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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水浒我为王-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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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钱财向来是打开道路的最佳通行证,两个军汉收了李瑾的好处,将李瑾安排到了一个单人牢房,环境当然要比那些好几个人挤在一起的牢房好得不是一点半点。

    李瑾自此就在牢城营住了下来,由于李瑾出手大方,牢城营上下从管营、差拨到一般的军汉,多少都收到了一些好处,自然不会有什么人来找他的麻烦。其实李瑾实在不愿意给这些污吏银子,可是这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愿意招惹麻烦,李瑾只能破财免灾了。好在身上的银钱还足够,一时之间到还没什么。

    三天后,差拨找到李瑾,说道:“李瑾啊,你到牢城营已经三日了,按律应该开始服劳役了。不过你放心,我既然答应了,自然会照顾你的,不会给你安排什么重活。这样吧,管营公子要在快活林修一家酒楼,你就去做个头目,如何?”

    看样子这个差拨多少还有一点“良心”,收了李瑾的钱,也不是就只给李瑾免去了那一百杀威棒,还给李瑾安排了一个轻省的活计。

    有宋一代,律法多承唐制,刑罚也多承唐制,但是配隶刑却是由五代的刺配刑罚展而来,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可分为刺面配和不刺面配。宋代设立配隶刑的原因主要分为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层面,设立配隶刑,既可弥补实施折杖法后所带来的刑罚等级缺陷,又可以体现宋初统治者的仁人之心,宽贷死罪,借以缓和国内尖锐的阶级矛盾。

    配隶刑的适用条件主要针对杖以上情重、作死特贷和罪情尤重之人,其适用对象囊括了政治犯罪、经济犯罪、普通刑事犯罪和特殊适用对象等多种不同性质的犯罪且打击层面随着配法的日益繁密而不断扩大。配隶刑的主要内容包括决杖、黥面和配三个方面。

    决杖包括了脊杖和臀杖,黥面分为刺与不刺,配又可以分为配流、配役与配军。配隶刑在执行时要遵循多项规定,且配隶场所五花八门,主要有配海岛、配牢城营、配本城营、配衙前、配管营监务几诸司务。其执行首先需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然后在对犯人执行决杖和黥面之刑,待犯人决杖二十日后,由官府派人押往各地服役。

    配隶刑实施初期是不定期刑,只有遇到皇帝恩赦时才能对犯人进行拣选移放,否则配隶人将服役终身。且非所有人都能的到皇帝的恩赦,只有那些年老多病、事亲养老、元犯情轻、特旨停放之人才能有机会遇赦拣放。而根据犯罪人的自身条件和旨意内容不同,恩赦的方式又可分为量移、降配、拣选的放归四类。

    随着配隶刑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配隶之刑早已失去了其原本宽贷死罪的本意,而成为官吏们枉法狂滥的用刑工具。伴随着配隶刑的弊端日益显现,朝廷内外对其进行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宋代统治者也从以下几方面对配隶刑进行了改革。

    首先,从配隶刑自身入手,对配法进行删定,且别立居役之法,对配隶刑确定不同刑期;其次,尝试恢复肉刑,借以弥补配隶刑等生刑无法有效遏制犯罪的软肋;最后,还设置了圜土之刑,将犯人统一起来进行管理,使其“昼则逸作,夜则居之”。

    但是,所采取的这些措施都收效甚微,且大多数改革都不免于流产,而配隶刑的弊端依然困扰着当局。

    作为有宋一代的王法,其影响并不仅限于有宋一朝,对后世法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元代的刺配刑、出军刑,明清两代的刺字刑、充军刑,无不脱胎于宋代的配隶刑,且作为当世之常法,时常行用。

    从客观上来说,配隶法的初行是有着积极意义的,既体现出统治者的恤刑之心,宽宥百姓之意,也威慑了犯罪,而且,配隶人还能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增强了国家的国防力量。

    但是在这样人治大于法治的时代,再好的政策也不免被贪官污吏钻了空子。配隶刑的滥用导致了轻罪重罚,配隶犯的大量存在给国家财政增加了极大的负担。配隶犯往往被官吏欺凌,为官吏私人进行义务劳动,由此,导致了大量的配隶人私逃,成为社会动乱的重要因素。

