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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收获-2006年第1期-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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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在山顶上飞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块落脚的石头 
  云在天上飘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片下雨的地。 
  人在马背上走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条回家的路。 
  苦哟,苦…… 
  中越看见尼尔愣愣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盯着达娃的嘴唇,手里的野花丢了一地。泥塑一样的脸上,双眸如千年雪山的融水,乌黑清亮地倒映着日月星辰。中越知道,有一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 
  那个东西是灵魂。 
  那晚送走达娃母子,中越竟毫无睡意。月色穿过竹帘的缝隙,爬在他的眼皮上,留下一条条白色的纹。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了小时候家门前的那条青石板路。路蛇一样地蜿蜒,一直爬到江边。在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南方小城里,江的概念其实也就是一条略微大一些的河。河水是浊黄的,机帆船驶过,翻滚的水面上泛上一些菜叶泥沙和动物尸体。夏日的正午,他和哥哥穿着木屐,几乎赤身裸体地跑到河边,爬上任何一条栖在岸边的船,再从船头咚的一声跳进水里。水砸开一个小洞,立刻吞没了他们泥鳅一样黝黑的身体。事隔数十年,他清晰地记起子青石板路的花纹颜色走向,和木屐敲打在石头上发出的脆响。 
  他知道,是达娃歌里的那匹马,在牵着他一步一步地回乡。 
  黎明时分,他被屋顶上一阵窸窣的声响惊醒,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他拿着特大号手电筒冲着天窗照去,依稀看见一个黑影一晃而过。獾熊。他知道他的屋顶上有一个獾熊窝。明天去镇里的家居用品店买一把梯子,一定要在入冬之前把那个贼窝端了。他想。 
   
  小越: 
  尼尔对音乐有着过人的领悟。听力正常的人是要依赖音乐的形式和包装来进入核心内容的,可是尼尔跳过了那些花花草草的东西,直接进入了音乐的骨髓——节奏。我想尼尔是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鼓手的。印第安人的那种兽皮大鼓,是完全靠节奏掌握鼓点的。只是可惜,印第安人的职业基本是代代相传的。假如尼尔长大后仍然留在部落里生活,而不是像许多年轻人那样离开小镇到大城市去,他最有可能成为一个草药医师,和他的父辈一样。当然前提是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老裘伊其实并不老,满打满算,也才三十八岁。可是老裘伊的名号,却已经有了十数年的历史。 
  老裘伊之所以被称为老裘伊,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长相。老裘伊二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谢顶,到了三十五岁左右,头发基本上谢光了,只剩下稀稀一圈的黄毛。 
  二是因为资历。这里说的资历是指进进出出拘留所的那种资历。老裘伊总共进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为斗殴,第二次是因为砸车玻璃,第三次是因为偷杂货店的报纸。每一次都是关了几天就放出来监外执行,可是一来二去的,就积攒了厚厚的案底。用一句时髦的中国话来形容,老裘伊是个上过山的人。 
