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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原始部落大冒险-第2节

小说: 原始部落大冒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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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用抄纸的帘子抄捞,晾干,就大功告成了。

    不过他刚刚开始煮碎树皮,一个不速之客就不请自来了。

    “云哥,你在煮什么东西?”

    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石锅,嘴角隐隐有口水流下来。

    风云没好气地瞪了小女孩一眼:“就知道吃。真不知道你的脑袋中除了吃之外还有没有别的。”

    小女孩根本没有回应,两只眼睛依旧盯着石锅。

    风云暗自摇了摇头,知道不说清楚,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只得解释道:“锅里煮的不是食物,是我用来造纸的。”

    “纸?”小女孩眨巴眨巴大眼睛,“可以吃吗?”

    “当然不可以吃。”

    “那它又是什么?”

    “纸是一种……”风云停了下来。

    他突然意识到,要向一个从来不知道纸为何物的人解释清楚纸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对象还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

    为了摆脱小女孩的纠缠,他干脆打开了锅盖。

    “是树皮?”

    看清楚了锅中的东西,小女孩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不过她很快就转过了头,看着风云,脸上露出了深深的愧疚:“云哥,都怪我,将你的食物都吃完了,害得你只能够吃树皮。树皮我吃过,好难吃的。你等一等,我去给你拿食物。”

    说罢,不等风云做出反应,就一溜烟跑掉了。

    看着小女孩的背影,风云不禁摇了摇头。

    从心里讲,他还是挺喜欢这个小女孩的。

    刚刚穿越到炎蛇部落的时候,由于种种的不适应,他变得非常烦躁,简直要发疯。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食物太难吃了。

    一次领了食物后,风云决定对它进行加工一下,没有想到从此以后他的身后就多出了一个小尾巴。

    炎蛇部落虽然并不富裕,但是对于孤儿还是比较照顾的,每天都会发放食物。

    云的父亲在一次出外狩猎时被蛮兽杀死了。

    母亲不久之后也得病死了。

    所以风云在炎蛇部落的人们眼中就是一个孤儿。

    部落发放给孤儿的口粮是一种长了很多根须的块茎——毛疙瘩,样子和芋头有些像,不过口感要差不少,渣比较多,还有些涩。

    对于吃惯了精米细面的风云而言,简直难以下咽。

    尽管在饥饿的帮助下,他能够勉强将它塞进肚子,但是他始终无法习惯它的糟糕口感。

    幸好完成了图腾觉醒的少年在部落中是可以享有优待的。

    每隔一段时间,部落就会向他们发放一些肉食。

    风云第一次领到肉食是他穿越到炎蛇部落的第七天。

    肉的分量远比他想象的要多得多,差不多有他体重的一半。

    肉块血淋淋的,弄得手上身上都是血,但是他一点也不在意,相反,他怎么看它怎么顺眼。

    就在他想着回去以后,怎么整治领到的鲜肉,大快朵颐的时候,眼前发生的一幕却让他惊呆了。

    那些和他一样,觉醒了图腾之力的少年在拿到了鲜肉之后,竟然当场啃咬起来。

    满头满脸都是血,嘴角还向冒着血沫子,眼睛中满是疯狂。

    风云一点也不怀疑,这个时候谁要敢去抢他们的肉,他们一定会疯狂反扑的。

    在一片恐怖的咀嚼声中,风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颤抖,仿佛他不是身处人群之中,而是陷落在了一群饿急了眼的恶狼当中。