    李瑾被判流徙一年,其实也就是配刑中的配役,被发配到外地为官府进行无偿劳动,也就是进行劳动改造。如果是配军的话,那句要被在面上刺字了。实际上如果严格按照律法,如果李瑾真的存在犯罪行为的话,就算不在面上刺字,至少也是要在耳朵后或者手臂上刺字的。所以说,开封府尹虽然迫于太尉府高俅的压力,坐实了李瑾的罪名,但是在判决上还是听了孙定的话,进行了轻判的。

    有宋一代,为什么军队战斗力及其低下,固然与统治者重文轻武的政策有关,另一方面就是军队的来源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禁军虽然是招募的,但是却多是发生天灾人祸之后,朝廷到当地招募的流民,而厢军的来源,很大一部分就是刺配罪犯了,大宋武人的偶像狄青,也是为了替兄长顶罪刺配后进入军队的。何况统军者还要吃空饷,喝兵血。这样由流民、罪犯组成的军队,加上贪婪的领导者,由此军队的战斗力也就可以想见了。

    说回李瑾,差拨说管营公子要在快活林修什么酒楼,所以从牢城营中拉了人去做工,让李瑾去当一个小头目,这就是显然的公器私用了。一个小小的管营都敢如此名目张胆地谋私利,由此可见,此时的吏治已经败坏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了。

    李瑾这几日在牢里已经呆够了,自然答应下来。差拨带着李瑾走到一个院子里,里面有五六十人,与李瑾一般打扮,显然就是选出来的做工的人。差拨从中找了十个人出来,对李瑾说道:“这十人以后就归你管了。”又指着李瑾对那十个犯人说道:“以后你们就由他管了。”说完就背着手走了。

    李瑾应下这件差使纯粹是在牢城营待得烦了,想出去透透风,也没有太大的心思管着十个人,说道:“明日还是在这集合,外出做工,不可迟来。”说完,也溜达着回了自己的监房。

第十章 快活林() 
第二天,李瑾带着自己手下的十个人,加入那五六十人的队伍,随着一个管事模样的老头沿着官道往牢城营东面行去。走了半个时辰,众人走到一处市井。

    那地方就在官道旁,一座柳树林子,中间一大片空地,有百十处客店,二三十处赌坊、兑坊。只见人来人往,南来北往,牵马拉车的客商,提刀拿棒的江湖豪客,牵猴打锣的杂技人,使枪弄棒的卖药人,呼呼喝喝,好不热闹,真真是好一座快活林。

    快活林地处要冲,山东、河北两地的客商都来此地做买卖,聚集了极大的人气。这样的人气旺盛的地方,自然是做生意的不二选择,难怪那所谓的管营公子会选在这建酒楼。其父既然是牢城营的管营,自然不缺劳动力,起一家酒楼不费什么本钱,加上又是一个地头蛇,本地官面上的关系自然早就打点好了,就算外地有人看上了这一份产业,巧取豪夺,牢城营中随时都能拉出一二百个亡命徒出来,那时即便是过江猛龙只怕也要好好掂量掂量。

    那老管事带着李瑾一众囚犯,走到了一个丁字路口,只见其间有三百来平方的空地,不过上面还有一些残垣断壁,还有乌漆墨黑的烧焦痕迹,此地处于集市中间,偏偏又只有这么一家酒楼被烧毁,只怕那管营公子得到此地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李瑾一眼看出了此中的门道,心中暗自冷笑。

    都说是破家县令,灭门刺史,此言非虚。但凡心中贪婪,手中又有点权力,哪个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巧取豪夺。

    老管事将和李瑾一般被指为头目的五六个人聚集在一起,指着那一片废墟说道:“就是这里了,你们手脚快些,先将杂物清理干净,将能用的砖石材料留下来,再去那头将材料搬过来,这就是今天的任务了。”几人点头。

    接下来就是按照吩咐开始劳作了,李瑾自然不会亲自动手了,先带着自己那十个人上前,随便说了一句,就让众人动手。李瑾则趁着那管事和其他人不注意,偷偷溜了。

    李瑾当然不会是逃狱,要是想逃,出东京的时候他就逃了,还用等到今天?只是李瑾实在受够了牢城营里一成不变的日子,找机会给自己放放风。

    已经见惯了后世城市的繁华景象,穿越之后更是在东京这个繁华到了极点的城市生活了好几年,快活林的热闹自然不会让李瑾有什么眼界大开的感觉,但李瑾还是为这些商人的智慧所折服。不能不说这些商人的目光毒辣,选了这么一个通衢之地开展集市。从人流量判断,就这么一个小小的集市,每天的银钱流通至少在五千贯以上,能在此地有一家店铺的人只怕也不会只是什么小客商。

