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鲜嫩:神秘老公夜夜宠-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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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是什么眼神?”简时初不满的拍了她脑袋一下,“爷能吃才能干!难道爷还吃不起一顿饭了?”
“吃得起吃得起!”叶清瓷好脾气的不和他一般见识,把她烤好的小饼干,全都拿过来,捻了一块塞进他嘴里,“我做的,你尝尝,喜欢吃哪一种,以后烤给你吃。”
她自己在超市里选的饼干模子,做出来的饼干只有指甲大小。
有红枣的、红豆的、咖啡的、抹茶的等等,一共八种口味。
她塞进简时初嘴里的,是她最喜欢吃的抹茶味的。
抹茶饼干,一直是她最偏爱的,所以她特意选了抹茶饼干喂给简时初。
饼干刚塞进简时初嘴里,简时初就嫌弃的皱眉,用舌尖顶了出来,“着什么东西?难吃死了!”
好巧不巧,简时初最不喜欢的就是抹茶味。
不管是抹杀饼干,还是抹茶巧克力,一切抹茶口味的东西,他都丝毫不沾。
叶清瓷无语的看向他手中还完好无缺的饼干,“你一口还没吃呢,怎么就知道难吃了?”
“反正就是难吃,难吃死了!”简时初反手把抹茶饼干塞进了叶清瓷嘴里。
叶清瓷:“……”爷,那是刚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好吗?
就算没咬,也沾了你的口水好吗?
叶清瓷也想吐出来,简时初唇角倏地勾起抹坏笑,猛的将叶清瓷扑倒在身下,用力吻上。
舌头绞着舌头,一块抹茶味的饼干,就这么被两人给绞烂吞下了。
简时初得意洋洋坐直身子,咂咂嘴巴,回味了一下滋味,“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吃!”
他又拿起另一块抹茶饼干,塞进嘴里,眯着眼眸,一脸享受的嚼烂吞了。
叶清瓷:“……”其实她觉得简时初除了叫简时猪,还可以叫简时疯,就是时时刻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发疯!
简时初把每样饼干都尝了一遍,心满意足的搂着叶清瓷说:“都好吃,以后都要给我做!”
“好啊!”自己的手艺得到了心上人的肯定,叶清瓷笑的甜甜蜜蜜。
“乖!”简时初搂着她的肩膀,歪头用力吻了她一下,“所有的饼干加起来,也没有我老婆的笑脸甜。”
“哪里哪里,”叶清瓷被他亲痒了,用手推开他在她脸上摩挲的唇,咯咯笑着说:“所有的甜点加起来,都没有简七爷的甜言蜜语甜!”
“你这小嘴,越来越伶牙俐齿了!不过……”简时初将叶清瓷扑倒吻上:“我喜欢!”
他又压在叶清瓷身上,好一阵疾风骤雨般的狂吻,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真的很喜欢!
第114章 浪漫()
第二天,简时初履行诺言,带叶清瓷出去散心。
银魅光之子,在山路上穿行良久,许久之后,才抵达一片山庄。
汽车驶入庄园,叶清瓷被庄园内的美景惊呆了。
他们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闯入了一片花的海洋。
各种各样的花树,开的绚丽多姿,争奇斗艳。
红的、黄的、蓝的、粉的、紫的,各种各样的颜色,鲜艳夺目,香气扑鼻,沁人心脾,仿佛误入仙宫,闯入了百花仙子的庭院。
简时初叫了声阿影,萧影会意,把车停下,简时初带着叶清瓷下车漫步。
穿梭在花林之间,仿佛与尘世隔绝,独成一个世界,让人什么烦恼都忘了。
穿过这片山林,抵达一个木屋,简时初打开门,让叶清瓷进去。
叶清瓷只往里踏了一步,看清楚屋里的一切,一下惊呆了。
屋里,也是一片花的世界。
地上、床上、茶几上、沙发上,到处都铺满了鲜花。
与外面的品种繁多,绚烂多姿不同,屋里的鲜花只有两种:红的玫瑰、白的百合。
红玫瑰代表爱情,白百合代表百年好合。
其中言语,不言自明。
简时初在她身后抱住她,慵懒的靠在她身上,“怎样?喜欢吗?”
叶清瓷惊喜交加,用力点头,“喜欢!”
此刻她心中又惊又喜又感动的感觉,岂是简简单单“喜欢”两个字就可以表达的?
