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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唐时归-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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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的主儿,可跟之前与屈突仲翔同乘一匹的感觉不一样。

    “表哥,你站那么远干什么,这可是你要骑的马呀。”屈突仲翔见他眉头紧皱,顿时来了兴致,前些日子被他逼着学了那么多晦涩难懂的文章,难得看他吃一回瘪,忍不住调侃道。

    陆绩点点头道:“我担心待会儿掉下来,再被这马给骑了。”

    一群武将子弟顿时哈哈大笑了起来。

    屈突仲翔也笑了半天,这才顺了顺马毛说道:“表哥,这骑马非常简单,你上马之后,双腿夹紧马背,执著僵绳打稳方向,这就可以了,没什么难的。”

    他扶着陆绩上了马,在前面牵着溜达了几圈,把要诀交给了他,陆绩本来就是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极强的人,观察、总结和抓重点的能力要比别人强太多,对这骑马自然比别人容易上手的多,也不是十分排斥,熟悉了几下,胆子便大了许多,竟遛马小跑了几步。

    众人十分惊骇,他们都是武将子弟,从小就练习拳脚马术,都是从马背上摔下来练会的,此时见陆绩竟然在这片刻之间就掌握了要领,怎能让他们不惊讶,况且这青海骢都是在高原上野惯了的马,就是马上老手恐怕也得适应适应。

    但是这匹马儿在陆绩的胯下似乎格外听话,看来是主人训导有方。

    陆绩坐在马背上轻轻拨弄了了一下黑马的鬃毛,这才发现马的脖颈上纹着娟秀的“胭脂”两个字,字体修长而挺立,极富美感,陆绩摸着那两个字笑道:“看来还是个女孩儿,胭脂啊胭脂,你一个姑娘家怎么生晒得这般黑呢,平日里要少晒太阳,要不然以后可就找不到男朋友了,诶?我这么说你可不要生气啊,莫要撒泼把我给颠了下去。”

    众纨绔见陆绩已经可以骑着马前行了,便纷纷跨上了马背,吆五喝六的就朝大街上走了去。

    陆绩一扯马僵绳,在马屁股上轻轻拍了一巴掌,便缓缓跟上了众人,初时还有些忐忑,有几次也差点没把稳方向掉了下来,但好在他的平衡能力还不错,灵活性也强,跑了一会儿,技术便越发的纯熟了起来,也幸亏周围有有一群纨绔子弟给他“保驾护航”,百姓们看到之后都远远地躲闪开了,这一路纵马骑行,倒也没出什么意外。

    …………

    洛阳南郊。

    八百里伏牛山几乎横亘躺在了大半个中原地区,此处的官道便紧挨着伏牛山的一脉分支而建,此山不算高,但却常有野兽出入,往年年景不好时,这座矮山便成了附近农户们的粮仓,下套,挖陷阱,设兽夹,或是弓箭,削尖的竹竿等等,用这些工具多少总能打几只锦鸡或是野兔,运气好的话猎一只狼或一头狍子,算是开了利市。

    当然了,除了吃不饱饭的农民,权贵们也经常会来此处打猎,毕竟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匮乏了,权贵不事生产,不劳动,大把的空闲无聊时间如何打发?当然是荒废蹉跎青春了,不然能干嘛?

    而打猎,正是权贵们宣泄体力和彰显权力的娱乐方式之一。

    众人骑行至一处平缓的山脚下,便骑着马儿进了山,深秋时节,山中林木已经有些枯萎,地面上铺着一层又一层褐黄色的树叶,有些光秃的枝桠在秋风中瑟瑟摇晃,林间仍有些许鸟叫,但想来只是在此驻足歇息,恐怕一会儿就要接着往南飞去。

    一群纨绔子弟前呼后拥一副征讨水泊梁山的架势浩浩荡荡进山,一路上边跑边笑边叫,陆绩骑着马不由得慨叹,终究是群还没长大的孩子啊,这和后世那群意气风发,结伴出游的大学生们似乎也没什么两样。

    陆绩本质上是一个教育工作者,他始终认为,在教育工作者的身上,是应该有包容心的,不论高低贵贱,不论贫富美丑,老师始终都要一视同仁,因为教育教育,教是传授知识,育是教人做人,如果因为看到学生身上有不足有缺点,就心生厌恶和疏远的话,那如何做到育人呢?

    孩子们不就是来学习如何做人,来改善自己身上缺点的吗?

