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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诡事三桩-第1节

小说: 诡事三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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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从未见过的胡同() 
周夕的故事《无字天书》

    “什么?下周同学会?好啊!恩,一定到!”

    周夕挂断电话,把手机放到口袋。打电话的人叫王宁,是他高中的同班同学,最铁的哥们。

    上海的冬夜里,天上唯有大片大片的黑,街边破旧的路灯奚落地散发着昏暗的光,有几盏还时不时地闪烁,显得越发诡异。

    “高中同学啊,十年不见了,不知道大家混的怎么样。”

    周夕的老家在东北,他的高中是一所当地的重点高中,当年的高三二班,是学校里的实验班,说白了就是尖刀班,是从全学年里挑出来几个优等生组成的班级,方便学校重点培养。

    整个班里就八个学生,虽说表面上看,他们是享受着特殊待遇的佼佼者,每次考试都能考出让全学年瞠目结舌的高分。但其中的辛酸,也只有那八个共同患难过魔鬼题海的人才知道。

    想想当初高考前的魔鬼训练,周夕现在还不禁会打个冷战。毕竟,每天只睡三个小时不是常人能熬得住的,甚至于当时他们三年二班的班主任都在那一年过度劳累,猝死了,惊动了整个学校。

    周夕高中毕业后考上了同济大学,现在在上海做一名汽车工程师,成天对着零件和图纸打转,虽然不是什么值得他爱得废寝忘食的行业,却也让他很满意现在的生活,至少落得一份平淡安逸。况且,今年汽车行业不错,他也升职加薪了,想想这应该能成为这场高中同学会吹嘘的资本。

    前面的路从人行道变成了砂子路,路越来越难走,或者说,周夕去往的地方越来越偏僻。他是在前往自己的住处,算算,自己也工作六年了,一直在这个偏远的地方租房住,就为了省点房租,可攒下来的钱却依然连买房的首付都付不起。

    “唉,算了吧,就我这点工资还是别拿出去吹了,翻一倍在那些土豪眼里也不算个钱啊。”

    周夕无奈的叹了口气,在巷弄里七拐八拐的抄近道回家。听说这里以前是一片伐木场,后来不知道怎地被拆迁了,盖成了居民区。周围怪阴森的,住在这里的大多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钱的打工仔,也包括为了在上海买房节衣缩食的周夕。

    他快步往家的方向走着,已经十一点了,今天加班还真够晚的。累了一天的疲惫身子想要快点得到放松,可就在即将到家之前,周夕停住了脚步。

    “这个胡同。。。之前有吗?”

    周夕盯着眼前漆黑的巷弄,脑子里一阵疑惑。这条路是他天天下班走的路,少说也走了几百遍了,熟的不能再熟,怎么会有一条胡同是他没见过的。

    皱着眉头,周夕的朝这条陌生的巷子里走去,越往里走,路灯的光就越暗,直到已经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周夕不得不掏出手机,用闪光灯当手电筒向前照去。

    不远处是一堵墙。

    “哦,原来是个死胡同啊,怪不得平时没注意。【 】。。”

    周夕的嘟囔还没完,手机射出的光一晃,照到了旁边,他霎时心脏猛抽了一下。

    因为前面,有个人。

    周夕两腿一软,赶忙稳了稳手机朝前定睛看去,这才看明白,在巷子尽头处,坐着个老头。老头头顶戴了一个厚厚的狗皮帽子,他在老家见过,是苏联军人戴的。老头子身上裹着沉重的军大衣,脸上还挂了个口罩,蜷缩的坐在一个小板凳上。

    老头前面摆着个地摊,上面是一本本破旧的二手书。

    “卖……卖书……”沙哑的声音从老头的嘴里发出。

    “原,原来是卖书的老大爷啊。大半夜的,吓死我了。”

    “小伙子……买本书吧……”老头再一次开口,声音沙哑得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大爷,这么晚了还卖书,没人买了。”

    更何况还选在这个死胡同,要买书也该去人多的地方摆摊才对吧。

    “有人……病了……”

    哦,原来是家里人病了,老头子才出来摆摊卖书赚医药费的。唉,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周夕同情,慢慢地朝老头的书摊走过去。心想他买一本书,就当,做善事积福报吧。

    “那我选一本吧,多少钱啊?”