  实际上他还犯过许多其他案子,只是侥幸没有被抓住过而已。老裘伊犯的都是些小案子,大多是偷鸡摸狗之类的,几乎上不了台盘,极偶尔才有一两起略微惊心动魄些的。而且每一次犯案,都有一个公约数——都是在酒后。 
  在十数年前,当老裘伊还没有被叫作老裘伊的时候,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规规矩矩彬 
彬有礼甚至有些害羞的年轻人。那时候他:正跟随着他爹认真地发掘着世上一切草药的功能效果,时刻准备着接过他爹的药包,成为镇里的草药师。他的生活轨迹本来完全可以按着他爹他爷爷和他爷爷的爹他爷爷的爷爷那样,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的。可是他偏偏一脚踩偏了,跌进了深不见底的酒窖子里,所有后来的故事,就都从这一脚开始改写了——那是后话。 
  老裘伊不是纯正的印第安人,老裘伊的身世很杂。老裘伊的祖上有过爱尔兰血统,法国血统,英国血统和荷兰血统。几乎所有征服过北美新大陆的欧洲探险家,都和他们的祖先有过那么一手。所以老裘伊有浅棕色的头发(在他还有头发的时候),线条分明的五官,微微泛蓝的眼珠和高挺的鼻梁。所以当那个叫雪儿达娃的年轻藏族女人在青海塔尔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定了他是白人。至于他比白人略深一些的肤色,她则理解为是高原紫外线的功效。 
  那个叫达娃的女人已经数不清来过塔:尔寺多少次了。她熟悉每一个寺院,每一座佛像,甚至每一级石阶和门槛。她可以在寺院和寺院之间的石子小径上母鹿一样轻巧地穿行,随意推开一扇不起眼的边门,借助一两盏酥油灯的引领,踅过曲折幽暗的窄小通道,准确无误地进入寺院的正殿。 
  那时她早已从旅游学校毕业,做了几年的导游,她带团的主要景点就是塔尔寺。不;过那个秋天的下午她站在大金瓦殿的门外,仰望冬雪来临之前最后的一缕温热阳光时,她并不是一名导游。那天她是作为一名游客来的。 
  从外表来看,她和她那个年纪上的藏族女人没有什么差别。略微高削的颧骨,带着高原阳光的肤色,鼻翼两侧紫外线烧灼留下的雀斑,微笑时露出来的粉红色牙龈,色彩艳丽的藏袍,编着银饰的叮啷作响的长辫子。只有当她撩起藏袍的下摆,跨过高高的金瓦殿门槛,在佛祖的塑像前长跪不起的时候,才让人依稀感觉了与她的年龄并不相称的沧桑。 
  达娃没有跪在殿正中为游客准备的那张地毯上,而是跪在殿西角一个幽暗的角落里。酥油灯的光亮照到那样的角落,就很是稀薄了,把她的身影模糊地涂在墙上,像是年代久远的积尘。她的藏袍下摆粘了一层薄薄的灰土和破碎的蜘蛛网。她抬头仰望佛祖像,看不见佛祖的脸,却只看见了佛祖塑过金的圆润脚趾。她以佛祖的脚趾为计,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两个名字。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是达娃的第一个男人。两人是旅游学校的同学,毕业后又都在同一家旅游公司供职,跑的也是同一条线——塔尔寺日月山和青海湖。旺堆跑单周,达娃跑双周。他们是在毕业后第三年的九月份领取了结婚证的,原本准备在那年的国庆节办喜事。那张鲜红色的结婚证后来一直躺在达娃的抽屉里没有派上任何用场,因为旺堆一直没有当成新郎。旺堆的旅游车是在去日月山的途中失事的,车的残骸很快就找着了,车里却没有旺堆。过了好几天人们才在倒淌河边找到了他的尸体。至于他的尸体为何离他的车那么远,公安局做过多次调查,终于不了了之。而达娃做了十一天纸上新娘,就守了寡。 
  达娃的第二个男人叫王哲仁,是个汉人,在青海大学教书,研究少数民族风俗。王哲仁是达娃旅游团里的客人,跟着达娃走了一遍青海湖,听达娃唱了一路的歌,就喜欢上了达娃,穷追不舍。达娃从小在藏汉混合的学校里读书,周围也有一些藏汉通婚的朋友熟人,所以达娃倒是不怕和汉人结婚的。只是有过了前面一次的经历,听到结婚两个字,就难免有些胆战心惊。一直到领了结婚证,也没有和王哲仁说起过旺堆。没想到婚宴上,有人喝醉了酒,竟把王哲仁叫成旺堆。王哲仁当时撑住了,回到洞房,就生了气。读过书的汉人即使是生气,也是温文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可是我在乎你对我不诚实。”王哲仁对达娃说完这句话,就和衣睡下了——睡在了床那头。天亮时达娃在浓烈的尿臊味中醒来,发现床单是湿的,王哲仁的身体已经凉了。后来法医鉴定是突发性心脏病。 
  于是,雪儿达娃在她二十六岁的那一年,还来不及退下眼角眉梢的全部稚气,就守了第二次寡。 
  一,二,三…… 
