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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中国古代神鬼志怪小说-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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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傍晚,听见有人敲门说:“你们是有教养的名人,怎么干出这种损人利己的事呢?”

    回答说:“我们买下这住宅时,发现了你的棺木,我为你买了砖把坟迁移了,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呢?”

    鬼说:“你们把我移到吴将军的坟地,我是个小小老百姓,他们(将军的鬼魂?)日夜争斗,我实在受不了。不信,你们可以跟我去看看。”

    于是张道虚、张顺两人恍恍惚惚,(梦游?被鬼带走了)地就到了阊门的城外,两个人一听,果然坟墓里传出辟辟啪啪的对打的声音。

    鬼说:“我会让你们知道(我的手段)。”(鬼怒了!要索命啊)

    不久,二张兄弟就都死了。

    【原文】吴郡张道虚、张顺,知名士也,居在阊门。遭母丧中,买新宅。日暮,闻人扣门云:“君是佳人,何为危人自安也?”答云:“仆自买宅,得君棺器,为市甓作冢相移,有何负?”鬼曰:“移身著吴将军冢,吾是小人,日夜斗,不可堪忍。不信,君可随我视之。”于是二张恍惚,便至阊门外。二张听之,但闻冢中淘淘打拍。鬼便语云:“当令君知。”少时兄弟俱亡。(出《神鬼录》)

王乔玉棺() 
王乔是河东郡人,汉显宗时任南阳郡叶县县令。

    王乔会神术(仙术),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就到京城朝见皇帝。

    皇帝看他进京这么频繁就很奇怪,而且从来没见他车马和随从,就下密令太史官偷偷察看。

    太史官察看后向皇帝奏报说,王乔每次到京城来时,准有一对野鸟(原文翻译野鸭)从东南方向飞来。(坐鸟来的?)

    皇帝就派人等野鸟再飞来时张网捕捉,结果网里捕到的是一双鞋子,这鞋还是汉显宗四年时赏给尚书的那双鞋。

    每次王乔来朝见时,叶县县衙门前的堂鼓就会不敲自响,鼓声可以传到京城。(这么神器?)

    后来,有一天忽然从空中降下一具玉石棺材,停在大堂院里。(玉棺是飘下来的吧。)

    县衙的官员们一起推挪那口玉棺,玉棺一点也不动。

    王乔就说,“这是天帝要召我去呢。”

    于是王乔就沐浴吃了药,自己躺进玉棺中。

    他一躺进去,棺盖就自动盖上了。

    然后大家把玉棺埋在城东,玉棺入土后,泥土自动封成了坟。

    这天夜里,叶县的牛羊都流汗气喘,不知是怎么回事。

    百姓立了庙,叫“叶君祠”,祈祷求告都很灵验,远近的人们都很信服崇敬。

    皇帝让人把堂鼓迎进京城放在城外都亭中,鼓再也没响过。(神器不是谁都能用的)

    有人说他就是古时的仙人王乔,来向世人显示神仙变化的功力。

    【原文】王乔,河东人也,汉显宗时为叶令。有神术,每月朔望,常诣京朝。帝怪其来数,而不见车骑,密令太史伺望之。言临至,必有双凫从东南飞来。于是候凫至,举罗张之,但得一舄焉,乃四年时所赐尚书官属履也。每当朝时,叶县门下鼓,不击自鸣,闻于京师。后天忽下玉棺于庭前,吏人推排,终不摇动。乔曰:“天帝欲召我也。”乃沐浴服饵,卧棺中,盖便立复。宿昔乃葬城东,土自成坟。其夕,县中牛羊皆流汗喘乏,人莫知之。百姓为立庙,号‘叶君祠’,祷无不应,远近尊崇。帝诏迎取其鼓,置都亭下,略无复声。或云:“即古仙人王乔也,示变化之迹于世耳。”(出《仙传拾遗》)

女鬼衣结() 
沛郡人秦树,家住在曲阿小辛村。

    有一次他从京城回来,离家还有二十多里路的时候,天黑迷路了。

    远远的看到有灯火光,就过去投宿。

    他来到一座房子前,见有一个女子端着蜡烛走出来说:“我一个年轻女子独自住着,没法留客人住宿。”

    秦树说:“我想往前走,但晚上实在没法再赶路了,请允许我在外屋借住一下吧。”

    女子就答应了。

    秦树进屋一看,原来这女子家只有一间屋子,怕她丈夫回来,就一直不敢就寝。(女的不是说了自己一个人住?)

