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西游的兄弟-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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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盘算着准备烧烤还是生吃?”唐僧对着两只老虎问道。
两只老虎对视了一眼,一起冲向唐僧准备将他带回山洞。刚跃起就被定在了半空中,只见一道白光瞬间而至。一个白衣女子坐在唐僧身旁,轻轻对着两只老虎挥了挥手。
两只老虎就这么沉沉的睡着了,白衣女子递给唐僧三个锦囊。后者没有理会,而是掏出水袋喝了几口,从怀里掏出两个馒头。递给白衣女子一个,闷不吭声的吃起了馒头。
“是在生我的气么?”白衣女子问道。
背对着她的唐僧冷哼一声,咽下馒头之后猛灌了一口水。等到彻底下肚之后,开口说道:“我说没生气你信么?”
白衣女子笑道:“不信。”
唐僧说道:“我的好姐姐,有什么话你就快说吧。说完赶紧离开,我可不想被有心人察觉到行踪。我现在是凡人,一点儿法力都没有。别说是妖魔鬼怪,就算是普通凡人我都打不过。”
白衣女子说道:“这三个锦囊是佛祖让我转交给你的,他没有你想的那么绝情。知道这一路会有多么坚信,所以事先已经替你安排好了队友。四个人陪你一起上路,这样至少你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唐僧说道:“那我是不是应该表现出很感动的样子,然后让你转达我对他的谢意呢?”
白衣女子摇了摇头,翻手将三个锦囊放入唐僧的口袋。走到两只大老虎旁边,蹲下身拍了拍两只大老虎的脑袋。回头冲着唐僧淡淡一笑,随着一股白烟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唐僧继续啃着手里的馒头,但是却没有刚才吃得香了。他看着两只逐渐苏醒的老虎,把手里的馒头丢给它们。老虎是食肉动物,但是唐僧就是有办法让它们改吃馒头。不管它们以后吃什么,至少现在吃的是馒头。
掏出三个锦囊,这才发现口袋里多了一张地图和一本小册子。地图上标注着他需要进过的所有地方,有些地方还特意写上了一些标注。他认识写那些标注的人,正式送他这些东西的观音姐姐。
地图是为了不让他走冤枉路,小册子是为了让他知己知彼。那上面有四个人的资料,后面还有一页是空白。第一页是孙老大,第二页是朱老二,第三页是沙老三,第四页是白老四,第五页啥都没有。
每一页都有他们每个人的画像,喜好和之前的一切过往。那上面都有记录,只不过每个人的资料也就两百多字。再除去一些资料的可信度,它们最终也只能成为唐僧对他未来的四个徒弟的评估辅助。
两只老虎领着唐僧去了山洞,见到了景阳冈最有实力的老虎。大家都叫他虎爷,是景阳冈第一代虎王的第十八代传人,一直守护着景阳冈的安全。
他是百兽之王,也是百兽的守护神。从它出生那一刻开始,它的命运就已经跟百兽密不可分了。当初它把人类也当列入了百兽之中,无数兄弟姐妹跟人类和睦相处。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一伙人类抓走了他所有的家人。
只有他一只老虎幸免遇难,包括它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从那晚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再后来他成为了景阳冈的新一代虎王,却从来不允许百兽伤害人类。因为他从小听父母讲,人类和百兽是好朋友,一家人。
若干年前,有个姓武的家伙来到景阳冈。那时的虎王还小,跟着几个伙伴一起出来找吃的。其中一个小伙伴看到有人在石头上睡觉,它想要过去跟那人开个玩笑。跑过去想要吓那人一跳,不成想被那人当场抓住。
虎王的小伙伴自救逃生,却被那人用拳头生生打死。它就死在虎王的面前,虎王拦住了几个想去救它的小伙伴。那人的战斗力十分惊人,它害怕其他同伴冲上去只是自寻死路。所以它拼了命的拦下它们,然后眼睁睁看着那人把已经咽气的小伙伴背下了山。
