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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节

盛唐余烬-第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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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有些进项罢了。”

    “子美,你家小俱在此,人无柴米,一日不可活,些许银钱,就当是润笔之资,万望收下。”

    杜甫被他强按着将一个沉甸甸的袋子捏在了手中,家中妻儿幼子,嗷嗷待哺,本就是有求而来,清高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对方已经极为照顾颜面了,他不得不再施一礼。

    “杜某谢过少府。”

    话说到这份上,两人也失去了谈诗作画的兴致,杜甫抢在他开口留饭之前,告辞而去,男子亲自将他送出府,看着那个略显得有些佝偻的背影,摇摇头。

    “疏酒狂歌仗剑去,我辈岂是此中人。世上又有几人,真如那般自在?”

    “不过上门来讨个秋风的狂士,也就是郎君好心,这月都第几回了?”一旁的书僮不满地嘀咕了一句,被男子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说他的嘴,府中规矩忘了?”

    “郎君恕罪,小人再也不敢了。”书僮拜伏于地,连连叩首。

    男子还要再喝斥几句,不防被人一把叫住。

    “刘少府,叫某好找。”

    来人是他的县中同僚,男子转身拱拱手,诧异地问道。

    “出了何事?”

    不怪他起疑,县尉是个文职,干的却是武差,他一个状元之材,被发配到府中最偏远之地,担任一个缉盗头子,素来就为人所轻视,都当是得罪了朝中大员,至于是哪一个,众说纷纭,他也懒得解释,只当是休闲,寻常点个卯而已,从不抓权,大家伙面子上过得去就是了,什么样的事,要追到家里来?

    “好叫少府知晓,京里来了人,明府请少府过堂一述。”

    听到这里,男子脑门就是一跳,心想莫不是祸事了,来拿人的?可观此人行迹又不像,往常不过点头之交,如今倒是一口一个“少府”地尊称,心下更是纳闷不已,升官?怎么可能,就凭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懒散样,不被弹劾去职就烧高香了。

    “少府还愣着做甚,快随某去。”

    男子被他拉着,不得不快走几步,小声地问道。

    “但不知来得是何人?”

    对方的回答,让他差点没缓过神来。

    “天使!”

第六十四章 可心() 
    不得不说,杨国忠虽然没什么才学,感觉却是极好,京兆尹鲜于向带着府中公人在虢国夫人别院的勘查,一天之内就有了结果。

    严庄并不是主动离府而去,也非是不告而别,而是另有隐情。

    “大夫请看。”

    鲜于向将一件黑色的衣衫递到他的眼前,杨国忠只粗粗一看,就心下了然了。

    “是夜行衣?”

    “正是。”

    “在何处搜到的?”

    “正院前的花圃,藏在一处山石的夹缝里,若不是下面的公人机警,很难为人察觉。”

    “也就是说,有人潜入了别院,还不只一次?”

    杨国忠抓着那件黑衣,狠狠地捏在手中,背上起了一阵凉意,他在那里的时辰不短,有时还会过夜,若是对方起了歹意,不对,是已经起了歹意,只不过是冲着严庄去的。

    “除此之外,在主楼的周围,都发现了一些痕迹,足以证明,严庄是被人掳走的。”鲜于向补充说道。

    “一个大活人,是如何在那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无声无息地消失的,他们又是如何得知严庄的住处?其中莫非有内应?”

    “下官也是这么想,已经捉拿了院中的仆役,严加审讯,想来总会有一些蛛丝马迹。”

    “坊间内外,也毫无所觉么?”

    “牵涉的人太多,只能暗访。”

    鲜于向委婉地提醒了一句,杨国忠顿时明白过来,事情不能大张旗鼓地查,那样会惊动方方面面,因为他们所做的事,同样隐密,见不得光。

    事情麻烦了,严庄必然是为对头所掳走,而对方多半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可他们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这才是最为头疼的。

    “李府的动静,都盯牢了么?他的那些子婿,还有成人的孙辈,一个都不能放过。”

    “这是自然,只是他家口子太多,得分去不少的人手。”

    鲜于向也是无奈,李林甫生了二十多个儿子和同样数量的女儿,加在一块儿就是上百人之多,他们哪里抽得出足够的人,都用在这上面,别的事还干不干了。

    “老匹夫,死了也不得安生。”杨国忠恨恨地骂了一句,突然记起一事:“上回逃脱的那对母子,是不是他们雇人所救?”

