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唐朝-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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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朗好想跳起来蹦几下,可惜现在除了脖子能动外,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满脸的开心,笑得见牙不见眼:“包子,馒头,豆浆,油条,进来!”
使尽全力的叫四只狗狗的名字,叫完就虚的开始呼呼喘气也不管。四只狗狗鱼贯而入,嘴里都叼着猎物,薛朗先看它们腹部,都鼓囔囔的,看来是吃饱了。这才放心的去看它们嘴里叼着的猎物——
领头的馒头嘴里叼着一只野兔,走到薛朗面前张嘴放下的时候,野兔居然还是活的,落地蹬腿就想跑,馒头的右前爪一爪子按上去,低头一口咬住野兔的脖子,没咬实,虚咬着,野兔还活着。
薛朗的心情就跟三伏天灌下一罐冰啤似的,透着那个爽,巨大的惊喜,莫名的欣慰,毫不吝啬的夸奖它:“馒头干得好!太棒了!”
馒头缓缓摇摇尾巴,等着薛朗拿走嘴里的猎物。奈何薛朗浑身发软,别说抓一只活着的野兔,就是自己起身都困难,只得试着跟馒头沟通:“馒头,主人我动不了,把兔子交给甘草好不好?”
馒头看甘草一眼,把野兔放下,用两只爪子按着野兔不让它跑,然后望着甘草。甘草满脸惊奇:“刚才它们回来时,我让它们把猎物放着都没听呢,现在居然愿意让我拿走猎物,真真是又聪明又忠心呢。”
薛朗满眼的开心:“那当然,这可是狼青和德牧,你不是主人,它们当然不会听你的,你以为是二哈啊!”
“那是什么?”
“一种井犬!”
“何谓井犬?”
“是一种特别特别二,连主人的命令都不会听,只知道自己撒欢的二货狗狗。先别管这些,甘草,来拿兔子!”
“哎!”
甘草靠近馒头,馒头一直平静的望着他,看他抓住兔子的耳朵,就放开爪子。甘草也不知是太过惊喜还是咋的,兔子腿一蹬,居然没捏住兔子,让它跑了!
“啊!”
甘草惊叫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馒头闪电般蹿出,身体灵活的一蹿一突,停下时兔子已经安稳的在馒头爪子下挣扎。馒头扭头看着甘草,甘草居然被看得红了脸,十分不好意思:“对不住,对不住,这次一定拿好!”
馒头这才扭头,等着甘草再次拿走野兔。待甘草拿走兔子,才让到一边,一屁股坐下,脑袋趴在前爪上,静静的看着。
甘草抓着兔子,拍拍胸口:“郎君,馒头刚才看我的眼神,让人好生羞愧,馒头太通人性了。”
薛朗十分骄傲:“它是馒头嘛,包子它们的老大哦!”
馒头其实也是一只帅气的狼青,只是额头那块,天生的毛色,耳朵一立起来就像皱眉头似的,不知不觉就成一张苦大仇深的脸,明明馒头是那么冷静自制的高智商帅狗!只能说,上帝开了一扇窗户就一定会把门给关上,不止对人这么绝情,对狗也一样。
跟馒头的冷静相比,同样是狼青的包子显得有些急躁,自己跑过来就把野鸡放下。野鸡脖子处血呼呼地,鸡眼睛还死不瞑目的翻着,看来临死前没少被包子折磨。
包子放下猎物就张着血糊糊的嘴想过来求表扬求抚摸,薛朗赶紧制止它,让它扑上来,基本上一身鸡血是免不了了。包子哼哼唧唧的摇尾巴,小神色那叫个不情愿。这臭狗,还委屈上了。
“包子乖!坐下!”
狼青的服从性是很好的,就算是活泼的包子也不例外,立即就不哼唧了,一屁股蹲儿坐下。打发了包子,看豆浆、油条。它俩抓的都是野鸡,都是被咬断鸡脖子,死得干净利落,没像包子那样,把伤口弄得惨不忍睹。
豆浆这只温柔的小母狗,就比同样是母狗的包子爱干净多了,嘴角一滴鸡血都没有,爪爪和胸口、下巴的毛都弄得干干净净的。
油条是典型的德牧,并不是说变聪明后就能让人亲近,而是更加的专注于薛朗这个主人。甘草从它嘴里拿不走猎物,只要甘草一有拿的表示,它就呜呜的警告。薛朗让它把猎物放到自己跟前,夸奖过它后,再让甘草拿走,这才可以。
狠狠地夸奖了四只狗狗一番,让它们出去小院子里玩耍。薛朗让满脸兴奋地甘草拿走野兔和两只野鸡——
“甘草,你拿上一只野鸡和野兔,给搭救我的将军送去,行吗?”
