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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定居唐朝-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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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虽然有磨难,但一切也算顺利,甚至找到了自己喜爱的女子。也许是老天见他日子过得太顺,他正憧憬能结婚生子,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子。

    未来岳父看他太痛苦,便带着他去骑行。身体的极度煎熬与劳累后,精神的空虚与痛苦似乎也无暇顾及,渐渐地,他爱上了这项运动。每年都会抽时间骑行上一两个月,穿越的时候,正是他从地里回家,准备去看未来岳父,整理一下东西就开始新一次的骑行,结果,一下就给他整唐朝来了。

    从女友车祸身亡的伤痛中走出来后,薛朗学会洒脱乐观的看待人生,努力让自己活好,变着花样的让自己活开心是他最大的追求。

    现代他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只有一个双胞胎姐姐薛晴。而薛晴那个人,历来只有她坑人,没有别人坑她的余地,薛朗也有留给她尚算丰厚的金钱和资产,一点都不担心她,何况身在唐朝,除了穿回去,明显也担心不上。

    薛朗一共五个包,三大两小。大的背包,一个装着衣服、药品,一个装着自行车零件和餐具;还有一个全是种子。两个小包,一个是食物,一个是各种零碎东西。

    把所有的东西整理整理,在古代算得上值钱的是一盒子彩色玻璃做的十二生肖和两个玻璃苹果,这本来是准备送给未来外甥女的,小女孩儿喜欢收集玻璃的东西。

    但这个明显不能这个时候拿出来送人。他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了解平阳公主的为人,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拿出来,只会招祸,他不想去考验人性。倒是装食物和零碎东西的包里,薛朗找出了适合做见面礼的东西。

    幸好是还没开始骑行的时候,带的东西零碎又多,要是已经开始骑行,那礼物的事情真是能让薛朗头大。

    装食物的包里,有他从农村买的农家自制干挂面,老岳父喜欢吃,给他带的;阿尔卑斯奶糖、徐福记的酥糖是给小外甥女带的;红糖、白糖、巧克力、葡萄干,还有方便面,这些是为路上准备的。方便面包装不好解释,干挂面包装的纸上没任何字迹,倒是挺方便用来送人。糖和巧克力这些,拆掉包装也好糊弄。

    如果只送吃的,似乎有点拿不出手。薛朗又翻了翻自己的东西,翻出两把军刀,他一共有五把刀,长的开山刀一把,军刀四把,两把绑在他腰带上,两把是留作备用的。这些军刀是大舅子从军队里给他弄来的,质量在现代算得上绝顶,只不知在古代咋样,不过应该比普通货色强吧?就是不知道跟最强的皇家制品相比如何。

    犹豫了三秒,薛朗连刀带鞘的选出一把,这种多功能军刀,古代肯定没有,如果比不上皇家制品,咱就以功能设计取胜!见面礼的话,这些就足够了。

    那么,要怎么才能在古代生存下来呢?

    被人捡回来,给吃给喝给药,身体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厚着脸皮白吃白喝白住,现在身体已经棒棒哒了,薛朗可不好意思再继续白吃白喝白住。但是,离开这里,兵荒马乱且不说,他身无分文,又能去哪里?

    生存是个大问题啊!

    薛朗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豆浆叼着自己的刷毛刷跑过来,啪叽一下躺倒,等着薛朗刷毛,这是它最喜欢的活动。

    薛朗一边给豆浆刷毛,一边想。刷完豆浆刷包子,然后接着馒头、油条,把四只狗狗的毛豆梳得蓬蓬的,终于想出注意。

    从背包里翻出速写本、铅笔、尺子,开始回忆以前在网上看过的复原图纸——

    怎么感觉记忆这么清晰?!不仅所有构造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当时看的网站网址都记得!他的记忆力这么变态?!

    薛朗被惊得一愣一愣的——

    活了二十五年,智商一直处于常人水平,他的优点也只是比常人努力、刻苦些,过目不忘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所以,现在这种变态的记忆力是穿越的附赠品?

