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家的金手指-第6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格漠并不知道姜未已经把他那张邪魅的脸定义为不怀好意,因此说话的时候说得十分诚恳。
“这我不清楚,”格漠摇摇头,“我见到你的时候是在梵城,当时你昏迷着,正在奴隶市场被要价三十个金币拍卖。我想到既然我们见过,也算有缘,就顺便把你救下来,免得你被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买下。”格漠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皮类契约给姜未看,上面还盖着红印,“这就是你的卖身契。”
姜未虽然不认识这里的文字,但他在办理临时身份凭证时见过自己名字的写法,因此毫不困难地认出了上面写着的他的名字。
格漠不等姜未反应过来接着说道:“我急着赶路回到都城,也不好怎么安顿你,就把你带在身边,现在我们已经快到苍焰城了。至于你的同伴,”格漠无奈地耸耸肩,“我不知道,出了风城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不过,说不定就是他们把你卖掉的,你还要回去找他们吗?”
苍焰城?姜未皱着眉头想了下,脑海里没有半点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也不知道这里离风城有多远,他这样带着春草突然失踪,卫颖深还不知道要急成什么样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想到这里,姜未道谢完毕之后问了另外两个问题:“那您能告诉我,我昏睡了多少天,这里离风城有多远吗?”
“五天,至于离风城有多远嘛,”格漠玩味地笑了笑,“仓焰城与风城隔着三十七座城,应该已经超过三千里。”
说着,格漠略带惊奇地问道:“你的同伴把你卖掉了,你还要回去找他们吗?”
被同伴卖掉?怎么可能?!卫颖深就算缺钱缺到需要去乞讨也不可能把他卖掉,更不要说只有那区区三十枚金币!
“您误会了,不是我的同伴卖掉我,是我遭受到歹徒的攻击,被暗害了。”姜未解释道,顺势提出要离开这里,“我非常感谢您在危难时刻对我的救助,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请您先放我离开,我愿意偿还您双倍的金币。”
格漠定定地看着姜未,没想到大费周章弄出这么一出戏来姜未半点都不信,对他那两个同伴依旧信心十足,现在事情倒不怎么好办了。
想着,格漠坐在椅子上顺势往车厢壁上一靠,微叹了口气:“我不缺金币,但是像你这样的美人太稀少了。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奴隶,说实话,我并不想放你离开。”
姜未扬起苍白的脸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目光坚定,“的确是这样,像您这样的英雄,肯定不缺钱财。但我并不是普通的奴隶,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受害人,我相信,只要我能付出足够的‘价格’,你愿意帮我这个可怜人一把,是吗?”
这厢,正如姜未预料的那样,卫颖深正在为寻找姜未而努力着,仅仅一天,他几乎在风城内跑了三个来回,可以说把风城翻遍了,也没找到姜未和小春草的身影。
期间卫颖深数次想翻出他的机甲不死凰出来找人,因为不死凰的搜索能力要比人类高太多,可是不死凰能把他们送到这个星球已经是奇迹,现在已经毁坏到连驾驶舱都难以开启,更不要说帮卫颖深找人。
熟悉了科技的种种便利之后,卫颖深在这座陌生的星球上仿佛瞎了眼聋了耳一般,憋屈地跑来跑去,偏偏得不到多少有用的信息,这让他这么强大的一个人也不由茫然起来,内心深处还带着浓浓的恐慌——要是姜未出了事怎么办?
