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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离婚总裁,情深不悔-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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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在生气吗?”

    “嗯。”

    “呵!”男人轻笑出声才引起季末的注意,仔细看他,是个长的特别好看的男人。利落的短发打理的整齐,两道剑眉特别的英气,高挺的鼻梁和略带邪气的双眼。

    “怎么了?”

    “只是觉得你很有意思。”他自认长的还算不错,很久没有被一个美女这么无视过了。

    果然是唐景清放在心尖上的女人。

    “这样哦?”季末回应的不冷不热,很早以前她对男人的免疫程度不是一般的高,长的再好看也不会有多少兴趣。

    “相机给我,我帮你看看。”

    “不用了。”

    “给我吧,相信对于工科男而言没有什么是修不好的。”男人接过季末手里的相机,轻而易举的拆了相机仔细检查了一遍。

    “你会修相机?”

    “差不多吧,不用多担心,咖啡没有浸到相机里。”

    “那谢谢你了。”

    而男人反而不急于把相机还给她,说着替她调试翻起了她拍的照片。

    “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男人客观的评价到,她的才华远比他调查的还要来的多。

    “谢谢。”

    “为什么不爱拍人物,拍人多有意思,可以让你看到这世间百态。”季末的相机里很少有拍人,就算有人的相片里,通常也都只是作为点缀整体而存在。

    她喜欢拍风景,对于大自然的一种热爱,对自由灵魂的向往在她的作品里表现的一览无余。

    “呵呵,我大概没有办法太理解感情,拍不出人那种活着的感觉。”她说这话的语气平静,却略带自嘲的样子,让人看的莫名有点心酸。

    一个一生都没有感受过多少感情的人,不曾被温柔的对待,要她如何理解?

    只是说着拍不出人“活着”的感觉,却在每当看到那些属于别人幸福的画面时,僵硬的双手捧着相机,眼神中的渴望却忽视不了。

    她的心已经坏掉,坏到只能停留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不敢再去拥抱别人。

    重新拿回相机,季末收敛了自己的情绪,她很抗拒和陌生人聊过于深刻的话题。

    “我叫阿源,你叫什么?”

    “就叫坏运气的摄影师吧。”季末笑得清浅,完全没有要把名字告诉他的想法。

    “好啊,坏运气的摄影师。”男人深邃的眼睛里写着玩味,季末的防备心远比他以为的还要重。

    “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等。”名叫阿源的男人突然起身,朝着季末伸出手,她却条件反射的往后退一步。

    “别紧张,你的头发上沾了的纸巾屑。”是前面擦拭相机的时候不相信沾上的。

    “谢谢你。”他看人的眼光莫名的让她有种压迫感。

    随着季末的离开,阿源却始终看着她离开的身影。

    真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季末,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那就来日方长。

    坐在沙发上继续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把玩着前面从她身上捡落的一根发丝。以为是个无趣花瓶一样的女人,看来远不止如此。

    而下午季末和神秘男子在咖啡馆的照片在被唐景清看到以后,神情显得变幻莫测。

    不高兴当然有,对于所有靠近季末的男人,都会让他心情不好!但是让他在意的是这个男人给唐景清的感觉,太微妙,从他的眼神中甚至察觉到了一丝不怀好意。

    唐景清能肯定这个男人过去不曾与季末见过,但为何会有这种错觉?

    “于峰,替我查查看这个男人。”

    “我知道了,唐总。”

    唐景清看着手机里传来的照片,手指不断的敲打着桌面,一张谢一楠歇斯底里的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

    别说季末忘记了谢一楠,就连他也快不记得她的存在的。而现在一无所有的她,唐景清担心会对季末造成不利。也许该考虑为她安排一个保镖比较好。

    几天后到了任棠和一一的生日,季末带着沧澜到云笙家里。明明是小朋友最喜欢的日子,但对她们而言好像也没有太多不同。

    “棠棠,我哥呢?”

    “他到日本出差了。”

    在她们母女生日的时候,云笙选择出差,意味着什么?这一走,估计连年都不打算回来过了吧?