    “都蒙着面,没有人看清究竟是何人,不过有说一男一女,一刀一剑。”

    “南八,孙大?”

    “江湖传闻而已,不足为凭。”

    鲜于向知道他有什么忌讳,被人暗地里称为市井儿已经很不高兴了,最不想听到的就是那些江湖啊任侠之事,赶紧将话题岔开。

    “大夫此刻最要紧的,是探知至尊心意,这相位孤悬,可有数月了。”

    果然,一说到这个,杨国忠就忘了旁的事。

    “如今只打听到老匹夫死之前,陛下曾去平康坊探望过,谈了近半个时辰,谈了些什么,除了那个老阉货,竟无一人知晓,陛下对娘子都不曾透露半分,可以想见,必与我杨氏有关。”

    “有关是必然的,至尊所考虑的,绝非一个相位,或许是为大夫一门在做打算,就算是迟上一些,也是不打紧的。”

    鲜于向的安慰,并没有让他放松,这种事情一日没有个定论,就会出现无穷的变数,盯着他杨家的可不只一路人,这一次的事情就是一个明证。

    “大夫,在下官想来,贵妃不知,不一定是至尊不信她,而是一种爱护,不欲让她卷入其中罢了,可她不知,不代表别人不知,大夫不妨另僻犀境。”

    被他一提醒,杨国忠陡然想起来,能得天子欢心的,又不只是贵妃一个。

    女人。

    花锷相辉楼的暖阁里,两具痴缠在一块儿的身体终于停下来,女子娇喘着伏在男子的身上,面颊似火、媚眼如丝,青葱般的手指在男子的胸口上轻轻滑动,声音柔软之极,闻之令人心醉。

    “大家,若是有闲,不若去我那处转转,最近奴可以是寻了好些珍奇之物,以求大家鉴赏呢。”

    “朕这不就在鉴赏么?”

    李隆基呵呵一笑,在她那凝脂般的肌肤上滑过,轻声说道:“在朕的眼中,三姨才是这世上最好的珍奇呢。”

    “三郎的话,就是中听。”

    杨玉瑶自知分寸,没有在他身上逗留太久,飞快地在身上套好衣衫,马上服侍李隆基更衣,至于那些用过的,自然会有宫人前来收拾,两人分别坐下,倒有几分相敬如宾的模样。

    李隆基喜欢她的娇纵任性,也喜欢她此刻的小意知心,随手拿起一份奏疏,不料正是封常清的那一份,就在此时,一道目光似有似无地瞄了过来。

    “三姨也对军国之事有兴致?”

    “奴只对大家有兴致的事,有兴致。”杨玉瑶答得很巧,李隆基笑了。

    “你呀,这张巧嘴。”

    “奴这嘴,也是为大家巧。”

    李隆基笑意渐浓,这话一语双关,又极尽**之能,偏生她此时一脸的端庄,撩人之极。

    “莫要害我,玉环快起了。”

    “奴又没说什么,大家何故如此。”杨玉瑶嘟起嘴,红唇微张,说不出得可爱。

    李隆基忍不住伸出手,在她嫩滑的脸蛋上轻轻一拧。

    “有你在,朕是看不进书了,不若咱们说说话。”

    “老实讲,是不是杨国忠让你来的?”

    “他?如何使得动本夫人,奴是想念大家得紧,故而进来一会,怎么,有不妥么?”

