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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盛唐余烬-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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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物、人口,才是他们最主要的目地,至于土地,还是其次,因为很多时候,汉人仅凭一州一郡之地,也能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让他们根本无法立足。

    当然,没有牧场的农田,对于他们是毫无用处的。

    吐蕃人有些不一样,他们在大唐这个强邻的边上,离着关中腹心之地又是如此之近,对于汉地的富庶,往往会垂涎不已,做梦都想占据。

    在梦想与现实有着距离的时候,才会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劫掠人口壮大自己的族群,就是当然的手段,哪怕在双方和亲的短暂蜜月期间,那些历次战争中被掠去的百姓,从来都没有归还过,而大唐也似乎忘记了这些可怜的子民,无论哪一次盟约,只会关心疆土的划分,而不是百姓的死活。

    一百多年以来,有多少百姓被掠去,已经无法统计,这些人从牧马到作战,他们被迫改变自己的习俗,放弃自己的姓氏,甚至是语言,最后彻底地变成吐蕃人最底层的奴隶,成为吐蕃人对抗大唐的一份子。

    要知道,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片土地上所实行的,都是落后的农奴制!

    刘稷突然间感到了一阵寒意,比高原上的朔风还要冷。

    也让他明白了,名为小四的男子,为什么会对吐蕃人有着那么大的恨意,营地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除了一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庸奴,这个部落连同数百个吐蕃人被屠戮殆尽,象雄人同样对欺压在他们头上的吐蕃人,有着切齿的仇恨。

    只有被欺压到一定程度,才会爆发如此彻底的反抗,连掳去做奴隶都不屑,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真是至理啊。

    可让刘稷疑惑的也正是这一点,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娘子,为何要不遗余力地推动象雄人与吐蕃人之间结仇?”

    没想到,人家拽了一句极有哲理的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没有能拿下那个人,小四显得有些沮丧,因为越往前,就越接近吐蕃人的腹地,经过这次的事情,他们肯定会异常警惕,再也不可能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被组织起来的象雄人超过了三千,听到这个数目,刘稷都不知道应该是佩服还是震惊,他在尼婆罗拼死拼活搞了那么久,也就弄出这么多,还是花了大价钱的,可人家,轻轻松松就办到了。

    别看只是一群百姓,要在接近黑夜行军加上攻击,这可不是一般的组织性能做到的,这些人至少要克服对于吐蕃武士的恐惧,就是一件极为了不起的事。

    很快他就明白了,这是一群佛教徒,而且不忌酒肉和杀生,他们一边念着古怪的梵语,一边坐在浸透鲜血的营地里,用那些吐蕃人留下的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丝毫不顾敌人可能的反扑。

    “这么着可不成,吐蕃人一个冲锋就能将他们打得溃散而逃。”陈金看着这些象雄人,不无担忧地说道。

    “你说得不错,可是吐蕃人好不容易冲出去了,为什么还要跑回来?把他们击溃?黑夜里,这些象雄人逃得到处都是,他们难道还能去追?息东赞要是这么蠢,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陈金的担忧出自于军中的习惯,夜里扎营,各种防御措施要做足,明暗哨分布都不能少,可他们不是军士,百姓遇袭之后的反应,就是不要命一般地奔逃,区区一百来个吐蕃骑兵,又能追杀多少?

    说不定,他们还巴不得吐蕃人来这么一手呢,谁也不知道,这三千人,会不会是个诱饵。

    “那咱们要不要跟上去?”

    “他们现在如惊弓之鸟,只会拼命地跑路,黑夜是极好的掩护,没有备马,一个晚上下来,就是把马跑死了,又能走出多远?放心吧,他们的前面只有一个目标,既然咱们都知道他们会去哪里,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好好睡上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追上他们的屁股,狠狠地踢上一脚,说不定,他们还没醒呢。”

    七月底的高原地区,昼夜温差有些大,在这种情况下连夜赶路,极易生病,刘稷才不会去干这种傻事,实际上,在没有光亮的夜里,以这个时空的道路水平,想要不跌下马,速度根本快不起来,这个时候重甲就变成了他们的累赘,他并不担心。

    息东赞就处于这样的境地,靠着一时之勇杀出重围,马上就开始了连夜奔逃,他们遇袭的地点正好处于象雄与吐蕃交界的模糊位置,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未界定边界,谁也说不清楚,后面还会有多少人来。

    不知道跑出多远之后,他感到了马力的衰竭,不得不慢下来,马是不能死的,否则他们就真的无处可逃了,要知道这里离着最近的城堡,还有四天多的路程。

    想到那个女子的狠辣,息东赞就觉得后背发凉,哪怕在勃律与唐人作战,在尼婆罗被打得绕城别走,都不曾如此发凉过。

    她是真的打算要自己的命啊。

    “贵人,贵人!”

