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事三桩-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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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受人性深处的恐惧体验惊悚旅程的快感人类与生俱来的勇气爱情亲情贪婪痴念嗔欲在情感驱使下在不为人知的窥探中不觉间与死神擦肩而过不觉间与阎罗王博弈不觉间辗转于死生一线的游戏最终一个普通人离杀人有多远更新每天三更中午11点一更下午五点第二更七点三更加更放在晚上八点都是准时的加更宝剑加一更玉佩加两更皇冠一周内加十更美酒扇子神笔1w加一更求追书求推荐求打赏有意在作品中出现的在楼下评论区的角色楼里留名读者群个人新浪微博猎人大叔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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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从未见过的胡同()
周夕的故事《无字天书》
“什么?下周同学会?好啊!恩,一定到!”
周夕挂断电话,把手机放到口袋。打电话的人叫王宁,是他高中的同班同学,最铁的哥们。
上海的冬夜里,天上唯有大片大片的黑,街边破旧的路灯奚落地散发着昏暗的光,有几盏还时不时地闪烁,显得越发诡异。
“高中同学啊,十年不见了,不知道大家混的怎么样。”
周夕的老家在东北,他的高中是一所当地的重点高中,当年的高三二班,是学校里的实验班,说白了就是尖刀班,是从全学年里挑出来几个优等生组成的班级,方便学校重点培养。
整个班里就八个学生,虽说表面上看,他们是享受着特殊待遇的佼佼者,每次考试都能考出让全学年瞠目结舌的高分。但其中的辛酸,也只有那八个共同患难过魔鬼题海的人才知道。
想想当初高考前的魔鬼训练,周夕现在还不禁会打个冷战。毕竟,每天只睡三个小时不是常人能熬得住的,甚至于当时他们三年二班的班主任都在那一年过度劳累,猝死了,惊动了整个学校。
周夕高中毕业后考上了同济大学,现在在上海做一名汽车工程师,成天对着零件和图纸打转,虽然不是什么值得他爱得废寝忘食的行业,却也让他很满意现在的生活,至少落得一份平淡安逸。况且,今年汽车行业不错,他也升职加薪了,想想这应该能成为这场高中同学会吹嘘的资本。
前面的路从人行道变成了砂子路,路越来越难走,或者说,周夕去往的地方越来越偏僻。他是在前往自己的住处,算算,自己也工作六年了,一直在这个偏远的地方租房住,就为了省点房租,可攒下来的钱却依然连买房的首付都付不起。
“唉,算了吧,就我这点工资还是别拿出去吹了,翻一倍在那些土豪眼里也不算个钱啊。”
周夕无奈的叹了口气,在巷弄里七拐八拐的抄近道回家。听说这里以前是一片伐木场,后来不知道怎地被拆迁了,盖成了居民区。周围怪阴森的,住在这里的大多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钱的打工仔,也包括为了在上海买房节衣缩食的周夕。
他快步往家的方向走着,已经十一点了,今天加班还真够晚的。累了一天的疲惫身子想要快点得到放松,可就在即将到家之前,周夕停住了脚步。
“这个胡同。。。之前有吗?”
周夕盯着眼前漆黑的巷弄,脑子里一阵疑惑。这条路是他天天下班走的路,少说也走了几百遍了,熟的不能再熟,怎么会有一条胡同是他没见过的。
皱着眉头,周夕的朝这条陌生的巷子里走去,越往里走,路灯的光就越暗,直到已经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周夕不得不掏出手机,用闪光灯当手电筒向前照去。
不远处是一堵墙。
“哦,原来是个死胡同啊,怪不得平时没注意。【 】。。”
周夕的嘟囔还没完,手机射出的光一晃,照到了旁边,他霎时心脏猛抽了一下。
因为前面,有个人。
周夕两腿一软,赶忙稳了稳手机朝前定睛看去,这才看明白,在巷子尽头处,坐着个老头。老头头顶戴了一个厚厚的狗皮帽子,他在老家见过,是苏联军人戴的。老头子身上裹着沉重的军大衣,脸上还挂了个口罩,蜷缩的坐在一个小板凳上。
老头前面摆着个地摊,上面是一本本破旧的二手书。
“卖……卖书……”沙哑的声音从老头的嘴里发出。
“原,原来是卖书的老大爷啊。大半夜的,吓死我了。”
“小伙子……买本书吧……”老头再一次开口,声音沙哑得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大爷,这么晚了还卖书,没人买了。”
更何况还选在这个死胡同,要买书也该去人多的地方摆摊才对吧。
“有人……病了……”
哦,原来是家里人病了,老头子才出来摆摊卖书赚医药费的。唉,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周夕同情,慢慢地朝老头的书摊走过去。心想他买一本书,就当,做善事积福报吧。
“那我选一本吧,多少钱啊?”
