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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娱乐圈外人-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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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天开拍后,楼花对王风的表现还算是满意。就是想不通一个18岁的孩子,怎么会有80岁的沧桑。一再对疯子说,要他表现出年轻人的活力,和狂躁,以及欲望。

    这对于王风来说,也不是很难。毕竟什么样的狂躁和欲望,能够比得上年轻人喝酒打架泡妞,想想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再把它表现出来就行了。很顺利,一个月的时间就结束了。

    原本楼花和制片人奈安担心资金不足的情况,并没有出现,主要是疯子和周公子两人配合的太好,节约了很多时间和成本。当然,王风也很顺利的拿到了另一半片酬。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王风的总资产已经超过60000块了,这对于现在的王风来说,真的是一笔巨款。

    因为现在这个时候,北京的房价才2000多一平米,如果是买那种破旧的小院子,10多万应该可以买下一个100平米以内的小院子了。王风憧憬着自己能够再演一部这样的戏,能够再拿一笔这样的片酬。想象着自己即将拥有一座小院子的情景,王风就激动地难以自制。

    当然,还有一个收获,就是王风和周公子的友谊得到了加强。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毕竟,两个人年纪的差距太大,现在周公子已经26岁了,而王风才17岁,18岁都还不到。差了整整8岁。这么大年纪的差距,根本不可能出现你们想的那些事情。

    王风现在对周公子的感觉,就像是碰到一个比较合得来的朋友,就像是年轻时候的那种可以一起打架,一起喝酒,一起去追小姑娘的那种朋友。不是说周公子不漂亮,实际上这个时候的周公子绝对漂亮。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找大明宫词来看看就知道了。

    再说了,作为一个有着中年人灵魂的人,疯子根本不会因为生理的需要,就胡乱的展开一段感情,那不是一个成熟男人应该做的事情。不是说王风不喜欢周公子,恰恰相反,王风非常喜欢周公子的性格,对于一个经历几十年风风雨雨的中年人来说,遇到一个和自己投缘的人,真的非常不容易。碰到了,就一定要珍惜。他希望这份友情,能够延续一辈子。

    回到北京的第2天,王风就请杨老大他们吃饭,感谢他们那么多年来对自己的照顾。杨老大他们也知道,王风这次赚钱了,也就没有跟他客气很痛快就答应了。说实话,在北京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如果不是有杨老大他们照顾,王风很可能根本就混不下来。所以,在给杨老大他们敬酒的时候,疯子真的是诚心诚意的,没有半点虚假。

    杨老大他们很可能也感觉出来了,拍着王风的肩膀说;“小疯子,哥几个没有看错你。好好干,我有种感觉,在我们这些人里,很可能只有你能够混出来。好好干,给我们北漂的人争口气。”

    等把杨老大他们送走后,王风回到自己的小屋里,纳闷的想到,在上海的时候,楼花和奈安他们也说,自己是一个天生的演员。现在杨老大他们也认为,自己能够混出头来。难道说自己真的有当演员的天赋吗。看来,自己以后要多读一些演戏方面的书才行。再说了,以现在自己的情况来看,当演员,似乎也是自己最好的选择。毕竟自己的起点太低,就算是能够找到其它的工作,工资也肯定比不上当群演。还是要继续在这个圈子里混,等到了2007年后,自己赚了钱,干什么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第6章 单车() 
接下来的日子,又回到过去的模样,每天在北影厂门口等活干。白天去装死人,或者干些人肉背景的活,每天赚个几十块钱。晚上则是看自己从地摊上买来的表演方面的书。直到接到周公子的电话后,这种平静生活才被改变。

    原来是第6代导演的代表人物王大帅要拍一部电影,找了周公子和高圆圆当女主角,周公子又推荐了王风去演男主角。王大帅要王风去面试,地点还是北影厂门口的那个茶楼。

    说实话,不论是原来那个时代,还是现在这个时代,王风对所谓的6代导演的电影,都不是很感冒。虽然说他们拍的那些电影确实都很真实,也确实反映了社会上很多问题。可问题是,那个国家没有一些阴暗面,如果非要把阴暗面拍出来,才算是艺术,这样的艺术王风还真是接受不了。