    陆绩发觉自己已经有些丢了做老师的本心了,说实话他平日里很反感这些横行无忌的纨绔子弟们,但是他们大多数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放在前世也不过才刚刚上高中,因为阶层、教育和培养方式的原因,他们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怪他们吗?

    好像也不怪。

    人在任何年纪都是有可塑性的,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为照这种理论,犯了错的人从不值得原谅,因为他们的本性不会悔改,做了好事的人似乎也不用表扬,因为他们会一直这么做下去,事实是这样吗?

    好像也不是。

    很多话说什么“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这些都是成年人的改变和蜕变,成人世界尚且如此,这些年纪还不大的少年们,有什么道理不会改变的?如果连自己这么来自后世的高等教师都开始厌恶他们的话,他们似乎就真的没救了。

    因为在这个时代,文人们根本就不会考虑什么文化背景和培养方方式,纨绔子弟们闹出了祸事,他们只会用文字猛烈的抨击这些孩子们,将一切恶习和悲惨的后果都归咎于这些孩子们的恶念。

    恶念啊,这个词是不是有些重了,这些孩子才不过十几岁的年纪,从小娇生惯养,没经历过社会险恶的他们如何滋生出来恶念?可是文人们不管呐,他们对这些孩子们施与了最大的恶念。

    曹雪芹曾在红楼梦里写了这样一首《西江月》: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这是曹雪芹第一次描写贾宝玉时留下的词,可大家在读《红楼》的时候,真的觉得贾宝玉很惹人生厌吗?似乎也不是,在陆绩眼中,他们也有不一样的一面,也值得被改变。

    想了半天,陆绩笑了,如果李世民真的建了一个思想政治学校,最适合去教书的吗,恐怕还是自己。

    屈突仲翔在一旁看着陆绩发了半天的愣,拍着小马哒哒哒的跑大了他身前,笑嘻嘻地问道:“表哥,发什么愣呢,在想什么?”

    “哦,没什么,我在想我也没带弓箭匕首什么的,一会儿就看着吧,正好我也不会打猎。”

    屈突仲翔笑道:“好吧,表哥你要是想试试,随时跟我说,咱俩身材差不多,我到时候把我的皮夹脱给你,弓箭这么多人随要随有。”

    看吧,纨绔有时候也不是那么讨厌。

    “对了仲翔,我刚才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啊?啥?”屈突仲翔一愣。

    陆绩一边拽着缰绳,一边笑道:“我决定啊……过几天就回去给你上课,咱们不学《诗》了,直接从《孟子》开始,教教你做人的道理。”

    一阵杀猪般的嚎叫在林中响起!

    “嘿嘿嘿,开不开心,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第四十六章 林中狩猎()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秋天虽然有几分萧瑟之感,但萧瑟其实也是一种美,一层层脱落的枫叶将铺了满地的金黄,像是为整座山都披上了金衣一般,百花虽凋,但野丛里的山菊花开得正艳,给厚厚的荒草增添了生气,山风扑来,松涛声阵阵,此声拍打着陆绩的心扉,让陆绩罕的生出了几分舒畅之感。

    众人又翻过了一座小山丘后,就陆续可以看到一些动物了,兔子、狍子,田鼠、獾、野猪,还有一些山鸡、鹞子等飞禽,只是这些动物都很警醒,而且在树木丛生的山林里,这基本上就是人家的主场,骑着马的猎手老远就难以逃过它们的视线,然后迅速在山林里蹿了起来,因此陆绩他们只能骑在马上,老远看着它们逃跑时的矫健身姿。

    “就在这儿吧!”

    领头的丘神绩勒住了胯下的骏马,他的兴致很高,勒住马匹后,便从背上取下了紫衫木制造的猎弓,只凭双腿的力量,驭驾着马匹停在一片算是比较高的山头后面,其他人似乎也是商量好了的,其中有五六个人径直纵马而去,看来是去驱赶猎物了。

    山林之中骑马本就不便,陆绩可没有丘神绩这种本事,早就下马牵着马儿走了,此时见其他人收拾装备的收拾装备,驱赶猎物的驱赶猎物,便牵着马绳慢慢踱到了丘神绩的身边。

    “看来你在他们之中威信很高啊,似乎是个纨绔头头。”陆绩笑道。

    “哦?咋看出来的?”丘神绩一抖手中的大弓,满脸笑意的问道。

    陆绩一指忙碌的众人道:“人家都在干活,唯独你在这儿无所事事,这让我想起了《孟子》里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至于人,你这么悠闲,肯定是那个出馊主意治人的头头喽。”

