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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孟子旁通-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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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杀人和吃人的譬喻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
    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草。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车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这段文章的记载上,显示出来,梁惠王大概受了孟子的影响,每谈一次话,态度就好转一次。这次的谈话,比以前几次更好得多了。他一开口就说:“我愿意虚心地专诚向你请教,听取你孟先生的意见。”所以他也没有提出什么问题来发问,只是希望孟子给他一些意见,今后治国该怎么办。这种态度,看来的确是虚心而诚恳的,存心要向孟子请教。
    孟子见他那样诚恳,所以答复梁惠王的话,也是诚恳地讲实在话,一点没有虚伪客套。他以问为答地说:“一个人用棍子去打死人和用刀子去杀死人,有什么分别么?”孟子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所以梁惠王可以不加考虑地立即答复孟子:“当然没有什么分别啊!”虽然用的凶器不同,但杀人的居心,和杀死人的结果都是一样,这有什么不同呢?
    在这里,我们又看到孟子谈话的高明了。真是剥茧抽丝,逐步层层深入。等到梁惠王肯定了他的这个问题以后,冷不防,话锋一转,逼进一步问道:“好了,你既然说用棍或用刀,都是一样杀人。那么我再请教你,用刀和用暴虐不良的政治杀人,是不是就有所分别了呢?”
    孟老夫子这一逼,可把一个梁惠王逼得转不过弯来了,也许当时被问得愣了一下,梁惠王心里总不肯承认在施行不良的暴虐之政的。但是因为自己身为施政的一国之王,只好眨眨眼,摇摇头说:“当然也没有什么两样啊!”
    好了,两个问题一转折,把梁惠王扣住以后,正文来了。孟子于是说:“那么,现在的君主们,厨房里存放着许多肥美的肉类,马厩里养育壮硕的马匹。可是老百姓却吃不饱,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在城外郊野,还有人饿死在路旁。这种情形对照一下,可不等于是纵容驱使禽兽去吃人吗?”
    今天在富庶社会中过安定日子的人,或者体会不到这种景象的悲惨,而认为冰柜里多存一些肉,养上几匹马,又算得了什么?殊不知,在古代没有冰箱,也没有冰柜,而内府中的人多得很,储存的肉类不能不多,但是存久了会变质发臭,就只好扔掉。这就是所谓的“朱门酒肉臭”。至于养马,现在大家都坐汽车了,不知道养马的耗费。以前养一匹壮马,比十个人的生活费还多。要给它好的豆料、鸡蛋,还要喝酒,有时候是上好的名酒。那种跑马场的赛马,还要喂整枝的人参。战马当然也要吃得很好,“马无夜草不肥”,夜晚要派人去遛马,还要给马洗澡,真是一笔大耗费。现在有些人不买汽车,因为汽车每个月的油料和保养费太高了,但比起养马来,泡车的耗费又小得多。何况当时的诸侯,并不是光养一匹马,而是养许多马。大夫干部们也养许多马。还有成千上万的战马呢!了解了这些情形,计算一下所需的费用,那么就知道孟子所说的“率兽食人”一点也不假了。
    孟子这几句话,反映了春秋战国当时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大概,同时巧妙地指责了梁惠王与他下面的这些大臣和干部。另段“率兽食人”,也等于说你梁惠王的这些大臣们,和猛兽差不多,你如今就好比带了一批野兽,在那里吞食老百姓的骨肉啊!所以他又劝梁惠王说:我们看到禽兽互相残杀,弱肉强食的时候,都会非常厌恶,憎恨他们,巴不得杀掉他们。而我们民族文化,作之君,作之师,作之亲,你是一国的君主,也等于是全国老百姓的父母,应该像对自己儿女一样,去爱护照顾老百姓。可是,你现在实施的政治,还免不了好像带了一群猛兽去吃人似的暴虐,那么老百姓又怎么不感到厌恶,你又怎么算得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呢?