    “十块一本。”

    周夕打量着书摊上的书,这些旧书大多是名著教材之类的,看得出老爷子是拿了家里小孩的旧书出来卖,唯有其中的一本,漆黑的封面,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却深深的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书是?”

    他拿起了那本书翻看,里面也是一张张的白纸,没半个文字。

    “哟,无字天书啊。”周夕笑了笑,“我就拿这本了。”

    然后递给了老爷子十块钱。

    老头伸手接钱,周夕看到他手上缠着绷带,心想应该是他穷得买不起手套吧,只能用绷带裹着手保暖。心生怜悯,又多给了他十块钱,并祝他家的病人早日康复。

    老头谢过周夕,卷起地摊要走了,他的动作很别扭。因为看上去不像是老人行动的缓慢,而更像是身体的疼痛让他行动不自如。

    周夕没有多想,拎着那本“无字天书”出了胡同往家走。

    “呀!走路不长眼啊?”

    刚出胡同,周夕就撞上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上下打量,这女人年纪不大,身子外面裹了个毛茸茸的貂皮,扣子却没全部扣好,露出里面单薄的低胸小衫。她脖颈间挂着亮闪闪的项链,直垂在那胸口高耸的傲人两峰之间。那项链仿佛是一个指示牌,将人的目光吸引到女人胸间。

    周夕盯着眼前的尤物两眼发直,女人也不躲闪,反倒是这样被看正中了她的意一样。

    女人笑着走过来,摸了摸周夕的下巴:“小哥,好看吗?”

    周夕一愣:“啊,我。”

    女人用纤细的手指挡住周夕的嘴唇,粉红色的美甲在暗淡的灯光下显得越发诱人。

    女人凑到周夕耳边,柔声说:“800块,今晚,我是你的。”

    周夕瞬间明白了女人的身份,他也想一夜春宵,可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想了想攒钱买房的大计,单薄的钱包恐怕不允许自己这样挥霍。

    “算,算了。”

    周夕满脸通红的离开,留下身后女人嗤鼻:“切,穷鬼,半夜出来买本书,有病。”

    没过多久,周夕回到家,把那本无字天书放到桌上。

    周夕一直对解谜类的东西很感兴趣,也看过很多让隐形文字显形的,所以这本书让他饶有兴趣。

    他总感觉这本书有什么秘密,可能记载了什么大事,至少不可能是什么字都没有这么简单。

    唔,他记得自己曾经看到过,水能够让隐形的天竺文字显形。

    于是,他接了一杯水,用毛蘸着往书页上涂。

    可惜,沾湿的书上什么都没有。

    “唔,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

    他又拿打火机对着书慢慢烤,烤了半晌,书上依然是一片空白,没有半点字出现。

    周夕皱了皱眉,接下来又尝试了墨水、柠檬汁等各种方式,甚至都给这本书做了一次全身按摩,可结果依然让他失望。

    “卧槽,老子不会就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个笔记本儿吧!”

    他恼怒的把书摔到地上,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这会儿,已经凌晨两点了,他也终于抬不起眼皮,倒在床上,没多久就睡着了。

    梦里,他觉得脸上痒痒的。

    第二天一早,周夕像往常一样被闹钟吵醒,揉了揉眼睛,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昨晚的事情好像已经被他忘得一干二净。

    初醒,他的感官也渐渐的恢复功能,首先是触感,他揉脸的手背上热乎乎的,还有种湿漉漉的感觉。然后是嗅觉,他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像是。。。

    血腥味。

    “哎呦!”

