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是锦衣卫-第1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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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着后现代思维的人穿越到大明朝,总有独特的处世之道,秋堂让店伙计给煲上两只鸡,再做些菜后,还是上楼敲响了毛毛的门。
奶奶开了门,毛毛正在梳妆打扮,这一个细节,还是让秋堂有点怀疑,在古代主仆有别,往往仆人去开门,而一个瞎眼的人行动如此迅速,一定会功夫。
秋堂见毛毛甜甜在喊了一声秋大哥,还在打理着秀发,没有去打搅她,而是装作漫不经心在房中走了几圈,她能闻到那大床上有脂粉的香气,而奶奶这么大年纪了,绝对不会擦粉的。
他走到奶奶身边,“奶奶,你这眼是怎么瞎的?怎么看起来像什么事也没有?”
“儿子儿媳中年丧命,一时急火攻眼,又哭得厉害,便瞎了。”老人的声音变得有些震颤,长叹了一口气,“你看我眼睛好好的,其实是睁眼瞎。之前我闭着眼睛走路,就是怕突然睁开眼吓到别人,故而干脆睁着眼。”
“还能治好吗?”
“年纪太大了,难啊!”
毛毛走过来,双手抚弄着耳边的小辫子,双眼满溢着异彩,还未说话,脸倒是红了,娇声道:“秋大哥,昨天晚上我隐约听到你房里有咿咿呀呀的声音,发生什么事了吗?”
秋堂瞟了毛毛一眼,心想这丫的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难道她想勾引哥吗?
奶奶干咳了两声,“毛毛啊,那是人家秋少侠夫妻之间的事,你就不要问了。”
毛毛乖巧地嗯了一声,刚才还有些兴奋的脸上立刻阴天了,低下头,“秋大哥,奶奶眼睛瞎了,我还不懂事,可我真想找个好男人,跟他一起照顾奶奶。”
她说完,缓缓向前走了两步,偎在秋堂的怀里,感觉心里慌慌地跳。
秋堂跟秦楚楚偷腥,是因为她来路很清晰,而她还是一个寡居一年多的小少妇,生理上也需要一个男人来安抚,可他不想跟来路不明的姑娘在一起,在后世时,他也是这样。
他还是轻轻拍了拍毛毛的后背,“我会送你回家,日子会好的。”
这是一句很模棱两可的话,说的很有技巧。
毛毛抬起头来,仿佛很感动,一双明澈如泉的眼睛看着秋堂,就有了柔媚的神采,娇身轻摇了几下,紧紧地贴到他的身上,娇嗲地道:“秋大哥,你真好!”
秋堂不想跟毛毛发展的这么快,毕竟她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那只大手却是不老实,拍了拍人家,“毛毛,不要这样,让别人看到了,还认为我们俩是夫妻呢!”
毛毛轻轻离开秋堂的怀,脸颊绯红,羞答答地道:“秋大哥,我们是夫妻不好吗?是不是叶姐姐嫌弃我是个无父无母的人?”
秋堂笑着摇了摇头,说给她们要了饭菜,问问伙计做好了没有,他刚从到门口,听到毛毛娇滴滴地喊了一声秋大哥,就将他从后面搂住了……
秋堂刚要有点想法,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他知道是小媳妇来了,陪着老人坐在床边。
毛毛红着脸开了门,见叶紫衣走了进来,小嘴很甜的问了安,便打趣道:“叶姐姐,怎么这么晚才起来呀,是不是昨天骑马累了?”
叶紫衣心里不说,不由得脸一红,“苏州不远了,等我们到了宜兴县,就坐船到苏州,这样总比骑马坐车舒服。”
“唉呀,到宜兴还要一天多的路程呢,我们是不是得赶路了?”毛毛装成一副归心似箭的样子,其实在试探叶紫衣何时起程。
叶紫衣笑了笑,“不急了,我们早饭和中午饭一起吃,然后吃完再走,这样第二天晚上就会赶到太湖,在湖边的客栈住一宿,第三天一早,我们便乘大船经太湖到苏州,下午你就可以回家了。”
毛毛亲热地拉着叶紫衣的手坐到床边,艳羡地道:“叶姐姐,人家好羡慕你,有秋大哥这么好的男人,人好功夫好人也善良。”说着,媚目传情地看着秋堂一眼,又羞答答地低下头。
叶紫衣见有人夸自己的男人,还是很高兴,不过她可不想让毛毛打他的主意,“他呀,媳妇多着呢!”她在暗示毛毛,不要再对秋堂有什么想法了。
“男人身边的女人多,那是男人的本事,就像皇帝还有三宫六院后宫三千佳丽呢!”毛毛应了一句。
叶紫衣噗嗤一笑,“他可当不了皇帝。”说着,站起身来,看了秋堂一眼便走了出去。
秋堂趁机离开了,回到房中,捏着叶紫衣的小下巴,“有了你这小美人,给个皇帝也不做。”
叶紫衣风情地一笑,“我看呀,你在打毛毛的主意,唐妹妹聪明,昨天晚上跟你折腾就是在告诉那个毛毛,让她离你远点,可是她刚才说的那一番话,很明显的在告诉我,她喜欢你,想跟着你。老公……你是不是动心了啊?”