    在中国的封建王朝历史上,有宋一代,可以说是最为开放的时代,这不仅体现在政治环境的宽松,更为明显的一点则是民间百姓的市井生活。人们常说强唐弱宋,从军事上来说,这一点无可辩驳,可一个国家不能只看它的军事实力,更重要的评判还是普通百姓的生活。宋朝,不管是与它之前的王朝相比,还是与它之后的王朝相较,百姓的生活都是最为幸福的一个朝代。不说五代十国这样的战乱时代,即便是与唐朝这样的强盛王朝相比也好得不是一点半点。

    人口户数是衡量国家富强的一个重要方面。苏东坡曾说:“古者以民之多寡,为国之贫富。”南宋文学家朱弁在《曲洧旧闻》中说:“汉文帝时,户口繁多,而隋开皇过之,元祐间(宋哲宗时期)又过于开皇。予亲见前辈言此事,古所不逮也。本朝地土狭于汉、隋,而户口如此,岂不为太平之极也!”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欧阳修、宋祁等人《新唐书》中都明确的说,唐朝最盛时人口数还不如汉朝盛时,由此得出结论唐朝之治不如汉朝。“唐之治不能过两汉”唐朝的还不如汉朝,那怎么和宋朝比呢?

    宋真宗赵恒末年(1021),户数是867万户,1993万口(丁男)。宋仁宗赵祯末年(1063),增加到1246万户,2642万口(丁男)。宋仁宗统治国家人口增长了三百七十九万户,六百四十九万口男丁。而相比唐太宗、唐玄宗交出的答卷就是相对寒酸了。仁宗这增长的三百七十九万户就相当于唐太宗贞观时期的总户数。仁宗之盛可以想见。

    贞观之治时期人口只有三百多万户,开元盛世最高也只有不足八百万(开元二十年全国民户数为780万户)。而“仁宗盛世”一千多万,包拯得出的结论“自三代以降,跨唐(贞观之治、开元盛世)越汉,未有若今(仁宗盛世)之盛者”相当客观。所以宋人自豪的宣称宋朝“太平之极也!”是有道理的。大文学家曾巩自豪地说:“生民以来,能济登兹者,未有如大宋之隆也。”那是千真万确的!

    再说税收,北宋末理学家叶水心在《应诏条奏财总论》说:“祖宗盛时,收入之财,比于汉唐之盛时一再倍。”一再倍就是四倍。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国初至绍熙天下税收数”中记载道:“国朝混一之初,天下岁入缗钱千六百余万。太宗皇帝以为极盛,两倍唐室矣。天禧(真宗年号)之末,所入又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嘉佑(仁宗年号)间又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宋太宗时期一年国家税收货币岁入数已是唐朝最多货币岁入时的两倍了,到宋仁宗时已是的四倍以上了。

    其实唐朝极盛时玄宗时最高的货币岁入只有二百万缗,而宋仁宗庆历年间最高时的货币收入达到四千四百万缗。两者相差多少倍呢?“仁宗盛治”时最高的商税是两千二百万缗。“仁宗盛治”只是的商税货币收入就是“开元盛世”的全部货币收入10倍以上。唐朝前期每年货币岁入之所以如此低,主要是商业不发达,没什么收入。大部分税收来自农业,以实物税赋为主。

    以货币加实物粟、绢、绵、布等总数计:玄宗时天宝八年,唐政府把租、庸、调、地税、户税所有收入,数额加起来共五千二百三十万(贯、石、屯、疋等计量单位)。而这样一个数额《通典》作者唐朝的杜佑已经指明:“其时钱谷之司,唯务割剥,回残賸利,名目万端,府藏虽丰,闾阎困矣。”这个数字是不正常情况下“唯务割剥”取得的高额数字,这也是整个唐朝税收的最高数额。可以肯定“开元盛世”之时的税收远远小于五千二百三十万这个数目。而且这个数字不止是税,很大部分来自于庸、调。唐朝赋税真正的重头是庸调。所以这个数字水分太大。即使这样和“仁宗盛治”正常的税收数额货币加实物比也相差两倍,所以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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