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汉的小农妻-第5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二勇和张大勇扶着沈德俭回到家时,崔氏和张金凤早躲屋里去了,李氏看到沈德俭埋汰的都看不出皮肤原来的颜色了,邋邋遢遢的跟个叫花子似的,恶心的差点儿吐了,便借口孩子醒了找她,也一道烟似的溜进了屋里,不肯出来了。
没办法,张二勇只好自己进厨房端了饭,张罗着大伙儿吃了。
吃完饭,老张头也张大勇都回屋睡觉去了,只有张二勇没睡,沈德俭太脏了,在大牢里几个月没洗澡,身上臭得像掉茅坑了似的,熏得他根本没法睡觉。
加上他身上、头上蹦哒着不少虱子,他也不敢让他就这么睡在自己的炕上。于是烧了一大锅水,给沈德俭洗了个澡,顺便把他那身堪破烂不堪,埋埋汰汰的衣裳填进灶坑烧了,也省得那些虱子遥哪蹦哒!
把他收拾干净了,又给他找了一身自己的干净亵衣亵裤穿了,两人才躺下入睡。
第二天一早,张二勇又早早起身,给沈德俭熬了一锅小米粥,然后又去了村里孙茂文家,准备借他们家的马车送沈德俭回家。
结果,老孙家正好要去靠山屯送回娘家的闺女呢,就顺便儿把他俩捎上了。
老孙家的闺女就是靠山屯的桂生子媳妇,她这次回去,还带她娘舅家的表妹一起回去。
娘舅家的表妹叫彩霞,虽是穷人家出身,却是个见过大世面的。
当初她舅舅家里穷,就把彩霞表妹卖到了县城最有钱的段家做丫头,结果也是彩霞的命好,一进段家就入了段家老太太的眼,被提升为老太太的贴身丫头,掌管老太太的首饰钗环,香料衣裳,而后,彩霞就在老太太身边儿尽心尽力的服侍了七八年。
今年年初的时候,彩霞已经满二十岁,按段家的规矩,家里的丫头满二十岁了,就要配小厮了,于是老太太做主,把她配给了家里一个马房赶车的小厮。
谁料俩人刚成亲不到一个月,那小厮赶车时惊了马,让马给踢死了,彩霞才做了一个月的新媳妇,就直接成了寡妇了。
老太太觉得自己帮彩霞挑的人,却又让彩霞做了寡妇,心里很是过不去,加上寡妇的身份不吉利,不便留在府里了,就把卖身契还了她,恢复了她的良籍,让她回家去了。
这些年,有彩霞这个在段老太太跟前儿得脸儿的大丫头照应着,家的日子已经过起来了,彩霞回来后,她爹娘也珍宝儿似的对待着,以弥补从前卖掉女儿的愧疚。
可不管怎么疼,怎么宠,做姑娘的终究是要出嫁的,于是,她爹娘又遥哪寻摸着,要给女儿找个好女婿。
彩霞已经二十岁了,还是个寡妇,好人家的小伙儿肯定不能要她,只能找个娶不上媳妇的光棍儿或者丧偶的鳏夫。
娶不上媳妇儿的光棍儿哪有好人啊?不是懒就是馋要么就是有毛病的,彩霞肯定是不愿意找;丧偶的年龄相当的鳏夫也不多,能入得了她眼的就更少之又少,正遥哪寻摸呢,正好桂生子媳妇回娘家,说起了夫家这边儿的沈大春儿,舅舅舅妈有点动心了,但又考虑到沈大春恋着尤桃花,怕闺女嫁过去受委屈。
彩霞却很不以为意,她在大户人家待了七八年,宅子里怎么争风吃醋,怎么取悦男人的事儿她见的多了,还真没把尤桃花那样的破鞋放在眼里。
**
“爹,爹呀,我二叔回来了……”
沈金存呼哧带喘的从外面跑回来,没等进院儿就扯着脖子一顿喊。
沈德宝正在院子里劈柴火呢,一听这话,倏地直起身,问:“你听谁说的?真的假的?”
第108章 相亲()
沈金存大声白嚷的说:“当然是真的,我亲眼见的呢,呃……还有,我看见是我二勇哥送他回来的……”
二勇哥,是沈金存对张二勇的称呼,之前两家没退亲的时候,张二勇逢年节就过来送节礼,慢慢的就跟他这个‘小舅子’熟悉了,沈金存见这个未来姐夫每次送礼都是送自己在山里打的猎物,羡慕不已,一直惦记着将来要跟未来姐夫一起学打猎的本事呢。
可惜,没等学呢,他姐姐就跟人家退亲了,看样子,他是没机会学了!