    孟子始终是遵奉孔子的学说的,最后他还是引用孔子的话来作结论。
    在这里,先要提出一个题外话来研究一下。原文上,孟子引用孔子的话时,是用“仲尼曰”三个字,为什么不用“孔丘曰”或“丘曰”呢?我们知道,孔丘是孔子的姓名,仲尼是孔子的字。依古礼对长辈,是可以称字或号的,甚至于对同辈的人,也只称字号而不称名的,绝对不能连名带姓一起叫。孔子是春秋时人,孟子是战国时人。时间上,孟子已经是晚辈了。而孟子是子思门人的学生,子思又是孔子的孙子,所以孟子比孔子当然是再晚又晚辈了,所以他应该尊称孔子的字号。即如在《礼记》中子思称孔子,也称仲尼,这是中国的古礼。但是到了后来,渐渐变成对长辈不能称字号了。尤其是对自己的父亲或祖父,直接称号,反倒要让人觉得大逆不道了。
    孟子在这次谈话中,把孔子的话举出来,他说:“孔子曾经说,第一个制作陶泥人用来陪葬的人,不会有后代吧!”因为他虽然没有用活人去陪葬,但所做的陪葬陶泥人和活的人一样,在心理上,还是存了以活人陪葬的想像——正如许多标榜素食的人,跑到素食馆里,大吃素鸡素鸭。诚然,所吃到的仍旧是豆腐、豆皮、豆干、面粉之类,如果心理上存了吃鸡吃鸭的念头,就和吃荤没有两样。既然这种用代替品假设,而存有一点活人陪葬的心理念头都是不可以、不应该的,又怎么可以活生生地使老百姓们饿死呢?
    实际上孟子是指责梁惠王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头在那里率兽食人的,就是他梁惠王。只是不便直接指责,才引用孔子这个“始作涌者”来隐喻,指责梁惠王领导无方,自己王府里那么奢侈,领导大臣们也竞相浪费,而老百姓们则无饭可吃,竟然饿死。
                              梁惠王念苦经
    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
    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惮、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被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他们这一次的谈话,司马迁在《史记》中《魏世家》梁惠王的一段,曾经稍稍提到过一点,语意一样,文字不同。在这里,梁惠王提起晋国。大家应该记得,原韩、魏、赵三国的祖先,历代都是臣事晋国的,后来他们分了晋国的土地,而自己独立称王。现在他又自称是承接了晋国的传统,晋国就等于是他们的祖国。因此梁惠王对孟子从他的祖国谈起。
    他说:“我的宗主国在晋文公的时候,曾经称霸诸侯,历史上的强盛情形,你老夫子是知道的。但是到了我这一代,说来真惭愧,倒霉得很,在西方割地七百里,求和于强秦,在南方又常受楚国欺凌侮辱,一直受他威胁。像这样的国耻,我实在忍受不了。我愿意为这些为国牺牲的先烈们雪耻。请问你,我应该怎么做才好?”梁惠王提到他祖先的光荣历史。其实从春秋大义来说,魏是叛晋的,谈不上光荣。不过当时在中原一带,三晋的确是相当强盛的。这些且不去管它,我们从历史上可以知道,这次梁惠王对孟子所提出来的,正是他那个时候的中心问题。魏国当时为政的重心所在,就是为了雪耻图强。梁惠王先后对邹衍、淳于髡这些谋士的恭敬礼请,也都是为了雪耻图强。当时的各国,走富国强兵的路线,大多也都是为了雪耻图强。这是战国时代,国际间一种共同的情况——相当于个人的冤冤相报。在循环报复的思想下,绵延了几百年的国际战乱,这是值得注意的。
                                仁政之道
    对于梁惠王的宏图,孟子告诉他,只要有百里的小小领土,如果做得好的话,也一样可以成为国际上的领导国家,可以达到以王道统治天下的目的。他继续告诉梁惠王治国之道,要用王道仁政的精神,不要用存心去统治别人的霸道思想。所以,他要梁惠王第一步实施仁政,其次要注重教化。
    怎样施仁政?孟子对梁惠王列举了几点施仁政的作法。当然,这只是仁政的作法,不是仁政的最高目的。
    孟子列举仁政的要点,第一是省刑罚。刑与罚是法治上的两种精神,有所不同,但却是相辅相成的两个重点。孟子这里告诉梁惠王,对于刑罚的施为,应该以省略为上,不可太苛重。法治并不是和王道完全相反的,法治也是王道治国的治术之一,不过在王道的精神之下,法治要简明,不可繁重严苛。王道是要以仁义为本的。
