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危险啊孩子 >

第181节

危险啊孩子-第181节

小说: 危险啊孩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歌公司)于1994年7月11日签订了一份《担保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贷给岸尾公司人民币5900万元,月利率12。078‰,贷款期限10个月,此笔贷款由金凯歌公司担保,该公司开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5900万元人民币划入岸尾公司帐户。但二被告却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还款及担保义务,截至1997年7月20日止,尚欠原告贷款本金5700万元,利息、罚息1866万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于本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贷款本息及承担诉讼费。

    又查:岸尾公司贷款的真正使用人是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简称安延公司),因为该笔贷款实际投入“安延汽车城”的开发建设。安延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日致函本院称:如果岸尾公司在银行限期的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日前不能偿还该笔贷款,我公司承诺交出“安延汽车城”的部分物业作为抵押偿还物由银行处理还债。据此,原告于1997年10月 16日向本院申请追加安延公司为被告。

    本院认为:原告与岸尾公司和金凯歌公司签订的担保贷款合同依法产生,真实有效。安延公司应偿还原告的贷款本息,并承担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金凯歌公司也应当履行其担保义务。原告将贷款使用人安延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证据充分,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因此,安延公司应对上述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岸尾公司尚欠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5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利息、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应予偿还。

    上述款项分期偿还: 1997年12月30日前还500万元,以后每月30日前还1000万元,至1998年5月30日前还清。

    二、金凯歌公司对1997年8月30日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安延公司对岸尾公司欠原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88300元由安延公司承担(原告已预付,不予退回,安延公司将承担之数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天内迳付原告)。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林良军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印)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春花(代)

    看官:您不知道留意了没有,在上面法律文书的“其二”当中的第二被告——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的列名中,没有住所的文字表述。这并不是法官或者是书记员的疏忽,确实是因为该公司已经居无定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为了躲债,尤其是为了躲避各级法院的追债。这样,在另案中涉及到它的地址就不方便告诉法院了。另一方面,该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退掉了原来的办公室,改在梅林村租了一套房子,周凯歌的吃住和公司的办公都在那里。他的活动已经由先前的公开转为了“秘密”。每天,他靠着一部手机,可以找到任何人,但是别人要找到他,就要看他愿不愿意了。

    你看,周凯歌就是在这么一个状况下,在法院调解的过程中,还来了一个二踢脚,让人们发生一阵傻想。这,就是奸商的能耐。(未完待续。)

二四一、高兴得有点早() 
在市民银行湖贝支行行长室里,王显耀、陈作业看到安延和岸尾两公司的贷款纠纷案调解下来后,也是十分高兴。两人看完调解书,心情都非常的好,想着该做点什么。

    过了一会儿,王显耀对陈作业说:“作业,我看应该以支行名义向总行报一个材料,说明我们在安延公司依法起诉方面的阶段性进展。这在一方面是因为到了年终,总行总评的考虑;另一方面,我们也借这个东风,把陈总的诉讼代理费给他结清。”

    陈作业说:“好。”

    王显耀又说:“到年终了,涉及到人事考核问题,最近夏天那边也是做得好的,费用方面给他倾斜一点,搞个几千块,让他们科里活跃一下,缓和一下气氛。我看信贷科那些小子,也是够夏天消停的。”

    陈作业说:“我赞成。”

    王显耀又说:“我俩分一下工,我搞那个向总行核准诉讼代理费的报告,你写有关岸尾公司调解成功,为市民银行减少损失近亿元的报告,争取这个星期送到总行去,吹吹风。然后还要叫老夏到资产防损部跟易木子汇报争取《投标责任书》的鉴证问题,不要到了收回贷款了上面不认帐。”

    陈作业说:“我看也要抓紧,不然夜长梦多。现在也就有了点问题,我们把岸尾公司有进展的报告送到防损部,他们看到我们查封了那么多财产后也可能会设置招标障碍。”

    王显耀说:“我看要不要给防损部报还是一个问题,要再推敲一下。不过,有关查封非抵押财产问题,在防损部没有鉴证以前,干脆不向总行有关部门报告。”

    两天后,陈作业写的文件定稿了,全文如下: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文件(秘密)

    深市银湖字(1997)第048号

    关于对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贷款合同调解有效,减少我行近亿元资产损失的情况报告

    总行:

    自今年五月份以来,我行对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和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逾期贷款进行了专项依法清收,经过半年时间的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贷款大户——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初在湖贝支行的前身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贷款达2亿多元。由于严重违规,此事被反映到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同年六月,特区分行组成工作组进行全面稽核。湖贝金融服务社领导在得知要稽核的消息后,为应付过关,将余额为13550万元贷给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的贷款,划分到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名下8900万元,并由服务社出面,找到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担保5900万元(据担保方反映,当时服务社承诺:①贷给金凯歌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②担保时间为三个月,到期即撤销担保。由于人民银行的监管,上述承诺均未兑现,后担保单位到福田金融服务社贷款500万元,湖贝金融服务社为其作了担保)。另4650万元仍为安延公司贷款,原由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厂房作抵押但未办妥手续(安延公司与岸尾公司为合作关系,岸尾公司出土地,安延公司出资金)。贷款划分后即补签了合同,完备了贷款手续。

