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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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内大厅的一角,惯例早起,穿着一身皮袄的安格鲁吃着早餐对一脸憔悴走下楼梯的西莱曼打招呼。
“啊,风之剑圣大人啊,早上好。”
脸色憔悴的西莱曼看了一眼安格鲁,坐在他隔壁一个空着的桌子旁。
“您想吃点什么?”
服务员也在这时候来到西莱曼的身旁问道。
“随便吧,能恢复体力就行。”
西莱曼漫不经心的说道,她的心情似乎还停留在昨晚的恐怖实验。
被喂吃不明物质的黑色药丸、被强制显出原形观察、被看光了身体呜呜,原来不是指那种事情啊,我昨晚到底干了什么傻事啊!一想到昨晚自己的表现,害羞的几乎想要找个缝隙钻进去。
安格鲁看到她这幅模样露出一副我懂得的表情,笑了笑就自顾自的吃着面前的早餐,似乎某人的误解更深了。
“终于搞定了,以后就按照这个方式进行培养吧!生命之果变成诅咒之果的过程,我可是很感兴趣的啊!”
房间内的约翰放下笔,拿起一张写满他昨天研究实验与结论的纸开心的说道。
认真的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其他遗漏的地方,约翰满意的收了起来,同时也收走围绕房间的隔声防护魔法,从书台的椅子上起身,望了一眼窗外还算明朗的天气,虽说还是白白的一片。
“呼,先出去买点东西吧。”
刚出门,约翰很碰巧难得的遇见早起的雪莉,一如既往的大招呼。
“早上好。”
雪莉冷漠的脸没有一点变动,她的视线倒是移动了,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好像在打量他什么地方,但他又猜不到,总之,有点让人不算呢。
“早上好。”
好吧,雪莉还是收起自己的视线,回应道,让约翰有点猜不透她刚才在干嘛。
两人走下楼,约翰跟她解释一下自己要出去买点东西的理由并吩咐他们做好等一下离开的准备,便在安格鲁和西莱曼的目视下来离开了旅馆。
“不知道这个小地方有没有这些东西卖呢,如果没有的话,行程只能改变一下了。”
约翰走在白雪覆盖的街道想到,要买的东西其实就是昨晚研究了一晚的结果,西莱曼别看她是一个人的样子,其实本体还是一颗树,俗话说得好,一棵果树的培育好无,与肥料和土壤,以及气候等等方面有关,约翰就是想找合适西莱曼的“肥料”,一颗果树种的好不好就靠这个了。
虽然他不确定这个小地方有没有,按照常理来说应该不可能会有,但运气这种东西,真的是相当的诡异,你运气差的时候喝口水都能被呛死,运气好的时候路边捡的一把破剑都很可能是上古神器,所以约翰就讨厌的就是运气了。
“恶魔商人啊,你在哪里啊,为什么一个都不见啊?不会都跑去冬眠了吧?!”
约翰十分纳闷,找了将近一个小时顺便逛了整个小镇孤僻的小街小巷,却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可疑人物,感知中也没有它们的气息,讲道理,恶魔商人可是遍布整个世界的角落,别看外表是一个人做着一份常人眼中踏踏实实的工作,其实就是披着人皮伪装的恶魔罢了,它们在黑暗界可是有很大名声的,没想到连一只恶魔都遇不到,有很大可能像约翰吐槽的那样去冬眠了。
嘛,其实冬眠是约翰乱说的,恶魔哪有什么冬眠,它们巴不得时时刻刻都能欺骗人类,榨取他们的价值,哪有时间去冬眠。
“果然没有嘛。”
第146章()
正在约翰打算打道回府的时候,大街上来往的路人都不约而同向道行路低下头,像是在行礼。
行人无一例外行礼,除非是国家级大人物的出现或者是国王陛下亲自出行,这点知识身为人的时候约翰还是知道的,不过会是谁呢,还是在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城镇,多少有些让人意外啊。
还在疑问发生了什么,当看到拐角处陆续出现的人,约翰颇有一丝明悟。
被称为光之代表的教廷仪仗队,教廷的行礼者,每当主教级别人物出行,或者是庆典举行时都会出现这群仪仗队,身着光鲜亮丽的服饰,头戴高高的白色冠冕,佩戴在胸前的光明吊坠,信徒的证明,大概三十几人数量,还无一例外都是年轻女人的仪仗队怀中捧着雪白花束缓缓行走在行路上,连马车都回避,为她们让路。
