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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

林氏水浒-第1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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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效果到底怎么样,还是要试试才知道。

    “拿几柄缴获的宋军手刀来!”

    很快几把宋军的手刀就被拿了来,林冲左手接过。

    只见这是一柄宋军最常见的宽刃手刀,一面有刃,前锐后阔,刀尖儿近齐平,厚背刃薄,刀身长约六十五厘米,刀身最宽处足有五厘米,刀柄较短,只可单手执握。

    而林冲右手的长刀刀身却长约一米,呈轻微的弧线形,细窄,锐利,重量也就两斤多一点,比宋手刀轻了一斤还多,轻捷灵便多了。

    林冲把手刀递给杜壆道:“来!我们互砍。”

    杜壆接过刀,两人颇有默契的点头示意,随即两把刀就用力砍斫在一起。

    就听叮的一声脆响,杜壆手中的宋手刀就被林冲手中的长刀干净利落的砍成两段,而林冲手中的长刀却丝毫无损,连个缺口都没有。

    “好!这刀好锋利啊!”

    “哈哈,果然好刀!”

    众人见此效果,不由都大声夸赞起来。

    战场上的胜败,不仅仅取决于将领的指挥和士兵的勇武,兵器和铠甲同样至关重要,这个道理大家当然都懂。

    之前两刀互砍之前,众人还担心这长刀这么细,这么薄;宋军手刀这么宽,这么厚,长刀吃大亏了,哪知却是这种结果,自然一下欣喜万分。

    “再来!”

    这次林冲换了一把手刀,杜壆也从桌案上拿了一柄长刀,两刀再次用力砍斫在一起,结果依然是手刀干净利落的被砍为两段。

    “宋军的军器,比起唐刀来要差远了!”

    林冲笑着摇了摇头,说起来这还是科技进步背的锅。

    原来唐朝时期铁器加工,锻造主要使用木炭,用的也是百炼钢技术,和覆土烧刃技术,因为木炭杂质较少,不会对钢铁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唐朝时的兵器质量都很好。

    而到了宋朝,却开始大规模的采用煤炭冶炼钢铁,因为煤的热量更高,使得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而且宋朝的炼钢法用的灌钢工艺,效率更是比百炼钢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

    但是在冶炼和锻造过程中,煤炭中的硫会进入铁器当中,使得钢铁变的较脆,严重影响宋朝钢铁的质量。

    这是为什么青唐瘊子甲是这个时代最好的甲,而科技比西夏进步不知道多少的宋朝却制不出来,就是因为宋朝的铁太脆了,冷锻的时候,没敲几下就会开裂,而西夏用木炭则不会。

    这些道理宋人不知道却瞒不过林冲,所以林冲到了梁山之后,就让叶蒙他们先将煤炭炼焦,用焦炭代替煤炭冶炼,锻造钢铁。

    同时又改良鼓风机,使得吹氧更加快速效率,又教了叶蒙等人一些钢铁的原理(铁是软的,碳素是硬的,高碳钢硬却易折,低碳钢软韧性极佳),竟然让他研发出高碳钢来。

    随后因为畜力落锤的运用,使得锻造的效率提高了许多倍,林冲又指导叶蒙用夹钢的方法,中间的芯用硬度高的高碳钢,两旁的钢则用低碳的三十炼钢,软包硬。

    如此刚柔兼济,打造出来的长刀质量自然远胜过宋军的手刀。

    而且因为钢材的质量好了,打造的兵器也可以设计的更加轻捷灵便,于是林冲又根据后世的骑兵军刀的样式,设计了现在大家看到的这把长刀。

    “要不再试试哥哥在东家打造的乌兹钢宝刀?”杜壆兴致很高,提议道。

    对上世界上最锋利乌兹钢宝刀,林冲却是一下没底了,不过还是很有兴趣的试验了一下。

    结果刚才砍宋军手刀如砍废纸长刀一下磕出一个大大的口子来,看来乌兹钢这种不可量产,世界独一无二(乌兹钢只有位于古印度地区,今巴基斯坦南部一条矿脉可以开采,而且工艺特殊)的绝世好钢还是不可超越啊。

    不过幸好自己当初在东京也是运气,竟让自己一下碰到两千斤纯正的乌兹钢,用来装备全军是不可能,但所有高级军官一人一柄乌兹钢宝刀却不成问题。

    见林冲沉吟不语,众人还以为他有些不高兴,纷纷都说道:“军主,这刀很好了,无论是砍宋军还是辽狗,还是女真鞑子,都像是砍瓜切菜一般。”

    “是啊,这么好的刀,真想现在就找人砍杀一番!”

