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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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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跑了() 
把她带出去了,万一带到外面她喊起来怎么办?孰轻孰重都不知道吗?

    他把自己的顾虑跟陈婆子说了,可惜陈婆子根本就听不进去,因为通过她这些天的观察,发现丁香这丫头对自己目前的处境十分满意,每天都笑眯眯的,能吃能睡,还常说这儿比她的家好多了,不用挨打,还有肉吃。

    这不,才几天的功夫,她居然长胖了,干活儿时还经常哼着小曲儿,一看就知道是愿意呆在这里。

    所以,她才放心让他去。

    秃子的反对完全无效,他越是反对,陈婆子就越是疑心他要贪她的银子,因此不管秃子咋说,她就是坚持要让沈若兰去,把秃子气了个倒仰,却无计可施。

    “小贱人,一会儿到了平阳城,你要是敢跟老子耍花样,回头老子扒了你的皮!”

    车上,秃子恶狠狠的警告沈若兰。

    沈若兰吓得打了个哆嗦,怯怯的道了声“是”,还把身子悄悄的往车厢里边儿靠了靠,完全是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

    见她这么胆小儿,秃子倒是放心了很多,瞧她这副熊样儿,料想也不敢起刺儿!

    客栈离他们要去的平阳城三十余里,马车走半个时多辰就走到了。

    平阳城是乌孙屈指可数的大城市之一,虽然是边境城市,但却人口众多,异常繁华。

    因为乌孙也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平阳城,与楚国的三十万大军对峙,这三十万大军日常所需的供给甚多,不少百姓就在此靠给大军提供日常所需的供给为生,这里也便渐渐的发展成乌孙除盛京以外最大的城市,这一点,倒是与楚国的吉州有几分相似!

    两国的大军虽都驻扎于此,但双方间一直和平友好,相安无事,谁也不轻易招惹对方,楚国和乌孙势均力敌,一旦起战事,就不是小打小闹的事了,轻则伏尸百万,流血漂橹,重则一国覆灭,改朝换代。

    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是楚国还是乌孙,都不得不重视,因此,虽都提防着对方,确是谁也不敢打破和平共处的局面,所以,吉州和平阳,虽私底下波涛暗涌,表面上却都是一副富丽平和,繁华盛世的样子。

    马车赶到平阳城的一个集市,在集市外停下来,秃子和沈若兰下了车,赶车的留在集市外看车子,就只秃子带着沈若兰进集市去了。

    马上过小年了,集市上的人很多,不少乡下人携儿带女的过来置办年货,把集市挤的满满登登,熙熙攘攘的。秃子带着沈若兰穿梭在人群里,心中暗骂陈婆子。

    都是那老虔婆,为了省点儿银子,指名让他们来集市上买,害得他不得不跟这群乡下的泥腿子挤在一起,为了省几个铜板,还得跟这些低贱的小贩子磨嘴皮子。

    “大叔,这肉多少钱一斤啊?”

    沈若兰像是没看出秃子的满腹怨气,犹自一家一家的询问着,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不是最好的最便宜的绝对不买。

    当然,她的目的可不是省钱,她没那么好心,让人家给绑了还给人家省钱,她的目的就是消磨秃子的耐心,只有他烦躁起来,无法集中注意力,她才有机会办事。

    “十五文,如今过年都涨价了,就我这儿没长,姑娘你看,我这肉多肥啊,今早现杀的大肥猪!”

    卖肉的摆弄着案板上的肥肉,把白花花的肉膘子翻给她看,努力想做成这笔生意。

    谁知沈若兰观察了一会儿,竟撇撇嘴,嫌弃道:“不行,这肉太肥了,吃起来太腻,秃子哥,咱们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秃子的脸色难看起来,这小贱人,给个棒槌就认作是针了,买点儿东西唧唧歪歪,又是讲价又是对比的,这一上午,可把他给溜完了,腿儿都要让她给溜折了。

    又走了几家,秃子终于受不了了,脸色扭曲的低斥,“小贱货,你特娘的还能不能买了?买几斤肉而已,老子的腿都让你溜瘸了。”

    “我买,我这就就买,秃子哥你别生气。”沈若兰被他的凶相给吓到了,赶忙战战兢兢的买了肉,不敢再罗嗦了。

    于是,秃子的手上又多了十斤猪肉。

    加上之前买的东西,秃子的两只手都被占满了,再买的东西就只能由沈若兰往他腋下塞,或者往他肩膀上扛了。

    还好,他发了一顿脾气后,沈若兰买东西的速度提了上来,不一会儿就把该买的都买齐了。

    正打算回车去呢,一个汉子忽然冲过来,一把揪住了秃子的领子,大叫:“好你个死秃子,敢偷老子的钱袋!”