“好的,郎君。”
“野鸡我们留一只,剩下一只送给你的师父。你师父呢?”
现在不是战时,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带着大徒弟和二徒弟出去采集药草去了,甘草是小徒弟,留下来照顾薛朗。也幸好现在不是战时,没什么病人,偌大个医寮,也就薛朗一个病人。如今刘正春不在,除了送将军的,剩下的野鸡只能薛朗、甘草两个享用了。
听到有肉吃,甘草满脸雀跃,很是积极:“郎君好好休息,我这就帮郎君送去,很快就回来。”
第5章 初到贵境()
薛朗笑看着甘草跑出去,心里默默计算,看来他所在的医寮与军营相隔不远。仔细想想,平阳公主还在镇守苇泽关,那也就是说,大唐的天下还不算彻底平定,各路所谓的义军还在作乱!最理想的居住地,自然是首都长安,但兵荒马乱的——
记得看过的资料,各路所谓的义军,兵员不足的时候,都是到处抓壮丁补充来着,就算有包子它们,对上军队也得玩完。万一被哪路所谓的义军抓了壮丁那就悲催了,上路有危险啊。
不记得有历史记载苇泽关被攻破过,算是个安全地方。只是这里是军营,他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要怎么留下来呢?
薛朗皱皱眉,默默沉思,想着想着,最终抵不过身体的疲惫,昏昏睡去前也没想出个头绪来,太平盛世过久了,突然穿到这种兵荒马乱的世界,要做什么计划还真是困难,且走一步看一步吧,抓紧时间给自己编一个身世来历才是最紧要的。
薛朗结结实实的睡了一觉,再次被甘草叫醒的时候,已是傍晚,点上了蜡烛,旁边托盘上还放着一碗温度适宜的鸡汤,油都撇干净了,看着应该会好喝,被甘草扶着喝了一口——
一股土腥味儿充斥着口腔!
果然事物不能只看表面。
薛朗眼睛乱转,眼角余光看看甘草,又看看撇干净油的鸡汤,犹豫了两秒,勉强咽了下去!
薛朗是很会烹饪的。无他,因为女朋友是个大吃货。女朋友学业忙,薛朗这个闲人自然就成了研究厨艺的人。薛朗做饭,然后等女朋友一起开吃的时光,载满了他许多甜蜜温馨的回忆。
“甘草,这鸡汤谁煮的?”
甘草笑得有些腼腆:“郎君,是我煮的。可还能入口?”
薛朗内心默默泪流,在打击小朋友和昧良心说假话之间选择了后者,昧着良心说瞎话:“还可以,不过跟以前习惯的做法有点不同,等明天你做的时候我们讨论一下,试试别的做法。”
甘草十分不好意思:“医寮原请了一位大娘做饭的,只如今医寮无病人,大娘便家去了,平日师兄煮的多些,我做的少。”
薛朗秒懂,想想刘医令吃甘草做的饭菜的时候,不知是否跟他心有戚戚焉?还是不要打击小朋友。
用了一碗不美味的鸡汤,天已黑透,甘草收拾完毕,扶着薛朗简单的洗漱,刷牙在自己能动前是别想了,只能用盐水漱漱口。
晚上睡觉的时候,甘草就跟薛朗一个屋,两人一左一右的打地铺。唐朝还没床呢,睡的地方是用木板铺就的,比地面高约五厘米的台子,包子它们睡在薛朗脚边。
穿越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因为有包子它们,境遇比预想的好,当然没在现代那么便利,但也算开了个好头,薛朗挺满足的。初到贵境,一切慢慢来就好,急躁只会坏事。
穿越的第二天,能动弹,能翻身,还能下地走路了,就是容易感觉疲累,依旧在喝黑乎乎的药汁;穿越的第三天,行走坐卧已经恢复正常,就是体力不济,耐不住疲累,药汁依旧在喝,生无可恋脸!
连续三天徘徊在即将苦死的边缘,薛朗跟甘草的“战友”情谊倒是步步高升。没办法,怕苦是薛朗的弱点,任谁被人这么花式围观弱点三天,也会升起一种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感,反正最弱的一面都被看到了!
