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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节

大乾长凤-第1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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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兵甲寻着声音向前望去,却见眼前出现一身着寻常甲士的男子含笑而立,这男子身材算是高挑,不过面目却极其普通,脸上唯一有些出众地方也就是他那一双眼眸有些细长,极其耐看。

    于和光有些疑惑,暗道这人虽然面相普通,但是一眼望去却有些熟悉之感,再加上他那身不凡气度,恐怕得是西凉军大本营里出来的大人物?

    就在于和光心里琢磨不定的时候,却见老搭档洪兵甲精神一震双目圆睁,一脸不可置信神色,过了片刻功夫后才反应过来,上前两步纳头便拜,朗声道:“末将,龙马营校尉洪兵甲,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于和光心中大震,这才反应过来眼前之人到底为何长相如此熟悉,强行忍住心中震惊也是上前拜倒在地道:“末将,龙马营副校于和光,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看到顾仙佛的身影突兀地出现在自己面前,于和光内心的那一点点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龙马营众人虽说由于光线限制看不到面前所立之人是谁,但是根据校尉与副校尉所说,也知道了在野鸡坟等着自己的是谁,当下哗啦一声全部拜倒在地,虽因军纪原因未有一人开口说话,但是顾仙佛却明白了这场中所有人的意思。

    上前两步,顾仙佛双手分别扶起跪在地上的洪兵甲与于和光,轻声说了一句话,洪兵甲老泪纵横。

    他紧紧握住洪兵甲满是老茧的右手,低声讲道:“洪校尉,四年前的事情,让你受委屈了,本王,很抱歉。”

    洪兵甲看着面前这个跟自己儿子一般大的顾仙佛,感受着顾仙佛握紧自己的手上传过来的敦厚力道,洪兵甲双眼通红热泪情不自禁留下。

    顾仙佛拍了拍洪兵甲肩膀,向跪倒在地的龙马营众人朗声道:“起来吧,能看到你们准时出现在这里,本王很高兴,藏了你们这么久,你们的精气神儿不但没少,反而又增添了三分,难得,难得啊。雪藏了你们这么长时间,你们也别怪本王,龙马营与景洪营是本王的两把好刀,好刀就要用在一锤定音的关键时刻,不到最重要的时刻,本王不会用你们。现在你们喝了大钟凉,出现在这野鸡坟,外面闹破大天的阅兵杀春,这都是给你们打掩护的,这次行动,是成是败,全看诸君了!”

    顾仙佛说着,朝着跪倒在地的龙马营甲士诚心诚意深深一拜。

    龙马营一千八百甲士神情各异,脸色通红者有之,喃喃自语者有之,浑身颤抖者亦有之,因有军纪限制不能开口说话,这些人齐刷刷地磕了三个头,表明自己追随王爷赴死的决心。

    娘的,有王爷和咱们一块在这里和咱同生共死,咱哪个地方去不得?!

    刘细君的景洪营早已安置妥当,便带着属下去安置新来的一千八百骑,顾仙佛始终握着洪兵甲略显苍老但是依旧有力的右手,引领着洪兵甲与于和光二人转了两个弯,来到竹林深处一被用黑色苫布围得结结实实的篝火面前分别落座后,顾仙佛才放开握着洪兵甲的手。

    这篝火被四块巨大苫布围得结结实实,只有上方露出空隙方便通风,别说在远处,在这苫布之外都看不到丝毫火光,洪兵甲二人跟住顾仙佛掀开苫布钻到这个“简易帐篷”里面后才发现,这篝火上炖了一锅香气扑鼻的羊肉汤,在篝火旁边站着两人,一位是重伤初愈的虎头儿正在拿汤匙翻搅着羊肉汤,另一位则是在杀春第一天出尽了风头的碧波营小标燕庚,面目肃然挺胸而立。

    顾仙佛与洪兵甲相邻而坐,还未开口之时,便听洪兵甲沉声道:“王爷,关于四年前的事儿,您不用多说,这事儿的前因后果,末将心里清楚得很,那个被的围杀的公子叔父是长安城中邓党一脉实权人物,又拿捏着咱西凉粮草命脉,要是不救那位公子,咱西凉军至少十年的日子不好过,救了那位公子,咱西凉军次年送来的粮草,可是比往年都要多上五成。再说了,那场战役中死的是龙马营大半个营的好儿郎,不是单单只有末将犬子一个,末将把那小子送到军营里来的第一天,便做好了收到这个消息的准备,当兵的嘛,哪能光兴你杀别人不兴别人杀你,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听着洪兵甲话语,顾仙佛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拿过两个装着青苑凉的酒壶,分别扔给洪兵甲与于和光二人后,自己才拿起地上剩下的半壶大钟凉拧开盖子,轻轻举起酒壶道:“先敬洪公子,洪公子是条汉子,那一场战役砍坏了三把西凉刀,杀了三十七个匈奴蛮子,本王,佩服他。洪校尉,喝酒之前本王还得告诉你一件事情,那位曾经去草原猎虎的公子哥儿,今年年春又去南疆狩猎,结果撞上了虫巢,废了男人的命根子。”

