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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重生之军犬训导员-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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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精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就是军校毕业的。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他:“你今天吃错药了?”

    谷宇笑一笑:“我要洗心革面做人了,绝对不会再让那些人瞧扁。”

    周昭云站起来,走到谷宇身边,想伸手拍他的肩,看见肩上的脏污,将手换了个方向,落在了相对还干净的头上:“好,小夏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哥等你有出息。”

    谷宇听着他的语气,不由得起了身鸡皮疙瘩,这语调,完全是在哄小孩一样,亲昵又带着宠溺。谷宇心道,这个便宜哥哥对季夏的心思恐怕不止对待弟弟那么简单。不是他敏感,而是作为一个gay的直觉。

    浴室里突然传来了动静,周昭云眼神倏然锐利起来,拧起眉头看向谷宇:“小夏你带人回来了?”

    “啊?没,我捡了条狗。二哥,家里能养狗吧?我明天就带它去打疫苗。”谷宇知道大部分人对流浪狗都是忌讳的,怕脏、怕有病,看周昕云的反应就知道了。

    “你想养狗?”周昭云不太置信地看着季夏,他平时是酱油瓶子倒了都不愿意去扶的人,有人倒他面前都会绕道走,居然会捡一条流浪狗回来,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呢?“我能看看吗?”

    谷宇点点头:“可以,不过我还没给它洗好澡。是条串串,有拉布拉多的血统,应该是很聪明的狗。”谷宇一说到狗就来了兴致,甚至有点忘了形。

    周昭云心下越发狐疑,季夏今天浑身不对劲,不像以前那样小警报拉得高高的、夹枪带棒地跟自己说话,不过这似乎也算是个好现象。想到这,周昭云嘴角浅浅弯了一下。

    谷宇没注意他脸上细微的表情,只是走向了浴室,推开门让周昭云看他带回来的流浪狗。那狗正趴在地板上玩沐浴露瓶子,挤得地板上全是沐浴露,它身上和地板上全是泡沫,谷宇走过去开了水龙头给它冲洗:“就是它,非常帅的一条狗,不知它的主人怎么把它扔了。”

    周昭云抱着胸,站在门口看了一会,那狗洗干净了,看起来还是条挺健壮的狗,模样也还不错,他随口问:“你准备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谷宇想了想:“叫飞龙吧。”

    周昭云抬手挠了挠眉毛,想不出来这落水狗跟任何龙有什么关系。“你愿意就养着吧,早点洗完睡吧,我先回屋去了。”

    一宿折腾,谷宇破天荒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自从他入伍之后,从来都是比太阳还起得早。睁开眼,并不是一场梦,还是在那个陌生的房间里,外面的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了地板上,谷宇才惊觉有多晚了,他猛地坐起来,才发现身上还是酸痛不已,摇摇头,心下暗忖:难道因为接受了这个身体,连这个人的懒散都全盘接收下来了?这可不行,得改!

    他起来洗漱,飞龙从床头的地板上站起来,讨好地摇着尾巴蹭过来,对于这个新家,它是很珍惜的,毕竟流浪的日子实在是太艰辛了。

    谷宇洗漱完毕,给自己做了一下心理建设,才打开门出去。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踪,院里种了些花草,中间立着一株龙爪槐,树枝上挂着好几个鸟笼子,不过都是空的,那鸟笼子也有些斑驳,积了不少灰尘,似乎挂了不短时间了。

    谷宇摸摸肚子,非常饿,他打算去厨房找点吃的。正准备往前院去,有人从后院出来了,两个女人,一个就是昨晚的周昕云,走路一瘸一拐的,昨晚估计扭得厉害了,被一个皮肤白皙的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女人扶着,女人和周昕云的眉目有些神似。谷宇很快明白过来她是谁,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嘴巴动了动,开口叫了一声:“妈。”

    这一声妈把谢雪莹惊住了,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听到儿子开口叫自己了,她有些激动地看着季夏:“小夏,是你——叫妈妈?”

    谷宇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躲过谢雪莹热切的目光:“我饿了,要去吃饭。”

    谢雪莹笑了起来:“妈约了你姑妈一起吃午饭,正要和昕昕出去,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多久了,儿子终于肯和自己说话了,这个当妈的喜得跟捡了宝似的。

    谷宇还没答话呢,周昕云就撇了撇嘴:“妈,你就不怕他当着姑妈的面给你难看?上次的事你忘了?”

    谢雪莹的嘴巴动了动,想起三年前有次拉着儿子和周家的人一起吃饭,结果闹得鸡犬不宁,从那以后,他就被排除在周家的所有活动之外,不禁神色有些黯然,但很快又打起精神来:“那时候你四哥小,不懂事,现在长大了,就不会乱说话了,对吧,夏夏?”夏夏是季夏的小名,是季夏三岁前的昵称。

    周昕云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

    谷宇被这声夏夏叫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笑了一下:“我不去了,妈,我要带飞龙去宠物医院。”

    周昕云看见昨晚的流浪狗从他身后钻出来,虽然洗干净了,但也还是条毛色黯然且有些斑秃的野狗,不由得退了一步,尖声说:“季夏,家里不能养狗,三哥最讨厌狗,难道你不知道?”