“老大?”方虎小心翼翼地叫了声,他背后那名包打听少年几乎完全躲在他的阴影里,半点不敢露面,这都是被卫颖深的气势吓的。
“走吧,去城南军营。”卫颖深收回思绪,冷声说道,他周围是一地的碎尸块,但他身上却半点血都没沾。
包打听少年跟在后面,看看满地的血肉碎块中间那八枚金币,目露一丝怜悯,有些钱有命拿也没命花啊,得罪了这么一尊煞神,身上的肉被一剑一剑削下来……
“跟上。”方虎拉过身边有些走神的少年,低声吩咐道。
少年被他一扯,猛然回神,打了个寒战,然后跟着快步离开了这凶杀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那章居然“审读没通过”,望天……
第81章 八十一()
当夜,在南城戒备森严的军营里,却出现了三个陌生人。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乐斯猛然从恍惚中回过神来,看着对面举着长剑对着自己的男人警惕大作,他勉强镇定下来,说道:“冤有头债有主,我自问没有得罪过你,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乐斯作为高级军官,居住的地方在军营的偏西方,外面是有重兵巡逻没错,但为了保护这些高级军官的**,巡逻队也不会再他们家的家门口晃悠,只是远远盯着这边的动静而已。乐斯虽然有亲兵服侍,但亲兵早已经被这伙突然闯进来的人弄倒了,现在不知道是死是活,乐斯想靠亲兵根本靠不住。
乐斯的眼神往四周扫了扫,越扫越恐慌,手中滑腻腻的全是冷汗,对面那强大的男人浑身冒着的杀气让他浑身如坠冰窟,哪怕乐斯是真正从万人厮杀中升上来的将领,这种程度的杀气仍让他感到胆寒。
对面的男人很可怕,非常可怕!
“误会?”乐斯听着卫颖深平淡的声音,一股彻骨的寒意从脊椎处升起来,让他不禁哆嗦了一下,卫颖深半点都没有在意他的异色,剑尖都没有颤动一毫,“你指示三个小混混把我伴侣掳走也是误会?”
这男人是姜未的同伴?!乐斯猛然想起狼大几个白天送过来的那个漂亮的男人,不是说姜未的同伴都是普通人么?哪个眼睛长□□里的混蛋说的,这个男人怎么可能是普通人?!
看着卫颖深俊美的脸,乐斯知道自己今天多半要完了,他踢到铁板了!
对方连自己的容貌都不屑于掩饰,那说明他根本不担心他夜闯军营这件事会流传出去,什么人最能保守秘密,毫无疑问,当然是再难开口的死人。
乐斯冷汗涔涔,姜未已经被他送了出去,格漠侯爵已经将他带离了风城,以格漠侯爵的那使用地心石做燃料的豪华车队的速度,他们现在已经不知道走了多远,这伙人几乎不可能把自己的同伴追回来,如果这伙人知道这个消息多半会发疯,更不要说那个叫姜未的人还是这男人的伴侣!
天知道那姜未现在被送上谁的床了?乐斯心里叫苦不迭,拼命想着应对的办法。
乐斯原本靠军功起家,后来抱上了格漠侯爵的大腿,升职升得越发地快,要不是风城是要塞,格漠希望乐斯在这里驻守,把这边的动静悉数上报,乐斯早就离开了这个地方去投到格漠的麾下,哪里用得着碰上这尊煞神?!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乐斯心想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命逃过这一劫,这个男人太强大,要不是他家族中出了几个巫神殿侍女,家族内对巫力比较了解,对巫力的攻击也有所防备,他已经着了对方的道,迷迷糊糊间把一切都说出来了。
要真把事实都说出来他还有什么用处?到时肯定会被一剑杀掉。
乐斯的思绪转得飞快,但一点用处都没有,在双方的实力有着绝对差距的情况下,他再怎么挣扎也是徒劳无功,半点都不能把他从死亡之剑的剑下推离。
尽管这样,乐斯也没有坐以待毙的意思,不过一个呼吸时间,他脑海里对这件事已经有了大概的判断,犹豫了片刻,他咬咬牙,狠下决心地扑通一声跪在卫颖深脚边说道:“大人明鉴,掳人的事情真的与我无关,都是格漠侯爵发出的命令。”
乐斯飞快地说道,仿佛怕说慢了一分剑就会落到自己的脖子上似的,“格漠侯爵就是大人在办理临时身份凭证的时候遇到的那伙人的头领,他在看到您的伴侣的第一时间就起了心思,下令对你们进行监视。”
在忠诚和活命之间乐斯果断地选择了活命,把上司卖了个干净:“现在他们已经带着人离开了风城,但我知道他们的行程,如果大人需要的话我愿意为大人带路。”
乐斯打算先稳住卫颖深他们,然后再想办法逃。
卫颖深听了之后,持剑的手顿了一下,乐斯感觉大有希望,正想再接再厉一举说服卫颖深,就见卫颖深回首向后漠然对着两个人问道:“你能打听到格漠的行程?”
远远听见了卫颖深问话的包打听少年狂点头,动作幅度大得怕连他的脑袋都会摇下来,面对这么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他怎么敢说不?