    脸上的刺痛让他彻底从初醒的朦胧中回神,他盯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背,瞳孔猛地收缩。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他满心恐惧地跑下床,跑到卫生间的镜子前一看,彻底呆住了。

    自己的脸上,少了一块肉。

    血液一道一道地沿着他的脸往下流,到了下巴,一滴,一滴地淌到地上。

    周夕咬了咬嘴唇,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可,可能我只是睡的太沉了,从床上摔下来了吧。”

    可他比所有人都清楚,自己是在床上醒来的,而不是在冰冷的地板上。

    那句话权当给自己的心理安慰,周夕似乎平静了一点,清洗好伤口后,赶快找来纱布和胶条贴在了自己的伤口上。

    “还好,伤口不是很大,掉下来的肉只有指甲般大小。”

    周夕用力咽着口水想让自己的心跳别那么快。他从没见过这么邪门的事,然而,当他刚回到卧室,更邪门的事发生了。他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昨晚买来的书静静的躺在书桌上。

    书上,是一只鲜红的断手,直到现在,血液仍然在不住地往外涌。

    血腥味再次冲到周夕的鼻腔,他这才明白,原来醒来时闻到的味道,根本就是床边书桌上断手的气味,这恶心的味道已经弥漫在他整个卧室里了。

    周夕顿时胃里紧缩,一阵干呕,吐出了些许酸水,弄得他口腔里更是不堪。过了几分钟,周夕的双腿终于能站起来了,他朝桌上的断手走过去。

    那断手紧握着拳头,似乎在保护什么东西。

    他咬着牙忍住反胃,打开了那攥着拳头的手,里面是一块指甲般大小的血肉。

    “我,我脸上的肉。。。”

    意识到这里,周夕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被老板的电话吵醒的,周夕看了看表,已经早上十点多了,他知道,一定是老板对他上班迟到的责问。可出乎意料的是,当他接起电话,对面是一副焦急的声音,却没有一点责备的语气。

    “小周?你在哪?你没事吧?”

    “杨,杨经理,我在家。”

    周夕揉着疼痛的太阳穴,他现在的情况恐怕没法回答老板说自己没事。

    “哦,没出事就好。今早新闻说你家那边发生杀人案了,有人被杀了,还被分尸了。”老板的声音里没有半点玩笑。

    分尸?

    周夕睁大了眼睛,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小周啊,你来上班的路上千万加小心啊,直接打车来公司吧,单位给你报销。现在这世道,真是不太平,警方昨晚找遇害者的尸体找了一整晚,尸体被肢解地七零八落的,直到现在还有一条胳膊下落不明呢!”

    胳膊?

    周夕望了望自己桌上的断手。。。

    他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带:“经,经理,下落不明的胳膊是左臂还是右臂?”

    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顿。

    “这个。。。我没留意啊,只知道被害的是个女青年,等下我再看看新闻。。。”

    周夕缓缓走到那只断手前,手臂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上还涂了粉红色美甲,显然是只女性的手。

    电话另一头再次传来老板的声音:“左手,新闻上说,尸体还有只左手没找到。”

    “嘟嘟嘟”

    周夕挂断了电话,那满是鲜血的

    女性的

    左臂

    从他手里滑落。。。

第二章:诅咒() 
报警!周夕最先想到的就是报警。可刚拨通110的电话,他又赶快挂断了。

    因为自己这样武断地拿着尸体去报警,非但不会被警方受理,反而会被当成昨晚凶杀案的嫌疑犯。

    毕竟被害者的尸体在自己手里,而周夕的脸上却千不该万不该地偏偏在这时候掉了一块肉,这明显会被当做争斗时留下的伤痕,到时他百口莫辩。

    想了许久,他把断手、还有那本该死的无字天书装到袋子里,一把火烧了。

    “这下,应该一了百了了吧。”

    之后,周夕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他今天想请假,不想上班了。可在家呆了一上午,发现自己无所事事,满脑子就都是早上那血淋淋的断手,这样的精神折磨让他几近崩溃。所以,当天下午,他还是到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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