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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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间摸索着,很快就找到了束带的分头。
少女愣愣地看着身下的女子,脸上出现了一种不知道是痛快还是快乐的表情,被她抓住的双手渐渐不再挣扎,嘴里发出的声音,与她在屋外时听到的一模一样,羞意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她突然放开手,掩面跑了出去。
崔婉清紧闭着双眼,那种当着女主人的面,在人家的闺床上,被情郎侵犯的刺激,让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悸动,被男子的抚弄一阵阵地挑起,很快就达到了爆发的边缘,浑身颤抖着发出了一声无法忍耐的春吟。
“啊”
过了一会儿,当她睁开眼时,屋子里只剩了男子一人,呆呆地坐在那里,自己身上的衣衫不但没有脱下来,反而连束带都重新系好了。
“五郎。”
刘稷转过头,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欲望。
“是我不好,第一次你就是不愿的。”
崔婉清挣扎着坐起身,满面红潮地说道:“你只是将我认做了他人。”
刘稷摇摇头:“有时候我的脑子会有一些奇怪的念头,都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整个人不像是自己,方才看到阿封的样子,怎么也忍不住,幸好你在这里,五娘,对不住。”
他的嘴被一只纤手捂住,崔婉清靠在他的肩膀上,悠悠地说道。
“方才,我真有些害怕,三娘着紧你比所有人更甚,你若是在这间屋子里要了我,日后就再也没脸踏进来了。”
女子抚着他的脸,柔声说道:“五郎可是难受得紧?”
“她一走,我什么都不想做了,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她不是气你,只是羞意罢了,奴当真好是羡慕,你们自幼便相识,做什么都心有灵犀。”
刘稷心说,自幼相识的那个不是自己,最多算是高中同班,不过也称得上青梅竹马了。
“这是你买来送与她的么?”
崔婉清的手上还捏着那个盒子,刘稷点点头,女子看着盒子上的花纹,又打开闻了闻,笑了起来。
“奴总算知道,五郎是当真不懂这些了。”
“这胭脂不成么,我选得可是铺子里最好的一种呢。”
“你不懂,这类事物,是女儿家贴身所用,哪有去外头买的道理。”崔婉清指着盒子上的花纹说道:“这盒胭脂,你是从平康坊买来的吧。”
“对呀。”
“那就更不对了,那里头卖的,都是附近的楼中女子所用,就是奴的侍女也不会碰的,你买来送与三娘,合适么?”
刘稷哪懂这些道道,后世的女友,同样不谙此道,他只知道找最好的铺子买最贵的货,哪里知道还有这一层,被她一说,顿时也觉出了不妥,自家媳妇儿仙女般的人物,岂能用那些庸脂俗粉用的东西,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崔婉清帮他说了出来:“三娘或许也不知晓,但是封夫人必定明白,她不说,是因为无论是何种事物,只要是你拿来的,都会当作宝。”
“多谢你提醒,合用的要到哪里去买?”
“买不到的,稍稍有些底子的府上,都会有自己的调香女使,所用的花料,均是自家栽种,从不假手外人呢,既然你有心,明日我便让府上的人过来,为三娘制些合用的脂粉,日后你要送,便送些独一无二的事物,僻如,诗咏如何?”
刘稷老脸一红,若是有才,何至于花钱去买,想抄首诗吧,一时间又哪里记得起,更莫说自己那笔字,写出来都是丢人。
他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一路过来时,下人们会是那种奇怪的眼光。
“奴还是走吧,一会儿你同三娘好生说说话。”
崔婉清自知身上有些不舒服,又不能在这里沐浴,刘稷也是心知肚明,两人站起身,他搂着女子的腰,在她洁白的额头上轻轻一印,还不曾分开,就听到了门响,一个身影闪了进来。
“啊”
独孤明慧万万没想到,屋子里竟然是这种景象,端庄高贵的王妃依偎在陌生男子的怀里,脸上的表情一看就是滋润有加,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甚至明显在做着肌肤之亲。
“咣”
一个铜盆从她手中跌落,里面的水撒了一地。
崔婉清好整以暇地回了一个吻,放开他的手,就着桌上的铜镜正了正仪容,款款走过她的身边,轻“哼”了一声。
“还是这般毛毛躁躁。”
就在她即将出门去的时候,独孤明慧突然开口说道。
“既然你不在意,为何还要将我等赶走?”