说到这里,唐僧也忍不住眼睛红红的。他能够听懂虎王的话,当然也能跟老虎们自由交流。但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能力,所以一般情况下他都会装成跟别人一样。
虎王卧在山洞里的石头上,四周是数不清的豺狼虎豹。他们原本都不会在一起待着,也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如此和睦相处。但是最近几年人类大肆捕杀它们,使得它们这些动物不得不抱团聚暖。
虎王听说过唐僧,因为它曾经去了大唐的很多地方。那些年它为了增强自身实力,每年都会出去历练十个月。有时候一去就是两三年,回来时满身是伤。等到伤势痊愈之后,它的实力总会比以前强上许多。
这里除了它还有几只老虎可以幻化成人,但是它们不能离开森林太久。即便是遇到了同伴性命垂危的时刻,它们也只能让同伴们静静等死。其实它们都很清楚人类可以治好那些伤病但是它们不敢相信那些人类。
唐僧在景阳冈住下了,他每天教虎王和数位百兽成员。教它们如何制作一些简单的药物,如何处理一些简单的伤口。还有各种对于婴幼儿的保护和教育,不可或缺的当然还有传授它们一些与人类和平相处的技巧和知识。
唐僧在这方面特别有经验,因为这些技巧当初在法华寺的时候已经验证过了。他教给百兽们使用技巧,而那些技巧在人类的世界被称为计谋。什么三十六计七十二计的,只要是唐僧会的一股脑都教给了它们。
这些东西马上就派上了用场,官府组织的新一轮抓捕行动开始了。官兵在几个具有丰富经验的猎人引导下,成功找到了百兽所居住的山洞。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还没有进来就掉入了设好的陷阱。
一个直径十几米的大坑,就设在山洞的入口处。中间拥有不足半米的实体,其余的全是空的。官兵和老猎人掉入三米多深的大坑,然后被后续赶来的同伴救走。涉及如此巧妙的陷阱,竟然没有一个人受伤。
后来唐僧帮虎王写了一封信,然后让鹰隼送去了当地官府。信上是这么说的,它们一直想跟人类做朋友,但是人类一直屠杀它们的同伴。它们有能力反抗,只是它们不希望冤冤相报。这次只是个警告,如果真要对它们赶尽杀绝,它们也将会让人类付出代价。
这话是虎王的原话,唐僧觉得有些不妥,但是最后也没有改动一个字。毕竟他只是景阳冈的过客,而它们是要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如果没有办法保证自己和孩子们的安全,那么它们迟早有一天会面临灭绝。
收到信后的第三天,鹰隼归来报告虎王,景阳冈入口的酒馆搬迁了。景阳冈附近的村子也集体搬走了,整个景阳冈已经没有一户人家了。
可喜可贺的日子,虎王想要把这个喜讯跟唐僧一起分享,这才得知唐僧已经提前离开了。留下一封只有一句话的信,唐僧离开了待了一个多月的景阳冈。
人间自有真情在,别管是人还是兽。万物皆有灵性,百兽皆有生命。如果不是因为心有万物,唐僧也不会一再想要打破既定规则。他希望每个人每个动物都可以是自己的主宰,没有谁生来就该被屠宰,没有谁生来就应该掌握别人的命运。
把心思收回现在所要面临的问题上,唐僧一边走一边挠着头。小册子上的几个人一个比一个难对付,恐怕它们的恐怖级别不亚于遇上一万个妖魔鬼怪。让它们跟自己一起结伴西游,唐僧这下终于明白了如来的用心了。
俗话说得好,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却一定是唐僧。
(本章完)
第33章 0033,穷苦出身放牛郎()
朱家庄,是一个座落在三面环山的小村子。这个村子里的人世代以养牛为生,多半人家会把家里的老牛当成家产传下去。
朱刚烈家住在村西,他家隔壁就是村子里最大的水坑。因为这里盖房子不需要花钱,所以当初他爹娶他娘的时候,把地址选在了这里。朱刚烈是整个村子里水性最好的,就算是成年人也比不过他。
水性好其实并没有多大用处,毕竟他们养的是牛不是马。朱刚烈天生的肥头大耳,其实他的饭量并不大。
