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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节

狼宠:前夫太凶猛-第1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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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成颓然的靠在身后的靠垫上,一呼一吸之间,只觉得经历了一场生死存亡般的恐惧。

    车子继续往前开,露天屏幕墙渐渐远去,靳尊的身影跟话语,皆被丢在身后。

    林家成在心中吐了口气,暗暗说道:靳尊,别怪我

    沿着爬山虎而上的墙面,似是岁月沾染的痕迹,那般鲜明。

    铁窗隔断与外头的联系,最近几天正值夏热,蚊虫很多,更别论还有些小蛇了。

    故而,窗子都是关闭的,很少打开,好在,房子里面都通空调,冷气一打,通神舒畅。

    一楼有架钢琴,钢琴前坐着一个眉宇清秀的小少年,大约十岁大小,同时,也坐着新来的音乐老师。

    琴盖已经不再崭新,证实钢琴的年代已久。

    此刻,小少年坐在钢琴前,垂着头部不说话的样子,真让人很是着急。

    旁边的音乐老师无奈的看着他,终于是丢下了手中的琴谱,这孩子,她真是没法子教了。

    说起来,这已经是林家成请的,第十五个音乐老师了,估计还有破几十的倾向。

    听见这声叹息声,小少年习惯性的抬起头来,然后转身,不再迟疑的跑出一楼门口,朝着后面的院子跑去,‘咚咚咚’的声音,踩着碎石板,格外清晰。

    那里,有他的小天地,也许,也只有他自己懂。

    以下为哲哲的自白:

    我叫白秋哲,我的母亲叫白昕卉,所以我是跟的母姓。

    林爸爸说,让我跟着他姓,姓林。

    我也有过一个爸爸,妈妈让我喊他爸爸,他是靳爸爸。

    不过我知道,他们都不是我的爸爸。

    我很笨,据说是先天性弱智,所以同龄的小朋友都看不起我,他们经常叫我傻瓜,叫我笨蛋,我没有好朋友,因为他们都不配。

    我常常想,我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上。

    因为妈妈不喜欢我,妈妈说,我是她耻辱的证明;靳爸爸也不喜欢我,因为我不是他的儿子;林爸爸喜欢我,但我知道,那只是因为我妈妈的缘故。

    谁都不是我的爸爸,那么,到底谁是我的爸爸呢?

    有一天,我去妈妈的房间,却看到一个男人待在妈妈的房间里,问妈妈要钱。

    我害怕,所以我躲在门口不敢多看。

    我听到那个男人说,我是他的儿子。妈妈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她哭着喊着叫他畜生。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妈妈被人强、奸后,生下来的,所以妈妈一直都不喜欢我。

    但是,妈妈好面子,所以她并未将全部的事情都讲出来,因为一旦真相曝光,妈妈会失去全部的爱,她现在的生活,就会毁掉。

    我以为,那个男人是我的爸爸,可是,那个男人却并不是我全部的爸爸。原来,我不是只有一个爸爸。

    你们以为,妈妈被人强、奸后生下了我,这个事实很恶心吗?

    不,其实真相比你们知道的还恶心

    那一年的那一天,在那条青苔满布的石板路上,妈妈失去了她的第一次,却不是被一个人,而是被很多人

    他们,一个又接着一个

    我仿佛听到妈妈哭了,妈妈哭泣的声音

    然后,她生下了我

    (本文最后第二个伏笔)

第十七章 那个叫黑帝斯的男人1() 
那个叫黑帝斯的男人1“散会!”伴随着两个精简到不能再精简的字,会议室内的各部门主管纷纷收拾起会议资料,鱼跃而出,连半刻都不敢多呆。

    每次跟他们副总裁处在同一个空间里,总有一种即将被窒息的感觉。好在,他们已经渐渐开始习惯。

    装修冷色调的风格,会议室内长长的会议桌前,男人安静的坐在那里,双手交叉着支着下巴,视线定定的定格在一处,不知是在深思,还是什么都没想。

    春阳初暖天,百花都在待放,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却仿佛只有他,被远远的抛进了黑暗处,从此,再也无法从谷底脱身。

    忘记有多久,究竟有多久?

