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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贤王-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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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参看这个高大的白皮肤男子说汉话这样顺溜,有心逗他,就问:“悦来客栈?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这个搞接待的胡人显然不知道苟参这句关于孔夫子的调侃,苟参又说:“嗯呐,你这长安的茶饼,是不是那个杨大官家的,地道不地道啊?”

    没想到这个胡人连连点头:“老爷真是高见小人这里的茶还真是长安杨家的,绝对童叟无欺,这个杨家在长安那可不得了,生意做得大,官也做得大,他们家一家老老少少上上下下都是大汉皇帝面前的红人,得宠着呢……”

    杨恽这会在家赋闲已经好几个月了,苟参忽然的没有了和这个饶舌的店小二逗趣的心境,到了里面坐下,随口说上这里拿手的菜,酒要最好的,然后就看着外面的阳光不吭声了。

    这一顿饭整整吃了有一个时辰,间或的总有一些商人前来兜售自己的货物,珠宝香料丝绸皮货葡萄酒,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还有人竟然要卖给苟参几个皮光肉滑腰细臀圆胸挺拔的异域女子。

    当然,这些都被四个随从给阻挡了。

    苟参细嚼慢咽,有心在这里探听关于乌孙的各种情况,但是听到的,大多都是乌孙新王泥靡即将和和老王翁归靡的王妃成婚的事情,于是兴趣索然。

    吃完饭五人回到了大汉国驻赤谷城使馆府邸,韩立看着手里琳琅满目的几个侍卫回禀苟参说,卫司马和任副使依旧的没有回来,当然,依旧的不知去向。

    苟参没吭声,不过他看得出,这个韩立对自己的态度转变了许多。

    魏和意和任昌不知去向?那使馆里万一有了事情,该去哪里找魏和意两个禀报?

    苟参没停留,将买的东西放下,重新到赤谷城逛荡。

    太阳光越发强烈了,没走几步就晒的人头皮发麻浑身燥热,苟参正要让人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一个穿着大红衣服的女子骑着一匹同样血红色的马冲着苟参几个就疾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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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乌垒传》记载:乌垒国,户一十,口千二百,胜兵三百。城都尉、驿长各一人,与都护府同治,是汉代西域都护的治所。地理位置很重要。清宣统年间改成轮台县,如今属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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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我想你了() 
赤谷城是乌孙国都,虽然不及大汉长安繁华,也大许低得上寻常郡府荣光。

    这会正值午时,赤谷城街上人不算多,个个被晒的没有精神,忽然就有烈马驰骋,顿时就惊扰了平静。

    这匹红马来的很快,等听到急促的马蹄声从身后传来,一道红影就像是云彩似的眨眼间就到了苟参几个的背后。

    敦煌太守陈璲派给苟参的四个兵士下意识的就将护羌校尉紧紧的围在中间,几乎像是人墙一样水泄不通的护理着苟参,生怕苟参被奔马给伤到了一星半点儿,从而也就遮挡住了苟参的模样。

