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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节

天价契约:天才宝贝腹黑妈-第3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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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kk死了,陆臻这王八蛋,如果被我发现了,我一定一枪毙了他。”

    “现在没电了,和豹子也没办法联系上,不知道他们走到哪儿去了,这鬼地方,比缅甸边境的原始森林更可怕。”

    “这还用说,这里罕见人烟,能活着出去就不错了。”

    他们骂骂咧咧,在抱怨这片丛林,陆臻冷笑,反恐的特种兵估计都不敢进来,他们进来肯定有来无回,所以,这几天都没看到直升机在盘旋。

    也没听到侦察记得声音。

    这样的原始森林,是顶尖的雇佣兵天下,北非和南美的出身的雇佣兵更适合生存。

    能在这里活了两天还没死的,全是牛人。

    

第1434章 选陆臻r选正义4() 
陆臻记得,当初被他们师傅拉去南美丛林训练的时候,真是九死一生,那时候,他们进行过很多次模拟训练才放到丛林里,不许用枪。

    他们徒手在丛林里生活。

    生活了半个月。

    食物,水,兵器,全是就地取材。

    有很多人重伤,录入死亡数据,当时他和安逍遥,龙四组队,这才活下来,不然也是被淘汰的,后来再在丛林训练,明显好很多。

    不再那么恐怖。

    再后来,就习惯了。

    他们比他应该更习惯。

    他们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打猎吃点东西,陆臻叫苦连天。

    没一会儿,打猎的回来,猎杀了一只狼崽,他们生了火,直接烤狼崽,这狼崽还没多大,但也不算小,烤了六个人分,正好

    烤肉的香味升腾而起,陆臻简直要咆哮了。他在树上饿得发晕,下面就是烤肉香,他只能看着,不能吃,这是怎么一苦逼了得。

    雇佣兵们骂骂咧咧地吃,非常尽兴的样子,陆臻靠着一直骂娘。

    “这肉真腥。”

    “有的吃就不错了。”有人戏谑说。

    “哎,只可惜,老大他们吃不到了。”

    有一人似乎哭起了,“不知道老大他们在监狱伙食好不好,反恐这些人太恶心了。”

    接着又是一片骂娘声。

    陆臻微微眯起眼睛,老虎被人抓了。

    “没想到,诺兰这狗娘养的的这么能追,竟然从出事地点一直追老虎,他一定捡到兄弟们的无线电。”

    “这还用说!”另外一人吐了一口口水,“让我发现了他,我一定剁了他。”

    “我们那时候还在联系,如果他听到无线电,怎么没追来抓陆臻,反而去追老虎。”另外一个人嘀咕。

    一人打他的头,“你这个蠢蛋,这有什么不明白的,陆臻怎么能比得上这批核弹,他当然是追核弹去了”

    陆臻原本闭目养神,一听这话,倏然睁大眼睛。

    诺兰从无线电里听到他们的对话,明知道他们兵分两路,诺兰的选择,还是追老虎,放弃了他?陆臻胸膛起伏,说是愤怒,其实,也不算是愤怒。

    他有什么愤怒的立场?

    如果有一天,王牌一批货物和诺兰比起来,他应该是选择诺兰,只是,情况又不一样,具体该怎么说,他也说不明白,潜意识中,陆臻在说服自己,忘记这件事。

    就当自己没停过。

    诺兰是军人,有他自己的责任所在,他从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若他选了他陆臻,他也不是诺兰了。

    陆臻,你再重要,也比不过他的正义感和责任。

    “这也很矛盾啊,他出钱给我们执行另外一个任务,自己却不知道追过来,你说他矛盾吧?”一名雇佣兵说道,陆臻背脊爬满了冷汗。

    他什么意思?

    谁出钱执行什么任务?