    秃子一愣,随即勃然大怒,一脚踢开了揪着他的汉子,怒道:“滚开,老子才没拿你的钱袋呢,再敢随便诬人,老子一脚踹死你!”

    “你还敢说你没拿?”被踢到在地的汉子一跃而起,指着秃子的领口:叫道“你看看,幌子还在这里呢,你还想抵赖?”

    说完,扯着脖子大叫起来:“来人啊,抓贼啊,有人偷钱啦——”

    秃子一惊,低头看时,却见自己的领口处不知啥时候耷拉下一小段儿细绳子,他愣住了,扔掉手中的东西,随手将那条绳子从领口拽了出来。

    特娘的!竟然是个钱袋!

    那段细绳儿是系钱袋用的。

    “看看,人赃俱获,大伙帮我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啊!”挨了一脚的汉子大叫起来。

    于是,不少爱管闲事儿的一拥而上,上前扭住了秃子。

    秃子真没偷人家的钱袋啊,他也不知道这钱袋为啥会在他的怀里。

    他百口莫辩,一边儿跟这帮人挣巴,一边笨嘴拙腮的试图解释:“老子没拿,老子也不知道怎么回儿事儿……”

    蓦地,他忽然想到了刚才是谁往他身上塞东西,顿时一下子明白了。

    娘的,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看起来胆小老实的小贱人,竟然摆了他一道!

    也是他自己大意了,竟然轻信了这个小贱人,害得他现在落到这般境地。

    秃子咬着牙,目光阴森的往后看去。

    糟了,身后哪里还有那小贱人的影子?

第92章 温柔乡() 
半个时辰后,沈若兰穿着一身五成新的绸缎长袍,从一家当铺走出来,袍子是男式的,她的头发也梳成了男式的发髻,乍一看去,俨然是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年男子。

    这身衣裳,是她用空间里那几本书换来的,当初买那些书时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如今就只换了这么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真是亏死了!

    不过,为了安全着想,亏也只好认了,不然还穿着那身显眼的粉袄子,万一被陈婆子的人逮住了可就嗝屁了!

    为了让自己更不像自己,沈若兰还特意去了一家胭脂铺子,买了一盒便宜的胭脂,把自己的脸、耳朵、脖子等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擦的煞白煞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与之前的她派若两人,倘若乍看到这张脸时,连她自己都认不出那是自己了。

    沈若兰满意极了,呵呵的笑了两声,大摇大摆的往街上去了。

    她先去了平阳城的府衙,秃头盗窃被抓,这会子肯定是在平阳城的府衙里,她想去试探一下,平阳城的府衙跟秃头那伙儿人到底有没有关系。

    倘若有,她就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若没有,她就想个办法把那些姑娘被绑架的消息传递进去,或许还能救到她们。

    沈若兰很谨慎,因为她一直没忘陈婆子对她们说的——他们上面有人罩着,就算她们跑了,官府也会帮他们把她们抓回来。

    这句话,她可不认为陈婆子是在吹嘘,这一点从他们进入乌孙后的表现就能看出来。

    在楚国时,他们晓行夜宿,日夜兼程,如老鼠一般,连大路都不敢走。可到了乌孙,他们就堂而皇之的住在了村边的客栈里,一住就是多日,分毫不怕被人怀疑。

    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十有八九是有后盾在他们后面支着,这个后盾,很可能就如陈婆子所说的——是官府。

    因此,她不会大刺刺的闯进去告状,免得救人不成倒搭上自己,只能在府衙外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当她赶到时,秃头已经被大家扭送到了府衙,他偷盗别人的财物,还逞凶殴打苦主,不慎引起众怒,被众人狠狠的群殴了一顿,之后才扭送到平阳城府衙。

    大家都以为能看到府尹大人审案,看见这秃头挨板子。结果被告知,府尹大人身子不适,今儿不能升堂审案,只好先把这秃子拘禁在牢里,择日再审。

    沈若兰好生失望,只怕府尹大人的‘身子不适’和‘择日再审’是包庇秃子的托词呢,要是那样,那些小姑娘可就惨了!