    想不出个所以然,薛朗干脆的丢开,记忆力好是好事。万一以后有机会在李渊、李世民父子面前装个逼,说着说着突然想不起了那才惨呢。

    薛朗拍拍胸口,欣喜的接受过目不忘的设定。

    有了变态的记忆力,薛朗画起图来简直有如神助,三视图画的那叫一个漂亮,如果让当初教他的网校老师看到,肯定会夸他。

    薛朗这人好学。学历虽然只有高中毕业,但学识却不仅止于此。人嘛,只要想学,以现代的环境,有的是渠道学。就算是最忙最累的打工那两年,他都没中断学习,后来自己干事业,空闲时间也几乎贡献给了学习。唯一的缺点就是学的不系统,几乎是什么感兴趣就学什么。

    画好把图纸收起,就等着公主将军召见。抬眼就见甘草走进来,胳膊上拎着一个筐,框里是三个陶碗。果然,甘草笑着打招呼:“郎君饿否?请稍待片刻,哺食很快就好。”

    古代只吃两顿,早饭叫朝食,晚饭叫哺食。这会儿要吃的是晚饭。甘草一边把陶碗从篮子里拿出来,摆在灶台上,一边道:“我刚去将军府,这是将军府赠予的哺食。咱们不用做,吃现成的。”

    灶台被甘草擦得十分干净,这小子厨艺虽然不咋地,人却勤快、爱干净。灶上是冷的,灶旁边有个炉子,炉子染着火,炉子上有个陶锅,鸡汤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只我们两个吃吗?刘医令呢?”

    “师父和我师兄在隔壁吃。”

    摆好哺食,一人一个案几分坐而食。甘草从将军府拿回来的是两碗面条加一大碗萝卜炖羊排的汤。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甘草忙着呢,不趁着吃饭时间把话交代完,饭后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

    “郎君,我去问过将军府的人了,将军听说郎君身体复原,明日申时召见郎君。”

    薛朗有些茫然:“申时是几点?”

    “申时就是申时,何谓几点?”

    薛朗眨眨眼,不问甘草了,干脆自己掰手指头算——下午三点到五点是申时。

第7章 面见准备() 
甘草离开的时候,薛朗麻烦他帮忙带三个可装礼物的礼盒回来。比划了需要的大小后,甘草爽快的答应后便离开去隔壁帮忙去了,薛朗留在家里继续整理东西。

    把准备做礼物的东西,该拆包装纸的拆包装纸,该装袋的就找出保鲜袋装好。从装杂物的双肩背包里摸出钱包、手机——

    为免骑行时候不注意把钱包、手机丢了,薛朗没有随身携带的习惯,都是装背包里背着,只是取用时候稍麻烦些。

    手机还能打开,还剩一半的电池。拜现在变态的记忆力所赐,手机里装着的东西,薛朗都记得一清二楚。

    心情复杂的翻了翻手机相册,轻轻在女友的照片上亲了一下,又细细看了照片里笑得可爱的薛晴,调到相机,录制视频——

    “我叫薛朗,二十五岁。这里是大唐武德五年春的苇泽关,三天前我穿越到这里,被驻守的平阳公主所救。我只在历史书和各种资料上看过这个时代,怎么生存真是一筹莫展。趁着手机里还有一半的电,我打算每天录制一段视频,等将来我死了就把手机做陪葬品,如果将来有考古人员发现这个手机,希望好好善待我的遗体,也希望这段视频能对考古有帮助。如果是盗墓贼画面太美不敢想了,我还是希望被国家发现。就这样!”

    录完就关了手机,尽量保存电量。只不知将来这个手机有没有被发现的机会,如果有,会对研究历史有帮助吗?真是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薛朗已经放开胸怀,决心在古代安居下来。这个手机,也许不会有人当回事儿,觉得是哪个盗墓贼遗落在墓里的;也许会有脑洞大的决心研究一下呢!想到无数的可能,薛朗居然挺开心的。

    钱包里装着两千块钱,还有证件,银行卡,与薛晴、女友的三人合照——

    还记得拍这张照片的时候,薛晴说,他们家人口已经很少了,应该拍张大合照显得热闹些,钱包又装不了两张照片,一张大合照,完美的安抚了女友和薛晴。

    薛晴那捉狭的样子犹在眼前,如今,却只剩他孤身一人,这张照片倒成了薛朗唯一的慰藉。细致的摸摸照片,小心的收好,才接着整理东西。

    背包两边的侧袋,一边一个装着两个扁的小酒壶,装的都是薛朗自己酿的麦酒和葡萄酒。薛朗喜欢喝酒,也喜欢自己酿酒,这个习惯是跟亡父学的,不止他,薛晴也挺能喝,都是被亡父培养出来的。

    薛朗现在的身体还不能喝酒,只打开盖子闻了闻,算是解解馋。

    剩下的就是纸巾、钥匙、名片夹、洗漱用品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最宝贵的就是纸巾!