“他是我的夫君,即使我不要了,也轮不到你们这些贱人染指。”
崔婉清冷冷地扔下一句,推门而去,只余下女子一人站在那里,慢慢地蹲下身,难以抑制地哭出了声。
第三百五十七章 争夺(七)()
李隆基能想像,事情会在京城引起多大的波澜,让那些世家大族趋之若婺,权贵高门蠢蠢欲动,因为财帛动人心,无论嘴上说得有多清高,也没有人对此当真无动于衷。
就连他自己,也是一样,三姨许给宫中的一成,就是一笔不容忽视的财富,更妙的是,还不用增加赋税或是与民争利,简直是天下掉下来的金子。
但他没有想到,政事堂足足讨论了三天,也没能形成一个定论,最终送到他案头的,是一堆意见相左的奏疏,看上去双方都有着充足的理由。
他却从中看出了些许端倪,那就是事情的主导权之争,说到底,刘稷无论从资历和根基上都太浅,性格上又极为桀骜,不是一个合格的可操纵者。
“李瑁,你呢,怎么看?”他推开那些奏疏,径直问道。
“儿以为,此刻设镇,不合适。”
李瑁应声答道。
“说来听听。”
“北庭大战在即,阿布思所部不下数万骑,且久在我朝,熟知虚实,单以安西北庭两镇,整兵不过四万四千人,胜负尚是未知之数,若是此时涉足碎叶,极有可能引起邦国震动,无论如何也算不得好事,诸臣所议,种种变数皆利于敌非利于我,故儿以为,当慎重行事。”
“喔,政事堂以为,以区区一万兵马取得逻些城的安西镇再加上北庭全军,对上数万仓惶逃窜的叛军,竟然是胜算未知?”
李隆基的话辞锋犀利、咄咄逼人,让首次经历天子威仪的李瑁悚然一惊,他没有想到,至尊竟然已经将这场战事视为胜利,还显得那样理所当然。
“儿与哥舒郡王及兵部合议,皆以为此战不好打,阿布思曾为郡王部属,所部战力向来不俗,自入我朝之后,又得到甲胄兵器等诸多补充,以安郡王之能,范阳平卢两镇十万之众,也只能将他逼走,远遁金山之遥,何况大漠无边,沿边上万里,北庭诸州县皆在其窥视之下,数万骑军来去如风,反观我军只能处处设防,其势已成被动,臣等实不知,胜算从何而来。”
李隆基看着这个侃侃而谈的儿子,背着手走下来,摆摆手制止了他的起身,居高临下地说道。
“哥舒翰是附议还是异议?”
“回至尊的话,哥舒郡王以为,故土不可弃,但非是此刻,等到北庭战事明了,挟大胜之势,再进取不迟。”
“哥舒翰以为要缓行,你以为要慎行,韦见素、陈希烈以为不可行,张均不置可否,是这样么?”
“正是,儿差人打探蕃使口风,拔汗那人意有所动,河中诸国,多数颇有微词,石、安、曹等国倾向于我朝,突骑施人、葛逻禄三部均呈反对之势,大食人意见不明,只推说他们与我朝早有盟约,分定划界应一如勘准,不可随意更改。”
李瑁直起身,从袖笼中取出一封文书,递过去,李隆基接过来粗粗一看,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数十国的意见,除去李瑁方才所说的几个大点的国家,还有一众小邦,很明显也是不赞成唐人重新进入七河流域,与大食人相对峙,从而引起这一带的恐慌。
“大食人与我朝的盟约,是年前王正见定下的吧。”
“正是,当时王节度与他们约定,就是以七河为界,双方都不得擅自进入。”
“哼。”李隆基冷冷地说道:“此一时彼一时,哥舒翰难道没有想过,为什么要于此刻立镇?”
李瑁不明所以,恭身答道:“请至尊赐教。”
“有什么大胜,能比平灭吐蕃一国更甚!”
李隆基的声音清冷而刺耳,在他脑中嗡嗡作响:“这么多重臣,见识还不如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看看这些蕃使,有哪一个敢强硬出头,不许咱们行事?”