    从小王风就知道,家丑不外扬的道理。王风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所谓的艺术家,就不明白这样的道理,为什么非要给那些想抹黑自己祖国的人,提供一些借口,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家丑暴露给外国人。难道说,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家丑不外扬的道理,他们都不知道吗。不过,不感冒归不感冒,钱还是要赚的。为了能够多赚一些钱,王风还是要想办法把这个戏接下来,当然是要在价钱合适的情况下。

    来到茶楼,就看到一个胖胖的中年人和周公子坐在一起。走过去后,周公子就介绍说;“王导,这就是楼导很欣赏的演员王风,你的本家。小疯子,这是这部电影的导演王导。”

    客套一番后坐下,王大帅对王风说;“楼导很欣赏你,我相信他的眼光。只是我看你的气质好像过于沉稳了一些,你真的只有18岁吗。”

    “嘿,准确的说,是17岁另8个月,还不到18岁。至于说气质的问题,你看这样可以吗。”说着,王风就想象了自己在原来那个时代逃课后的样子,然后表演出来。

    “嗯。现在这个样子倒是有些年轻人的模样了。你先看看剧本,然后我们再谈。”

    王风双手接过剧本,打开一看。呵呵,‘17岁的单车’,在原来那个时代,很多网络上都有这部电影。因为王风对这样的电影有成见,所以,只是听到过名声,根本就没有看过。

    当他打开剧本看到又是一个送货员的故事时,心里就觉得好笑。两部电影,都是讲送货员,难道说这些地6代导演,对送货员这个职业有什么偏爱吗。剧本很短,王风很快就看完后,把剧本还给王大帅。

    “怎么样,能演吗。”王小帅问道。

    “没问题,他的经历,和我上学时候的经历很像。问题是,如果我演这部电影,导演你能够给我多少钱。”

    坐在旁边的周公子一听就大笑起来;“哈哈哈,导演,怎么样,我没说错吧,这个财迷最关心的就是片酬的问题。”

    王风无奈的翻了一个白眼后说;“导演,你不要听他的,我关心片酬,是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穷人,穷人关心钱,不是很正常吗,对不对。”

    王大帅笑着说;“对,对,那你希望要多少片酬呢。”

    “呃,导演,我觉得吧,总不能比楼导给的少才行。毕竟人往高处走,总不能一部电影比一部电影的片酬少,对吧。”

    “呵呵,好吧,我就直说了。我决定给你60000块钱的片酬,你看怎么样。”

    “行行行,就按导演你说的办。”60000块钱啊,加上自己原来的钱,应该够买一个破旧的小院了。自己很快就要脱离无产者的行列了,王风在心里意淫着。

    和王小帅签了合同后,王大帅就离开了。周公子对王风说;“走,我带你去认认我住的地方,以后有什么事,也找得到人。”

    出门,上车。真是没想到,那么娇小的一个人,竟然会开着一辆大切诺基。好几十万呢,王风很是羡慕。虽然说比起自己在原来那个时代的路虎要差一些。但是,在这个时代,应该算是比较好的车了。

    开车起步后,周公子递过来一个袋子说;“给你的礼物,看看,喜欢不。”

    王风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灰色的翻盖手机。这可不便宜,在现在这个时候,恐怕要上万块钱才能买到。连忙把袋子还回去说;“这个太贵重,我不要。再说了,我一个群演,拿着个那么贵重的手机,你让别人怎么看。”

    “我说,你有点心气劲行不行。难道说你真的打算当一辈子群演了。你有个手机,以后去参加面试,人家也好通知你。你一个大老爷们的,整天磨磨唧唧个什么劲。”

    “嘿,我不是有传呼机吗,就算是我去面试,人家也可以打我的传呼啊。”

