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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神级许愿蛋-第3节

小说: 神级许愿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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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就连性取向都写在了上面,而且像是生怕自己看漏了,还使用了加粗字体,加下划线。

    林蒙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只是,不等他质疑什么,小白这时候轻轻地咳嗽了两声。

    然后,这张调查表就突然消失。

    再之后,林蒙就感觉到身体突然间有了某些异样,细细感觉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和脑海中的巨蛋之间有了某种联系。

    在这种联系产生的瞬间,一组数据顿时浮现在巨蛋的表面。

    林蒙

    力量:4。

    速度:6。

    枪械熟悉度:0。

    基因完整度:32。4%。

    ……

    许愿念力:0。

    PS:因为宿主首次认主,所以赠予许愿一次,有效期24小时内,请尽快使用。

    “这个许愿念力是什么?”

    林蒙问向旁边小白。

    对这组数据,其他部分都很显而易见,唯独这块,他看了半天并不理解。

    “许愿念力,是宿主您进行许愿时消耗的能量,根据许愿的大小,消耗数值不等的念力能量,愿望越大,消耗的能量就越多,至于您现在的念力为零,是不能许愿的,不过因为有一次的赠送,所以您能不消耗念力的许愿一次。”

    小白听了询问,急忙答道。

    “那……念力又应该怎么获取?”

    林蒙接着又问。

    “是根据任务,因为您已经和许愿蛋绑定了主从关系,那么许愿蛋会定期的发送任务跟您,您根据任务内容完成任务,就会有相应的念力获得。”

    小白续道。

    林蒙听了便明白了,这就像是从前玩的网络游戏,通过做任务获取经验值,然后再通过经验值领取奖品。

    只要念力足够,那么就能通过许愿蛋满足任何愿望。

    只不过,对许愿蛋的能力,林蒙还并不如何确定。

    难道说让它灭掉所有妖兽这种事,也能做到?

    这也太夸张了。

    对此林蒙根本不相信。

    这也是在魔法世界,明明这个号称神级许愿蛋的东西出现了有一段时间,他都没怎么搭理的缘故。

    因为,如果听了小白口中说的,那这许愿蛋的能力强大的简直就是无边无际。

    而阅尽地球无数奸商无良广告的林蒙恰恰懂得,表面上吹嘘的越是一塌糊涂的东西,到最后就越是不靠谱。

    抱着这种将信将疑,林蒙内心默念许愿二字。

    然后,许愿蛋表面PS的部分便直接消失了。

    同时,许愿蛋的中央表面裂开了一条缝隙,吐出了一本书。

    书的封页上写着几个浓墨大字——三淬三炼之法。

    看那挥洒雄浑的笔力,对这本书也可一窥分毫。

    然而,林蒙心中默念许愿二字之后,等了半天发现许愿蛋就吐出本书,他顿时怒了。

    他瞪着眼睛看向小白,质问道:

    “果然我说的没错,你就是个念叨假广告的,明明我许的是让自己有一身最强的筋骨,它给我吐本书是什么意思?”

    小白瞧见许愿蛋吐出本书来,顿时也冒了汗,急忙说道:

    “我想它的意思是……您练了这本书,就能练就最强的筋骨……吧!”

    只是这番解释,说到最后连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说来也是,许愿许愿,当然是许下了愿望,然后就直接达成了,他要一身最强筋骨,然后就给他一身最强筋骨,哪有让人回去自己练的?

    而且也别怪小白,明明作为许愿蛋的蛋魂,本应该矜持自重的角色,却弄成了现在这样吹嘘拍马。

    要知道他也是被林蒙给冷落坏了,毕竟宿主不好惹,是真能干出半年连半个字都没搭理他的事儿来啊!

    不由得他不心急,生怕一个不对劲,就被林蒙拉进冷宫了。

    只不过,这回他的担心多余了,对他这个回答,林蒙听了后却点了点头。

    瞧见小白诧异的眼神。

    林蒙轻哼一声解释道:

    “在魔法世界,虽然我的天赋的确出色,可成为法神到底还是我二十年的时间里只干了这一件事,慢慢自己修出来的,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那种想着不付出就能得到回报的人,才是最不靠谱的。”

    “虽然我不知道这什么许愿蛋是哪来的,为什么最终找上了我,可是,我不去理会你的原因却并非是不相信你,相比你在弄虚作假,我更害怕这蛋的能力……是真的!”