“啥?二勇?哪个二勇?”
于沈氏也趿拉着鞋子走出来,刚出来就听到小儿子的话,大惊小怪的问。
沈金存嘟囔:“还能有哪个二勇哥啊?不就桃花村那个二勇哥嘛!”
沈德宝听说张二勇来了,顿时觉得老脸火辣辣的,一阵臊皮,老二离家好几个月了,如今乍回来,他很想去瞅瞅去,可又觉得不好意思面对老张家那二小子。
想当初,他上赶子把闺女许给人家,现在看人家落魄了,就把人家扔半道上了,还弄个纨绔公子哥上人家去退亲,把人家的脸都踩泥里去了,哎,这事儿整的太不地道,他都没脸见人家了。
其实,沈德宝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张二勇这个老实厚道的孩子,也真心实意想让他做自己的女婿,可惜,梅丫头死活不同意,弄得现在两家都闹掰了,她自己也高不高低不低的悬在那里,名声臭的顶风能传出二里地去,现在一看见她,他就火冒三丈,这一天天的看着她,真是闹心啊!
于沈氏的想法跟他不一样,听到张二勇送沈老二回来,她第一个想法就是:“他来干什么?会不会是对咱们家梅儿还不死心?还想来巴结咱们讨好咱们的?”
在她的眼里,沈若梅就是个无价之宝儿,张二勇被退了亲,肯定不能甘心,肯定得想方设法挽回,这次他巴巴的送老二回来,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沈若梅在屋里听到她娘的话,也觉得很有道理,就隔着窗子喊道:“爹,娘,你们先别上二房去,告诉我哥也不行去,要去也等他走了再过去。”
对张二勇,沈若梅防备的很,其实她对张二勇并不反感,不但不反感,还有几分喜爱呢,张二勇长的高大威猛,一身好力气,将来若成了亲,一定能把她弄得舒舒服服的,且为人又老实厚道,又有打猎的好本事,将来的日子肯定差不了。
要是他家没欠那老些饥荒,她肯定愿意嫁给他,可问题是他们家已经败落了,那一**子饥荒这辈子都还不完,她可不想跟他去过苦日子去。
所以,就只能忍痛割爱了。
不用她说,沈德宝也没脸过去,他都没脸去见人家二勇那孩子了。
不仅他没去,他老娘和他那俩妹子也都没去。
老娘刘氏也听说沈德俭回来了,但是听说是病怏怏的被人给送回来的,死兰丫也没跟着回来,老太太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儿还是不要上门儿的好,不然整不好还得伺候那个混账东西吃饭喝药,叠被洗衣,她家里还有一大摊子活儿等着她干呢,她哪有功夫照顾他那个不孝子?
再说吃药吃饭哪样不用花钱?她可没钱填乎那个不孝的东西。
沈大姑沈秀云和沈二姑沈秀英也是这么想的,所以都心照不宣的假装不知道,谁也不去登他的门儿。
沈德俭家里
张二勇一边儿烧炕一边儿等沈姑娘回来。
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见沈姑娘的身影,连沈德俭的老娘、兄弟姐妹也没来一个,更别说朋友村邻了。
烧热了炕,迟迟不见有人来,张二勇看看天已经晌午了,就想给沈德俭先做点儿吃的垫补垫补,可进了厨房一看,厨房里空荡荡的,啥吃的都没有,连饭碗和饭盆都不见了。
他转了一圈也没找着,没办法,只好出去一趟,在屯子里一户人家中买了十斤白米,十棵白菜,一口袋土豆子拎了回来。
当然,买东西的时候,也打听了沈老二家闺女去哪了,听闻她去吉州找她爹了,他的心里又是担心又是唏嘘。
她这么孝顺,但愿老天能和保佑她平安无事,也但愿她能早点回来,跟她爹团聚。
回来后,他把米放下到锅里,准备给沈德俭熬粥吃。
沈德俭现在身子很虚,适合吃这种软烂的东西,先吃几天粥,养养胃,等身子硬朗点儿了再吃别的东西也不迟。
此时
谢大娘家里正热闹着呢,屯子里桂生子媳妇带着自家的表妹来谢大娘家窜门儿,说是窜门儿,其实谁都明白,是给沈大春相亲呢。
老沈太太对彩霞是万分的满意,瞧那鼓囊囊的大胸脯子,将来有孩子了奶水肯定够吃,还有那滴溜圆的大屁乎蛋子,生孩子指定好生,而且模样生的俊,举止又端庄,不是那种骚气的长相,一看就知道是正经过日子的女子,跟她孙子正合适。
沈大春很排斥这次相亲,本来也没抱着啥希望,只是无意的瞄了彩霞一眼,结果看到个俊俏的小媳妇,长得跟一朵花似的,心中不禁一动,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眼睛就有点儿发直了。
彩霞只有二十岁,正是是碧玉年华,青春无敌,加上她有会打扮,举手投足间又有点大户人家夫人的气势(在段家跟主子学的),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都比尤氏强不止一倍!