每次家中有小牛犊被卖掉,他爹都会从集市上带回一些好吃的。每次他爹都会先把东西给他娘亲,然后由他娘亲分给他们。每次娘亲都会说她不喜欢吃那些东西,然后一分为二给了朱刚烈和他爹。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朱刚烈五岁时就已经开始懂事了。他知道娘亲是心疼他,所以才会把好吃的留给他。爹是家里顶梁柱,不吃饱哪有力气干活。朱刚烈每次去后山放牛,都会想办法摘一些野果子。
镇上有私塾,只不过家里交不起学费。朱刚烈去了镇上的医馆,用打杂换来一个可以学习知识的机会。他只是单纯的想辨别出那些野果可以吃那些不可以吃,然后只在医馆学了两个月就全学会了。
朱刚烈喜欢看书,尤其是各种医学类的书籍。他没钱买,但是他可以跟书摊老板租。那时候书摊还没有租书这种说法,朱刚烈算得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他不仅租了书摊一整套的医学类书籍,还在看那些书的时候做了笔记。
朱刚烈最喜欢唱歌,因为这事儿也没少被小伙伴们嘲笑。但是他们笑他们的,丝毫不影响朱刚烈坚持自己的爱好。村子里没人喜欢听他唱歌,他就在放牛的时候唱给山上的花草树木。他还会唱歌给老牛听,只有老牛不会嫌弃他唱歌难听。
六岁那年,朱刚烈跟着娘亲去外公家串门。被两个舅舅堵在了门外,他们说什么都不让路。最后还是朱刚烈的外婆出面告知了真相。朱刚烈的外公被人气病了,而气他的那个人正是村子里有名的养牛大王。
她们家世代以养牛为生,到了朱刚烈的外公这一代,他更是把养牛技术发挥到了极致。从最初的两三头到后来的二三十头,然后又发展到现在的两三百头。牛棚里的很多东西都是朱刚烈的外公设计的,也是他最引以为豪的地方。
但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了乡下的放牛郎。那家伙也就养了十几头牛,在他们村子算不少了,但是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朱刚烈的外公一直看不起他的女婿,所以逢年过节也不让他来家里做客。当初没有朱刚烈的时候,逢年过节都是朱刚烈的娘亲一个人回娘家。那时候她的爹爹也少有笑脸给她,直到后来剩下朱刚烈。
朱刚烈是天生的有福之相,肥头大耳脸庞圆,不做生意必当官。外公要把朱刚烈接到自家来养,然后让女儿也回娘家住着。但是朱刚烈的爹爹不同意,非要让朱刚烈在乡下家中待着。因为这事儿闹得很僵,朱刚烈的外公好几年没搭理他爹。
这不,今天在集市上外公遇到了朱刚烈的老爹,命人前去询问他何时让朱刚烈去私塾上学。老爹的回答很干脆,自家现在没有钱供儿子上学。等到以后攒够钱了再说,这话一听就把外公给气得不轻。
娘亲带着朱刚烈见到了外公,一个脾气死倔死倔的小老头。看到女儿还是咽不下那口气,但是看到外孙气已经消了大半。
他不是盲目的宠爱外孙,而是他在为当年的错误决定感到愧疚。那个错误决定带来了错误的后果,最不应该承担这个后果的人便是朱刚烈。
当初有不少人来家里提亲,外公一直不肯松口。别人家的闺女都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而他家的闺女是父亲的加厚羽绒服。这孩子从小就乖巧懂事,而且很多女红不用教就自学成才。每天跟在小老头身后,去哪儿都喜欢带着她。
那时候让小老头相中的年轻人有两个,一个是在郡城当兵的小伙子。二十出头的年纪,却已经在沙场征战了五年。他是一名能征善战的年轻人,更是一个极富正义感的孩子。每次来她们家都带着外地特产,那段时间小老头没少一饱口福。
还有一位,是郡城钱庄的小少爷。他们家门风极严,家中每个男丁八岁到十六岁必须外出历练。家族中不允许给予任何帮助,如果死在外面只能算他命不好。但是一旦完成所有历练归来,他们都会成为家里的顶梁柱。
这小子更不简单,他六岁时自己离开家外出历练。从六岁到十八岁,他在外面一共待了十二年,然后以投资人的身份回到了家乡。他代表自己跟家族现任族长谈判,十二年白手起家挣下一份不小的家业。
很可惜,当时小老头的女儿看不上他俩。或者说对他俩没有感觉,却很钟情于那个经常来家里打短工的放牛郎。
那家伙长得黑不溜秋的,一看就是常年风吹日晒所致。那家伙比其他工人能吃苦,也从来不会计较管家少给他一两个铜钱。越是这样就越引起了女儿的注意,后来便满满跟那个放牛郎熟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