    林蒙并非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最终仍是选择认同了这颗蛋,那么他就要为之前的不认同给出一个解释。

    而这,就是他的解释。

    说罢,他就退出了脑海。

    只留下小白默默地站在原地,想着林蒙所说的话。

    不知何时,小白突然深深地叹了口气。

    而随着这声叹息,他目光中的所有惶恐,不安,尽数消散。

    他此时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衫,如同唐朝进京赶考的书生,面容白玉俊朗,如同富贵出身的翩翩少年郎。

    但目光中却流露出万古永存的沧桑。

    深邃如古井之水。

    惶惶然,在温和平静的目光下是大千世界的波澜壮阔。

    这是何等相互矛盾,又安然共存的景象。

    就汇聚在他双眸之间。

    而陡然间,这景象又再次发生轮转,斗转星移,尽归漠然。

    他于脑海中,屏步直上虚空,登高望之。

    宣声道:

    “一万三千七百二十六年,所见类人共计一百六十二,于一阶败亡者三十七,倒于二阶楼宇间七十四,揽胜三阶者二十九,窥得四阶者数六,弃者十五,总计一百六十一。”

    “唯一人,自行独上高楼。”

    “不知万年之后,此代,又何如?”

第4章 孤势() 
随着注意力松懈,林蒙眼前一花,退出了脑海。

    睁开眼,眼前比之前多了个十一二岁的少女,瞧见他醒来,少女递过杯水。

    接过水杯,林蒙先是闷头喝了一大口,然后他弓着身子,双手团握水杯,慢慢的抿着,每次随着低头喝水的动作,他的目光总会悄然上飘,借着不多的余光,打量着对面少女。

    少女并不是他的妹妹,和他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是四年前的那场变故,被人托付给他。

    因年纪不大,少女个头并不高,与寻常少女相仿,一身衣服并不昂贵,极为普通。肌肤虽白皙,充满了上了年纪的妇女所追求的胶原蛋白,但面容并非如何出色,只能算是普通,唯一出彩的就只有她的一双眉眼。

    还是因为年纪,那双颇具神韵的眉眼并未完全长开,但点缀在她原本普通的面容上,竟有画龙点睛之效,原本有些死板的脸蛋瞬间变得生动。

    但却也不是她这个年纪的少女所拥有的欢喜雀跃,更多时候都是归于平静。

    林蒙打量着她平静似水的好看眸子发现,虽在一起合住四年,但即便是到现在,对这少女他竟也谈不上熟悉。

    这四年,少女从未谈及过自己的家人,也未说过那个将她托付给自己的男人,甚至连开口的时候都很少,只知道她有个和少女气质毫不搭调的名字——小芳。

    明明林蒙才是那个掩藏在年轻身躯下的更加老成的灵魂,可在小芳身上,那种老成的感觉好像才是更浓郁的那个。

    正是因为这种古怪感觉,虽说少女是被托付给他照顾,但林蒙许多事情更愿意与她商议。

    当手中的水杯快要见底,林蒙微微想了下,开口说了要去荒原的打算。

    林蒙对这个打算只说了大概,但小芳听的很认真,听罢后点点头,表示已经清楚。

    这就是她的聪明甚至是聪慧之处,不会因为林蒙给她尊重,就滥用这份尊重。

    唯有在说到自己的去处时,小芳轻轻皱了皱眉,然后轻轻说道:

    “我可以自己在家的。”

    原准备让少女去刘文天家里小住的林蒙微愣,旋即点点头。

    于是,有关他离开和她去留的问题就被直接敲定。

    林蒙这时放下杯子,起身打开冰箱。

    冰箱冷藏位置放了极为灵敏的温控计,林蒙拿出先前放进去的再生液,拧开盖子直接倒进准备好的温水杯子,然后递给小芳。

    小芳虽然处事干净利落,有着超越少女的成熟,但她的年龄和外表并没有偏差,的确是个即将满十二岁的少女。

    自从人类在基因序列中找到了那唯一一条能够增强人类身躯能力的基因锁链,基因就变得越发重要,而随着时间推移,在这条基因锁链发挥出了超出想象的能力的同时,对这条基因锁链的了解也变得越发深刻。