    “我的大刀早已饥饿难耐了……”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林冲笑了笑,转头对叶蒙和李铭道:“不是,我是在想,你们要先把高碳钢生产工艺,碳素的配比都固定下来,形成标准化。

    然后生产出一批骑兵用长刀和步兵用长刀,交给下面的士兵和军官试用,然后根据他们意见修改完善。

    比如我现在就提点建议,骑兵刀这里最好加一个这样的护手……步兵刀或许可以考虑加重一些加长一些。

    等意见收集的差不多了,整理后再试验几次,就可以大规模量产了。

    你们多辛苦一些,这次你们研发有功,所有人包括学徒奖励两个月的饷银,叶大匠再列一份有功人员的名单,我要给你们特别嘉奖!”

    叶蒙,李铭等工匠一听就乐坏了,在大宋朝廷的军器监,他们何曾受到过这样的待遇,一时都激动的忘乎所以,连日以来的辛苦在一下烟消云散,只觉得浑身都是劲了。

    吕将也笑着道:“哥哥,这刀还没名字,不如你取个名字吧?”

    林冲想了想,道:“既然我梁山军立志挡在胡虏面前,此刀就叫破虏刀吧。”

    顿了顿,他又道:“等量产之后,记得送两把给哪张四郎。”

第九十二章 妇女能顶半边天() 
杜壆回来第三天,是个良辰吉日,这天林冲天还没亮就早早起来,梳洗打扮,穿红着锦,前往扈家庄求亲。

    天刚刚灰蒙蒙亮时,一行人下了渡船,在西边悦来酒店吃过早饭,喂了宝马,向北而行。

    时遇残雪初晴,连日的北风也停了,林冲和扈三娘策马并辔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有说有笑。

    林冲发现扈三娘的心思真的是挺有意思的,虽是女儿身,却也有男儿大丈夫的抱负,那就是领兵打仗,冲锋陷阵,证明自己并不比男人差。

    “三娘,我太同意你的想法了,谁说女子就不如男呢?有一位圣人就说过了,妇女能顶半边天!

    女子并不是生下来就比男人低一等,更不是说女子就只能嫁个夫君相夫教子,女子同样也可以有自己的事业。

    三娘你可能不知道,在汴京城还有江南杭州等地,就有许多织工,那些女子赚的钱比男人还多。

    很多人家都是女主外,男主内,女人在外面工作养家,男人在家照顾孩子,孝顺父母。”

    扈三娘一听林冲这么说,简直太高兴了,眼中都闪着光:“是吗?妇女能顶半边天,谁说女子不如男,说得可真好!

    这是哪位圣人说的?下次别人再看不起我们女子,我就拿这句话去打他的嘴。”

    “诶……反正是一位很了不起,很厉害的圣人就是了。”

    林冲苦笑道,心说我能告诉这是一千年后伟大领袖毛爷爷说的吗?

    想想毛爷爷还真是伟大啊,且不说男女平等什么的,单说高妇女地位,妇女能顶半天天,确实有利于解放生产力。

    让女人和男人一样参加工作,这样同样的人口,劳动力和生产效益就能提高近一倍。

    所以新中国建立后,立刻就从最开始一穷二白,连根螺丝钉都生产不出,很快的就建立了一套自己的工业体系;

    全国各地的基础建设,比如水库也是在那个时代完成的;改开之后,中国的发展速度更是快的惊人,这一切就有妇女的一半功劳。

    而且梁山的很多工坊,也比较适合女人来做,比如纺织。

    除了宋朝的丝绸和麻布之外,林冲还准备以后跟辽国人做生意,收购他们的羊毛,织成呢子,毛毯,或者纺成毛线织毛衣,织地毯毛毡等。

    林冲说不出是哪位圣人说的,扈三娘就以为是林冲说的,她有些感激的看着林冲道:“谢谢你,林哥哥,能遇到真的很好。”

    林冲呵呵笑道:“你我马上就要结为夫妻,何必言谢,不过我可不是哄你,是真有一位圣人这样说过,而且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你没看在梁山上,女人同样可以出来做事,很多工坊都有女工,而且假如女子能和男子做一样的事,工钱也是一样的。

    还有,我还准备专门成立一支女兵队伍,到时候跟着我们一起行军打仗。”

    “甚么女兵队伍,骑兵还是步兵?”