  达娃把佛祖的脚趾数过了十遍,就知道她已经把那两个名字在舌尖上滚过了一百次。这才将头低低地俯在地上,轻声说: 
  “佛祖,求你引领他们,走到那个平安祥和光明之地。” 
  她闻到了鼻孔嘴唇上尘土的陈腐味道,眼睛生疼,却不是因为眼泪。眼泪浅浅地躺在她那布满石头的生命河床上,还来不及流出,就已经枯涸。她不用照镜子,就看见了那些枯涸之水在她的额角留下的龟裂纹路。那天她异常清晰地听见了青春的花叶在自己身上缩卷枯萎的声响。 
  她缓缓地站起来,朝殿外走去。灰尘从衣裙上坠落,在殿堂斑驳的日照里纷扬。秋阳如刀,刺得她不得不闭上了眼睛。一片黑暗中她看见金色的星星在翻舞,身子一歪,几乎跌倒。这时有一样东西突然横在了她的腰上。过了一会儿,她才感觉出来温暖和力量。那是一只手臂,一只男人的手臂。 
  那只手臂扶着她跨出金瓦殿的门槛,慢慢地来到路边,坐下。 
  达娃看见了一张脸,一张长着棕黄色鬈发有着高原般健康肤色的脸。 
  “对不起,我……太久了。” 
  达娃在旅游学校里学过几个学期的英文,后来一直带国内的旅游团,没有机会接待外宾,那些英文就渐渐地在肚子里腐烂了。此刻她在极其有限的剩余记忆里横挑竖翻,却始终找不到那个“跪”字。在接近于永恒的迟疑中,那个年轻的洋人终于接过了她的话头。 
  “你好,我叫裘伊,加拿大人。” 
  洋人说的是中文,可是洋人的中文语调很怪,听起来几乎不像是中文。 
  “你喜欢,塔尔寺吗?”达娃这样问洋人。其实达娃根本不想问这种接近于小儿科水准的问题,可是此刻达娃的英文库存里却只剩了这句话。她别无选择。 
  那个叫裘伊的男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眼睛里蓄了两汪大洋的话,流出来的却只有一脸的傻笑。裘伊的中文和达娃的英文同时遭遇了瓶颈,两人静静地坐在路边,在几乎绝望中暗暗期待着一个意外的突破。 
  午后的阳光有了重量,寺院和山的轮廓渐渐地厚了起来。一群衣裳褴缕的女人,正一步一步地跪爬在通往塔尔寺的路途上。远远地看过去,她们像是一群被蚂蚁驮动着的泥块。寺院墙下,有一个小沙弥正撩起下摆对着墙角方便,袈裟如血,触目惊心地涂溅在高低不平的黄土墙上。 
  裘伊突然从背包里拿出一本英汉双解字典,递给达娃,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一句英文,撕给达娃。达娃查着字典,猜出了裘伊的话。 
  “我不是来观光的。我来学习,学藏药。” 
  达娃也回了一句话,是中文。撕了,递给裘伊。裘伊翻着字典,猜出了达娃的意思。 “你学藏药,为什么?” “藏药和我们的草药有相通之处。” 瓶颈裂了,水艰难地流了出来。两人同时被这种奇异的交流方式激动得满脸通红,本子 
一页一页地薄了下去。 
  “我到这里找一个医生,找了三天,没找到。” 
  “谁?” 
  这一次裘伊写的是中文,这个名字他已经熟记在心,也写得滚瓜烂熟。 
  “穆赤活佛。” 
  达娃失声大笑。穆赤活佛是塔尔寺医院的名医,达娃带过医疗部门的旅游团,多次参观过医院。来来去去的,就和穆赤活佛成了朋友。 
  达娃抢过裘伊的本子,写下了:“穆赤活佛是个大忙人,没有人预约引见你不可能见到他。” 
  她看见失望如带着雨的阴云渐渐爬满了裘伊的脸,也不理他,却拿出手机,拨了几通电话。放下电话,就伸出四个指头,在裘伊眼前晃了几晃,说:下午四点,穆赤活佛接见。 
  裘伊一下子听懂了,确切地说,是裘伊一下子悟觉了。他愣了一愣,突然紧紧拥抱住达娃。达娃只觉得满身满脸都贴满了人眼,头轰地一热,便猜到是脸红了。一时不知该不该把他推开,身子便一寸一寸地僵了上来。 
  那天下午达娃带着裘伊准时去了穆赤活佛的住处。侍童迎出,说活佛正在打坐颂经。达娃示意裘伊把身上的背包交给侍童收好,脱了鞋,举了黄白蓝三色的哈达站在门外屏息静候。院落极是安静,风过无言,连落叶滚过地面的声响也是小心翼翼的。过了一会儿,屋里有了些细微的动静,侍童开门请进。两人进了暖阁,只见一盏硕大的酥油灯,照见了屋正中一个壮年男子,红黄相间的袈裟映得一室生辉。男子双手合十,神情祥和睿智,面容灿若莲花,仿佛身居世中,心处世外。 
  裘伊深深鞠了一躬,献上了哈达。活佛伸出手来,为裘伊摩顶祝福。裘伊取下手上的一个铜圈,放在活佛面前,乞求开光——自然是达娃教的。极为简短的相互问候之后,两人马上进人了英文交谈。活佛的英文极是流畅,达娃听不懂。语言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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