    这会天热,别人逛街都走的是阴凉地方,苟参几个为的是观光浏览,能看清四处状况,偏偏就占据了大道中间。

    因此,所有人都没事,单单他们五个就首当其冲,眼看就被马撞上。

    这马上的红衣女子此时嘴里吒了一声,那红马忽然纵身一跃,腾空而起,带着那女子堪堪的就从四个护卫的头顶跃了过去。

    四下又是一阵惊呼,更像是赞叹马上人的骑术精湛。

    就在这火红的一人一马从苟参头顶跃过的那一瞬间,苟参从这四个护卫的肩膀头颅胳膊缝隙中看过去,恰好就看到了高头大马上面红衣女子的脸盘。

    女子骑马瞬间走远,四个护卫急忙的请安,要问苟参是否无恙。

    苟参这会无暇顾及这些,一把从街边一个牵马的人手里扯过马缰绳,翻身就上马。对着那人说了一句:“马我买了。钱找他们要。”就催马奔驰而去。

    四个护卫不知道苟参在做什么,又为何要追刚才那个红衣红马女子,急忙的问那人马值多少钱,就要去跟随苟参。

    这被苟参抢了马的人本就是来赤谷城卖马的,可是半天了马还没卖出去,这会遭人横夺,愣了一下,心里一狠就多要了些钱。

    没想到这四个彪形大汉也不讨价还价。还付了钱急急忙忙的就跑开了,这人心叹息,早知道就再加一些价钱。

    乌孙和大汉国情不同,地理位于西疆之地,家家几乎都有马匹牛羊,苟参一路寻来,见到了许多骑马的人,可是唯独没有刚才红衣女子的踪迹。

    于是他就边走边问,碍于语言不通,有些胡人一知半解能听懂苟参询问的。但是却回答说没见过什么红衣女子。

    而听不懂苟参汉话的,却很热心的给他乱指一气。搞的苟参啼笑皆非。

    还有一些汉人,看到苟参眉清目秀,听他的说辞是要找一个漂亮女子,知道胡地风气教化开放,以为是小情人之间吵架了闹别扭的,和苟参他乡遇故知的攀谈几句,但到底也是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好事多磨难?”

    苟参终于叹了口气,心说这世上的事情果真不是总能心想事成的。

    欲速则不达,心里越是急,就越是达不到想要的结果。

    路边胡杨树上蝉声鸣叫,极目远眺,不知名的鸟在旷野中飞舞着,迎面而来的风也是热乎乎的,苟参这会到了一个三岔路口,看见前面有一个亭子,亭子边上清澈的河水汩汩流淌,他想想就过去,将马绑在一边的一棵胡杨树上任它喝水吃草,自己到了亭子里休息。

    这亭子看样子是仿制大汉风格建造的,和长安建筑很是相近,苟参进去,看看四下无人,就伸腰躺在青石栏板上,心说这三岔路口是回赤谷城的必经之路,自己追不上,那就守株待兔,在这里等着,她总是要回来的吧?

    这时,赤谷城的方向传来了滴答滴答的马蹄声,苟参没起身,抬头一看,心里一喜:来的正是赤谷城中那红色的马儿和女子。

    “奇怪,明明是她先走的,怎么反而到了自己身后?”

    马上的红衣女子肌肤如雪,柳眉微蹙,嘴角微微上翘,一只手将马鞭挥的“啪啪”乱响,眼神投向前方,也不知在瞧什么。

    等来到了长亭外,没等马儿完全停住,女子就一勒缰绳,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没进亭子却走到了河边,不知要做什么,显然完全没有看到亭子里还躺着一个人。

    她身后的马也不乱跑,跟在红衣女子身后,伸了脖子就在河水中舔舐。

    这时红衣女子猛地挥着马鞭就对着河水虚空的乱抽乱打,还用脚踢了几颗石头,口里在说着什么,苟参隐隐约约只听到:“……打死你……打死你”

    “……混蛋欺负人……”之类的话。

    苟参惊讶,原来她会说汉话?

    “看样子她很生气,那是生谁的气?”

    苟参心里盘算着,那女子就转过身伏在了一颗树上,好像在哭,然后又猛地拿着马鞭对着树身一顿猛抽。

    马鞭抽打树身的声音噼啪作响,这女子越打越是气愤,控制不住用力过猛,马鞭从她的手里脱落,朝着亭子这里就飞舞过去,正巧的就从苟参的身上掠过,落在了亭子的另一边。

    苟参缓缓的就坐了起来,给了那女子一个后背,他听到女子“咦”了一声,用乌孙话问了一句什么。

    苟参没有吭气,从青石栏板上起来,到了亭子外将马鞭捡了起来。

    身后的女子看到苟参不说话,仔细再一看,见这人是汉人打扮,就用汉话问道:“你是谁?”

    “那是我的马鞭。”

    苟参依旧的不吭声,却抬头看着湛蓝的天。

    女子又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奇怪?不说话,难道是个哑巴?”