    “是医务兵,就取名回春营,以后行军打仗,难免会有战士受伤,到时候就统统送到回春营来,由医师医治,医护兵护理。”

    扈三娘还以为要组建一支作战的女兵队伍,而且在她想来,若是组建这样一支队伍,营指挥使肯定非她莫属。

    若是自己统领这支娘子军杀得敌人大败,战绩比男兵营还辉煌,想想就让人激动啊。

    没想到却是要组建医务兵,顿时兴致大减。

    林冲好像知道她心思一样,笑着道:“你可别小看这些医务兵,救活一个受伤受伤的老兵,可比杀死十个敌人的贡献还要大。

    而且你若是想带领战兵冲锋作战,也是可以的啊,只要你武艺练好了,有带兵的本事,到时候我就让你统领一营兵马。”

    “真的,你可说好了!”

    扈三娘一下高兴起来,又像一个乖学生一样像林冲请教起要怎么带兵,对自己的老婆林冲自然是毫无保留,把自己总结的一些心得感悟通通倾囊相授。

    比如严明军纪,赏罚分明,加强士兵的竞争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还有就是指导员制度等等。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些其他事情,生活上和小时候的趣事,讲一些小笑话,扈三娘越来越放松,越来越高兴。

    这个时候,她原本那颗争强好胜的心一下就不知道抛到哪里去了,少女的天性开始展露出来,时不时的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声,越发让林冲觉得很可爱。

    时间飞快流逝,很快到了中午时分,林冲下令停下休息,吃过饭喂过马再走。

    几名亲兵开始生火,加热罐头,煮口热汤,林冲和扈三娘则一人牵着四匹战马一边说话一边遛马,却见一个汉子远远挑着一个担子往这边而来。

    林冲也没怎么在意,直到这汉子来得近了,却见他后面还跟着一人,那人头戴一顶范阳毡笠,上撒着一托红缨;穿一领白缎子征衫,系一条纵线绦;下面青白间道行缠,抓着裤子口,獐皮袜,带毛牛膀靴;跨口腰刀,提条朴刀。

    林冲不由多看两眼,只见那条大汉,生得七尺五六身材,面皮上老大一搭青记,眉间微锁,隐隐一股郁气,愁容满面的样子。

    这一看不打紧,林冲的脑子却突然闪出一个人来,水浒世界里,面皮上这么大一片青色胎记可不多见。

    眼见挑担的脚夫就要从自己面前经过,林冲不禁眉头一挑,大声道:“站住,打劫!”

    那脚夫早就发现林冲等人,不过看他们男那女女,穿红着锦,还带着许多求亲用的礼物,不像是打劫的啊?

    这时一听林冲言语,顿时就吓得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阿也!”一声,撇了担子,转身便跑。

    扈三娘也愣住了,她轻轻一拉林冲衣袖,薄嗔道:“林哥哥,你做甚么,打甚么劫?”

    林冲呵呵一笑,指着前面那条大汉道:“琪儿,你看前面这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可是位高手,而且家世显赫,乃是将门三代之后,令公五世之孙……”

    林冲还没说完呢,就见那条大汉气汹汹的直往这边飞也似的踊跃而来,挺着朴刀,大叫如雷:“你那泼贼,将俺行李财帛还来!”

第九十三章 将门之后,无上荣光() 
“你那泼贼,将俺行李财帛还来!”

    一声怒吼,那青面大汉已飞也似的赶了过来,却见自己那一担子财物丝毫未动,静静就放在路边,而之前大喊打劫的那名新郎官打扮的大汉也只是牵着马,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

    那大汉旁边,还有一位十七八岁,美艳至极又英气逼人的小娘子,眨着一双好看的大眼睛,颇为好奇的打量着自己,哪里像半点要打劫的?

    他是个精细人,很快发现那新郎官打扮的大汉双目炯炯有神,锐利如刀,且打熬的一身好筋骨,一看就是个会厮杀的高手;而且两人身后的十名手下一个个也是胜捷彪悍的样子,一看就是上过战场的老手。

    若是动起手来,自己绝讨不了好,不过看那新郎官眼神倒对自己没甚么敌意,青面大汉连忙收敛怒气,正要抱拳施礼,却听那新郎官却率先拱手道:“足下可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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