    “又怎么了?”被人一叫,息东赞恨恨地问道,几乎是用吼的。

    “马,马撅了。”他的手下一惊,话还没说完,整个人就矮了下去,连人带马轰然倒地。

    不能再跑了,息东赞赶紧停下马,让所有人下来,将坐骑牵在手里,一个挨一个地朝前走,借助着月亮和星光,艰难地向前跋涉。

    在没有确定脱离险境之前,他不敢停下来。

    长这么大,李静忠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除了入宫时的那一次受刑,疼了他足足三个月,现在先是马不停蹄地跑出了好长一截路,磨得大腿生疼,感觉就快要失去知觉,紧接着又不让骑马了,要靠着双腿走路,这一下再次带动了腿上的伤势,每一步都是如此艰难,可还是不得不咬着牙忍着。

    他知道发脾气也没用,这些野蛮人不会将一个使者放在眼里,哪怕他贵为这世上最强帝国的使者,惹恼了他们,只会是自己吃亏,等到了吐蕃人的都城,自然会有他们好看,李静忠恨恨地抬起头,眼前一片漆黑,不知道从哪里吹来的风,浑身都散发着寒意。

    这鬼天气,这鬼地方,只要能活着回去,说什么也不再出来监军了。

    就这么跌跌撞撞地走在队伍里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声中突然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让李静忠恍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到了,轮流去洗马,稍稍歇息一下,天亮后,继续赶路。”

    息东赞的命令被一个一个朝后传递,虽然他听不懂,也能猜得出大概的意思,整个人一下子瘫在了地上,只想这么不管不顾地睡上一觉,哪怕永远不再醒来。

第一百七十七章 目标() 
臧河,后世被叫做“雅鲁藏布江”,它的主源发源于羌区西南部喜马拉雅山北麓的杰马央宗冰川,是世界上水利资源最为丰富的流域之一。

    其位于冈底斯山脉的一支源头被称为“马容藏布”,在吐蕃语中,藏布的意思就是“河”,与同出一源的孔雀河流向呈一个近似九十度的直角,也是从尼婆罗西境通往象雄或是吐蕃地区的一条天然的商路。

    杨预对于这样的地形,已经不再陌生,那种硬质的夯土路,没有一定的国力是无论也建不起来的,因为筑路只是开始,养护才是极为耗费人力物力的行为,以大唐的富有,关陇各处还在用着千年之前的秦驰道,而关中之所以能为帝王之基,也在于其便捷的交通。

    这样的路,在安西四镇都不多见,更何况是化外之地,自从踏上勃律,就再也没有碰到过了,一般的行军,无一不是在平原、河谷、山地中进行,驮马都以本地产的为佳,虽然体形不大,可跋山涉水,如履平地,不像他的坐骑,总感觉一不小心就会崴了脚似的。

    骑兵在这样的环境里,还真不如步卒走得轻快,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在前头健步如飞的咄骨利,无奈地拉了一把笼头,将马儿拉回到狭窄的山路上,马蹄子掀起的土块,从高处滚落,过了很久才发出轻微的回响。

    五十二个人,一百零七匹马,等翻过了山口,就只剩了这么多,足有十七匹马儿失足掉下了悬崖,如果不是有个咄骨利这种走惯了山路的人领着,或许连人都要少上许多。

    他的人是在孔雀河的上游遇到咄骨利的,当时已经来不及做准备了,就这么一个通知一个,慢慢地在路上集结起来,等到翻过了山口,全队已经一个不拉地都在这里了。

    杨预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手下,而感到自豪,他想要让所有人看看,就算在这样的山路上行军,轻骑也比步卒要快。