    苟参听她的声音有些怨气了,就慢慢的转回头,一脸笑容的看着已经走到亭子前的红衣女子。

    这女子这会正柳眉倒竖,眼睛瞪着苟参,嘴里说:“汉人,说你呢……啊”

    “怎么……怎么是你”

    苟参笑笑的说:“可不就是我么。”

    这女子本来一脸的忧郁愤懑,这会看到了苟参后表情急剧的变幻着,惊喜、恍惚、羞涩齐齐的在她的面部闪现。

    稍等,她难以置信的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苟参回答说:“我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我想你了。”

    这个红衣女子,正是乌孙国老王翁归靡的女儿,元贵靡的妹妹其其格公主。

    其其格根本没想到在赤谷城外看到自己的未婚夫苟参,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等到苟参说想念自己了,其其格脸上倏地绯红,忸怩的说:“你……你不是在千里之外的敦煌城里吗?”

    其其格这样说,苟参知道她其实心里是想着自己的,要不哪里知道自己的动向,就往她跟前走,嘴里笑笑的说:“在敦煌城,我是护羌校尉,和亲副使,可要是来了赤谷城,那就不同了。”

    其其格看着苟参爽朗的笑容,眼睛发亮,牙齿咬着嘴唇问:“怎么来了赤谷城,你就不同了?”

    “怎么不同?”

    “来到了赤谷城,苟参就是其其格公主的爱人,是为她捡马鞭的马夫,是一个可以为她分担忧愁的朋友,更是一个为了她可以做任何事的男人。”

    苟参从其其格看到自己的神情里肯定她对自己没有恶感,于是就斟词酌句,坦白的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其其格听到日思夜想的人站在自己面前,款款深情的说出了让自己心神醉迷的情话,虽然现在还是中午,她还是有一种夜晚梦幻的感受,感觉这一切太不真实了。

    懵地,其其格脸色一变说:“你不能在这里,狂王泥靡要娶老王妃为他自己的王妃,还将我的异母兄长元贵靡囚禁了起来,赤谷城如今到处都很危险。”

    苟参说:“正是因为危险,我才必须要来。”

    其其格比苟参矮了大半头,听了苟参的话;仰视着苟参说:“可是,我如今已经不算是乌孙公主了,我的父王去世,兄长被关押,满乌孙的人都像是疯了似的,这里的一切,和从前一点都不一样了。”

    “我……你,我,不能,我……”

    其其格的话说的断断续续,苟参听懂了她的意思,很诚挚的说:“一日为妻,终身为妻,未婚妻,也是妻。”

    “当初你从乌孙千里迢迢的到了大汉长安,我们在长安的未央宫,大汉天子当着千百人的面宣布我们结为夫妇,全天下人都知道了,这一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除非……”

    “除非什么?

    其其格很紧张的问,苟参说:“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除非,美丽善良的其其格,不打算嫁给汉朝的小子苟参了。而我,反正是打定主意,要从一而终的。”

    “从一而终?”

    其其格听了急忙辩解说:“不是的,我没有,我……和你一样想法,只不过,我如今处境艰难,更何况,你是将军,我已经不是公主,乌孙今后政局不知会怎么样,我怎么能配得上你?”

    “还有,乌孙情况变化,狂王泥靡做事非常不讲道理,他,他,他不但要让我父王的王妃做他的王妃,还要我,要我嫁给他的儿子细沈瘦。”

    什么?

    狂王泥靡不但自己要娶老王翁归靡的女人解忧公主,还要其其格嫁给他的儿子细沈瘦?

    这个细沈瘦又是个什么货色?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个狂王真是狂妄的发疯了,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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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而努力的活着(可看可不看)() 
写到现在,贤王的章节里都以如何做官、如何掌权为基调。

    在古代要发财,要想混的肠肥脑满妻妾满园,但凡智商正常的穿越者,估计谋个富贵荣华,不是难事。

    然而创业艰难,守业更是艰难。

    “士农工商”,华夏国几千年来都以官本位为社会基准,没有权利的依傍,富家翁简直就是随时待宰的牛羊,任何的享受都可能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

    钱多了,在古代就能过得好么?

    在一个权利至上的社会里,有权就有了一切,光有钱是不行的,必须要做官,要做大官,要掌大权,那样才能不被人欺凌。

    再有,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一个终极目的而服务的,如果无法保证自己的财富被自己享用,那你积累的财富越多,最后的结果往往还是辛辛苦苦的为他人做嫁衣裳。

    权力是个好东西,在绝对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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