    这在薛朗能下床的那天就见识过了,薛朗拒绝回忆茅厕里可怕的厕筹。为菊花着想,纸巾就是宝贝啊,必须合理的、好好地使用,节约纸张,从我做起!

    把东西理了理,将近天擦黑,甘草回来了,带回来三个木盒子。盒子的样式就跟古装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食盒差不多,大小完美地符合薛朗的要求。

    每个盒子有三层。薛朗把吃的分散开装,把图纸、匕首也装入盒子。鼓囊囊的包瘪了一大半,装满木盒子,不过就剩下零碎几颗奶糖、酥糖。薛朗看看甘草还带着稚气的面庞,把剩下都给他——

    “郎君这是什么?”

    甘草好奇的拿在手里研究着。

    薛朗笑道:“吃的!糖,尝一尝?”

    甘草点点头,立即拿起一颗奶糖塞嘴里:“好甜,有一股奶香味。”

    “好吃吧?”

    “好吃!我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糖,”

    说着,小心翼翼的把剩余的奶糖装进腰间挂着的荷包里,表情有些腼腆:“我给师父、师兄留一点,这样美味的糖,他们也没吃过呢。”

    刘医令收了个好徒弟!

    薛朗看看他布满稚气的脸庞,拍拍其中一个装吃的木盒子:“这盒就是送给你师父的,给你的几颗你就自己留着吃吧,也没几个。”

    甘草笑着抓抓头,不置可否,倒是对薛朗打算送礼给他师父表示了反对:“我师父不会收郎君的礼的,救郎君的是将军,我们师徒做的不过是医者本分。”

    薛朗笑着拍拍他:“我自然知道大恩人是将军,但是,没有你们师徒的照顾,我又怎么能康复的这么快,对不对?这些东西不值什么,我现在身无长物,只能聊表心意。你们不要是你们的想法,作为被照顾的人,我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对不对?”

    “可是”

    甘草刚想说话,就被薛朗打断:“没有可是!这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就不要多嘴了!”

    甘草瘪瘪嘴,说不过薛朗。

    薛朗把礼物装好,检查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突然想起在现代有名片,古代也有名刺的说法。

    去拜访公主需要准备名刺么?

    问甘草,甘草这孩子脾气好,都不计较刚才被薛朗打断,提醒道:“郎君有名刺自然好,明日先投名刺,再行拜访也是礼数。”

    薛朗点头,回忆以前去参观博物馆里展出的名刺,是用红纸写的。可谁会随身携带红纸呢!

    只能找甘草寻要。甘草倒是爽快,说是他师父那里有红纸,去给薛朗要一张过来。

    红纸很快被甘草拿来。

    薛朗看了下纸张,是麻纸,纸质略软,用来写钢笔字,只怕一不注意就要挂破纸张。略一沉吟,想起装衣服的背包里有一件新买的衬衫——

    每次去看女友的父母,薛朗都要穿得精神整齐些,但凡有点邋遢颓废的样子,俩老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会担心他。

    为了让俩老放心,知道他确实已经从失去女友的打击中走出来了,每次薛朗都衣冠整洁、精神抖擞的去。

    请甘草去帮忙找把剪刀来的功夫,薛朗翻出新买的衬衫,抽出里面的硬纸板,腾空名片夹,等甘草把剪刀拿来,大致裁剪一下,裁好硬纸板,把红纸贴上去,然后,翻出钢笔,略一沉吟,在四个边角画上简单素雅的花边,开始写名刺——

    对了!像他这样的年纪,在古代是要有表字的。

    该取什么呢?

    薛朗朗晴朗晴太阳阳日呸呸!

    阳字可取,还差一个字。他上有一个姐姐,在家里算最小的,可用幼字,就叫幼阳。薛朗,薛幼阳,也算朗朗上口。

    薛朗既不是公主殿下的属下,也不是什么官员,名刺只相当于介绍自己,没写太复杂的东西,只写了名字、表字、籍贯。文化程度,薛朗没功名,没写。

    甘草一直安静的围观,等他写好名刺,才开口道:

    “郎君的字真好看,不过,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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