一向病恹恹的二王子都将眯缝眼瞪得溜圆。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额头上一大块药性黑斑,面容有些呆滞,但却有着一双明亮无比的眼睛的大男孩出现在鸽子身前,脑袋略微歪着,看着书生等人,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

    整个公主府门前,除了杀猪般的惨叫外,静得吓人。

    蔫坏儿……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第二十三章 一碎双蛋() 
书生的蹬天鞭,只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脚若登天,高高抬起,劈开大衩,露出关键部位。

    这个弱点书生的师父早就跟他叮嘱过,但他自信自己腿法极快,能够弥补这个缺点。

    并且他在用蹬天鞭的时候,往往是在占据优势对手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所以这蹬天鞭百发百中,没有幸免者,从而成就了他夺命双脚,登天书生的绰号。

    书生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一天,一个少年会在他大腿劈开最大的时候,偷袭他的薄弱处。

    太坏了,太阴险了。

    这样坏的家伙,竟然有着一张人畜无害,甚至看上去有些呆萌的面容!

    叮当!

    两声脆响,郑守的两颗核桃砸进青石地面之中,火花四溅,这刺耳的噪音一下惊醒众人。

    郑守大喝一声,心脏如同擂鼓,咚咚作响,震动得三米开外墙壁都跟着嗡嗡颤动,脚下地面上的石子乱弹乱跳。

    那脸上有疤的男子眼瞅着自己的师弟小腹鲜血滚滚,震惊分神的当口,被郑守一拳砸中胸口,发出一声金铁铮鸣,整个人倒飞出去,不过他双脚稳稳落地,嘴角溅出一线血丝,看起来不过是轻伤。

    疤面男子根本没有理会重击他一拳的郑守,一双眼睛呆呆的看着捂着裤裆嗷嗷乱叫,满地打滚的书生后,扭转过头来,一双内中毫无半点情绪,犹如野兽遇到猎物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方荡。

    四周传来轰然的叫好声,围观的不怕事儿大,他们只管精彩不精彩,方荡这一拳,鲜血乱溅,那高傲的书生惨嚎不断,一脸泥土狼狈不堪,自然是好看至极。

    不过其中有些明白事理的连忙拽拽旁边叫好的,用下巴点了点远处不声不响的马车,随后那叫好的立时被捏住了脖子般,出了一声冷汗,紧接着掉头就走,生怕被人记下面目来。

    当看清楚方荡的身形,还有那层刚刚磨出嫩茧来的皮肉的时候,疤面男不由得吐了口吐沫,“我还以为从草坑儿里钻出一条龙来,原来是一条走了狗屎运的虫!”

    豹子此时也缓过神来,合拢下巴后快步上前,兴奋地重重一拍方荡肩头,叫道:“好小子!”

    说完豹子连忙猫腰伸手,正要小心的将鸽子抱起来。

    那疤面男子忽然发难,和书生动作如出一辙,一步迈出,便横跨十几米的距离,一只脚朝着方荡的胸口踹去。

    这一脚显然比书生更有火候,也更加老辣,更且是含怒出手,力量灌起,衣衫猎猎作响,疤面男整个人犹如离弦之箭,横冲而来。

    方荡本就明亮的双目放光,被对方这一脚激得瞬间进入那种一切都变得缓慢的状态之中,在他眼中,这一脚远比当初的鸽子要快太多,但却还不够快,他依旧有足够的时间思考,避开这一脚后要怎么弄死这个疤面男。

    在方荡的世界里,仁慈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烂毒滩地之中,只要双方动手,除了一方逃走,就是你死我亡。

    不过方荡此时的那种一动不动的模样在旁人眼中看起来,就如同吓傻了一样,呆呆傻傻,连正常人的惊慌反应都没有。

    此时猫腰下去要抱起鸽子的豹子双目瞳孔急缩,危险降临,豹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护着身旁的方荡。

    虽然他不是郑守的徒弟,但他已经将方荡当成是他的小师弟,说起来,他们这些人都挺喜欢这个平时没有什么言语的叫做好运却有着蔫坏儿心思的家伙。

    豹子猛的伸手将已经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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