之后和约翰想的差不多,仪仗队先行后,又出现一队骑着白马的光明骑士,队伍中飘扬的白色旗帜,上面绘有光明教廷的光之图案,这是教廷中坚守护势力的光明骑士团,受过光明女神的祝福,每一位都是以一敌百的强者,据说只需一队人就能轻松灭杀一个普通国家。
远远的看着约翰就能感受到他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强大力量,那种精粹的光明力量光看一眼就让他不寒而栗,黑暗最恐惧的力量,很难想象眼前的这一队人仅仅只是光明骑士团中的一支小队伍,如果约翰没记错,光明骑士团应该分为十二支队伍,每一支队伍都有一位史诗级的强者率领,而每一支队伍则是三十四人。
根据史书记载,想进入光明骑士团的人在参加队伍入选时,一百人中肯定会有九十九个人淘汰,被称为最残酷的筛选,但也让光明骑士团一直从古至今保持着战无不胜的纪录,屠过恶魔,也灭杀过邪神等等数不胜数的战绩,这就是光明教廷麾下其中一股势力的光明骑士团。
作为分布全世界最广泛,信徒最多,历史悠久的神廷,光明教廷的力量绝对不能小视。
“我靠,怎么来了一些不得了的家伙啊,千万别发现我啊!”
约翰衷心这么想,同时他也一边学着路边的行人低下头行礼,尽量让这些正义的代表不发现他。或许这身人皮能骗过大部分人,但却骗不过与黑暗对峙的光明,骑着马的那些家伙个个都是受到“洗礼”的,一双眼睛能看破任何虚实,气息隐藏是隐藏了,但被看破了,也等于被识破了,现在只能祈祷他们看不到自己。
“发,发现我了?!”
一道凌厉的视线放在他的身上,约翰的内心哗啦啦的凉了,好死不死,这么多人为什么会偏偏看到自己啊。就在约翰打算鱼死网破的时候,闻讯赶来的人群迅速的淹没了他。
在这种小城镇里,光明骑士团不管在什么地方一直都是传说级别的存在,每当他们出现,势必会引发一场粉丝见偶像类似的巨大轰动,所以光明骑士团刚入城不到短短的五分钟,人们通过各种渠道都得知了这个消息,于是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闻讯而来,看看一眼经常出现在童话故事的正义代表的光明骑士团是什么形象。
幸好这群人的出现把那道凌厉的视线给层层遮住了,约翰也松了一口气,也趁这时候往后撤逃离现场。
等逃到一个深巷时,约翰一颗高悬的心也松了下来,一回想起那道放在他身上的眼神,他就有种坠入冰窟一般的感受,宛如被天敌死死的盯住。
说起来也是讽刺,光明和黑暗明明是对立的,两者的力量无非就是相互制约,还没有达到某一方压制一方的程度,但光明似乎天生就是正确的,拥有一种让黑暗一方的人闻风丧胆的力量,给人一种光明才是惩恶扬善的警察形象,天生受到追捧,而黑暗则是被无数人唾弃,好似犯了什么滔天大罪罪不得不每天提心吊胆的罪犯,每一次看到他们都有一种理亏的感觉。
“赶紧走吧。”
约翰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即使那道视线不见了,他的内心依旧有些不舒服,近期似乎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一般有这种感觉的时候,约翰都会选择乖乖接受,为什么?成为巫妖,并掌握时空类魔法后,他对命运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稍微有一点点的感悟,所以每当自身在未来会遇到什么危险的时候,那种不安感就会无视强制不方技能不停的回荡在自己的内心。
但知道也没用,命运这玩意要是决定你未来的发展方向,不管如何回避,都会很巧妙的回到那条路上,就比如该踩狗屎的时候就一定会踩狗屎,这是不可逆转的。
经历很多次的约翰已经明白了“命运是不可违抗的”这点,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事实,说起来未来要发生的危险也不是足以致命的程度,也就是会被谁谁追杀几天几夜,或者险象迭生,反正就是硬没把自己弄死,约翰也十分奇怪这点。
虽说知道待会,也可能是未来要发生不好的事情,但约翰还是觉得待在这座小镇里会发生更加不好的事情,为了让自己的不幸减少一些,还是走比较安全的路线吧。
旅馆内。
“沃日,人呢?!”
