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香密码:拼图者-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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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用词就有点不怀好意了,可我不跟他计较。
我眼睛看着尸体,语气里带点调笑,说“有时候吧,人家姑娘看见老鼠蟑螂就尖叫不一定是真害怕,只是示弱,女人一弱,就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所以示弱是女人的生存技能,跟怕不怕真没什么大关系。”
他故意装出一点惊奇,问我:“你没有示弱的技能?”
我噗地笑:“就算有也不能在这里展示吧?我自己巴巴地跑到一个命案现场来,然后故意吓得连连尖叫哇哇大哭?有病吧我?”
他微微倾侧身体,也跟着我笑,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可是眼睛里却没有半点笑意,甚至没有温度。
两只没有温度的眼睛。
很难看出谭仲夏到底多少岁,也许三十出头吧,也许三十六七,四十应该不到吧,可他的抬头纹和法令纹太深了,真的很像一条历经沧桑的沙皮狗,说他五六十也有可能。
这是个从外表上看年龄很模糊的男人,笑起来的时候又有股子天真的劲,像个小小少年。
还是个很难看透深浅的人。
刚才的话题,他不放过我,扯着我继续聊:“那你和我说说,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你真正害怕的。”
我随便拣了个东西回答他:“蛇。”
他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撇嘴说:“蛇有什么好怕的,我是一点都不怕,有时还上山捕蛇,蛇肉很好吃,下次请你吃。”
我学他的样子撇撇嘴,说:“得了吧,我可不要吃。你能确定你吃的是蛇肉吗?蛇是会吃人的,德国有个专门研究蛇的专家出过几份据说很靠得住的报告,说人体组织能在蛇体内存在二十年之久,所以你有可能间接吃了人肉。”
我一边说一边往后仰仰身子,特嫌弃地瞟他。
他没介意我故意装出来的嫌弃,又跳转了问题:“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我渐渐有点习惯他东一榔头西一锤的问话方式了,云淡风轻回答他:“平面设计。”
他静静地看着我,好一会没再吱声。
我又噗地笑,说:“怎么?觉得我学那个专业实在是浪费智商?”
他摇头,特别认真地回答:“不是。我只是觉得,你现在干的事情,纯粹属于不务正业。”
我用手撑着膝盖,把脸望向远处阴沉沉的天空,兀自笑了一会,然后问他:“你怎么会知道我很能打?”
21、如果凶手不止一个()
刚才谭仲夏问我屁股受伤情况时说的话里,明显对我的身手有一定了解,我挺介意的,所以假装漫不经心的样子问他一问。
他说:“我刚来时,站在那边看了你一会,能穿着双不合脚的胶鞋在泥泞地里身轻如燕如履平地,没练过的人,不可能。你看看那边鉴证科的那个小姑娘,腿都发抖。”
我往他看的方向看了一眼,说:“呸,人家那是吐着吐着吐没力气了才抖,跟练没练过有毛线球关系!”
他假装恍然大悟般点点头,然后坏坏地笑起来,说:“其实是那边几个干外围的警察在那里说闲话时我听到一耳朵。他们之前在讨论,如果我跟你打的话,谁会赢,好像还下了五块十块的赌注。”
我想都不想就说:“你不是我对手。”
他没接这个茬,突然又跳转到别的频道了,问我:“你没有吐?这样的场面你不觉得恶心吗?我看见那个法医助理都吐了。你居然没吐。”
我实在有点不耐烦,皱着眉头说:“你不觉得你问题太多了吗?我们压根不熟还没到能对你掏心掏肺的程度好吗!”