    女子说:“你何必过于多虑呢?不必担心,不会有什么事的。”(鬼知道会不会有事。)

    女子为秦树摆下了饭菜,但饭菜看样子都是搁了很久的了。

    秦树说:“你还没有出嫁,我也没有娶妻,我想和你结为夫妻,不知你能不能同意?”(这就求婚了?)

    女子说:“我这样鄙陋微贱的女子,怎么配做你的终身伴侣呢?”(这翻译太现代化了!)

    后来他们就同床共枕,直到天亮时,(各种欢乐?)

    秦树要上路了,女子执手和秦树告别,哭着说:“和您只有这一面之缘,以后就不会再见了。”(很有内涵的话!)

    女子送给秦树一对指环,穿在秦树的衣带上并打了个结以作纪念,一直送出门外。秦树出门后急走了几十步,回头看昨晚住的地方,只是一座坟墓。

    过了几天,指环丢失了,但衣带上那个结还在。

    【原文】沛郡人秦树者,家在曲阿小辛村。尝自京归,未至二十里许,天暗失道。遥望火光,往投之。见一女子,秉烛出云:“女弱独居,不得宿客。”树曰:“欲进路,碍夜不可前去,乞寄外住。”女然之。树既进坐,竟以此女独处一室,虑其夫至,不敢安眠。女曰:“何以过嫌,保无虑,不相误也。”为树设食,食物悉是陈久。树曰:“承未出适,我亦未婚。欲结大义,能相顾否?”女笑曰:“自顾鄙薄,岂足伉俪?”遂与寝止。向晨树去,乃俱起执别,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莫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树低头急去数十步,顾其宿处,乃是冢墓。居数日,亡其指环,结带如故。(出《甄异录》)

鬼传曲() 


食尸怪() 
南康县屯垦有个村民叫区敬之。

    宋元嘉元年时和儿子一同乘船,从县里逆流而上。

    船进入了一条小河,偏僻又荒凉而且地势十分险峻,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危险了!)

    晚上他们上了岸,在一个帐篷里歇息时,区敬之中邪突然就死了,他儿子点上火守在尸体旁。

    忽然听见远处传来哭声,哭的人喊着“阿舅”。

    区敬之的儿子就有点害怕有点奇怪(荒郊野外,爹死了这时心情一定极度复杂!),转眼间那个哭丧的(物体)已经来到近前。

    它个子和人一样高,长头发披散着一直垂到脚上。(有点午夜凶铃贞子的感觉!)

    由于头发太密盖住了脸,看不见这人的五官相貌。

    这人叫着区敬之儿子的名字,并说了些安尉吊唁的话。

    孝子心里非常害怕,就聚拢柴禾点火。

    那怪物说:“我是特地来慰问你的,你有什么可害怕的?”

    刚要点火,见那怪物坐在死尸的头旁哭起来。

    孝子借火光偷偷看,见那怪物把自己的脸盖在死尸的脸上,片刻间死尸脸上的肉就被撕裂剥掉,露出骨头。(有点惊悚的画面!吃尸体。)

    孝子吓坏了,想打那怪物,但手边没有家伙,不大工夫,他父亲的尸体就只剩下了一架白骨,皮和肉都净光了,最后也不知道那怪物是什么鬼神。【长发食尸怪】

    【原文】南康县营民区敬之,宋元嘉元年,与息共乘舫,自县溯流。深入小溪,幽荒险绝,人迹所未尝至。夕登岸,停止舍中,敬之中恶猝死,其子燃火守尸。忽闻远哭声,呼阿舅。孝子惊疑,俛仰间,哭者已至。如人长大,披发至足,发多蔽面,不见七窍。因呼孝子姓名,慰唁之。孝子恐惧,遂聚(遂聚二字原空缺。据明抄本补)薪以燃火。此物言“故来相慰,当何所畏?”将须燃火,此物坐亡人头边哭。孝子于火光中窃窥之,见此物以面掩亡人面,亡人面须臾裂剥露骨。孝子惧,欲击之,无兵杖。须臾,其父尸见白骨连续,而皮肉都尽。竟不测此物是何鬼神。(出《述异记》)

鬼壶() 
元嘉初年的时候,散骑常侍刘隽,他家住在丹阳。

    有一天突然下起暴雨,他看见门前有三个小孩,有六七岁上下,看上去都很机灵淘气,但脸上却都没有被淋湿。(据此分析,仨小孩儿不是人!)

    不一会儿就见三个小孩在抢一个葫芦作的小壶。

    刘隽用弹弓打那壶,一下子打中了,小孩们就突然看不见了。

    刘隽把壶拿来,挂在房子边上。

    第二天,一个女人进得门来,抓住那只壶哭了起来,刘隽向她怎么回事,她回答说:“这是我儿子的东西,不知怎么会在这里呢?”