    “不是吧,这个任务是诺兰少校出钱执行的?”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第1435章 选陆臻r选正义5()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废话,他王牌的人,当然有值钱的情报。”

    陆臻浑身发冷,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他的心情,这批人不知道他在上面,所以,这些话只是他们闲聊,并无什么特殊意义。

    如此会说来,那是正确的,的确有这件事。

    他们如今来追他,并不是因为他潜伏在红狮,而是,反恐少校出钱买了他的脑子,哦,不是命,是他这颗值钱的脑袋,陆臻真想仰天大笑。

    他不相信,诺兰会这么对他。

    关于恐怖分子的情报,他有什么都给诺兰,他想听什么,他能告诉诺兰的,全都告诉诺兰,诺兰没必要大费周章要活捉他,他们言之凿凿。

    只能说,这个命令的确是反恐的人出的,诺兰肯定不是主谋,或许,这是迈克尔的意思,只是,诺兰知不知道?如果诺兰知道,会提醒他吗?他没有能力阻止迈克尔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考虑过,告诉他一声?

    他还很白痴,那天和诺兰通电话的时候没有防备,通话时间长到他的卫星能够识别他的哪儿,他好像还和诺兰说了地址,结果,隔天诺兰就出现在山底下。

    王牌的侦察机刚飞过山谷,反恐的直升机就到了,接着就是不要命的扫射,这一切都不是巧合,都不是巧合,若说巧合,他自己也骗不了自己。

    陆臻捂着太阳穴,脑子很乱。

    倏然,一直树干上的袋鼠有了动静,窜到树顶上去,陆臻心中骂了一声,果然如他所料,地下那群雇佣兵纷纷拿起枪支对着逃窜的袋鼠射击。

    陆臻眯起眼睛,枪口也对着下面,若是有人开枪朝他的方向射击,他也不会客气。

    一阵稀疏的枪声后,袋鼠逃了。

    有人要去追,一人喊住他,“算了,别追了,东西也够吃,不够吃再打,说不定陆臻就在附近,我们不能继续停留了,走。”

    老林里响起枪声,声音回响有好几圈,层层不绝,聪明的话就赶紧走,他的决定是正确的,且他们走得非常匆忙,装备虽然没剩下什么,但都很重,一背起来就走。

    虽然轻装上阵比较好,可毕竟在丛林里,有时候装备里一个小物件都是救命灵药。

    等他们走出一公里后,陆臻才背起自己的装备,从树下滑下来。

    他们烤的狼崽还剩下一点没吃,估计他们也吃饱了,丢在地上,陆臻捡起来,擦了擦土,撕了肉就吃,这块肉还没有人吃过,这是陆臻庆幸的。

    他拿出水壶,他还有半壶水,陆臻喝了两口又盖上。

    倏然,眼角撇到一件什么东西,陆臻挑眉,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一个芯片,他们走得急,所以落下了芯片。显然是他们走得太急,忘了拿。

    他刚蹲下身子拿起来就听到后面一声怒吼,“别动!”

第1436章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1() 
陆臻蹙眉,得了,他的警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了,竟然人家都到背后也没察觉出来,真该死,饱暖思淫欲果然不假,吃饱一顿什么都不相干,耳朵都失聪了。

    “把你的枪丢掉。”身后的人大吼。

    陆臻丢了枪,按照他的吩咐举起手,慢慢地转过身来,他差点呼喊一声,苍天你真是太给力了,竟然只回来了一名雇佣兵,那人狞笑,子弹上膛,“原来你就在我们身后”

    陆臻慢慢地勾起一抹笑容,倏然身子一歪,那人察觉到不对,枪口对着陆臻开枪,陆臻侧身,飞出一把锐利的小刀,直插如他的脖子。

    与此同时,枪声响起。

    陆臻背上自己的装备,又扯掉男人的装备,一起拎着,拔出血淋淋的刀,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陆哥哥刚吃饱,力气也大,这时候是逃命啊,速度很迅速。

    红狮的人刚走出不远,掉回头很快的,听到枪声,绝对都会掉回头,陆臻必须跑。

    这是一名合格的雇佣兵,但也是犯了错误,他不应该和他多说废话,也不应该让他转过身来。

    对他们而言,身边任何一件物品都是武器,在丛林里,枪反而是累赘。

    因为枪声起,那会惊动丛林里的野兽,这种丛林里有猎豹和狼犬,更有一些大型的食肉动物,能不惊动他们,就不要惊动他们。

    当初他们都是徒手训练,没有人开过枪,但身上带了枪,若是开了枪,就等同于自己放弃了训练,下次再来过。

    所以,陆臻最不依赖的就是枪支。

    果然,刚跑出不到一公里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断的吆喝,追赶,陆臻没命地跑,尽量朝土地坚硬的地方跑,免得留下足迹。