他一脸无辜却又执着的表情,非要我回答了才肯罢休的样子。
我甩甩手,说:“我跟你讲不清楚,这个问题你得去问王东升。”
我说着,站起身,扭脸找王东升,一眼就找见了,朝他招招手。
王东升大步走过来,表情很严肃。
我请他把为什么我不会对血腥现场感觉恶心的科学依据给这个新来的谭副队长解释一下。
我完全是玩笑性质的,只想快点摆脱谭仲夏的刨根究底。
可王东升是个严肃惯了的人,还真的正正经经给谭仲夏解释起来:“人生来就是不同的。有些人生来体质强,有些人相反,生来体质就弱。那后者就需要通过后天的努力锻炼和营养支持来弥补先天缺陷。这是在肉体层面。心理层面也是一样,有些人生来心理就比一般人强大,而有些人可能比平均值要弱很多,这些都客观存在。如果说心理弱到不能承认一般的生活和工作,就需要通过特殊的训练来加强,否则很容易出现心理疾病并导致行为偏差。苏妮属于前者,而且是前者里面的佼佼者,就算万里取一也有这个概率,稀奇,但不逆科学。”
滔滔一席话,有板有眼,而且听上去很是那么回事,不服气都不行。
我跟王东升道个谢然后朝谭仲夏摊摊两手表示就这样。
谭仲夏却有点犯迷糊,指着王东升问我:“他是谁?”
我没来得及开口,王东升主动伸出右手自我介绍:“王东升,鉴证科的。”
谭仲夏也伸手跟他握:“谭仲夏,刚调来,还没上任。”
王东升点点头,没有一点笑意,问我们现场看得怎么样,能不能让他们的人进场处理尸体了。
我们赶紧让开,把现场还给他们。
然后我们两个人肩并肩慢慢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谭仲夏似乎很绅士,走得慢,并且时不时作出一副要保护我的样子,怕我在泥泞里摔倒。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答:“早上七点四十分到局里,茶还没喝上一口,就转来这了。”
我问他:“你到局里时,有没有碰上白亚丰?”
他蹙了下眉,问:“谁?”
我想,那就是应该没碰上,或者说碰上了,还没来得及介绍。再或者是介绍了,他也压根没记住谁是谁。谭仲夏明摆着是个天份很高行动能力极强的资深刑警,这样的人难免会自恃过高,把眼睛搁在头顶,看不见底下类似白亚丰这样的芸芸众生。
我没纠缠这个问题,他也懒洋洋的没追问。
看热闹的人走了一部分,还剩下几个极顽固的留在原地,其中有两个的目光一直粘在我和谭仲夏身上。
我随便瞟了一眼,心里认定那两人都是记者,便暗暗猜想那个稍稍有点壮实的女人会不会就是让刘毅民头疼欲裂的代芙蓉。
如果真是她,我感觉稍微有点失望,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代芙蓉应该是个身材高挑容颜倾城冷若冰霜的女人,应该全身散发着女王气息,这样的形象才配得上她的能耐和她“一代名记”的名声。
一边想一边就走到了刘毅民的车子旁边,他正好在不远处看见,走过来把钥匙交给我,叫我们先回局里,他等这边处理完以后再回。
他说完,看着谭仲夏笑了笑,跟他说:“今天早上的事情,听同事说了,我替亚丰给你道个歉。你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别跟他计较。”
谭仲夏完全当没听见似的,转过身再次望向不远处的命案现场,特别没有礼貌,把刘毅民晾得很尴尬。
我正想问刘毅民替白亚丰道歉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可王东升那边喊他,他就走了。
我打开车门准备上车,被谭仲夏喊住。
他望着远处的命案现场,叹出口气,淡淡地说:“再看一眼吧。”
我想了想,反正不赶时间,就听他的再看一眼吧。于是转回身体,跟谭仲夏并排站着,直直望向远处的命案现场。一棵孤槐,一具尸体,后面是空旷荒凉的背景,头顶是阴云密布的天,偶有一阵冷风吹过,枝叶飒飒,好一派空旷寂寞的情怀。
我想,如果我是变态杀人狂,选在这里犯案的话,就一定要选刺槐花开得最艳的时节,再选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然后才犯这样一桩惊天动地的罪行,看阳光穿过刺槐的枝叶铺洒尸身,扑鼻都是混合着血腥味的槐花香味,有风吹过时碎花漫天,那才好看,够意境,像画,有暴力的美学,符合某种高修养变态杀人狂的气质。