偷偷摸摸的走着小巷回到旅馆的约翰刚走进门,里头一个人都不在,甚至连老板都不在了。
“妈妈,我们一起去看嘛!光明骑士团都来了!!”
“好了,乖,等妈妈忙完在去好吗?”
“我不我不,我就要现在嘛!!呜啊啊!”
“唉,我知道了,现在就去吧,真拿你这个孩子没办法。”
母亲叹了一口气,面对地上打滚的孩子,她也没办法狠下心拒绝。
一听到母亲认可,孩子立马转变笑颜,拉着母亲的手匆忙的离开家。
收回撇上外面某家的目光,约翰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气愤的拍着桌子。
“你们都是一群乡巴佬吗?连这种阵势都没见过吗?!气死我了!”
第147章()
没办法,人不齐,他也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就走,只能在忐忑与不安中等待三人的回归,约翰已经决定了,等他们回来以后,一定要好好的教育才行。
“糟糕,来这么快的吗?!”
正坐在旅馆大厅的约翰察觉到外头有敌对的气息在游荡,没错,正是光明,而且前进的趋势还是往他这边来,不用多想,肯定是那帮光明骑士团的人,只是约翰没想到他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找到附近,不愧是训练有素的正义执行者啊,容不得一丝黑暗的存在。
光明这玩意很烦,在这些人的手上就像是跟踪雷达一样,敏锐又准确,不知道多少位同胞栽在了光明骑士团的手上,为了保险起见,约翰干脆连感知都不用了,踮起脚尖偷偷摸摸的往反向撤退,同时还一边挨着墙壁用来作掩护。
但毕竟是进入了搜寻区,一点都不敢动,释放魔法等操作相当于在向他们报告位置,要不然约翰直接将身体隐匿在虚空中,或者套上一个穿墙遁地术之类的魔法逃走,面对这种棘手的情况,约翰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到楼上的房间,走路的时候都尽量不让自己发出明显的脚步声。
锁上门,虽然没有指望这扇门能挡住他们,但心里多少还是放心了一点,光明骑士团啊,万一被发现的话,等待自己的很可能就是前所未有的大追杀,一想到那个场景都觉得后脊发凉,太tm的恐怖了,比剑圣追杀还恐怖。
现在只能祈祷了,要是能用不打架的方式就能解决问题的话,约翰情愿每一次都是用嘴炮来说服对手,其实这样也挺不错的。
等了一会儿,约翰紧绷的脸色丝毫没有得到缓解,反而眉毛皱的更深了,因为那些家伙还在,而且已经来到楼下了,也就是脚下。
该死的光明,这么灵敏的嗅觉,你们是人类的好朋友二狗子吗!约翰已经无力吐槽了,所以大部分的同行为他们取了一个简单易懂的外号——“狗鼻子”。
“唉,鱼死网破吗?赌一把吧!”
约翰叹着气一边伸出手往展开的虚空摸去。
上好的白银矿石制成的白银盔甲,经由巧夺天工的矮人出品,不仅外表华丽典雅,而且魔法与物理防御都很客观,银白外表纹有魔法师亲自附魔过的具有轻便与坚硬魔法的金纹,并且经受过圣水的洗礼,对黑暗等邪恶属性具有很高的抗性,全身上下精致的宛如一件艺术品,配上身后一个绘有光明教廷图案的红色披风,几乎帅的没朋友,能看又能打,多少战士和剑士梦寐以求的准备,这就是光明骑士团的配套团员装备。
腰间佩戴的也是经过矮人出手的名剑——圣莱尔,虽然是批发武器,但却都是达到稀有级别的武器,并且接受圣光洗礼,也是唯一供光明骑士团成员使用,只有光明骑士团成员能够使用,不禁代表那份荣誉,更是一种身份地位的代表。
这一套装备可以说是谁看谁眼馋,就连被称为“破城之箭”的菲瓦尔帝国最自信的军队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不是约翰吹,要是光明骑士团全体出动,恐怕菲瓦尔帝国也要在一夜之间覆灭,就算是龙也无法挡住他们的前进,光明骑士团的恐怖可不是书上说的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