    这时候已经中午,太阳正好,密林里偶尔也见阳光,陆臻根据自己的直觉判断方向,足足跑出三十公里,负重五十公斤。身后依然有脚步声,陆臻暂时停下来,把两个装备袋重合成一个装备袋子,这人还有水,这是目前他很需要的。

    他把东西整合后,丢了一个大物件,只剩下三十公斤,陆臻重新背上装备,猫着腰在森林里狂奔。

    跑到一处密林处,陆臻根据土壤的震动判断他们的路程,暂时听不出来,最起码也要二十分才能追上他,这都快天黑了,陆臻眯起眼睛。

    他不能再跑了,他要反击。

    天黑的丛林,危险重重,除非他找死,否则一定不能在丛林里他狂奔,不然,他也会失去性命,谁知道会不会踩到一个猎人的陷阱。

    陆臻开始装机关,这是当时他和安逍遥一起发明的,专门猎杀大型动物的,因为当时他们两比较倒霉,跑到一个狼窝附近,周围几百头狼。

    他们必须要猎杀他们,否则插翅难飞。

    他削一个木柴,削成木箭,根据有限的时间,做了一个连环触发发射装备,利用他装备里一些零件,这东西不难完成,触发的机关在入口就有。

第1437章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2() 
陆臻锁定一个区域,把木箭都装上。

    他们一时追不上来,也给陆臻喘息时间,更不要地削木箭,陆臻把弹夹拿出来,挂在身上,装备里有两狙击枪,陆臻东西各定位一台狙击枪。

    身上插着两把手枪,剩下的全是木箭,他装好一些,也拿了一些,弄好这些,天还没暗下来,陆臻暗忖,若是他们天黑再过来,那就最好不过。

    他把芯片放到作训服的左侧一个小兜里藏好。

    正好再削一些木箭,突然听到脚步声,陆臻迅速隐藏到东面的狙击枪处,第一枪,他肯定能打中一人,当一名狙击手伏击一群人的时候,第一枪,肯定是没人能逃得过。

    陆臻也知道,他该打谁。

    那名说野战的时候听到消息的男人,应该是这里的头,豹子和其他队员走散了,他就是领队,他死了,剩下的五个人也好解决。

    唯一不足就是,天还没黑下来。

    森林里还有一些光线,若是天全黑下来,陆臻心想,他会更有信心。

    这五个人朝陆臻右前方起走来,倏然,一人抬起手,示意他们小心,陆臻屏住呼吸,他一定要更小心翼翼一些,他们还没走到包围圈。

    他们似乎警觉了什么。

    陆臻瞄准了其中一人,他选的方位特别好,视野百分百,然而,有时候天算不如天算,陆臻原本的打算是等他们走到伏击圈里,他开枪打死一人,他们凌乱中触动机关。

    他在开枪,估计能把他们全灭掉,十分钟不到就能全员歼灭。

    然而,他漏算了丛林中的动物。

    天快黑了,丛林中的夜行动物都跑出来活动,就在红狮的队员们正要走到伏击圈的时候,一人大喊,“有狼,小心。”

    他话音刚落,两头狼站在山谷上,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们。

    陆臻揉着太阳穴。

    他妈的,这两头狼坏事了。

    这还不是两头狼,不到五分钟,又出现了几头狼,狼是一种特别镇定的生物,你不动,他不动,你若动了,他也扑过来,刚要走到伏击圈的他们,又远离了伏击圈。

    很显然,他们在安排战术,分散一些,两人一组。

    陆臻眯起眼睛,既然如此,他就将计就计,伏击圈就不用了。

    他瞄准他原来的目标,扣动扳机,子弹打出去,距离很近,他的枪法又很准,男人的脑袋被打飞了,如一个西瓜被打碎了一样。

    雇佣兵们大吃一惊,顿起乱起来,他们纷纷回头,朝陆臻的方向射击,那些潜伏的狼迅速扑上来,他们不得已,又得回头去射击狼群。

    丛林里,枪声响起。

    陆臻从背后,又开了一枪,打中一个人小腹,那人捂着小腹,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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