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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节

开着房车回大唐-第1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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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语完毕,他转头朝着门外道:“好,收下她!去找杜洪安排!”

    说完之后,他不禁叹道:“一下来两个,是李世民派来的吗?哼哼,果然伴君如伴虎呢,根本就不信任我,帝王的悲哀啊。”

    当天晚上,一个瘦小的黑色身影飞上中院屋顶,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后停住,蹲下身来轻轻抽出屋顶的瓦片,这下方正是李浩的房间。

    她刚抽出瓦片,忽觉脖子一凉,一柄唐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背后传来陆云冰冷的声音:“谁派你来的。”

    “叮”地一声,只见那黑色身影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旋转身子,竟躲过了陆云的刀锋,陆云想要挥刀斩下,却被他手中的精钢匕首格开,火光四射。

    “好功夫!”陆云忍不住赞叹一声,说实话,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高手了,当即就想上前跟他大战一场。

    谁知“噗”地一声闷响,那黑影身子剧烈一晃,只见胸口被一支羽箭穿透,羽箭直接透胸而过,留下了一个血洞,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陆云见状一怔,只见李浩正站在院中,手持劲弩望着这边。

    “你……你们……”那黑衣蒙面人挣扎着想要说话,喉头却被鲜血填满,然后口中也开始流血,他的目光渐渐呆滞,然后倒在屋顶之上。

    陆云上前用唐刀挑开他遮在脸上的黑巾,看到他的面容,下方李浩悠悠问:“是明慧还是袁小琴?”

    陆云回答:“是袁小琴。”

    “哦。”李浩淡淡哦了声,没有多说什么,让金立搬来一架木梯,走上房顶,果然看到袁小琴一身夜行衣躺在那里,他伸手在袁小琴身上搜了一遍,除了一瓶金疮药外,并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陆云这时好奇地问:“少爷,你为何能一眼就瞧出来她和明慧有问题?”

    “很简单。”李浩挑眉道,“她说自己是童养媳,天天干活,但她的手皮却挺嫩,说明她并没有天天干活,我还发现,她的手心和虎口一层茧,在这个时代,手上有这种茧的人,必然是个武者,这些茧是使用刀剑所致。”

    陆云闻言不自禁地摊开自己的手掌,确实,自己是个用刀的老司机,手上一层厚厚的茧,虎口也有,他又摊开袁小琴的手掌,果然发现袁小琴的手心和虎口也有茧,不过袁小琴手上的茧很薄,李浩提示道:“她的茧不像你的那么厚,说明她练到练剑的时候可能用厚布包裹住刀柄或者剑柄,所以茧才不多。”

    “厉害,这你都知道。”陆云由衷地佩服李浩,忽然又问,“那你又为何认定明慧也有问题的?”

    “这个就更简单了。”李浩淡笑道,“与袁小琴比起来,明慧的破绽更大,袁小琴的破绽在手,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她总不能把手给剁掉吧,而明慧的破绽则在智商了,我这个侯府所在位置是在孤岗之上,她说是和老父亲寻找大哥,路过我家门口,唉,到底去哪儿才能路过我家门口,这兜路兜得太明显了吧,逻辑都不通,当我傻呀?”

    “佩服,佩服。”陆云朝李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少爷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简直是神目如炬啊。”

    “呵呵。”李浩很装逼地一笑,转身面朝晚风吹来的方向,让风吹扬起自己的衣发,装逼味十足地说道,“如果连这点小伎俩都无法识破,那我八百多集的名侦探柯南不是白看了?”

    陆云没听得懂这句话,想要问,却又觉得那样显得自己太没见识了,只能改口问:“少爷,要不要把明慧抓来?”

    “不必。”李浩摆手轻声道,“她们毕竟是皇帝派来的,给皇帝一点面子,不过……你给我盯紧了,她若是敢乱来,先斩后奏。”

    “是!”陆云倒提唐刀,拱手领命。

    李浩说完便从木梯下了房顶,唤来金立,道:“金掌柜,带人上去将那具尸体弄走,丢远一点,别吓坏了村民。”金立在特种队的代号就叫金掌柜。

    “是。”金立带着几个特战队员上了房顶,将袁小琴的尸体搬下来,装入麻袋,悄悄运出了侯府。

    金立一行五人将袁小琴的尸体丢到上河村南边二十里处的一个小山脚下,这是一座小荒山,山中偶有豺狼出没,一般村民不敢靠近。

    当金立他们离开后,十几个人影忽然鬼鬼祟祟地出现,上去打开麻袋,解开麻袋口,看到袁小琴的尸体后,所有人都是一阵惊呼,接着便听到有人道:“不得了!快快去报告少主和国师,袁姑娘被杀了!”