他很忙,日理万机。
带她出来散心已经很有心了,何况还给她预备这样的惊喜?
简时初拉着她的手,走进去,使劲坐在床上,用力拍了拍,“水床!喜欢吗?”
水床很柔软,坐上去,晃晃悠悠的,像小船在水波中荡漾。
叶清瓷点头,“喜欢!”
简时初将她扑倒在身下,咬住她的耳尖,笑的一脸爱昧,“晚上你不准求饶,一定要让我尽兴!”
叶清瓷的脸一下红了,使劲啐了他一口,“硫氓!”
好话说了没三句,就开始耍硫氓了。
都是简家不好,不好好看着自己正经的少爷,把自家少爷弄丢了,混了黑道再回去,好好一个豪门少爷,在那大染缸里染的这么硫氓了!
简时初最喜欢看她娇羞脸红的样子,不遗余力的撩她。
叶清瓷被他撩的又羞又囧,一把掀翻了他,朝外跑去,“我去折点花,插在花瓶里。”
简时初手机响了,看了眼来电显示,冲她摆摆手,“你自己先去,我接个电话。”
叶清瓷把门打开,忽的停住脚步,回头看他,“树上的花儿,能折吗?”
“当然,”简时初把手机放在耳边,冲她一挑眉,“这片庄园都是爷的,你把树刨了都没人管!”
“哦!”叶清瓷放心了。
她转身出了木屋,给简时初关好房门。
木屋依山傍水,建在一座小湖旁边。
木屋四周繁花似锦,烟波浩渺,真如仙境一般。
叶清瓷拿出手机,好一阵狂拍,欣赏够了,才拿着手机,往花林走去。
长这么大,她第一次看到开的那么繁茂、那么好看的花林。
她爱不释手、流连忘返,在花林中转来转去,照片拍了一张又一张,却始终没折的去折树上的花枝。
树上的花,每一朵都看的那么绚烂,那么好看,如果折一枝下来,叶清瓷只能想到四个字:辣手催花。
她转来转去,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迷路了。
拿出手机看了眼,手机竟然没电了。
一定是刚刚拍照拍的太多,把电全都用没了。
没有办法,她收起手机,也收起折花枝的心思,摸索着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走了一会儿,忽然,她听到狗叫声,声音软绵绵的,带着浓重的奶声奶气,一听就是只刚出生不久的小奶狗。
叶清瓷下意识看过去,在她脚边不远的树下,趴着两只小奶狗。
一只黑,一只白,只有男人一只脚那么大小,趴在树干底下,呜呜咽咽的叫。
叶清瓷从小怕狗,虽然是非常可爱的两只小奶狗,她也不敢往前凑,收回目光,加快脚步往前走。
哪知道,她刚走没几步,忽然从花林里窜出一只大黑狗,獠牙利齿,目露凶光,张大嘴巴,汪汪汪汪冲她狂叫。
大狗高壮的离谱,也凶悍的离谱,叶清瓷的腿脚一下软了。
对狗的深深恐惧,来源于小时候的心里阴影。
小时候,孤儿院周围有很多野狗。
而孤儿院的孩子们,要经常到巷子里捡垃圾卖钱,贴补孤儿院的费用。
那些野狗,欺善怕恶,最爱欺负他们这些手无寸铁,又看起来格外弱小的孩子们。
叶清瓷有好几次被野狗追赶撕咬的经历,以至于她看到狗就吓的浑身哆嗦。
不过,她有常识,知道再怕,也不能转过身去跑。
狗通常都是你不动,它也不动,你转身跑,它就会追上去咬。
叶清瓷被吓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盼大狗,转身走了。
哪知道,大狗和她耗上了,一直用他凶色毕露的眼睛盯着她,汪汪直叫,露着獠牙利齿,看上去像随时想冲过去,把她撕碎了一般。
叶清瓷心中叫苦不迭,四下望望,想看看四周有没有可以防身的东西。
可是,这庄园似乎有专人打理,地上除了落英缤纷,连个石子都找不到。
更何况,就算找到了,也无济于事。
大狗又高又壮,看起来比她还重,只要大狗冲过来,将她扑在身下,她只有挨咬的份儿。
她只有站在原地等着,敌不动,我不动,盼望着大狗失去耐心,转身离开。
一人一狗,正在僵持间,忽然有脚步声从花林里传来。
叶清瓷顺着声音望去,一男一女,从花林里一边说话,一边走出来。
大狗似乎被他们惊扰到了,忽然嗷呜低吼着,朝叶清瓷扑过去。
叶清瓷来不及惊叫,转身就跑。
大狗在她身后狂追不止。
就在大狗的利爪马上搭上她肩膀的时候,她听到大狗又“嗷呜”一声。
这一次的声音,不再那么凶悍,倒像是受伤了。
第115章 撒娇()
大狗停止了追赶,等她再回头看,大狗已经夹着尾巴逃到了花树下面,趴在两只小奶狗身上,把它们护在身下,警惕的虎视眈眈盯着他们。
从花林里走出来的一男一女,朝叶清瓷走过来,女孩儿快走两步,走到叶清瓷身边,关切的询问:“怎样?伤到没有?”