    青苑凉也是凉酒一种,味道悠长口感独特,就是制作工艺繁杂外加度数不高,所以在西凉喝青苑凉的人不多,顾仙佛倒是常备着几壶青苑凉,特别适合在作战前喝一壶,既有氛围又不容易醉倒。

    灌了一大口的洪兵甲双眼通红,嘴唇翕动良久却只吐出一句话:“末将,谢过王爷,安儿,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眼见气氛有些低沉,于和光适时转移话题道:“王爷,这野鸡坟可是众所周知邪气到姥姥家的地方,咱这接近四千人马进来,竟然平安无事,王爷您是怎么做到的?”

    顾仙佛双手捧着酒壶笑道:“说来也不是大秘密,其实这野鸡坟早就被子龙纳入谋划范围,这几年里子龙为了这儿,下了不少的心血,所以,这野鸡坟是个带着迷踪性质的阵法不假,但是你若说它是什么始皇帝的埋骨地之类的,那其实都是子龙放出去的风声罢了,人嘛,以讹传讹的速度,想必各位心里都有数吧?”

    于和光点点头,又问道:“可是那些来野鸡坟里的江湖游侠儿,是如何变成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顾仙佛微微叹了口气,道:“这野鸡坟里,常年驻扎着二百西凉卫,其实那些闲的蛋疼的游侠儿,大多数一吓唬就被吓唬出去了,只有少数人铁了心往里面穿的,要不然就是别有用心,要不然,就是自己找死,对于这种人,也就只能由西凉卫出手料理掉了。”

    于和光正待说话,却见黑色苫布被人掀开。

    景洪营校尉刘细君走了进来,只是对顾仙佛点点头后便坐到了其对面。

    顾仙佛也不在意,他与刘细君虽然相处了只有数个时辰,但是对这冰山校尉的性格那可是一清二楚,顾仙佛举起手里装着大钟凉的酒壶,示意道:“要不要来点?”

    刘细君微微犹豫片刻,还是起身接过酒壶,只不过拿了一个海碗出来倒了半碗酒水,然后便把剩下的交还给了顾仙佛。

    刘细君小心端起海碗送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对于寻常壮汉来说都颇有力道的大钟凉在其口中却宛如一碗凉茶一般,喝下去以后神态自若,并未有半点异常。

    顾仙佛由衷赞叹:“好酒量,巾帼不让须眉啊。”

    刘细君微微颔首,道:“王爷过奖。”

    虎头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来到顾仙佛身边,顾仙佛接过拿起汤匙舀了半勺羊肉汤吹了吹后便搁进嘴里,招呼道:“来各位,虽然是在这野鸡坟中调料不全,但是这羊肉炖的确实不错,肉是有些老了点,但是汤绝对有味道,别傻看着了,还等着本王给你们盛一碗呢?”

    从丧子之痛的回忆中平复下来的洪兵甲长笑一声,率先拿起海碗自己给自己盛了一碗羊肉,于和光刘细君二人紧随其后。

    顾仙佛吞了两块肥美羊肉下肚,朝虎头儿笑道:“行了你俩,忙活了一天了快跟着一块吃点儿,别这么看着我,荒山野岭的,没那么多狗屁规矩,快点自己个儿拿碗去盛,再煮汤就过了。”

    虎头儿与燕庚二人面面相觑,他们确实是第一次听如此大不韪的话语,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直到顾仙佛抬腿在二人屁股上各赏了一腿后,二人才哆哆嗦嗦地拿起剩下的碗筷,自己个儿舀了半碗羊肉。

    燕庚蹲在角落里大口,和顾仙佛一起大口扒拉着羊肉,自己都觉得如梦似幻。娘的,这锅羊肉是真香。

    一边喝着羊肉汤,顾仙佛一边朝刘细君问道:“那两名蛮子招了没?”