“十块一本。”
周夕打量着书摊上的书,这些旧书大多是名著教材之类的,看得出老爷子是拿了家里小孩的旧书出来卖,唯有其中的一本,漆黑的封面,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却深深的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书是?”
他拿起了那本书翻看,里面也是一张张的白纸,没半个文字。
“哟,无字天书啊。”周夕笑了笑,“我就拿这本了。”
然后递给了老爷子十块钱。
老头伸手接钱,周夕看到他手上缠着绷带,心想应该是他穷得买不起手套吧,只能用绷带裹着手保暖。心生怜悯,又多给了他十块钱,并祝他家的病人早日康复。
老头谢过周夕,卷起地摊要走了,他的动作很别扭。因为看上去不像是老人行动的缓慢,而更像是身体的疼痛让他行动不自如。
周夕没有多想,拎着那本“无字天书”出了胡同往家走。
“呀!走路不长眼啊?”
刚出胡同,周夕就撞上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上下打量,这女人年纪不大,身子外面裹了个毛茸茸的貂皮,扣子却没全部扣好,露出里面单薄的低胸小衫。她脖颈间挂着亮闪闪的项链,直垂在那胸口高耸的傲人两峰之间。那项链仿佛是一个指示牌,将人的目光吸引到女人胸间。
周夕盯着眼前的尤物两眼发直,女人也不躲闪,反倒是这样被看正中了她的意一样。
女人笑着走过来,摸了摸周夕的下巴:“小哥,好看吗?”
周夕一愣:“啊,我。”
女人用纤细的手指挡住周夕的嘴唇,粉红色的美甲在暗淡的灯光下显得越发诱人。
女人凑到周夕耳边,柔声说:“800块,今晚,我是你的。”
周夕瞬间明白了女人的身份,他也想一夜春宵,可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想了想攒钱买房的大计,单薄的钱包恐怕不允许自己这样挥霍。
“算,算了。”
周夕满脸通红的离开,留下身后女人嗤鼻:“切,穷鬼,半夜出来买本书,有病。”
没过多久,周夕回到家,把那本无字天书放到桌上。
周夕一直对解谜类的东西很感兴趣,也看过很多让隐形文字显形的,所以这本书让他饶有兴趣。
他总感觉这本书有什么秘密,可能记载了什么大事,至少不可能是什么字都没有这么简单。
唔,他记得自己曾经看到过,水能够让隐形的天竺文字显形。
于是,他接了一杯水,用毛蘸着往书页上涂。
可惜,沾湿的书上什么都没有。
“唔,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
他又拿打火机对着书慢慢烤,烤了半晌,书上依然是一片空白,没有半点字出现。
周夕皱了皱眉,接下来又尝试了墨水、柠檬汁等各种方式,甚至都给这本书做了一次全身按摩,可结果依然让他失望。
“卧槽,老子不会就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个笔记本儿吧!”
他恼怒的把书摔到地上,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这会儿,已经凌晨两点了,他也终于抬不起眼皮,倒在床上,没多久就睡着了。
梦里,他觉得脸上痒痒的。
第二天一早,周夕像往常一样被闹钟吵醒,揉了揉眼睛,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昨晚的事情好像已经被他忘得一干二净。
初醒,他的感官也渐渐的恢复功能,首先是触感,他揉脸的手背上热乎乎的,还有种湿漉漉的感觉。然后是嗅觉,他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像是。。。
血腥味。
“哎呦!”