    “你以为你是一个大明星吗,人家还要打传呼通知你。现在这个社会,是一个以貌取人的社会,是一个嫌贫爱富的社会,你的衣服,鞋子,手机这些东西如果不上档次,鬼才会理你。再说了,你现在又不是没钱,也不见你买几身好的衣服。一套烂牛仔服穿一年到头,你也不嫌丢人。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等你拿到片酬后,就去开一个小店,然后就混日子。你也不想想,现在那么多人下岗失业,你就算是能够开一个小店,有钱人不会来,穷人吃不起,你能赚多少钱。你要多长时间才能买得起房子,你一个大男人,难道你要一辈子飘来飘去的。更重要的是,你现在没有任何保险,将来有病了怎么办。就靠你开店赚的那点钱,能够支付你看病的费用吗。我这样帮你,是因为楼导他们都说,你是一个天生的演员,适合走演员这条路。也只有在这条路上,你才能赚到足够的钱,才能成家立业,明白吗。”

    王风真的被感动了,这个女人对自己真的是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是一个梁山好汉一样的女人,这是一个值得自己用一辈子去结交的朋友。

第7章 带着周公子去看海() 
虽然王风也知道,周公子这样帮自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自己是孤儿,是对自己的同情和怜悯。但是,王风不反感,还非常感激。任何一个经历了后世那种人情冷漠,世态炎凉社会的人,都会对周公子这样的人充满好感。真的,不是因为这一部手机,而是因为这一份热心肠。

    看到王风不说话,周公子问道;“怎么了,你的男人的自尊接受不了。”

    “嘿嘿,作为一个男人,接受女人的馈赠,谁都不会舒服。这样吧,周公子,我给你写一首歌,你拿去给专业人士看看,如果满意,我就再帮你写9首歌,让你凑够一张专辑的数量。就算是表达我的感谢之情了,怎么样。”

    吱,的一声,周公子把车停在路边问道;“等等,你说什么,你还会写歌,什么歌,你唱给我听听。”

    王风就把在原来那个时代,周公子唱的那首‘看海’哼出来。‘闲在路边的椰树叶,它有一整天的时间等疯子哼完后,周公子呆了一会才说;“真是没想到,你还会写歌。咱们先不去我家,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完后,就调转方向,开车离开。在路上,周公子问王风;”你怎么会写歌的,在哪了学的,谁教你的。”

    “是我们福利院的院长,从我们小的时候,就开始教我们唱歌,大一点后,又教我们简谱。后来我就喜欢上了流行音乐,再加上年纪大点后,想追小姑娘,就开始自己写歌,写了不少。如果你要的话,我回去后就写出来给你。”

    “你有这样的才华,还当什么群演啊,干脆写歌得了。挣的钱不比当演员少。”

    “真的,一首歌能卖多少钱。我不是说我写给你的歌,我是说如果我给别人写歌,一首歌他们能给我多少钱。”

    “哈哈哈,你这个财迷。我跟你说。如果你是一个有名气的人,你写一首歌,至少能卖10万以上。只是你现在还没有什么名气,你写的歌也就是2…3万左右。所以,等会到了以后,你千万不要傻乎乎的一下子拿出几首歌来。一定要等到我,或者是其他人把你的歌唱红后,再拿出其他的歌,尤其是好歌,就更要留到最后,明白吗。”

    周公子的话,给王风打开了一扇窗。是啊,在原来那个时代,因为女儿喜欢唱歌画画。自己陪着她学习简谱,学习唱歌,学习画画,脑子里有很多后世的歌,这些都是钱啊。什么,你说这样做不道德。是,我承认。可你忘了疯子是个什么人。在原来那个时代,他是一个商人。什么是商人,就是那种可以把一平米房子卖到10万的黑心人,就是那种往牛奶里添加三聚氰胺的黑心人,你跟这样的人讲道德,你这不是闲得慌吗。

    再说了,在这个时代,王风还是一个穷鬼。更何况他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会宁愿自己受穷,也不愿意利用自己先知的优势赚钱。至少,他自己就不是那样的人。卖,一定要卖出一个小康的生活来。呢吗,谁不卖,谁就是傻瓜。

    就在王风还在憧憬未来的时候,车子停了下来。周公子带着疯子走进一栋写字楼。上楼后,王风看到招牌就乐了,这不是高小松他们的公司吗。记得好像是明年就和华纳合并了,现在正是麦田最困难的时候。这个时候自己来卖歌,应该能够卖出一个高价来。

    进去后,一个小姑娘问候道;“周小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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