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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哥是锦衣卫-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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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钱一,算是意外收获。

    钱一吓出一头的汗,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说他是名门之后,出了这种事,真是没脸见人,这事千万得保密,不然就辱了列祖列宗的名声,生不如死。

    秋堂明白这个道理,答应替他保守秘密。钱一当即许诺给秋堂黄金十万两,作为救命和保守秘密的答谢,如果秋堂能除去害他的那些道姑,为他报仇雪恨,再奉上黄金十万两。

    钱一见秋堂对他所说的有些怀疑,说整个大明朝一千余家大通钱庄商号都是他老爷子开办的,钱家富可抵国,二十万两黄金还不及金海山庄金库中十分之一存储。

    秋堂从牛万金府上也得过这么多金票,可这些财富不仅是烫手,而且还会要人老命,所以他将全部金票送给燕王,只留了部分银票,毕竟金票提现很麻烦,各钱庄商号都留有底票,提金时还得要有类似后世的身份证,就是官凭,证明户籍所在的东西。

    人活着有时也得为了钱,没有这东西吃不饱肚子,也养活不了家人,可要人命的钱,要不得。

    秋堂答应钱一替他灭了仇家,他最终要毁掉天昭观,此何乐而不为。

    前往大同的路是官道,一路平平安安,只是钱一吃了睡睡了吃,到达大同城时面色红润了许多。

    钱金海见失踪这么久的儿子回来了,甚为兴奋,听说是秋堂所救,当即兑换儿子许下的十万酬金。

    这是秋堂收的最心安理得而数目最大的一笔财富,能感受到古代富豪的那种豪迈和慷慨,出手就是给几吨金子,绝非后世巨富所比。

    钱金海当即设宴,款待秋堂,并命人收拾出最好的豪宅让他住下。

    秋堂看到满桌子的菜,一样都没有叫出名字,其美味佳肴非后世之人所能想到,想来社会发展,古代一些美食也随之绝迹。

第67章逍遥客() 
这样的美味,他这种吃货可不客气,一边吃一边称赞,不过眼睛不时盯着坐在钱夫人身边的那个小姑娘,她长得不算貌美如花,有点像林黛玉,也算俊俏,即使看到兄长平安回来,也高兴不起来。

    他这个人好奇,“钱三爷,府上出什么事了吗?”

    钱金海觉得秋堂好眼力,苦笑了一声,“这事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只是听起来让人有点悬。

    江湖上有一个叫逍遥客的人,他现在就在大同,偶然见到钱菡,听说是老夫的女儿,夜入金海山庄,说三日之内必来盗走钱菡。”

    “逍遥客是什么人?”秋堂问了一声。

    钱三爷轻叹了一口气,“逍遥客的名字叫索常春,今年大约三十岁,轻功绝顶天下,官府根本抓不着他。

    今天正好是第三天,小女担忧,故而愁眉不展,庄内八百高手,日夜守护,可钱某心里还是不安。”

    秋堂哈哈一笑,“妹子,不用怕,从现在开始,哥陪着你,晚上也陪你一起睡,看他怎么从我眼前将你盗走。”

    钱夫人一咧嘴,尴尬地一笑,“秋少侠,这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不太妥贴吧?”

    秋堂忘记这是在大明朝了,笑笑,“在一个房间又不是上同一张床,夫人怕什么?”

    钱菡站起身来,行了个福礼,面带微笑,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谢谢秋大哥。”

    秋堂对这种弱不禁风的女孩子不来电,摆摆手,示意她坐下,“钱三爷给了我这么多黄金,这点小事,不值得一提。”

    “秋少侠,听说逍遥客有个习惯,他若是不成功,永远不会再次骚扰,如果您能帮钱家消除这次灾祸,钱某必有厚谢。”

    “就冲着今天中午这顿筵席,不必了。”秋堂说着,从用荷叶包着的鸡上扯下一根鸡大腿,非常爽口地吃起来,“钱三爷,这是什么鸡来着?”