    刘细君暂缓了进食的速度,清声解释道:“手段上了一半,一名蛮子就全撂了,另一名蛮子倒是硬气,一直硬挺着啥都不说,原本还是有希望换些新招数的,但是上刑的是个新手,力道大了一些,那蛮子死了,所以咱现在手里便只有那一名蛮子的情报,真假无从辨别。”

    顾仙佛又给自己盛了一碗,一边大口吃着羊肉一边含糊不清道:“没事儿,那孙子就算真想骗咱,给出的情报也得九真一假,咱这次全副武装而来,又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就算有假的一处,也无伤大雅。”

    于和光喝干净碗里的羊肉汤,一边去盛第二碗一边问道:“王爷,这么紧急把咱们两营召到这儿来,到底是干哪些蛮子,这事儿能说了吧?”

    顾仙佛放下汤匙,擦了擦嘴角,笑眯眯道:“接郭汝槐将军回家。”

第二百二十五章 风月() 
帖龙儿负责格伦布达已经有三个月有余,这三个月里以来他几乎是枕戈待旦,只用了不到五十天时间,便把格伦布达打造成了铁桶一般的军事堡垒。他可是记得五十天前,格伦布达被自己麾下勇士攻破的惨烈场景。

    当时的格伦布达,由“上天赐予的礼物”一瞬间便转化为世间最惨烈的炼狱,郭汝槐手持两把西凉刀身先士卒,八千西凉军死战不退,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鏖战两天一夜,竟然打退了己方七波攻势。

    要知道,郭汝槐率领的那八千西凉兵面对的可是左帐王庭派出的两万精锐骑兵啊。

    帖龙儿现在想起郭汝槐扶着西凉旗战死的那一幕,虽然他不承认,但是还是有些胆寒。

    当时郭汝槐已经身中二十余刀且面目全非,他扶着残破的西凉旗,每说一句话嘴里都要涌出大口的鲜血,但他还是笑着把那句话说完了。

    郭汝槐说:“这马场里的熟马,你们可得给老子养好了,不出一年,顾将军是要来亲自拿回去的,你们的人头,就算是利钱了。”

    说完这句话,郭汝槐身亡,脸上带笑,死不瞑目。

    帖龙儿沉吟良久,最终决定把郭汝槐按照汉人礼仪厚葬,旁人都夸耀帖龙儿是一个敬重英雄的汉子,但是帖龙儿自己心底知道,他是害怕了。

    帖龙儿今年五十二岁,虽说年过半百但是身体还是相当健硕,每顿饭能吃得下两斤羊肉喝掉一整袋奶酒,帖龙儿是个经过无数次鲜血与死亡检验过的地字上品高手,擅使重刀,佩刀“山崩”足有九十斤,也因为他挥刀太猛,导致他右臂比左臂看起来要粗壮一圈,第一次见帖龙儿的人目光肯定要被他粗壮如成年人大腿的右臂吸引。

    帖龙儿看上去是个大咧咧的豪爽汉子,最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是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其实心思相当细腻,不是女子的那种细腻,而是有着一种近乎直觉般的于细微处明察秋毫的能力,所以与他共事的很多人表面上与他玩玩闹闹,但是都相当有分寸,从来不会触及帖龙儿底线。

    与大多数人的猜想相反,帖龙儿并非出身于万户以上的大部落,当然也非是惨到催人泪下的奴隶出身,他出身于一个百户大小的小部落,并且这个部落在一次与千户部落的冲突中被剿灭,这一点是有寥寥数人知道的。

    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是,他那个部落之所以灭亡得如此之快,是因为他帖龙儿做了最关键的人物。

    那个夜晚,是他领着那千户部落的大军找到自己部落的。

    并非是那千户部落有他的亲人人质在手,也非他生命受到了威胁,而是他自己找到了那个带兵的千户,主动送上门去。

    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既然老天对我不公平,不肯给我机会,那我就自己创造机会吧。

    帖龙儿成功了,带着他族人的哭喊与鲜血,他走出了第一步。

    他并不承认自己是背叛者,毕竟那是族长的儿子惹怒了那个千户,族长想要全族都给他儿子陪葬,我不想死,这也没什么错吧?

    更何况那个千户可是拉来了三百名轻骑兵,自己这个弱小部落男女老少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二十人,怎么可能逃出生天?既然都是要死,为什么不死的有价值一点呢?

    放心吧,我会带着你们这一百二十条生命,好好活下去的。

    离开那个变成废墟的部落之时,帖龙儿在心底暗暗对自己发誓。

    靠着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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