秋堂伸手在叶紫衣的身上捏了一下,“动了那么一点点。”
“讨厌……”叶紫衣踮起脚,轻轻咬了秋堂的唇一口。
唐嫣嫣然一笑,“叶姐姐,你告诉毛毛我们的行程了?”
“当然了。”叶紫衣转过身来,“她好像有点兴奋嗳……也有点急着抢我们男人。”
唐嫣恬静地笑了笑,“我敢说,如果她是天坤的人,今晚一定会有行动。哥,你相信不?要不我们打赌啊?”
秋堂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是今晚?”
唐嫣走过来,“哥,因为明晚就到了太湖之畔,那里离锦秋山庄并不远,她要是天坤的人,又这么聪明,怎么会在自己家门口上动手呢?”
第229章讨个好彩头()
小九娘乐了,“打赌得有彩头啊?我们想个好彩头。”
莫绮儿嗯了一声,“赌银子太俗,赌请客太没意思,我们就赌个新花样,如果老公输了,给我们做新花样的衣裳。如果我们输了,就在这次比武后陪老公一起去找小十六,说服小十六,做老公的小媳妇,怎么样啊?”
“不错,”小九娘拍手附和,“我喜欢小十六,老想见她,我还就不相信了,世上竟然有这么聪明的姑娘,难道比我唐姐姐还聪明吗?”
唐嫣轻柔地道:“我喜欢聪明的姐妹,而我哥身边有这样的奇女子陪着,他就会更安全。”
叶紫衣觉得唐嫣说的有道理,秋堂身边现在不缺美女,缺得是奇女子,小九娘肖梓玲,小仙女莫绮儿和小乖乖女唐嫣都是奇女子,却是没有小十六具有传奇性,
她也很想见见那位小十六,“好吧,既然妹妹们同意,我这个做姐姐也没得说,但我得挑明一点,老公决对不能要毛毛,她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姑娘,而心机太重,这种人不可娶。”
“叶姐姐好英明。”小九娘称赞了一句。
叶紫衣抛个媚眼,娇声嗲气地道:“谢谢小九娘大侠夸奖。”
“不是大侠,应该是小魔女。”莫绮儿打趣一句。
唐嫣轻声道:“是啊,小魔女比小九娘大侠好听多了。”
四个小丫的顿时闹腾起来,叽叽喳喳的像四只欢喜的小喜鹊。
秋堂喜欢这个赌,无论输赢,他知道她们都会陪他去看小十六,大不了输了给小媳妇们做身碎花裙。
他是一个缺点大于优点的人,也是一个好色的人,而唯一的好处就是对媳妇们好,因为他觉得只有对自己身边的女人好,才会在累的时候有一个能安心休息的家,不必担心被人杀死。
众人吃过饭,依旧奔波。
这仿佛成为秋堂生命的一部分,在后世如此,而在穿越到大明朝来,依旧是这样。
小坡峰客栈,卧在山脚下,在夕阳里显得很是静谧,这里小桥流水,依山傍水,斜阳里静雅优美,令人有些陶醉。
秋堂也附庸风雅一番,在山旁凉亭中跟美人饮酒作乐,只是不会吟诗作赋。
小九娘只是上过几年私塾,在一边起哄,“老公……这景色多美啊,即兴来一首诗。”
叶紫衣跟秋堂这么久了,还没有见听他会作诗,“老公……你会做诗吗?”
莫绮儿、唐嫣和毛毛也在一边跟着起哄,让秋堂作首诗听听,要是不会,引用古人的也行。
秋堂看着这几个丫的故意捣乱,一时也想不起什么好诗,见桌上有烤羊肉,想起上学诗同学们改编的那首歪诗,随口念道:“日照烤炉升紫烟,遥看羊肉挂前边。流涎飞下三千尺,一摸口袋没带钱。”
五个丫的顿时笑得东倒西歪,上接不接下气。
丫的,有这么好笑吗?