    谢雪莹看着那条狗,又看看儿子,小心地说:“夏夏,你三哥不喜欢养狗,要不,你还是继续养鸟吧?”

    谷宇皱起眉头,看着龙爪槐上那一溜空笼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便说:“我不会在这里养的,快开学了,过两天我就出去租个房子,先去上几天补习班。”据他对季夏记忆的接收,这家伙是个混子,上高中后就没好好读过书,而他准备考军校,若是不拿出点狠劲来,铁定是考不上去的。

    谢雪莹激动得睁圆了双眼:“小夏你要搬出去住?”儿子转性了,要搬出去住,还要读书,天啊,天啊,她不是幻听了吧。

第四章 告别过去() 
饭厅里的电子挂钟上显示的时间是:xx年8月8日10点47分。谷宇看着那个电子挂钟,愣了半晌,他清晰地记得,自己出任务的时间是5月16日,一夜之间,时间跨越了两个多月,谁来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

    他机械地扒着饭,一个决定慢慢在心里形成。吃完饭,他回房间收拾了一点东西,背了个小背包,想了想,在桌上留了个字条,说是出去旅游。出门的时候,飞龙跟了上来,亦步亦趋的,讨好地摇着尾巴。谷宇想了想,找了根绳子,系在飞龙脖子上:“我带你出门,你要乖一点,不能乱叫,也不能乱咬人。”

    飞龙舔了一下他的手心,表示答应了。谷宇拍拍它的脑袋,然后起身出门。到了火车站,想买一张去z省的车票,没想到暑假旅游高峰期,当天的票并不好买,最快也得后天了。谷宇犹豫了,要不还是晚两天再去吧。抬头一看墙上的电子显示屏,出现一个j省的地名,他心中一动,凑到窗口去问:“有没有去白城的票?”

    没想到还真有,不过是趟普快,要十好几个小时,谷宇买了张卧铺票,票是下午的,离发车还有四个多小时。谷宇想了想,找了家宠物店,买了点宠物用品:狗粮,项圈,还有一个托运的笼子。到时候只能让飞龙坐货运车厢了。买完这些,又去超市买了点礼物。

    折腾了一圈,终于上了车。谷宇躺在卧铺上,将手挡在眼前,透过指缝看窗外的阳光,心里想的却是命运真是奇怪,昨天他还在云南的边境丛林中,今天居然就在去白城的火车上了,多么戏剧性。

    为什么会决定去白城呢?因为那是罗建飞的家乡,一个听起来很美丽的城市,白城,白色的城市,他第一次听说,就记住了。他曾经偷偷想过,跟他去他的家乡看看,据说到了冬天,那儿白雪皑皑,一望无垠,可以溜冰,可以打雪仗,可以冰钓。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自己会悄悄地过去,去看他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地方。

    北方的夏天,白昼非常漫长,到了夜里七八点天还没黑,谷宇激动得睡不着觉,倚在窗户边上看夕阳下的风景,广袤无垠的东北平原,绿油油、坦荡荡,充满了生机,令人雀跃,又不由自主地沉醉。

    夜色笼上来,窗外变得一片漆黑,除了火车的轮子磕碰车轨,发出有节奏的咔嚓声,四周的一切都静了下来。谷宇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里罗建飞站在一片雪地里,手上拿着一块自制的滑雪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要带他去滑雪。谷宇心中激动难耐,拼命朝罗建飞跑过去,但是脚下的积雪太厚,他跑不动,尽管离得很近,他也始终够不到罗建飞的手,他又急又慌,最后被积雪一绊,往前一扑,摔了个狗啃泥。谷宇一惊,醒了。

    天还没亮,车厢内的空调开着,铺盖在他脚下缠成一团,估计刚才就是被被子缠住了。谷宇抹了一下脖子,居然都是汗,他将手盖在脸上,想起刚才的梦,甜蜜又怅惘,长叹了口气:罗建飞,罗建飞,我们还能见面吗?你还会认得我吗?

    后半夜再也没法入睡了,蜷在黑暗中,将自己与罗建飞认识相处的点滴都细细回味了一遍,甜蜜又苦涩,但此时却成了滋养生命的甘露,也许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依靠这个来支撑了。

    天亮之后,火车到了白城,一个北方的小城。即便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八月,最高温度也不过二十几度,早上更是凉爽,人们不紧不慢地悠闲过活。谷宇听着当地人的口音,不由得露出了笑容,他们说话跟罗建飞真像,但是都没有他的声音好听。

    谷宇花了点钱,将托运箱子寄放在一家小店里,用牵引套了飞龙,带着它去了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下县城的车票,罗建飞家的地址他记得滚瓜烂熟,因为他常看他将自己的津贴寄回家去。罗建飞父母早亡,家里亲戚不愿意领养这个拖油瓶,靠着年迈的奶奶拉扯他长大。

    到了县城,谷宇又买了点时下的水果,叫了一辆出租车,报上罗建飞家的地址,径直开过去。松嫩平原地势平坦,偶有小山包,起伏也不大,此地肥沃无垠,放眼是绿油油的稻田,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甜菜地、草甸,蓝天白云绿草地,清幽的河流和水洼,令人见而忘俗,心旷神怡。最主要的,这些都是养育罗建飞的水土,怎能不令人亲切!

    出租车司机有着东北人特有的豪爽和健谈,嗓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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