232章:进献玉米() 
从第二天开始,明慧就在李浩家住下了,杜洪安排她修剪花木,洒扫西厢院,正是武媚娘住在的那个院子。

    武媚娘这段时间很安静,大致活动范围都在西厢之内,偶尔出来到庭院之中走走,沿途遇到众家仆们都会微笑点头打招呼,表现得十分随和,众家仆收到了李浩的命令,都不敢与她多说话,也是见面行个礼便埋着头擦肩而过。

    三天之后,一纸密信就到了李世民的案头,密信内容简短:李浩待武媚以礼,若上宾。

    李世民看完之后龙心大悦,就在他欢悦无比的时候,李浩已来甘露殿求见,还带来了一只小布袋,里面全是玉米种子,李浩要把玉米献给李世民了。

    经过庭州之战,李浩也知道玉米这个秘密是保不住了,既然如此,不如大大方方地主动献出来,还能稍微博得一点李世民的信任,至于玉米的来历,这太简单了,就说是从哪个深山老林里发现的。

    李浩在甘露殿上激动地向李世民介绍玉米,说产量如何如何牛逼,自己在深山老林里找到这种子的时候是多么多么辛苦,几乎九死一生什么的,简直就是一部历险记。

    李世民一直笑眯眯地望着李浩,在他看来,李浩之所以吹嘘成这样,就是想要邀功,对于李浩的邀功行为,李世民还是挺喜欢的,人嘛,总会有那么点自私的,倘若个个都大公无私,他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装的,况且以李浩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李世民觉得李浩现在的行为很李浩,注意,这里的李浩是个形容词。

    李浩一番上蹿下跳地吹嘘,并没有让李世民有多惊讶,李浩心里清楚,李世民看来已经查过玉米了,所以对于玉米的超高产量并不怎么吃惊。

    果然,等李浩吹嘘完,李世民开口了:“诗狂呀,你说这玉米产量如此之高,当真是大唐之幸啊,朕欲在全国推种玉米,从此不种稻黍,只种玉米,那大唐便不会再有饿死之民了,你以为如何?”

    “额……”李浩双眼连眨,全国只种玉米?开什么玩笑,那样确实不会有人饿死了,关键以后全大唐所有百姓每天都要吃又苦又糙的玉米面,就连有钱人都没口饭吃,他不被骂死才怪。

    于是李浩笑嘻嘻道:“陛下,其实这玉米的味道并不怎样,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有点粗糙,吃的时候,口感有点差。”

    “呵呵,仅是有点吗?”李世民满面冷笑,摆手道,“好了,朕会派人在皇庄之中种玉米,以身亲试,你可以退下了。”

    “这就没了?”李浩闻言一愣,这也太小气了,就算玉米不好吃,但怎么说也是产量逆天的粮食啊,对于灾荒之年,这玉米简直堪称神器,可以毫不含蓄地说,只要有玉米在,以后大唐发生再大的灾荒,都不会有多少人饿死,李浩献出玉米的功劳,简直和上次平定瘟疫有得一拼了,但李世民的态度也太敷衍太草率了,一个铜子都没给,抠门,太抠门。

    “嗯?”李世民看到李浩还站在殿上,左眉挑动,用鼻音问,“诗狂为何还不退下?”

    “额……”李浩不甘心地问,“陛下,是否有什么东西忘记给微臣了?”

    “东西?”李世民故作糊涂,问,“朕不记得差你什么东西啊。”

    李浩伸出右手,三根指头搓了搓,嘿嘿笑道:“陛下,微臣献出如此高产粮食,陛下是否该……意思意思呢?”说到意思意思的时候,他还用力挑了两下眉毛。

    “来了,果然要赏赐了,不过这个搓手指的动作为何看起来如此讨厌,有种似曾相识之感……”李世民看到李浩主动要赏赐,其实还是很开心的,他比较喜欢那个贪财欠德的李浩,因为那样的李浩看起来比较安全,但是他又讨厌那种贪财的李浩,因为那货用这个姿势讹过自己的钱。

    原本李世民是打算故意不提赏赐的事,臊一下李浩,如果李浩主动求赏,他就顺水推舟赏一下,然而当他看到李浩这讨厌的表情和讨厌的动作,他忽然就改主意了,挑眉悠悠问:“诗狂是要赏赐吧?”