    刘隽就把情况说了,那女人就把壶拿走埋在她儿子的墓前。

    过了一天,刘隽又看见那些小孩来到门边,手里举着那个壶,笑着对刘隽说:

    “(阿侬,小孩儿撒娇的话)我已经又拿到壶喽!”(这是鬼在炫耀)

    说完就不见了。

    【原文】元嘉初,散骑常侍刘隽,家在丹阳。后尝遇骤雨,见门前有三小儿,皆可六七岁,相率狡狯,面并不沾濡。俄见共争一匏壶子,隽引弹弹之,正中壶,霍然不见。隽得壶,因挂阁边。明日,有一妇人入门,执壶而泣,隽问之,对曰:“此是吾儿物,不知何由在此?”隽具语所以,妇持壶埋儿墓前。间一日,又见向小儿持来门侧,举之,笑语隽曰:“阿侬已复得壶矣。”言终而隐。(出《幽明录》)

鬼营() 


鬼索伴() 
元嘉年间,夏侯祖观当兖州的刺史,坐镇瑕丘,后来死了在任上。

    沈僧荣代替了他的职务,过了有一年,夏侯突然来拜访僧荣,谈吐像他活着时一样,谈话中常常说到阴间的事情。

    沈僧荣床上有一条刚织好的镶有宝石装饰物的腰带,(鬼也是见财起心)夏侯祖观就说:“我能和你相见(缘分啊),你就把腰带送给我吧!可以叫人烧掉(就能给我了)。”

    僧荣就当着夏侯的面把那带子烧了,带子上的冒的烟火还没灭,就见夏侯的腰上已系着那条带子了。(烧了就能用!)

    第二年,僧荣在他的驻所里夜间找来些歌激一起奏乐玩乐,忽然有一个女子来到门外。(这人还真招鬼!)

    僧荣问她,她说:“我原来是青州长官杜大人的弹筝女,名叫采芝。杜大人把我送给夏侯大人,我成了他宠爱的妾。现在我希望能在你的乐激里找一位和我作伴的一起玩。”(烧个人过去?)

    说着女子就指了指正在乐队里弹琵琶的女子。

    弹琵琶的女子立刻哭了起来说:“怎么就把我送给鬼了呢?”

    采芝说:“你少废话,我不会放过你的。”

    弹琵琶的女子只好回屋和同伴们告别。

    宴会还没散,琵琶女就突发心痛病死了。

    她刚断气,琵琶女的魂就恢复成了人形,站在采芝身旁。

    【原文】元嘉中,夏侯祖观为兖州刺史,镇瑕丘,卒于官。沈僧荣代之,经年,夏侯来谒僧荣,语如平生,每论幽冥事。僧荣床上有一织成宝饰络带,夏侯曰:“岂能见与,必以为施,可命焚之。”僧荣令对烧之,烟焰未灭,已见夏侯带在腰上。僧荣明年在镇,夜设女乐,忽有一女人在户外,沈问之:“吾本是杜青州弹筝激采芝,杜以致夏侯兖州为宠妾。唯愿座上一激为伴戏。”指下坐琵琶。激啼云:“官何忽以赐鬼。”鬼曰:“汝无多言,必不相放。”

    入与同房别,饮酌未终,心痛而死。死气方绝,魂神已复人形,在采芝侧。(出《广古今五行记》)

独脚鬼() 
魏郡张承吉的儿子元庆十二岁。

    元嘉年间,元庆遇到了一个鬼,有三尺高,只有一只脚,脚是鸟爪,背上有鳞甲。(鬼怪必须长的奇形怪状!)

    这鬼来召元庆(怎么个召法,传说中的中邪?招魂术?鬼怪技能之一。)元庆就变得像犯神经病似的到处乱跑,于是他父母就打他。

    这时就听见空中那鬼说:“是我让元庆这样的,请不要责罚他。”

    张承吉有两卷羊中敬的书,忽然就丢了。

    后来那鬼从房梁上扔下了书。(鬼都喜欢住房梁上?)

    原来的其中一卷有些损坏,鬼还回来时已给修补好了。(鬼也做好事!)

    有个姓王的人家要出嫁女儿,向张承吉借(此处丢失一个字,除了借钱还能借什么?古代习俗),鬼就要了纸笔替张承吉答复了王家。

    张承吉手很巧,曾做了个弹弓,鬼借去了弹弓,第二天送还时,把弹弓给折坏了。

    【原文】魏郡张承吉息元庆,年十二。元嘉中,见一鬼,长三尺,一足而鸟爪,背有鳞甲。来召元庆,恍惚如狂,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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