甘草是个很聪明的少年,品性却十分纯良,是被刘正春医令捡回来的孤儿,打小就跟在刘正春身边学医。刘正春是平阳公主府里招募的供奉,医术高明,特别善于处理骨伤、外伤,从平阳公主起事起就一直跟随到现在。
从甘草的嘴里,薛朗打听到救他的确实就是平阳公主。别的更多的讯息,薛朗就没再打听。他于甘草而言,只是陌生人,再投契又如何比得上甘草心目中深受敬爱的平阳公主。
古人也不是傻子,特别苇泽关还是个军事关隘,对薛朗这样的陌生人,又怎么可能没有防备。指望经过几天的相处就能让人把老底交给你,嘛,这样的美梦,连想想都是多余。
薛朗只是想确认救命恩人的身份,确认所处的环境,并没有什么坏心思,打听太多,如果引起什么误会,反而不美。
薛朗从十六岁开始支撑门户,辍学供养双胞胎姐姐薛晴上学,不是八面玲珑之辈,但也靠自己结下了许多善缘,他的朋友,从老到幼,从男到女都有,可谓交游广阔。于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处理,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心得。不管古今,人性区别不大,于人情一道来说,有些原则是古今通用的。做人该知分寸才是。
穿越的第四天——
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回来了!
刘正春是个干瘦的小老头儿,留着胡须,年纪约五旬左右,虽然须发灰白,但脸色红润,精神矍铄。
刘医令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薛朗这个目前唯一的病人,一番望闻问切后,宣布了一个薛朗来说是普天同庆级别的好消息——
可以不用再喝苦得要死的药汁了!
听到这句话,薛朗整个人都亮了,神采奕奕:“医令说的可是真的?不用再喝药了?”
刘医令摸着胡须颔首:“薛郎君尚年轻,正值壮年,不需要进补太多盛阳之物,补多了反而伤身。明日让甘草给郎君做个人参炖鸡,吃上两天即可正常饮食。”
“多谢刘医令。”
“郎君客气。”
刘医令还需去整理收回来的草药,手头事情还多,看过薛朗就急忙走了。
薛朗不用再喝药,神情一看就是心情倍好儿,笑着跟甘草说:“我感觉我已经恢复得能打飞一头牛了!”
甘草一脸的“郎君你又逗我”,笑嘻嘻的取笑薛朗:“打飞一头牛,郎君怕是不成,不过,把十头牛吹上天,郎君定能做到。”
薛朗摆出大马金刀的架势:“既然甘草如此相信我,成,给我找十头牛来,我试试。”
“郎君!”
甘草再次认输。
薛朗如今已恢复的行动自如,看刘医令这么忙,也不好意思再“霸占”着甘草,便把甘草也打发去帮忙
甘草有些犹豫:“郎君,将军命我照顾好郎君的。”
“可是我已经恢复自如了,你放心的去帮忙,对了,有空帮我问问你们将军啥时候接见我。”
甘草想了想,拿定主意:“那好吧,郎君如有需要我的地方,尽可来寻我,我就在隔壁的院子。”
“没问题!快去吧。”
甘草去了隔壁帮忙,小院里就只剩下薛朗和它的四只狗狗。把狗狗们撒去院子里撒欢,薛朗静静的盘腿坐在地板上,望着蔚蓝的天空和低矮的院墙出神。
他是被平阳公主带着属下出去巡逻时捡回来的,也就是说,他的救命恩人是平阳公主。这位公主作为苇泽关的守将,麾下军队军纪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在这个乱世里,十分受军民们的爱戴和信任,皆以将军称呼她。
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在现代的时候接触最大的官儿也就是个乡长、镇长什么的,连县长都没见过,更别提公主。
第6章 康复如初()
薛朗刚过二十五岁的生日,高中毕业那年,因家庭变故,父母双亡,有个双胞胎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从小学画画的薛朗打消参加全国艺考的打算,转身就投奔到打工大潮中去。
他人勤快,头脑聪明灵活,干活儿手脚利落,头两年在火锅店打工,吃住都在店里,攒下的钱除去姐姐的学费、生活费,还结余了一小笔。转头辞去火锅店的工作,学人搞农业种植,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上百亩的承包农田,事业也算有小成。
一开始虽然有磨难,但一切也算顺利,甚至找到了自己喜爱的女子。也许是老天见他日子过得太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