“这便是大势。”
李瑁怔在了那里,天子说得不错,诸蕃使者虽然意见不同,可没有一个人敢于反驳,就连年前刚刚订立了盟约的大食人,也只是委婉地提出了异议,他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极为愚蠢的事,引起了至尊的反感,那就是擅自将此事告知了蕃使,这会引起种种不必要的后果。
如今的大唐,想要做什么,需要征求他们的意见么?
望着眼前高大的背影,李瑁深深地伏下身去。
“儿莽撞了,请至尊治罪。”
李隆基转头看了他一眼:“你自觉事关重大,谨慎一些,朕知道,初领政事堂,那些老狐狸明知道不妥也不提醒你,这便是个教训,朕只取你一点,有主见不偏倚,纵然有些不当之处,也没所谓。”
“儿记下了。”
李瑁明白了天子的心意,这个镇已成定局,不过他还想再争取一下。
“碎叶镇原隶属安西,是否仍从原样,由安西大都护府所领?”
李隆基笑了笑,这个儿子果然不只一手准备,眼见立镇难挡,又打算伸手去抢主导权了。
“而后呢,这个镇守使由谁来当?”
“臣属意安西镇中宿将田珍,此人原为归仁军使,论功当升镇守使,或可再加北庭副都护。”
“还有么?”
“哥舒郡王举荐右卫将军、河源军使王思礼任之。”
“刘稷有何不好?”
李隆基直接了当地问道,李瑁应声答道:“他并无不妥,只是臣等以为,刘稷这等战将,应当接任瀚海军使,征战于沙场之上。”
“不是年纪或是资历的问题?”
“不是。”
“那为什么,不能让他一肩都挑起来?”
李瑁惊到了,至尊的意思,居然是让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以碎叶镇守使兼任瀚海军使!
“这。。。。。。”仓惶之间,他脑子急转,终于想到了一个理由:“可瀚海军驻节庭州,与碎叶相距千里啊。”
“那是你们的问题,去同北庭大都护掰扯吧,看看他会不会反对。”
李瑁眼前直冒黑线,北庭大都护封常清是他的岳丈,岂有不同意之理,这分明就是不讲道理,可话又说回来,天子需要讲道理么?
就在他带着一脑门子官司打算告辞离去时,一个突如其来的身影将他留了下来。
太子进宫了。
第三百五十八章 争夺(八)()
离着长安城一百五十余里左右的岐山县,已经出了京兆府的辖区,属岐州境内,而在天宝十二载,被叫作“扶风郡”,为旧时所称“三辅”之一。
雍水做为渭水的支流穿城而过,而以山得名的县城外,一直到远处的山脚下,全都是大片的草场,与别处良田阡陌纵横的景象完全不同,当然了,正值寒冬,草木凋零,看着十分的荒芜。
“牧场占地一共八百陆拾顷,山南还有一片约为三百顷,育有乘马三万两千七百五十匹,成年者十之五六,多以西域、河曲马为主,山南牧场还有数百匹突厥、大食、波斯等地贡马,作为育种之用,整个京幾道,就属咱们这儿最大了,就是在陇右河西,也是数得着的。”
一个略有些尖利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刘稷蹲下身,抓起一杯土在眼前看了看,里面的草根已经枯萎了,不过依稀能辨认得出,是一种茎叶肥大的禾本科植物,这一带地势平缓,水流丰富,土地肥沃,的确是个上好的放牧地。
“郎君于马草还有研究?”领着他的那个宦官好奇地问道。
“平时用得勤,总要知晓一二。”刘稷随口答道:“你认得我?”
“嗨,五郎的大名,府内早就传开了,咱们这儿离京城多近,岂能不知?”
原来如此,他站起身,拍拍手上的土,那个宦官赶紧递上一块方帕,刘稷接过来擦擦手,又还给他。
“你叫什么?”
“咱家姓鱼,入宫之后殿下赐名,唤作朝恩。”
“喔。”刘稷本是随口一问,乍一听之下,心里一动。
“鱼朝恩?”
对方同样一惊:“郎君识得咱家?”
刘稷只记得他应该是太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