这么广阔的天地,荒冷的田,风里一棵孤零零的树,确实很有点艺术性在里面。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摄影师也是因为这里风景别样美才跑来选角度拍照片,结果倒是跟凶手选到了一处。
所以现在我就在认真考虑,凶手选这里作案到底是无意识的还是有意而为的。
我甩甩脑袋笑自己乱想,如果凶手真的是本着艺术的精神特特地地选这里作为命案现场,那他应该每个细节都力求完美、至少尽可能完美。但是没有,他后面的操作一塌糊涂。我仔细看过尸身上的伤口,切得歪来扭去,好几处断口和重复下刀,别说有艺术感了,普通看都看不下去。
我讨厌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因为觉得本不应该是这样。
我微微侧过脸去看谭仲夏,他像之前那样交抱着双臂分叉两腿直视前方,体态很好。而且他好高,比我高出大半个头,起码有一米八五吧,全身肌肉块,一看就是很能打的样子。
刚才他说不知道我们两个打起来谁会赢时,我想都不想就说他不是我的对手,一半是出于对自己体能的自信,另一半是谐谑。但真要打起来,恐怕很未必,因为我学的那些招式基本以防为主,不主动进攻,而且苏墨森教一阵然后修叔叔又教一阵,完全不成体系,凑和着对付一般人行,碰上个练得稳当的,真不一定能打得过。
谭仲夏的样子一眼就能看出练得够狠。
想着想着,心里笑自己傻,莫名其妙想这种没谱的事,于是赶紧把思路拉回到当下,看看凶手脚印出发的地方和后来奔逃的方向,突然想到,如果凶手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团伙作案的话,所有这一切,恐怕就都能解释得通了,包括把前面两桩案件串起来分析。
谭仲夏又站了一会,突然毫无预兆转身坐进了车子副驾驶座,翻翻这个拨拨那个找什么东西。
我想起刚刚刘毅民替白亚丰道歉的事,便钻进车里问他到底怎么个情况。
他坐在那里漫不经心地扭来扭去看,东翻一下西拨一下,听见我问话,懒洋洋回答说:“早上去局里报到,有个愣头愣脑的傻缺二百五在大厅里跳着脚撒泼耍疯骂人,问我算哪根葱哪根蒜哪块石头里蹦出来的弼马温。我没搭理。你们倒是关心。”
我听着不对劲,白亚丰的为人品性我挺了解,他有那心,绝对没有那胆,于是再问他:“是当着你的面骂的吗?”
他说:“不是,他自己在那里跳脚骂得痛快,指名道姓骂,我进门,正好听了几耳朵。”
这还差不多,亚丰也就背后撒泼那点能耐。
他突然抬头问我:“有烟吗?”
我突然又跟不上他这东转一频道西转一频道的节奏了,觉得好不容易不痛了的三叉神经突然又痛起来。
我说:“没有,车里也不会有,刘毅民不抽烟。”
他说:“哦,你出去帮我问问,这里有谁抽烟的,讨根来给我,我初来乍到,跟他们不熟,有点讨不出口。”
我眼睛都瞪直了:“喂,我跟你就很熟吗?你怎么能这么好意思指挥我干这种没品的事?”
他也睁着两只定漾漾的眼睛看我,用有点委屈的语气说:“哦,那就算了。”
22、谭副队长()
这时有个警察走过来敲玻璃,我把窗户摇下来,他递给我手机,说:“按你之前吩咐的,把那些看热闹的人都拍下来了,你要不要现在看?”
我接过手机,想起他好像是抽烟的,便问他讨烟,他虽然奇怪了一下,但还是动作很快地掏出烟连打火机一起递进车窗。
我眼睛盯着手机里的视频,右手把烟和打火机递到副驾那边去,可伸在那里好一会,谭仲夏也不接过去,我就有点恼火,扭过脸看,发现他居然歪靠着窗户睡着了。
他可真够行,就这么半分钟的功夫,也能睡过去。
我想他可能昨天晚上赶路,没怎么睡,太累了,所以不吵他,替他把烟和打火机拿着,自顾自看视频。
没过多大一会,他醒了,伸出两根手指从烟盒里抽出一根拿过去搁在鼻子底下嗅了嗅,打火机却不要。
我刚想告诉他我不介意他在车里抽烟,可扭脸看时他又睡着了。
简直就是睡神。
视频拍了十五分钟长,有远景有近景还有特写。
要那个警察拍这些看热闹的人是因为以前苏墨森跟我说过,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杀了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要再次回到你的命案现场。哪怕你把身份证落在那里了,也不要回去捡,因为你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