    早走为妙。

    他将偌大的肉块直接扔到了肩头上,几乎是奔跑着离开了。

    回到了住处,他先用石刀从肉块上割下了几条,放在木盆中,将盐巴碾碎了,撒在它们上面,用手进行揉搓,帮助入味,放在一边。

    走进屋内,从枕头底下拿出了一小团絮状物和两块深蓝色的晶体。

    将絮状物放在石头上,拿起蓝色晶体对着它敲击。

    连续敲了数下,终于有火星出现,而火星一接触到絮状物,它就立刻被点燃了。

    絮状物是从一种被部落中人称为毛毛树的植物上采集的,极易点燃,名字叫火绒,而那两块蓝色晶体则是火石。

    风云用火绒点燃了枯草,放进火塘中,又加了一些粗一些的干树枝,将火烧旺,确定短时间不会熄灭,才走开。

    搬来一块扁平的石块,用清水清洗干净,小心地放在了火塘上。

    将腌渍的肉条端了过来,在石板上摆好。

    条件所限,没有铁板,他就用石板代替,来一个石板烧。

    听着肉条发出的滋滋声,闻着强烈的肉香,风云发现口腔中不受控制地快速分泌了大量口水,差一点从口角流出来。

    用树枝做成的筷子将肉条逐一翻了一遍,他站了起来,走到领来的肉块跟前,用石刀割下了一些肥肉,放到肉条中间,让油脂滋润它们,防止发柴。

    风云穿越前算是一个吃货,尽管对厨艺谈不上精通,但是身在美食大国,熏也被熏出来了。

    加上他也看过有一些有关美食的节目,一些食物的处理方法他还是知道的。

    用石刀切断一根肉条,发现里面最里面也变成了白色,再也忍不住了,用筷子夹起了一根,就向嘴边送。

    灼热的肉条虽然让他不停吹气,嘘嘘之声不断,但是他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从来没有想过肉可以如此好吃,还仅仅是加了盐。

    如果能够有前世那些种类繁多的调料,他甚至怀疑自己会将舌头给吞下去。

    他分析,他会觉得肉好吃,固然是因为好几天没有吃到肉了,更大的原因还是他领到的肉本身品质就极好。

    香、弹、嫩、滑、润……轻轻一咬,汁液就流了出来,与此同时一股浓烈的肉香在他的口腔中炸开,让他有一种汗毛都要竖起来的感觉。

    他前世吃过的所有肉没有一种可以与它相比。

    更为特别的是,肉吃进肚子后,很快就有一种温热从胃部发散开来,传遍他的全身。

    热乎乎的,就像冬日里泡在热水中,太舒服了。

    原始部落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嘛。

    第一次吃到肉的幸福让风云的思想开始出现转变。

    时间不长,他就吃了三根肉条,每一根都有差不多半斤重,不过他依旧意犹未尽,准备再吃一根,但是当他看向石板的时候却傻了眼。

    见鬼了。

    他明明记得他一共切了五根肉条。

    他吃了三根,应该还有两条才对。

    现在石板上却干干净净,甚至连那些榨干了油的肥肉渣都消失不见了。

    风云霍地站了起来,环目四顾,马上就发现了盗贼。

    盗贼是一个小孩,还不到十岁,很瘦小。

    他看到她的时候,她正躲在火塘旁他当作桌子的大石头后面,蜷缩着身体,就显得更小了,就像一只猫,嘴上却没有闲着,大口地啃着肉条。

    他发现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他,不过她没有立刻逃走,而是第一时间将肉条藏到了背后,一副生怕他抢回去的模样。

    风云仔细打量她。

    她的头发乱糟糟的,不过一双大眼睛却是又黑又亮,非常漂亮。

    她没有躲避他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

    他从她的双眼中没有看到一丝胆怯,相反他清晰地感觉到其中透出来的凶悍,就像一只随时准备战斗的小豹子。

    也许只有随时面临生死考验的原始人才会有这种独特的气质吧。

    在原始社会,活着不容易。

    他心中的怒火开始慢慢消退

    当她一步步向后退,转身跑开的时候,他什么也没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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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贝() 
小女孩在风云的视野中消失后,他向屋子中走去,拿出了两个毛疙瘩,又从肉块切了一些肥肉。

    将肥肉放在石板上煎,将毛疙瘩的皮削掉,切成片。

    等到肥肉被逼出了油,就将毛疙瘩片放上去。

    一边煎,一边用筷子不停地翻转。

    由于刚吃完肉,加之对毛疙瘩一直没有好印象,直到毛疙瘩片煎到两面金黄了,才夹起了一片放到嘴边。

    嗯!