    和人体其他基因不同,这条基因锁链天生就是个特殊存在,有着远比其他基因更加丰富的变化能力和可塑性,这让这条基因锁链从人类出生开始,一直到十六岁,都是处于一种极为不稳定的状态。

    不过这种不稳定是好事,因为虽然人类的身体都有这样一条能够带给人媲美妖兽力量的基因锁链,可并非每条基因锁链从诞生之初就是觉醒的,甚至能够觉醒的只是人类中极其稀少的一部分。

    而这种不稳定,却为寻常人提供了一个后天弥补先天的机会,通过百年的摸索,人类找到了许多种能够在后天刺激基因锁链觉醒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有着极大数量的人成功觉醒了基因锁链。

    这让人类在短时间内,整体变得强大起来。

    而且为了延续这种强大,初级基因强化学院也应运而生,为的就是给那些不知先天觉醒基因锁链的小家伙,一个改变自己的门径。

    但是在小芳的身上,情况却变得十分特殊,那是在她九岁的那年,那条本应该异常顽强的基因锁链不知为何竟然开始自行的崩溃。

    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情况,原因很是复杂,但是如果置之不理,那么按照崩溃速度,短短一年,小芳就会因此丧命。

    只是病情虽然明确,但能够解决这种崩溃的方法却并不多,翻阅无数书籍,寻找了整个大区的许多大型医疗机构,对这种病也都没什么办法,能做到的最多也只是缓解。

    而缓解的药剂,就是再生液。

    作为基因局出产的再生液,就如同广告所说,能够修补一切基因损伤,甚至能够提升基因品质,价格虽然昂贵,但效果的确出色,即便是最低等级的再生液,也依旧立竿见影的缓解了小芳的基因崩溃。

    只是这种效果随着使用量的增多也在逐渐减弱,最初四十二天才会服用一支,三年过后的今天,已经变成了二十三天。

    这种周期时间的缩短,也是林蒙要进入荒原的重要原因。

    因为荒原虽充满危险,但也有着无限的财富和机遇。

    不过,在进入荒原之前,他还需要干另外一件事——

    要账!

    ……

    ……

    林蒙看了眼窗外天色,换了身衣服,然后起身出门。

    在出门前,小芳叫住了他,递给他一把匕首,磨得精光透亮。

    林蒙接过匕首,向她笑笑,示意她放心。

    趁着并未完全昏暗下来的夜色,林蒙轻车熟路的来到榆林路的一家洗头房。

    即便是过了几百年,有些东西仍是不会消失,洗头房外的墙壁被刷成骚粉的颜色,毫不掩饰成年人都懂的暗示。

    不理会那个年纪恐怕上了三十,但还是如同少女般搔首弄姿的妖艳女人,林蒙推门直接去到洗头房后面,然后找到了今天的正主——

    一个脖子上拴着条粗实金链子,手臂刺着猛虎的彪悍男人。

    白日林蒙对老校长说的,他对科技感兴趣,并非假话,而那个将小芳托付给他的男人也并非什么都没留给他。

    他留给了林蒙一张图纸。

    那是张电路图。

    林蒙摸索半年,就做成了先前在教学楼能够遮盖基因识别仪扫描的小玩意——手刹。

    在如今这个所有人都被基因标记的世界,基因识别仪远比从前的监控摄像更加恐怖,特别是对于基因强度不够,完全遮盖不住自身基因标记的普通人来说。

    他们就像是被栓了链子的犬类,任何行动都在基因局的实时监控下,无所遁形。

    这种感觉在那些从事着不见光行业的家伙们身上,体现的更是明显。

    这让手刹在出现的瞬间,就变得炙手可热。

    林蒙从前并非是个违法乱纪的家伙,为虎作伥这种事儿当然也是从来不会去做的,但四年前的经历,让他改变了心中的某些坚持。

    于是,三年前,黑市上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被阉割成只能使用三次的简易版手刹。

    而每一个也都会卖出极为高昂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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