卫颖深转回头,目光落到正战战兢兢地等待事情发展结果的乐斯身上,目光如看死人一样淡漠,“用不着你带路,为了一己利益而掳走无辜的路人,你可以去死了。”
“不——”乐斯眼见情况不妙,转身想逃,卫颖深的剑光已经追至,直接拦腰将乐斯斩成了两截,乐斯的上半身痛苦地在血泊中抽搐了几下,然后不甘地咽气了。
从乐斯被杀上门再到他丧命,期间不超过十分钟,卫颖深杀人如砍瓜切菜般,轻松地把乐斯杀死,乐斯从始至终都没有生出抵抗的心思。
等卫颖深提着滴血的剑倒走回来方虎他们跟前,他身上还是半点血都没沾,只是浑身带着一股冷厉的气息,哪怕是跟着卫颖深已久的方虎,看到他这幅样子都忍不住心悸,更不要说别人,他背后的包打听少年此时恨不得整个人缩到阴影中去,后悔自己手贱接了这笔生意。
“我要格漠的消息。”卫颖深目光定定地看着包打听少年,幽黑的眸子中翻涌着莫名的情绪。
姜未被格漠侯爵带走了消息少年在他们来找乐斯之前就已经知道一二,过来找乐斯也不过是为了更确定而已。
不过即使知道这则消息,少年手中关于格漠的情报也并不多,格漠归根结底是一位侯爵,像他这种比较底层且活动在风城附近的情报人员所能知道的情报十分有限。幸好卫颖深也清楚这点,对少年并不苛求,在他给出格漠侯府所在的位置和格漠离开风城后所行走的路线之后,卫颖深就没再多问什么。
本来卫颖深还压抑着愤怒打算留下乐斯来询问具体的信息,但出乎卫颖深预料的是,乐斯不仅没有被催眠,而且深谙审讯之道,避重就轻,回答的话中并没有多少诚意。卫颖深没有时间跟他耗费,加之十分痛恨对方有参与掳走姜未,所以干脆一剑结果乐斯的性命。
得到想要的消息后,卫颖深丢下句“我去追姜未,到时在这个国家的都城亥伯汇合”,转身就走,方虎刚想叫住他,卫颖深已经如一只猛禽般轻巧地出了门,越过墙头,消失在夜色中。
方虎开口跟他家老大说什么,但外面还有一队队兵士在巡逻,发出声音肯定会被逮到,因此只好作罢,带着身后的少年匆匆忙忙地离开这个凶杀之地,反正依照卫颖深的实力,他几乎不可能会遇险。
方虎的实力没有卫颖深高,但能被选作卫颖深的护卫队队长,他的实力也相当不错,因此还算轻松地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就带着少年离开了这座军营。
“你叫什么名字?”走到足够安全的地方停下,方虎遥遥看着军营的方向,转过头来问身边的少年,语气还算温和却带着一股毋庸置疑的味道,他笑了笑“我们认识那么久,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帕刹,我叫帕刹。”帕刹抿抿嘴,作为一个情报贩子,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一个陌生人是很忌讳的事情,但是他现在已经上了这条贼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来,互相告知姓名也是必须的。
方虎听了点点头表示知道,“我是方虎,以后我们就是同伴了,接下来我们要去亥伯城,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方虎对于这个世界几乎一无所知,带上帕刹是必须的,要不然他可能连路都找不到,再加上帕刹知道他们的这么多秘密,在这种时候不能放他离开,他还不想做事做到一半时被出卖。
“我们先去买辆车,从风城到亥伯城的路程有几千里,要是没有合适的代步工具很难走过去。”帕刹建议,“买辆小型车就够了,再备足地心石,小半个月之后我们应该就能到达亥伯城。”
方虎先前去找帕刹买情报的时候,身上带有七十枚金币,现在用去了一些,身上也还有六十一枚金币并若干银币,这笔钱虽然不算太多,但买辆一般的车用来赶路还是绰绰有余,加上必要的地心石,方虎一共也才用了不到三十枚金币。
这里的车是指一种特殊的能源车,它是兽车与机械车的过渡体,比较简陋,核心部分是地心石的运用,只要把地心石的能量引导出来用作动力,这种车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