秋堂见店小二上了一只烤鸡,笑了笑,“哥让你们猜个谜,谁猜对了吃鸡腿,猜错的吃鸡屁股。”
“秋大哥,说来听听。”毛毛甜甜地说了一句。
“你们听好了。”秋堂故意坏笑着,慢悠悠地说道:“二人见了面,说干咱就干,为了那道了缝,满头淌大汗。这个谜底是做一件事,你们想好了再说,还要悄悄地跟我说。”
毛毛立马就想到了这个谜底,红着脸走过来,附耳起轻声道:“秋大哥,是那事啦……”
小九娘咯咯一笑,“老公呀……这有什么好猜的……”
小仙女莫绮儿和叶紫衣用手指着秋堂,坏笑着,不约而同的道:“老公,你邪恶了。”
“我猜到了。”唐嫣轻柔地说了一声,对秋堂附耳说了一句。
秋堂翘了翘大拇指,撕下两根鸡腿,给了唐嫣一根,自己拿着一根,大吃了起来,吃的样子有点搞怪,却是不说出谜底。
小九娘调皮地从后面搂着秋堂,又摇又晃,撒娇地问道:“老公呀……谜底到底是什么呀?”
秋堂嘿嘿地一笑,“明天再告诉你。”
小九娘她们多聪明,知道要等那个赌的结果,如果毛毛要害她们,他又何必让她知道。
秋堂和小媳妇们嬉闹,惹来了一个疯癫的老乞丐,拿着一根开叉的破竹竿,看着那只肥肥的烤鸡,说鸡腿虽好吃,可鸡屁股最肥,老叫花子讨个鸡屁股吃。
唐嫣见老人可怜,将被撕掉两根腿的烤鸡全给了老乞丐,小九娘还给了他一个狮子头,莫绮儿给他一块羊腿,叶紫衣见还剩下半壶竹叶青,顺便做了顺水人情,惹得老人真说她们好心有好报,还夸男人有福,能有这样的好女人在身边。
在后世时乞丐没有讨剩饭吃的,都是讨钱,可在这前世,下馆子就是一种奢侈,一般不舍得剩下太多的酒菜,所以叫花子能讨到一些剩饭剩菜,那也是有口福。
秋堂见老叫花子拿着东西乐呵呵地到一边树下吃喝去了,也并不在乎这些,告诉老人,他们这就回去,这里的菜都是他的,乐得老人疯疯癫癫地直作揖。
夜如泼墨。
众人都已熟睡,树上夜猫子咕咕地叫声让人心烦,蓦地传出一声呼救声。
“不好了,毛毛被人掳去了。”毛毛的奶奶在喊着。
秋堂从睡梦中救醒,让叶紫衣她们不要动,免得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赶紧穿戴好跑了出去,四处看了看,心想连个人影都没发现,这可怎么追,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低沉的呜呜声,像是女人挣扎着在呼叫。
他迅即纵飞过去,奋力相追,在寻声跑出数里后,隐约看到一个蒙面人扛着毛毛在纵身跳跃。
秋堂之前对毛毛只是有所提防,今晚的情况却是让他有怀疑,以他在后世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在他听到呼救,又穿好衣服,再追出去,至少过去三分钟,那掳走毛毛的人完全可以将她打晕,然后无声无息的逃走。
然而那黑衣人并没有那样做,而毛毛似乎只是被布条缠了嘴巴,一路上沉呜不停,仿佛在引他过去。
秋堂大约在追去六七里后,来到一个有着小湖泊的山坳里,湖水边竟然燃着一堆篝火,篝火旁还有食物和兽皮。
那黑衣人蒙着面,看到有人过来,将毛毛丢在兽皮上,哈哈一笑,“秋堂,今晚我引你到这里来,就是要跟你算算老帐。”
秋堂走到离黑衣人两丈多处停下来,“我们有旧仇吗?”
黑衣人冷哼一声,“你杀得人太多了,可能不记得了,我给你提个醒,你还记得梁森吗?当时你从一个紫衣汉子手中夺了凤鸣剑,那可是四大软剑之一的宝剑,你可知道此剑的主人是谁?”
秋堂想起来了,在析城山山脚下的仙不起饭庄,他的确是抢了一个紫衣汉子的凤鸣软剑,又玩死梁森,嘿嘿一笑,“那人叫什么名字,不会是你儿子吧?”
黑衣人恨恨地道:“他已经死了,你不必知道他叫什么,也不必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只知道我要为他报仇就行。”
“蒙着面,还要替紫衣汉子报仇,看来你们关系非同一般。”秋堂笑了笑,“可是,我后来才听人说,那人姓于,叫于聪,江湖人称紫衣蛇剑。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