    后世儒者有的只讲仁义,主张不要刑罚,有的法家主张治国不能用仁义,都是失之于偏。所以唐代的学者赵蕤,在他所著的《长短经·政体》篇中,对于严刑罚,曾引孔子的话,作了这样的评议:
    孔子曰: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礼也。故三军大败,不可斩。狱犴不治,不可刑。何也?上教之不行,罪不在人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诚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即可也。陈道德以先服之,犹不可;则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则废不能以惮之,而犹有邪人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矣。袁子曰:夫仁义礼智者,法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之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何刚?夫礼教之法,先之以仁义,示之以礼让,使之迁善,日用而不知。儒者见其如此,因谓治国不须刑法。不知刑法承于下,而后仁义兴于上也。法令者,赏善禁淫,居理之要。商、韩见其如此,因日治国不待仁义为体,故法令行于下也。故有刑法而无仁义,则人怨,怨则怒也;有仁义而无刑法,则人慢,慢则奸起也。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两道而无偏重,则治之至也。故仲长子曰:或秦用商君之法,张弥天之网,然陈涉大呼于沛泽之中,天下响应。人不为用者,怨毒结于天下也。桓范曰:桀纣之用刑也,或脯醢人肌肉,或刳割人心腹,至乃叛逆众多,卒用倾危者,此不用仁义为本者也。故曰:仁者法之恕,义者法之断也。是知仁义者乃刑之本。故孙子曰: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此之谓二。”
    赵蕤所引用孔子及各家的话,对于王道政治中,刑罚与仁义道德的关系,相辅相成的功能,体用本末的作用,实在可以视为孟子这里“省刑罚”三个字的阐扬。也是王道精神并不排斥刑罚,以仁义为本,以刑罚为用,而辅仁义教化之不足的最好说明。由此我们也可以了解孟子动辄称仁义。但是对梁惠王说仁政,只说“省”刑罚,而不说“去”刑罚的原因。所谓“治国不须刑罚”,那只是秦汉以后腐儒们的迁阔之见。
    孟子指出仁政的第二个措施,是“薄税敛”,减轻国家的经常税赋,减轻公府的公费、规费和临时的稽征。像秦始皇造阿房宫、宋徽宗之造艮岳,征用民财,就是敛,征用民力,就夺时。老百姓这一些额外的负担和经常的税赋,都要减轻,否则的话,征敛太多太重,则等于杀鸡取卵。弄到民穷财尽,路有饿莩,则无从征敛。能够薄税敛,则藏富于民,国家自然富足,国库自然充裕。现代的名词,所谓“培养税源”,也就是薄税敛的道理。
    仁政的第三个重要措施,孟子提出“深耕易耨”四个字。这是农业技术上的两件事。“深耕”就是将泥土耕得更深一些。如此使植物吸收更多养分,成长得更好。“易耨”,耨就是江南一带所谓的耘田,又叫作芟草。秧苗插下去以后,过一段时间——大多在谷雨之后,要把秧苗四周长的杂草除去,以免消耗浪费了土地中的养分,使秧苗长得更好。在台湾,我们常在季春时节,看到农民跪在水田里,两手在地上划圈圈一样,把秧苗四周的杂草压到土里,不但却除了杂草之害,这些杂草又可腐化成有益的肥料,这就是耨。而所谓“易耨”,应该包涵了轮作的意思。同一块土地每年种同样的庄稼,会长得不好;如果轮换一下,今年种稻,明年种菜,那么两种植物都会长得比较好,这是古人早有的常识。农业方面是有许多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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