    “他是不是脑袋坏掉了。”听到这,季末就生气。

    “小末不要生气,他既然是那么大公司的负责人,总要比别人辛苦一点。”任棠努力的为云笙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唯一不敢承认的是他不想面对她们母女——觉得太负担。

    “棠棠,你不用那么辛苦的。”任棠的委曲求全,季末全部看在眼里,所以才特别的心疼。她走过那条路,知道等待一个不爱的男人回家是件多么绝望的事情。

    “一一呢?怎么没有看到?”

    “估计沧澜带着她玩呢,她很喜欢沧澜。”

    沧澜是一一从睁开眼,有记忆开始就存在脑海中的人,比起云笙对她的冷漠,她很喜欢这个小哥哥。

    “有沧澜陪在身边,也放心。”

    “嗯。”

    任棠的强颜欢笑,季末很心酸。

    这世界上就是傻女人太多了。

    “棠棠,你到底喜欢我哥什么?”忍不住,季末想知道,知道为什么任棠会那么的爱。

    “喜欢什么?不觉得,他深情的模样很吸引人吗?”只可惜,他深情的对象从来不是自己。

    “”季末明白她指的是什么。可是唐景琳走了那么多年,云笙也应该需要新的开始,难道为了记忆中的那个人就忽视身边真正陪伴她的任棠和一一吗?

    哪怕云笙是自己的哥哥,季末都无法认同。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一直看着他,看着他从谷底向上爬,看着他不断在失去唐景琳中挣扎。明明是那么坚强不服输的男人啊,能被他爱上的女人,一定很幸福。”

    可是,男人不是她的,幸福也不是她的。

    她只是云笙在反抗家族联姻时的棋子,他特意挑选了一个孤女而非别的千金,无非就是向家族宣告任何人都休想控制的了他而已。

    “棠棠,不要太勉强自己,你值得更好的!”感情这么纯粹的女孩,配的上全心全意的男人。

    云笙再好,却永远都有所保留。

    所以,千万别轻易的爱上一个太有故事的男人,他的世界已经足够的丰富,丰富到容不下一个任棠。

    当沧澜牵着满头大汗的一一从花园回到厅里,两个大人默契的停止了伤感的话题。

    “玩的开心吗?”

    “嗯,开心!”一一高兴地点点头,任棠看着很感谢今天季末带着沧澜过来。

    一一昨天知道粑粑已经离开申阳出差时,晚上一个人哭了好久,早上也不愿意起床,或许知道本来是高兴地日子,但粑粑不在而低落。

    沧澜的出现,弥补了一一心中的缺失。

    “来,洗好手吃水果。”

    “沧澜哥哥,吃!”

    云君依被任棠教的很好,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容易吃独食的阶段,她却大大方方的把任棠切好的橙子最大的那片拿给沧澜。

    “好,一一也吃。”季末不在申阳的时候,沧澜多半住在云笙这里,所以他不曾错过一一任何一个重要的阶段。

    她最初学走路的时候,是沧澜牵着的;

    学说话的时候,人生的第一句”哥哥“是属于沧澜的;

    第一次拿着画笔,是沧澜手把手教的。

    所以,让沧澜如何不喜欢云君依?

    “沧澜,不是准备了礼物送给棠棠阿姨和一一吗?”

    在季末的提醒下,沧澜的脸微微一红,有点扭捏的从小书包里拿出了礼物。

    “棠棠阿姨生日快乐,谢谢你平时的照顾。”云笙叔那么忙,有功夫指点他功课就感恩戴德吧。只有任棠将他照顾的方方面面都很周到,沧澜是懂得感恩的孩子。

    她看到任棠做甜品的一双隔热手套都磨损了很久,但她一直都忘记买新的,所以云笙挑了一副隔热手套送给任棠。

    “谢谢你,小沧澜。”任棠很感动,对于这个孩子——她曾疯狂的嫉妒过!云笙一次都没有抱过一一,却愿意花时间给沧澜,陪他做功课,还会带他跑步,这些都是一一从来没有享受过的。

    哪怕他不过是个孤儿,但就因为是季末的孩子,所以就值得被云笙那么重视!