    风云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又酥又脆,入口即化,竟然比薯片还要好吃很多。

    原本他煎一些毛疙瘩片是为了当零食吃的,现在他却停不下来了。

    吃完一片,就想吃下一片,吃完了下一片,又想再吃一片。

    他实在是无法想象其貌不扬的毛疙瘩居然可以变成如此美味。

    就在他吃得正欢的时候,他视野中突然出现了一只脏兮兮的小手,将他筷子上夹着的毛疙瘩片给抢走了。

    风云先是愣了一下,等他看清楚了小手的主人,脸色立刻变得难看起来。

    她竟然是之前那个抢他肉吃的小女孩。

    不过对方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风云心中虽然有些生气,却不好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只是向她挥了挥手。

    小女孩似乎也知道理亏,开始向后退。

    不过她只退了两步,就不动了,两只大眼睛紧紧地盯着石板上金黄的毛疙瘩片,嘴角竟然出现了水迹。

    真是一个小馋猫。

    风云不禁暗自摇了摇头。

    同时,他心中也对小女孩同情了起来。

    作为一个吃货,他非常清楚那种美食当前却吃不到的感受,百抓挠心,嗓子眼都恨不得伸出一只手来,太难受了。

    也许是同病相怜,风云很快就心软了。

    他用筷子夹起了几片毛疙瘩片放到旁边的大石头上。

    “吃吧!”

    话音未落,石头上就变得干干净净。

    风云露出了惊愕的表情,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的动作竟然可以快到这种程度。

    他甚至都没有能够看清楚她的动作。

    毛疙瘩片一放入口中,小女孩的一双大眼睛立刻就变成了两只小月牙,满脸都是享受和满足。

    风云也感到了一种成就感。

    两个人将风云当天领的毛疙瘩都吃完了。

    在这过程中,他们都没有说话。

    小女孩走的时候也没有说话,只是向他点了点头。

    风云曾一度怀疑她是一个哑巴。

    从那天之后,小女孩就经常出现他的面前。

    他知道他吸引她的,是他相较于原始部落显得要精致和先进很多的烹饪方法。

    他并不讨厌她的出现。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又是一个人独自生活,孤独感会被无限制放大。

    小女孩的出现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的孤独,让他觉得日子不是那么难熬。

    他也有一个担心。

    与小女孩瘦小的身躯极不相称的,是她的大胃口。

    她一次最多甚至可以吃掉她体重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食物。

    他能够从部落领到的食物也仅仅够他自己喂饱肚子的。

    多了一个大胃王,他的食物就严重不足了。

    小女孩很聪明,显然能够意识到他的窘况。

    从第三天开始,她就常常自己带食物来,而且数量还不少,除了够她自己吃的,还有剩余,足够他填饱肚子了。

    她带来的食物大多是肉食,其他的植物性食物也明显比毛疙瘩好多了。

    她没有说食物是哪来的,他也没有问。

    不是他不想知道,而是他觉得他要是问了,他就打破了他们之间的默契,他不愿意这么做。

    同时,他也相信只要时间到了,她就会主动告诉他的。

    他的预感得到了应验。

    在他们相识的第六天,她终于和他说话了。

    她告诉他了她的名字,是贝。

    第七天,她告诉了他食物的来源。

    那些肉食是他的哥哥留给她的,他的名字叫做雷,而对于这个名字,风云足有一种莫名的熟悉。

    至于那些植物性的食物则是她自己找到的。

    虽然未成为真正图腾战士的人是不允许离开部落的,但是在部落周围活动并不会受到限制。

    那些植物性食物就是贝在部落周围找到的。

    贝的说辞让风云有些担心。

    植物的种类那么多,不要说她只是一个小孩子,就算是部落中的老人也未必可以全部辨识出来。

    她又如何能够确定她找到的食物都是无毒的。

    他将心中的担心告诉了她。

    她却让他不用担心。

    她有一个能力,可以分辨出植物是不是有毒,就算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也可以做到分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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