    她唏嘘了一会儿,只好离开了。

    为自己的小命儿着想,她肯定不能久留乌孙,就算没帮到那些姑娘也没办法,多留一日,危险就增加一份,所以她必须尽快想办法离开这里。

    只是,她现在囊中羞涩,荷包里的那点钱而肯定不够雇车的,她又不能靠两只脚走回去。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得想法赚点儿钱,有了钱,才能雇到车子,才能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回到楚国去。

    盘算了一会儿,她决定重操旧业,到妓院卖曲子去。

    妓院乃是奢靡的销金窟,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也只有在那里赚钱最快了。

    打定主意,她一路观察,一路打听,最后,选择了平阳城最有名的妓院——温柔乡。

    ‘温柔乡’红瓦碧墙,朱栏玉切,伫立在平阳城最打眼最热闹的地段。

    到底不是那种普通的青楼,温柔乡的格调高多了,门口设有花枝招展的女郎迎客送客,里面仙乐飘飘传出来,透出清雅和婉转,更像是高档的茶肆,跟这里一比,醉花阴的格调就完全不值一提了!

    她穿着男装,走进去时并无人阻拦,一个美貌的少女孩还笑嘻嘻的给她引路,把她带进了温柔乡的大堂里。

    大堂里环绕了数十张坐椅,座椅上座着平阳城有钱有势的男人们,此时,他们正一边喝酒,一边贪婪的看着中间位置设的一个台子。

    台子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正在台上跳舞,她容姿华丽美艳,皮肤水嫩白皙,一头乌黑的秀发很有心的编成了数百条细细的小辫子,小辫子都乖顺的垂在腰际,当她舞动起来旋转时,小辫子和绚丽的舞衣便跟着一起飞舞,如翩翩彩蝶一般,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连沈若兰一个女子都忍不住停下脚步,观赏起来。

    “美,真美!”

    众人赞不绝口,掌声如雷。

    就在大家看得如梦如幻,如醉如痴时,伴奏的隐约戛然而止,舞台上的少女也停住了脚步,羞涩的向台下福了福身:“小女子彩蝶拜见各位爷!”

    嚯,这小调子,软糯轻柔,像是对着人的耳朵温柔的耳语似的,听得人心痒痒的,恨不能嘬住那说话的小嘴儿,狠狠的蹂躏一番。

第93章 彩蝶姑娘() 
温柔乡里一名掌事的声音含笑而来:

    “今日乃是彩蝶姑娘梳弄之日,按咱们温柔乡的老规矩,出价最高者,可得彩蝶姑娘的元红。”

    沈若兰嘴角一抽,原来这是要拍卖台上少女的第一次啊,乖不多这些男人都是一脸的色相呢,和着都是有目的的啊!

    看看那位叫彩蝶的女子,水媚清艳,娇软绝俗,眼波一漾,荡人心魂,此等尤物,怕是一百两也不止。

    “我出一百两!”一个文弱书生激动地大喊。

    沈若兰看了看他那副弱鸡的模样,真替他感到不值,觉得就算他拍买成功,这一百两银子也就三五分钟就用完了,何苦来哉呢?

    “我出二百两!”一个头发都有点儿花白了的半老头子跟着叫价。

    沈若兰翻了一个白眼儿,都这把年纪了,还喜欢风月之事,他也不怕下不来床,真是想不开啊…。

    “老子出五百两,你们两个穷酸,那点儿钱也敢来丢人现眼,老子都替你们脸红!”一个长的肥贼大胖的汉子中气十足的喊道,为了表达他的诚意,还把五百两的银票拿在手中向上扬了扬。

    文弱书生和老头子一见这胖子出五百两,顿时都变得好生沮丧,看来,他们是没法梳弄彩蝶了!

    “五百两,诸位,有没有超过五百两的?”掌事的站在台上,不遗余力的煽动者台下的男人们。

    “是不是没有了,没有的话就说吴公子拔得头筹了…。”

    胖子得意的向周围看了看,一副谁也不敢老子有钱的牛逼模样。

    这时,二楼的天字号雅间穿来一声,“我家主子出三千两!”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三千两!

    三千两啊!

    好大的手笔呀,三千两银子都能买下数百亩良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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