“没有,我没事,”叶清瓷看到刚刚只有落英缤纷的地上,多了一枚硬币,想到大狗刚刚受伤后的哀嚎,立刻意识到,是这一男一女救了她,连忙道谢,“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刚刚一定被狗咬到了。”
男人把地上的硬币捡起来,收进兜里,淡淡说:“没事,大黑是这里的管家养的,不会咬人,它刚生了狗崽,以为你要伤害它们,才想把你吓走。”
“……”叶清瓷很无辜。
她明明离那两只小狗崽还很远很远呢好吗?
只是和狗狗没什么道理好讲,她只能自认倒霉。
“你也是来这里度假吗?”女孩儿很自来熟的冲她灿烂的笑,“怎么一个人?不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吗?”
叶清瓷脸一红,“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男朋友在房间里打电话,我出来看花,有些迷路了,正在找路回去。”
“哦,这样啊,”女孩儿咯咯笑,“第一次来吧?很正常,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迷路了,我就是迷路的时候,碰到的他呢!”
女孩儿看了身边的男人一眼,眉眼间尽是喜爱、欣赏、欢喜、骄傲。
看到这样的眼神,再不明白两人什么关系,那就是傻瓜了。
“是吗?那真好,”叶清瓷笑着说:“你们两个真有缘分!”
“那是!”女孩儿挽住男人的胳膊,得意的笑,“我们家阿湛最好了!”
当着叶清瓷的面,女孩儿毫不避讳的亲热,让男人有些尴尬,或者说害羞。
但他顺从的让女孩儿挽着自己的胳膊,看向女孩儿的眼底一片柔和,并没将女孩儿的手甩开。
好甜蜜的一对啊!
叶清瓷被他们的甜蜜感染,眼里盈满了笑。
“你也是去木屋吃饭吗?”女孩儿看着叶清瓷笑,“我们一起吧?我带你过去。”
“好啊,那太谢谢你了!”叶清瓷虽然不知道女孩儿说的木屋是哪里,但想来应该就是她刚刚和简时初去的地方。
简时初带她去的那个院子里的前面,隔着一片竹林,还有一排精致漂亮的木屋,可能就是女孩儿说的吃饭的地方。
找到那片木屋,自然就可以找到简时初了。
三人一路同行。
女孩儿挽着男人的手臂,好奇的看向叶清瓷,“你怎么这么漂亮?你整过吗?”
叶清瓷愣了下,回过神,“整容吗?我没整过。”
“是吗?那你好厉害!”女孩儿钦佩的看她,“我见过的美人多了,但大多是人造美人,但那些人造美人,也没你这么美,你要是纯天然的,那就太厉害了!”
叶清瓷被她的率真逗笑,“你也很美啊,你整过吗?”
“我才不用整!我家阿湛最喜欢我这样了!”女孩儿晃晃男人的胳膊,喜滋滋的仰脸问男人:“是不是,阿湛?”
阿湛嗯了一声,没多说什么,望着女孩儿的眼波,却一片柔和。
叶清瓷不自觉的顺着女孩儿的目光看过去。
这个被女孩儿称作“阿湛”的男人,高大英俊,器宇轩昂,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左脸上有一块伤疤。
伤疤是锯齿形的,由鼻尖至耳后,长长的一道,破坏了脸颊原本的美感,看上去有些狰狞。
女孩儿却丝毫不嫌弃,盯着男人的脸颊,眸光喜悦又恋慕,仿佛她此刻正在看着的这个男人,是全天底下就英俊、最优秀的。
叶清瓷暗暗想,所谓晴人眼里出西施,便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