脸上的刺痛让他彻底从初醒的朦胧中回神,他盯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背,瞳孔猛地收缩。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他满心恐惧地跑下床,跑到卫生间的镜子前一看,彻底呆住了。
自己的脸上,少了一块肉。
血液一道一道地沿着他的脸往下流,到了下巴,一滴,一滴地淌到地上。
周夕咬了咬嘴唇,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可,可能我只是睡的太沉了,从床上摔下来了吧。”
可他比所有人都清楚,自己是在床上醒来的,而不是在冰冷的地板上。
那句话权当给自己的心理安慰,周夕似乎平静了一点,清洗好伤口后,赶快找来纱布和胶条贴在了自己的伤口上。
“还好,伤口不是很大,掉下来的肉只有指甲般大小。”
周夕用力咽着口水想让自己的心跳别那么快。他从没见过这么邪门的事,然而,当他刚回到卧室,更邪门的事发生了。他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昨晚买来的书静静的躺在书桌上。
书上,是一只鲜红的断手,直到现在,血液仍然在不住地往外涌。
血腥味再次冲到周夕的鼻腔,他这才明白,原来醒来时闻到的味道,根本就是床边书桌上断手的气味,这恶心的味道已经弥漫在他整个卧室里了。
周夕顿时胃里紧缩,一阵干呕,吐出了些许酸水,弄得他口腔里更是不堪。过了几分钟,周夕的双腿终于能站起来了,他朝桌上的断手走过去。
那断手紧握着拳头,似乎在保护什么东西。
他咬着牙忍住反胃,打开了那攥着拳头的手,里面是一块指甲般大小的血肉。
“我,我脸上的肉。。。”
意识到这里,周夕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被老板的电话吵醒的,周夕看了看表,已经早上十点多了,他知道,一定是老板对他上班迟到的责问。可出乎意料的是,当他接起电话,对面是一副焦急的声音,却没有一点责备的语气。
“小周?你在哪?你没事吧?”
“杨,杨经理,我在家。”
周夕揉着疼痛的太阳穴,他现在的情况恐怕没法回答老板说自己没事。
“哦,没出事就好。今早新闻说你家那边发生杀人案了,有人被杀了,还被分尸了。”老板的声音里没有半点玩笑。
分尸?
周夕睁大了眼睛,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小周啊,你来上班的路上千万加小心啊,直接打车来公司吧,单位给你报销。现在这世道,真是不太平,警方昨晚找遇害者的尸体找了一整晚,尸体被肢解地七零八落的,直到现在还有一条胳膊下落不明呢!”
胳膊?
周夕望了望自己桌上的断手。。。
他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带:“经,经理,下落不明的胳膊是左臂还是右臂?”
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顿。
“这个。。。我没留意啊,只知道被害的是个女青年,等下我再看看新闻。。。”
周夕缓缓走到那只断手前,手臂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上还涂了粉红色美甲,显然是只女性的手。
电话另一头再次传来老板的声音:“左手,新闻上说,尸体还有只左手没找到。”
“嘟嘟嘟”
周夕挂断了电话,那满是鲜血的
女性的
左臂
从他手里滑落。。。
第二章:诅咒()
报警!周夕最先想到的就是报警。可刚拨通110的电话,他又赶快挂断了。
因为自己这样武断地拿着尸体去报警,非但不会被警方受理,反而会被当成昨晚凶杀案的嫌疑犯。
毕竟被害者的尸体在自己手里,而周夕的脸上却千不该万不该地偏偏在这时候掉了一块肉,这明显会被当做争斗时留下的伤痕,到时他百口莫辩。
想了许久,他把断手、还有那本该死的无字天书装到袋子里,一把火烧了。
“这下,应该一了百了了吧。”
之后,周夕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他今天想请假,不想上班了。可在家呆了一上午,发现自己无所事事,满脑子就都是早上那血淋淋的断手,这样的精神折磨让他几近崩溃。所以,当天下午,他还是到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