    咄骨利只通知了他们,再由他的人去通知乾坑戍的人,双方就连照面都没打,张、许二人会如何做?他不得而知,也不想知道,只知道必须要快,只有快,才能达到刘稷的要求。

    前路是陌生的,敌人是未知的,他却毫无畏惧,这种信心来自于不断的胜利,攻城拔寨,骑兵的用处不大,追亡逐北,又缺乏成就感,他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山路险峻,海拔又高,与孔雀河谷的气候已经截然不同,他们就像从炎夏进入了寒冬,不得不将睡觉的铺盖绑在衣甲外头,试图挡住那些无孔不入的高原季风。

    他们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将平均海拔提高了整整一千米,即将踏上的,是全球海拔最高的地区,青羌高原。

    “应该就是这里了。”走在最前面的咄骨利停下来,用手掌搭了一个凉棚,向远处眺望着。

    杨预上前几步,同他站在一块儿,眼前所见让他不禁一愣,只觉得心胸一下子提了起来,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从他们所站的山口往下看去,是一片略略倾斜的绿色大地,远处一条白色的带子蜿蜒曲折,那些牛羊被牧人赶着在这片水草丰盛的高原上,享受着无拘无束的大自然。

    “是你们上官所说的那条河吗?”杨预竟然一时间有些不忍去破坏这一美景。

    “方向不错,目标就不会错,他告诉我这只是大河的源头,水深可以涉过,只是如果遇到暴雨会引发山洪,那就不可能预料了,沿着这条河一直走,会有许多的分岔,其中一条直通吐蕃人的都城,逻些。”

    咄骨利的话让他吃惊不小,从西境出发时,他只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吐蕃人的境内,具体在哪并没有太大的概念,因为这一带对于唐人来说,从来就没有涉足过。

    可听咄骨利的语气,连他都不清楚这里的实情,竟然全都是从五郎那里听来的,可五郎又是如何知道的?要知道,他在安西的这十多年,几乎从来没有失去过行踪。

    “前方有一座城池,是吐蕃人在边境上的一座重镇,名为贡塘,那是一座山城,也是咱们的目标,将要前往的地方。”

    “攻城?”

    “当然不是,咱们的目地,是迟滞目标的行动,为后头的人创造战机。”咄骨利的话让他一愣。

    “你说的目标,有多少人?”

    “在我离开穹隆银城时,他们有四百多人,全都是吐蕃人。”咄骨利坦然说道:“我只负责领路,怎么做,由你来定。”

    杨预转过身,在他们的身后,是一个个牵着马儿,行走在山路间的大唐军士,他们脚步蹒跚,身心疲惫,只有一双眼睛,依旧精神。

    他的手下,一个接一个地翻上山口,在他的周围聚集,人和马站满了整个山口,每个人的眼睛都盯在自家将主的身上。

    “前路,不可测,我等既到了这里,便有进,无退。”

    面对所有人的目光,他拔刀出鞘,跨上自己的战马:“取功名于敌境,扬国威于异邦,正此时也,儿郎们,上马,随某。。。。。。”

    “杀贼!”

    “杀贼!”

    五十把亮闪闪的横刀齐指向天,五十名游奕一一整装完毕,杨预已经一马当先疾驰而去,此时已经没有空间排列阵形,他们只能从山坡上蜂拥而下,犹如平地里卷起一股旋风。

    敌境之内皆为敌,为了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他们没有再做任何停留,必须要同时间赛跑,于是,沿途那些大大小小的部落,就这么目瞪口呆地看着一支盔甲鲜明,旗帜殷红的队伍呼啸而过。

    这支队伍,既没有抢掠,也没有杀害,只是在他们试图阻挡或是去报信时,才会发动攻击,然后便义无返顾地直插臧河之滨,从浅滩涉水过河,很快就接近了他们的目的地。

    横亘于臧河之侧,与穹隆银城同样筑于山体之上,吐蕃西部的边陲重镇。

    贡塘。

第一百七十八章 半渡() 
吐蕃人喜欢将城池筑于山体之上,就连他们的都城逻些也不例外,以贡塘的地理位置,要同时对付象雄与尼婆罗两方面的威胁,自然会将防御做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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