沈大春儿情不自禁的被彩霞吸引住了,一眼一眼的看了过去。
一看大春的眼神儿,老沈太太和桂生子媳妇都明白这是咋回事了,几个女人交换着眼色,挤眉弄眼儿的,看来,这等过了年,家里就要办喜事了!
第109章 小二()
乌孙,平阳城
一家不起眼儿的面馆里,沈若兰扎着围裙,灵巧的穿梭在各个桌子间,上菜,端饭,算账,收拾桌子,忙的不亦乐乎。
这正是她新找的工作——面馆儿的店小二。
那天被那个齐变态丢在大街上后,她就找了这份打杂的工作,供吃供住,每天还能赚十文钱。
对这份工作,沈若兰其实并不满意,工作累,赚钱少,吃的烂,住的差,但对于身无分文,或者说有钱也不敢拿出来花的她来说,也只能接受,不然就得去睡大街了。
当然,她是不会一直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的,留在这家小面馆儿只是她的权宜之计,这里只是被她当做是暂时的落脚点,等她攒够了本钱,就会离开这儿去过好日子的!
至于被逼做饵的事儿,她已经直接无视掉了。
既然改变不了现状,与其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活着,还不如坦然处之,让自己过的好一点儿呢。
“小兰,过来把桌子收拾一下!”
“哎,来了!”
听到掌柜的吩咐,沈若兰颠颠的跑过去,手脚麻利的把那张刚空出来的桌子收拾了。
“客官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掌柜的坐在柜台后,瞄了一眼机灵懂事的小丫头,眼睛里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开始雇这个小丫头片子时,他还担心她太瘦小,干活儿时不给力,没想到这小丫头不仅能干,嘴巴还特别会说,把来吃饭的客人都答兑得乐乐呵呵的,她来这几天,店里的客人都比往常多了。
打烊了
沈若兰走到掌柜的身边儿,笑眯眯的对掌柜说:“掌柜的,能不能跟您商量个事儿?”
掌柜的对这个机灵能干的小丫头很有好感,就爽快的说:“啥事儿?”
“嗯,我想把我这几天的工钱支出来……”
掌柜的笑呵呵的说,“小兰啊,咱们这儿可从没有这规矩,你说说,你要提前支钱干啥?要是理由正当,我就支给你。”
来这儿几天,沈若兰也看出掌柜的是个实诚的好人,料想他也不会为难自己,就没有遮着瞒着,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打算说了:“我想去买点儿猪肉皮,我会做一种吃的,咱们这儿没有,要是我做成了,拿到大酒楼去买,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掌柜的有点儿吃惊,看了她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这个小丫头还有这份儿心思呢!也罢,既然你有这份心思,我也不好阻拦你,喏,这是你这四天的工钱,拿去吧。”
四十个铮亮的铜板数过来,沈若兰很是感激,说:“掌柜的,等我把那样东西做好了,一定带过来给您尝尝。”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起来了,摸着黑儿到集市上去买猪肉皮。
相对于猪肉来说,肉皮的价格十分便宜,不是因为猪肉皮不好吃,而是因为猪肉皮有毛,很多人觉得膈应,不喜欢吃,也有喜欢吃的却嫌弃费事,毕竟那么密实的猪毛要一根一根的拔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所以,猪肉卖十五文钱一斤,猪肉皮只卖五文钱一斤,还没多少人买呢。
沈若兰到了集上,买了六斤猪肉皮,又买了一捆柴火,二两粗盐,晚上得在面馆里熬冻子,她不想用人家的东西。
回到面馆时,面馆已经开门儿了,她急忙把猪肉皮和柴火存放在后厨,开始忙活起来,一直忙到过了打烊,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