    只是本质善良的任棠,做不出和小孩子计较的事情。

    “一一,这是你的礼物。”一条他自己串的幸运石项链。

    他绞尽脑汁都不知道送一一什么好?玩具,一一足够多;吃的,她还小零食都不能随便吃;后来,他看到周围班级里的女生最近都在流行戴这种幸运石项链,所以很多爱美的女孩子都偷偷的挂在脖子里不让老师发现,只有在课间休息的时才拿出来玩。

    沧澜想,一一也是女孩子,会喜欢的吧?

    “漂亮!要戴!”

    四个字,足以让沧澜高兴。

    这又是一个第一次,第一次为一个女孩戴上项链。

306。暗涌() 
虽然云笙不在,但季末和沧澜的到来,总算让一一的生日宴会多了点“生日”的氛围。

    季末将准备好的两条母女手链送给了她们,任棠很感动,宁可好好放起来也不舍得戴,那是季末珍贵的心意。

    其实,按理她应该是不喜欢季末的,因为云笙对季末是好到不能再好的那种好,时时刻刻关心着她,即使做不到每天但两三天必须通一个电话,一周必须回来吃一次饭。

    因为从小到大都没有被好好疼爱的女孩,云笙肩负起了不止是一个哥哥,甚至是一个父亲所扮演的角色。他对季末的全心全意,可对自己这个妻子只有最基本的责任。

    可是,明明有太多讨厌季末的理由,但季末是在这个家中,包括季家对她最好的人。她对自己的好,不是怜悯,而是真正的尊重。

    时间相处越久,也越能理解为什么云笙那么在乎这个妹妹,大概心存善良的女孩总会多得到一点疼爱的吧。

    之后一天,季末趁着空闲的时间到银行处理一些财务上的问题。

    不过,她想她应该是这世界上少有运气差到爆的那种,一年都来不了银行几次的人偏偏就是能撞在被抢劫的枪口上。

    “不许动,全部都举起手来。”突然在银行大堂中的各个角落四个男人突然掏出枪对着空中放了一枪。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男男女女开始恐惧尖叫起来。

    “抢劫,不许动!”

    “全部到墙角这里排开。”

    季末随着人群也来到墙角边蹲了下来,在几秒的时间内,银行保安已经中了一枪血流不止的倒在地上。

    “行长在那里,去把金库打开!”

    随着抢匪的要求,行长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面对被枪指着脑袋的恐惧中不得不带着抢匪到后面的金库中取钱。而其他三位劫匪则留在大堂中看着人质。

    季末看着这场景不由得瑟瑟发抖,印象中她也有过这样被困的场景,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不要想起,不要想起!

    突然,季末觉得呼吸都非常的困难,那些被封印的记忆又涌上脑海。

    慌乱之间,有个女孩偷偷握住季末的手。

    “你没事吧?”

    “嗯”

    “放心,我们会得救的。”女孩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让季末稍稍平复了一点心情。

    正当绑匪拿到钱之后打算离开,门口警车赶到,原来当抢匪出现的时候,已经有银行的工作人员趁乱按了警铃。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请立刻投降。”警方的人在外面大声高喊明显惊吓到了绑匪。

    “该死的,条子来了。”

    “怕什么,我们兄弟今天敢出来干,就什么都不要怕!”

    之后是警方和绑匪的谈判,绑匪细数了一圈手里一共87个人质,以此做要挟和警方做谈判,若是达不到要求每四个小时杀一个人。

    “车子和安全的逃走路线,还有2个亿。一样都不能少!”

    “这些条件我们都需要请示上级。”

    “我给你时间,四个小时准备好车和钱,不然我就只好杀人了。”

    “我们会尽力准备,但你也要保证这个时间段内不可以动到人质。”

    “放心,我们求财不求命。”

    在僵持中的第一个四小时,警方还没有想到对策,更没有为他们准备的车和钱,所以第一个牺牲者——行长的尸体被扔了出来。

    同样抢匪也没有好的办法,拖到第二个四小时,叶暮尘出现了。

    比起警方的畏首畏尾,请示这请示那,走不完的流程,他要干净利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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