    “五香酥骨菡萏黑锦鸡。”钱金海忍不住笑了笑。

    “好吃,今后我来贵府,钱三爷每顿饭给我备上这样一只鸡就可以了。”秋堂还称赞了一句,“这次来金海山庄真是没有白来。”

    钱氏一家人看到秋堂吃鸡的样子无拘无束,忍不住发笑。

    这一家子吃饭喝酒,后面站着四个人,两男两女,在钱金海身后一直站着的彪形大汉有些沉不住气了,“秋少侠,逍遥客可是当今高手,你虽然能从山贼手中救出我家少爷,但未必会是他的对手。”

    “不得对秋少侠无礼。”钱金海轻责一句,冲着秋堂一笑,介绍道:“这是庄中大护卫耿天霸,一身好武艺,鲜遇敌手。”

    秋堂没有搭话,像钱三爷这种人身边能没有高手嘛,估计除了耿天霸之外,还有别的高人。

    钱菡好像看透了秋堂的心思,柔柔地道:“秋大哥,当今江湖之中,潘欣和潘忆并称天下第一,只是远在天山,不理江湖中事,而天下排名第二的杨麟,第四的田鹤儿和第五的胡珑碧,这三位前辈都为金海山庄效力,只是他们这次都为各地分号护送银两去了。

    在这里的,除了耿大护卫,其余的三位都是他们的儿女,杨成化、田小菲和胡巧儿,他们都是我的好友,个个身手不凡,堪称江湖一流高手”

    秋堂心想钱金海身边有这么多高手和高手的子女,还有八百护卫,如果不是救了他的儿子,估计凭着一个风流少侠的名号,人家也不会这样款待他,甚至是根本闭门不见,看来得小露一手,不然被人瞧扁了。

    他要服侍的丫鬟取来四个白玉酒杯,斟满酒,向四人一拱手,“四位,请伸出手,在下敬各位一杯。”

    耿天霸等四人还认为秋堂要用手法将酒杯扔到他们的手中,心想这也太自不量力,他们四人都能做这一点,不值得一提。

    秋堂身影如魅般而起,绕着他们四人转了一圈,他的速度太快,坐下来的时候仿佛看到他起身时的身影,如似整个人都没有动,而像出现了四个分身似的,将酒杯放到他们的手掌中,滴酒未洒。

    这一招冠绝天下,当世无二。

    众人像活见了鬼似的,惊得瞠目结舌,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样的武功。

    武学造诣达到一定境界的人都明白,像秋堂这样的身形,如果再加上非凡的刀法,即使是有一甲子内力之上的绝顶高手对他无可奈何,甚至他能杀死这样的高手,这就是武学的奥妙之处,并非内力高深就天下无敌。

    耿天霸四人喝了酒,放下酒杯,朝着秋堂拱了拱手,站在后面,再也没说话,他们心里都清楚,跟他相比,彼此造诣是两个境界的人。

    秋堂见他们都很识趣,也不托大,“两位老妹,向你们打听件事,你们有没有遇到过一个有着桃形红胎记的小女孩,今年十四岁。”

    田小菲和胡巧儿心想秋堂怎么知道人家小姑娘有红胎记的,相视一笑,脸都有些红了,却是各自摇了摇头。

    钱一见秋堂有些失望,“秋兄,那小女孩是你的亲人吗?”

    秋堂打听的正是莫大忠的妹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想起这汉子就有点伤心,“我一个恩人的妹妹,如果她还活着,还没有嫁人,我一定会娶她。如果她有中意的人,我会让她一家人无忧无虑地生活一辈子。”

    钱菡莞尔一笑,“想不到秋大哥这么重情义,如果有了家室,定是个好男人。”

    秋堂自穿越到大明朝来,就没有家,唯一的落脚地就是鬼谷子的家,一个家字,让他心情沉重起来,要想让老秋家在大明朝开枝散叶,迟早得有个家。

    他后世是一个杀手,不会对外人表露任何感情,呵呵一笑,“我怕媳妇多了打架,没饭吃。”

    现在秋堂一表人才,英俊非凡,哪个女孩子见了不动心?

    钱菡见众人忍俊不禁,噗嗤一笑,“秋大哥要是没饭吃,就来金海山庄。”

    钱夫人看了钱金海一眼,在桌底下用脚踢了他一下,他的意思是说,这么好的帅小子,钱家向哪里去找,赶紧将他留下,做个倒插门的女婿,也省得他想多找些媳妇。

    钱金海早就相中了秋堂,捋着胡子一笑,“秋少侠,小女未嫁,也未曾许配他人,你看……”

    “钱三爷,钱菡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根本就是门不当户不对。再说了,我都有七八个小媳妇,个个武功高强,钱菡能受得了吗?”

    钱夫人吓得向钱金海伸了伸舌头,在桌子底下又踢了他一脚,她的意思是赶紧不要提这事了,我们的女儿可不能给人家做小,还排到七八名之后,这还了得!