    他爱过的人,跟爱他的人,都已经有了新鲜的记忆,而他,却依然留在最初,未曾离开。

    弧形的落地窗后背景,被分割成一道道的黄金光线,折射在他轮廓冷硬的棱角上,添了几分血性,添了几分憔悴孤独,他瘦了,却依然一如当年,从未改变过。

    时光对于他的皮相,是宽容的,哪怕他已经年仅三十二岁,却依然一如当年般年轻,仿若从未改变过。但是却没有人知道,在他左胸口的某一处,尽管还有跳动,却早已经失去了生命力,早已经流干了鲜血,变得干枯,变得死沉。

    他的心,死了。

    曲墨敲门进来时,他依然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只消淡淡的睨了他一眼。“老板,”

    “走!”一个简单利落的字,他从不愿意多说话,本来就不是多话的人,至从当年之后,他的话似乎更少了。

    他本可以有更远大的志向,他本可以成就一番更辉煌的事业,但是他却独独守着苏氏,守着副总裁的位置,办着兼顾总裁的事情,更兼顾着董事会的全部事务。

    曲墨懂,他在执着什么?

    他不过是为了完成他心爱女人的要求,他不过是为了完成他心爱女人交代给他的事务,所以留在了苏氏,为苏抹筝,守着她父亲留下的基业。

    试想,堂堂黑帝斯,守着一个公司,守着副总裁的职位,传出去,这该是多可笑的事情?

    更别提,外界一直猜测纷纷了。为什么总裁是个女人,为什么他甘愿于苏抹筝的手下,做了副总裁。

    其实苏抹筝不懂,一个男人即使再坏,即使他做过多么可恶的事情。但是,他能够为她付出那么多,能够为她守着毕生必须守护的东西,这个男人的心肠,总不会太坏。

    对此,曲墨也懂,苏抹筝不是不明白,而是因为,有些东西一旦错过,期限会是永远。

    他想,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大概就是从未遇见过爱情。因为这种东西,实在太可怕了。

    “老板,想去哪里?”靳尊在临上车前顿下脚步,曲墨早已摸透了他的想法。

    他微弯身跨了上去,连姿势都不曾改变过。

    曲墨坐在驾驶座上,靳尊坐在后座,他总喜欢后座,仿佛那身边的位置,是专门为人准备的。

    靳尊看到曲墨从后照镜中望来的眼,略一沉思后,这才说道:“找一个有风,可以俯瞰这个世界的地方。随便哪里都可以,要安静。”

    “是,老板!”曲墨听言,立刻调转车头,车身朝着天桥那头开去。

    j市有座桥,下方通行道,上方安装了环形玻璃,站在上头,可以俯瞰底下的所有风光。

    那些通过桥底的船只,行走的行人,开往的车辆,大约,就是这个世界的所有面貌了。

    跟看一个国家的根基,就得从最底层的老百姓看起,一样。

    靳尊步上桥面时,这才狠狠皱了眉头,“我说过,要找一个有风的地方。”

    他享受冷风刮过面上的感觉,只有寒冷,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老板,您忘记了,您最近一直在咳嗽,吹风对您的身体不好。”曲墨笑着解释,并不怕靳尊的火气。

    至从苏小姐彻底的离开他的生命后,他抽烟也抽狠了,喝酒也喝狠了,来人给灌,就全部灌下去,一点也不知道珍惜身体,这样下去,可怎么行呢?

    靳尊依然皱着眉头,望着下方穿梭的人流,“只是一点小咳嗽,有这么严重么?”

    “就是因为小咳嗽,才更要严重看待。所有的大病,都是从小病引起的,若是不照顾着身体,那些隐疾,可不知道该有多少。”曲墨依然笑着解释,摆明了不能给他吹风。

    靳尊直摇头,然后笑,“曲墨,你跟在我身边那么多年,我怎么从未发现,你越来越像个女人了。”

    曲墨并未生气,“老板你要这么说,那我也没办法。跟在强势的老板您身边,我这个小弟就只能委屈点自己,又当手下又当女人了,谁让老板你身边没个贴心的女人呢?”

    靳尊的笑意,在唇瓣收住,继而僵冷如冰。

    这一切,曲墨都看在眼里。他不死心,仍跟着劝慰,“老板,听我一句话。苏小姐都已经结婚了,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一家人现在,很幸福。他们都幸福了,那么老板,您是不是该脱身出来,去寻找您的幸福呢?”