    到今年八月上旬,上述两公司的贷款仅还了1550万元,尚欠贷款余额为12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笔贷款比较复杂,其法律关系把握不准,因此支行一直未起诉。客观地看,该笔贷款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贷款合同是出帐后补办的;二是担保单位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与贷款单位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和用款单位安延公司没有直接关系,甚至在担保前没有接触过,是第三者出面协办的,纯属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三是贷款出帐时,借据上书写的时间与加盖的三角印章时间不一致,有明显漏洞。法官阅卷时曾提出异议,并指出此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最多只能说万延公司不当得利。分析上述情况后,我们感到问题比较严重,要想调解有效,首先要做好金凯歌公司和法院工作,如果金凯歌公司不愿承担连带责任,上诉到上级法院,该笔贷款补办的手续经不起推敲,一旦被改变,带来的后果可想而知。若判安延公司为不当得利,同样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法院认为是无效合同,裁定用款单位安延公司为不当得利,那么,我行将失去依法追索他方的权力,同样会造成巨大损失。为此,我行与案件代理单位——深圳国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道,共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们认为,解决好该笔贷款,必须做三方面工作:①追加用款单位安延公司为被告,依法承担还款责任;②做通法院工作,切实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③做通担保单位的思想工作,承认其连带责任,使该案尽快进入调解程序。方案确定后,进行了分工,法院工作和担保单位工作由国太律师事务所负责,追加被告工作由支行负责。

    三、效果

    l、关于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贷款4500万元一案,经过对抵押单位反复做工作,已正式达成调解协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调解裁定书。

    2、关于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贷款7500万元一案,追加安延公司为被告一事,与法院积极协调,虽然有难度,但都实现了预期目标。而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却久攻不下。该公司称:“担保时上了服务社的当,现在你们还在设圈套,再不能上当了。”同时明确表示:“贷款合同是假合同,市民银行根本没到本企业调查。另外,服务社当时作出的承诺不兑现,所以担保不算数。如果法院判决,本公司向上级法院上诉,官司坚决打到底。”其态度十分强硬。后经国太律师所的同志一个多月时间反复做工作,最终解决了问题。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通过庭内、庭外八次调解,我行理顺了上述两个贷款大户的贷款合同关系,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贷款合同依法得到了有效确认。同时追加了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为被告,并查封了该公司部分财产。

    总之,经过我行努力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为我行避免了近亿元的资产损失。下一步我们将按调解裁定,会同案件代理单位和执法机关加紧工作,争取更大的成效。

    特此报告。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印)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未完待续。)

二四二、考勤考绩带来的烦恼() 
在市民银行总行资产防损部,最近,折腾着易木子身心的事情还真的不少。他一直想把各支行的一些清贷户拿到总行防损部,但遇到各支行的顽强抵抗和消极对待,要么就是嘴上说得甜,不见行动,要么就是送上来一批像深圳五湖四海贸易有限公司那样的一刀砍下去也不会出血的死户,让你哭笑不得。最近,有一件事更让他睡不安稳:他从各行报上来的报表中,看到湖贝支行在市民银行接管后放出的新贷款——深圳雄鹰工贸有限公司的2700万元,列入了依法清贷的执行报表中。但是,该公司的贷款保证是存单质押的,按理说贷款到期不还,马上可以提请执行存款解付不就行了吗!还要花这么大的动作?后来,细问之下,知道出事了:涉嫌诈骗,听说报上还登出了消息,把质押人的法人代表王峰说成是“不法分子”。

    易木子想:“我当初签了意见没有?是怎么写的?别人又是怎么写的?”

    一连串的问号确实让他如坐针毡。

    恰好这天上午,夏天在处理完贵Z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拍卖款后,根据行长的要求与易木子联系。夏天在打通了他的电话后,请示他:“易处长:我们行成功地调解了安延和岸尾公司的疑难贷款,也准备写一个报告向总行汇报一下。现在想请示你:防损部的意见是招标好,还是给诉讼代理费比较合适?”

    易木子发泄不满地说:“你们行这么大的事情事先也不跟总行防损部联系。就像贵Z招商(深圳)公司的事,以国营企业的贷款被判了无效合同也不对我们说。”

    夏天解释说:“易处长可能误会了。贵Z招商(深圳)公司被判无效合同的时候,总行还没有成立防损部。当时,我们跟法律处汇报过的。”

    易木子说:“安延公司和岸尾公司的招标问题,你们写一个东西,我看过再说。”

    夏天与易木子讲完电话,马上向王显耀行长汇报易木子的态度。王显耀听后,知道易木子又患心病了。他以少有的坚毅,努着嘴,许久才从嘴上嘣出了几个字:“别理他!我们自己做。”

    过了一会儿,王显耀恢复了平日的温文尔雅的神态,对夏天说:“差不多到年终了,支行成立了人事考核小组。你也要注意调整一下员工的情绪。科里要搞活动的话,费用由支行出。”

    夏天说:“谢谢行长关心。看来,基本上可以过关。”

    王显耀对夏天说:“计划信贷科本身就比较复杂。而你的特点,一是认真,二是急了说出的话,对方比较难接受;三是比较执着。所以,还是要适当缓和一下气氛。”

    夏天点点头,说:“好的。”

    第二天上午,易木子带上了陈韵和徐海涛来到湖贝支行,找了一个理由:“查看市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