    钱金海笑了笑,“呵呵,那这事就算了。”

    钱菡羞答答地没有说话,踢了瘦骨伶仃的兄长一脚。

    钱一真想让秋堂成为自己的妹夫,有了这层关系,至少那些丑事就藏住了,但他不敢跟父母顶嘴,笑了笑,跟秋堂喝起酒来。

    这是在菡萏厅喝酒,是湖中有一个大凉亭,钱夫人见天色暗了起来,命丫鬟在亭中四周挂上灯笼。

    秋堂无法用言词来形容金海山庄,只是处处亭阁楼台,湖泊水池,还有活水成河,皇家园囿也未必有这般美,看来有钱人就会享受,外人根本没得比。

    众人继续喝酒闲聊,钱一身体不是太好,早些睡了,钱金海和夫人也借故离开。

    秋堂喊耿天霸、杨成化、田小菲和胡巧儿坐下来喝酒,钱菡又让丫鬟上了一只五香酥骨菡萏黑锦鸡,怕逍遥客来,她们不懂武功,便让她们退下。

    不要看钱菡这小丫长得弱不禁风,还挺能闹腾得,父母走了,完全放开大小姐的架子,跟大伙嘻嘻哈哈地斗酒,搞什么接诗句,结果秋堂一句也没整出来,害得他一连喝了数杯酒。

    耿天霸见识到秋堂的武功,怕他喝酒误事,已经到三更天,赶紧制止斗酒,劝大小姐回房休息。

    一更人,二更锣,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

    钱菡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今夜不睡了,倒要看看逍遥客当着你们五人的面,如何把我盗走?”

    这是个好主意,五人都没有反对。

    秋堂起身活动了一下,又扯了一根鸡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他不能否认一个问题,内力越是深厚的人,其食量一般都很大,仿佛身体就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吃什么都能消化得了。

    一个家仆打扮的人躬着身子,挑着灯笼,从桥道上走过来,快要走到亭子的时候,低下头,上前走了两步,“大小姐,老爷吩咐下来,已是夜深,小姐和诸位也应该休息了。”

    “知道了,我们今夜不打算睡了,你回去吧!”钱菡应了一声。

    忽然间,田小菲问道:“喂,你是才来的仆人吗,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那人抬起头来,笑了,异常得意地道:“在下逍遥客索常春,特来盗走小姐,一夜后,必当奉还。”

    耿天霸等人刚要抽兵器,软软的倒下去,身子骨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钱菡也软瘫在地,细若蚊蝇地道:“你太狡猾了。”

    秋堂正在钱菡身后,啃着鸡腿,他早就感觉到腹中麻丝丝的,料定来人有鬼,见钱菡倒下去,顺便倒在她身边。

    索常春见众人都倒下了,得意地一笑,“在下采花无数,从来没有失手过,你长得不算漂亮,却是钱三爷的女儿,那是细皮嫩肉的大小姐,跟你这种名门闺秀上床,嘿嘿,也是一件很爽的事。”

第68章大秘密() 
耿天霸已是四十初头的人,内力高深,奋力举起一手,“你你你……”

    “这是大罗软筋散,无论武功多高,内力多深,吸入一点点,一个时辰之内,不要说是走路了,就是说话的力气也没有,耿大护卫,我承认打不过你,可你没有我聪明。”

    索常春看着喝得红扑扑的钱菡,坏笑一声,“大小姐,我们该找个地方入洞房了。”

    钱菡不要说是挣扎,就是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只是眼泪流了下来。

    索常春伸手摸了摸钱菡的小脸蛋,“滑,还真是细皮嫩肉,来吧,小丫头,老子今晚让你尝尝做女人的滋味,嘿嘿……”

    秋堂的一只手早就伸进怀里,暗中握住两把飞刀,这飞刀还是芙蓉当天在峰顶赏他的,就在索常春弯身要抱钱菡的时候,他扬手打出,只听嗤嗤两声……索常春前来采花自然是穿劲装,调戏人家钱菡,下面就翘起来,他认为他们都中了大罗软筋散,根本动不得,毫无防备之心,结果中了飞刀。

    索常春惨叫着,坐倒在地,他知道遇上高手,哪还顾得采花,忍着剧痛,转身纵飞。

    秋堂能看得出来,索常春受了重伤,一个纵身便是飞出八九丈,看来此人要是没有受伤,定是一纵十丈的高手,轻功练到这种境界的人,不知吃了多少年的苦。

    他沉声喊道:“逍遥客,今天我不杀你,希望今后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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