    “难不成您要这样过一辈子?”

    “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靳尊侧过身来看曲墨,黑眸里的温暖,正在渐渐冷冻成冰。

    确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他一个人过日子,一个人分享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再也用不着为谁悲伤,为了报仇而报仇。过去的日子里,他守着这份执念,才这样度过了过来。而今,那份执念满满的,只有后悔。他什么都失去了,也什么,都不要了。

    “老板!”曲墨着急的大喊,“曲墨,我当你是兄弟,不代表你可以忘记自己的本分!你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同样也是我的手下,你有什么理由,敢对我大呼小叫!?”靳尊扳了脸孔,面色很是难看。他的私事,不需要他人插手。

    “老板”曲墨无奈的喊了一声。

第十八章 那个叫黑帝斯的男人2() 
难道他要这样过一辈子吗?像个行尸走肉的一样过一辈子?他真的不明白啊,哪怕苏小姐千好万好,为了一个女人玩玩了这一辈子,值得么?到底值得么?

    “曲墨,你不懂的”他沉沉的叹了口气,背过手去,看着这万千山河。

    他年幼的时候,无知安乐;他享受无知安乐的时候,发生了家变。一夜之间,父亲成了人人喊打的贪官,被判了死刑,母亲跟着去了。一夜之间,他所有做过的梦,全部破灭。

    小小少年的心里,开始长进了一个恶魔的影子,他随着那个恶魔的影子开始变幻,不断的叫嚣着,他要变强,努力变强,他要让害死他父母的人,为此付出代价。

    于此,他做到了,所有害死他父母的人,都付出了代价,他终于坐上了人上人的位置,付出了一切代价,包括灵魂,包括良心,更多不齿的事情。他成了黑道人物,与他父亲背道而驰的人。

    可是,等他坐上了这个位置的时候,他才知道,世界之大,何处都不是家。

    他开始怀念,当初她为他洗手作羹汤的日子,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从未学过下厨,为了他,去报名了烹饪,从日本菜到泰国菜,凡事他任意刁难说难吃的,她都拼了命的去学好。

    直到,那双纤纤玉手,成为了一双最普通不过的手,切破了皮,留下了伤疤,他全当看不见。

    更甚,他将她亲手做的东西,全部倒进了垃圾桶。

    其实他忘记告诉过她,她煮的东西,他很少吃过

    这一切的一切,皆是因为,她是他仇人的女儿。

    那一天,他问她:如果我说我爱你,可是却迟给了时间,那么,就留到下一辈子去,你会等我吗?我再也不会迟到,更不会早退,也不会再遇见昕卉之前遇见你

    他忘了加上:我们不会再做敌人,我没有恨过你,你也不曾恨过我,我们都没有伤害过彼此,像个人世间的红男绿女一样,普通的遇见,短暂的相爱,一辈子深刻的铭记

    “老板,我一直都记得,当年,也是在这样的天桥下,你捡到了我,然后,你收了我”

    当年,他走投无路,沦为了街头艺人,也会在天桥下表演,几乎算是乞讨了。

    那一天夜里风很大,他看到了一只黑色的皮鞋站在他的面前,他傻傻的抬起头,撞进那双深幽的眼瞳里。

    他告诉他‘是个男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他高高在上的看着他,问他愿不愿意跟他走,要么成为人上人,要么成为一堆尸骨。

    那时候的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傻傻的点头答应了,只当是有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再也不用风餐露宿,再也不用被人用脚丫子踢,他可以活着,像个人样。

    靳尊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给了这个男人一条活路,同时也给了自己最衷心的左膀右臂。

    曲墨或许能明白了,他为什么守着苏氏,守着苏抹筝父亲的产业,只因为靳尊是个男人,从哪里跌倒,他要学着个男人样,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他守着对苏抹筝的承诺,因为,这是他欠她的。还完了这一世的债,来生,他才能干干净净的,去见她。

    所以曲墨也明白了,因为他像他,所以他才收留了他。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曲墨,我当年肯收你,就因为,你是个聪明人。”靳尊满意的点头,“你明白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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