    李浩赶忙拍马屁:“陛下果然圣明,一眼便能瞧出微臣的心思,微臣在陛下面前,简直就是跳梁小丑,无所遁形……”

    李浩一连串的马屁拍得毫无节操,李世民听得直脸红,见过睁眼说瞎话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他忽然有一种回到六年前的感觉,初次见李浩,李浩一见面就是一顿马屁,把他拍得直冲云霄,心情那叫一个爽啊,也许是心有所感,李世民也不想难为李浩了,点头道:“蓝田县侯李浩进献高产粮食有功,赏黄金百两,锦帛百匹,加封食邑百户,这下你可满意了。”

    “谢陛下隆恩!”李浩听完开心拜倒谢恩,虽然这点赏赐对他来说是毛毛雨,但苍蝇腿也是肉啊,咱既然要演一个守财奴角色,就要认真演嘛。

    李浩从太极宫出来后,就带着陆云和金立去太白楼吃饭,以前的酒楼一般中午生意萧条,因为唐朝人不吃午饭,但自从太白楼出现后,即便是中午,生意也十分火爆,大厅总是处于客满状态,还有许多人排队等候。

    李浩来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排队的人有二十几个,李浩身为太白楼老板,怎么可能愿意排队,直接让掌柜的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雅致的小包间,带着陆云和金立进去吃饭。

    进包间坐下后,李浩点了几个精致小菜,要了点葡萄酒,就打发伙计去传菜了,陆云这时笑道:“少爷你独创了烈酒仙人酿,然而自己却不喜欢喝,说来真是有意思。”

    李浩挑眉:“我酒量差,酒品也差,若是喝醉了撒酒疯,那我的光辉形象岂不是全毁了。”

    陆云闻言又想笑,忽然被外面一阵呼喝之声打断,不过来人说的似乎是外邦话,李浩听不懂,讶道:“有人来闹事?”

    金立仔细听了听,摇头道:“不是闹事,是吐蕃人来吃饭,只不过嗓门比较大。”

    “吐蕃人?”李浩蹙了蹙眉,说实话,他对吐蕃没什么好感,历史书上说贞观年间李世民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国主松赞干布,缔结了两国之好,双方和平共处如胶似漆什么什么的,他来到唐朝这么多年了,也仔细查证了历史,终于弄清了状况,吐蕃可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们凶悍得很,松赞干布这个人也很有野心,幸亏大唐国主是李世民这样无敌的人物,不然松赞干布绝对会挥兵攻打大唐,想都不用想的,至于李世民下嫁文成公主的事情,其实也是被逼无奈,吐蕃国力强盛,可以说仅次于大唐,如果大唐是虎,那么吐蕃就是一头豹子,虽然比不上虎凶猛,却也比一些豺狗野狼厉害得多。

    唐朝虽然国力强盛,兵锋无敌,但觊觎大唐的国家实在太多了,蚁多还能咬死象呢,李世民为了稳住吐蕃,只能用出和亲政策。

    不仅李浩对吐蕃没好感,李世民对吐蕃也没好感,正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李世民和松赞干布都是有野心的人雄,又怎么可能惺惺相惜呢,不互相伤害已经很好了。

    那群吐蕃人说话声音很大,叽里咕噜地就上楼来了,还进了隔壁的包间,即便李浩店里的包间隔音效果不错,但还是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李浩蹙眉问金立:“你听得懂吐蕃话?”

    “听得懂。”金立点头,“以前卑职做马贼的时候,有个手下就是吐谷浑人,他的语言跟吐蕃话十分相近。”

    李浩忙问:“那他们在说什么?”

    金立仔细凝耳听了片刻,蹙眉道:“少爷,这群人是吐蕃派人的求亲使者,是替他们的国主来向皇帝求亲的,他们还扬言,说只要这次唐皇再拒绝他们赞普的求亲,就直接挥兵来犯。”

    “哟!好大的口气!”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嘿声冷笑,“想打仗啊,好的很,眼下咱们大唐不缺钱,也不缺粮,更有国之利器,他们敢来犯试试,最好打得撕破脸,也不用和亲了。”

    一说到国之利器,李浩忽然想起来,自己科研寺寺卿的职位已经恢复多日,然而他从庭州回来后还没去过科研寺,渎职,正宗的渎职,看来得尽快去一趟,不然那些有心人知道后又要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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