    丘神绩哈哈大笑,然后翻下马背,和陆绩并排站在了一起,拍着陆绩道:“其实还有一个解释,孟子在写《孟子》这本书之前,就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那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头头,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不用干活,我们都是武将子弟,还是比较适用这个道理,你说的那一套,更适合长孙孝政那个圈子。”

    陆绩愕然,这厮竟然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其实有时候觉得这个丘神绩又憨又傻,行事没有分寸,办事不讲章法,但又有时候丘神绩偏偏能展示出他粗中有细的一面,偶尔能讲出几句让人无法辩驳的真理,做事也很沉稳,他的憨傻里透着一丝精明,行为粗鲁却又不太招人讨厌,甚至还能在一众纨绔中称雄称霸,也难怪后来武则天如此重用他。

    这是一个很复杂很矛盾的人。

    “你发什么愣啊?”丘神绩挠了挠脑袋。

    “不想跟你聊了……”

    丘神绩纳闷道:“为啥?”

    陆绩翻了他个白眼,无语道:“因为《孟子》不是孟子写的……哥们不喜欢跟没文化的人聊天。”

    丘神绩明显受了刺激,一直蒲扇般大的巴掌往陆绩肩膀上一搭,狠狠往怀里一箍,仰天骂道:“妈的,不是孟子写的,还叫什么《孟子》啊,老陆你说是不是!”

    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威胁的味道,陆绩只好仰头看着天空,换了一个话题道:“你说既然你拳头那么大,怎么不去军营里谋个差事,整天架鹰玩鸟,招猫逗狗的有个什么意思?”

    丘神绩神色一滞,手也松开了陆绩的肩膀,神情里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过了半晌才笑着说道:“许你辞官不做,就不许我架鹰玩鸟,招猫逗狗啊,我还真就觉得这官没什么好当的,没劲的很,还不如吃酒玩乐来的爽快的。”

    陆绩见丘神绩不愿意说,他也就没再强求,丘神绩说的也是,毕竟自己也是辞过官的人,似乎也没什么资格去质问别人为什么不做官。

    不过……陆绩依稀记得,这丘神绩后来在周朝似乎已官拜大将军了,也是武周著名地三大酷吏之一,对权力有着异常执着的欲望,和眼前这个只知道玩乐的纨绔子弟似乎并不一样。

    就在两人静默无语的时候,一窝灰灰的野兔突然两人脚下巨石的缝隙中钻了出来,傻傻的在原地蹦跶着,似乎压根就没感觉到二人的存在,陆绩眼睛一亮,通过这一段和小桃子的交流,他发现小桃子平日里基本上就没有可以一起玩的朋友,府里的丫鬟都怕和她闹得太凶,再引发了她的心悸病,自己偏偏也是个老干部类型的人,也不怎么会哄小姑娘,给她抓只兔子,似乎是个格外不错的选择。

    陆绩紧紧盯着那窝兔子,示意丘神绩不要出声,摩拳擦掌的正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角度扑上去,可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还是出现了。

    “你要捉兔子?”

    丘神绩压根就没看懂陆绩那手势的意思,浑厚响亮的嗓音一出,那窝兔子就跟尾巴着火了一样,吓得四散跑开了。

    “靠,看不懂我手势啊!”陆绩翻了个白眼抱怨道。

    丘神绩耸了耸肩,浑不在意地说道:“不就是抓只兔子嘛,赔你就是了。”话罢,丘神绩随手抄起了身边的一块儿碎石子,照着那窝兔子里最小的、跑的最慢的那只随手一丢,这颗石子就如同装了追踪器似的,“嘣”的一声敲在了那只兔子的脑袋上,兔子一下就被敲晕在地了。

    我去,这是现实版的“没羽箭”啊!

    陆绩跳下了巨石,三步两步跑到了兔子身边,揪起了兔子的耳朵这才发现,兔子的后脑勺上已经被敲起了鼓鼓的一个包,要不是腿还在不停的抽搐,陆绩甚至怀疑这是兔子是不是被敲死了,陆绩回头一看,这差不多得有四五十米的距离了吧,这得有多强的臂力才能敲成这样啊!

    唉,看来以后注定是只傻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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