    杨玉瑶巧笑倩兮,从她那张薄施粉黛的脸上,李隆基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朕还想试试,他能安坐到几时,看来也是个急性子,你不妨回去告诉他,是他的,终归是他的,稍安勿燥。”

    杨玉瑶美眸一转,娇声说道:“大家让奴转告,奴尊旨便是,至于说得什么,一概不知。”

    “真是朕的可心人儿。”

    李隆基拉过她的手,轻轻摩梭着,只听得一阵钗环佩响,人未到而笑声先闻。

    “三郎的可心人儿在哪儿呢,奴怎得没见着?”

    李隆基不动声色地放开她的手,长身而起,看着佳人步履款款地走近,露出一个笑意。

    “我与三姨正说起你,在朕的心中,哪有如玉环这般可心的人儿。”

    “喔?”杨玉环将手放到他的手心里,掩着嘴宛尔一笑:“三娘也是这么说的?”

    杨玉瑶的眸子在李隆基身上一转,蹲身施了一礼:“娘子不是,谁人才是呢?”

    “三娘记得就好。”

    对于他们的小动作,杨玉环只作不见,与李隆基一同坐到了胡床上,陡然间闻到了一股香味,若有若无,隐约传来。

    不多时,暖阁中便充满了欢声笑语,看似其乐融融一般。

第六十五章 叮嘱() 
    从西边进京,对于刘稷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只是这一回,他们是全付具装,一派边军的装束,不必有所动作,一股杀气便自然而然地流露,令人胆寒。

    那是百战老卒身上,用敌人的血肉,所凝结出的。

    阴魂。

    跨过渭水便桥,已经有人迎在了前面,刘稷远远地看到,放低了马速,低下身在一旁的马车窗口处说了一句。

    “郡君,中丞到了。”

    马车里坐着四个女子,除了郑氏的贴身侍婢,还有封浩娘子和封寒月,马上要进城了,她自然不能再骑马招遥,就连骑装都换成了普通的常服。

    在侍婢和儿媳的扶持下,郑氏下了车,封常清已经带着人走近,上前与她相互一打量,都是一笑。

    “大娘,一路劳累。”

    “坐在车子里,没什么累着的,倒是你,瘦了许多。”

    郑氏回应了一句,看向他身后,作文士打扮的男子,显然并不陌生。

    “二十七郎,别来无恙。”

    “郡君记挂了,某家倒是无恙,只是有许久未尝过郡君的羹汤,甚是想念。”

    “你呀,来看看这是谁?”

    刘稷不防被她推到了前面,只能屈身一拱手。

    “五郎!”

    男子热情地上前,扶住了他的手臂,上下打量了一番,刘稷知道又是一个熟人,可自己却无半点印象。

    “听开府说起,某还不敢相信,直到中丞到来,亲口所述方才知晓,了不得啊。”

    “都是中丞谬赞,稷实不敢当。”

    见他还在喋喋不休,封常清有些不耐烦地拉了一把。

    “岑夫子,你这说法要说到几时,先入城吧,到时随你便是。”

    “一时情急,恕罪恕罪。”

    男子呵呵一笑,刘稷也是一笑,封常清的话,让他知道了这位是谁。

    岑参,封常清的铁粉,直接为他写的诗就达十数首之多,其肉麻程度不亚于后世的粉丝,曾经长期佐幕安西,自然认得自己的父亲,两人说不准还是好友。

    等到封浩等人一一上前见过礼,一行便重新出发,岑参很快就将兴致转到了,那辆别致的马车。

    “此车看着眼熟,难怪,竟是出自我安西镇,想必是宇文晟的杰作吧。”

    封常清一愣:“此话怎讲?”

    “前几日,有一辆如此形制的马车入城,听说是来自于龟兹的红倌人,出手十分大方,传言要用一百钱一车的水洗沐,每日吃食也是精致到极处,来历更是扑朔迷离,令人浮想翩翩,却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

    走在他们后面的刘稷一听,就感觉一道目光盯住了自己,隔着厚厚的车壁,都极具杀伤力。

    不过能从旁人的口中,听到这样的逸闻,说明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已经吊起了城里人的胃口。

    “龟兹?”封常清听完,回头看了刘稷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宇文晟能做出什么事物,至少在最近的这一年时间,都与刘稷有关,本能得就会想到他身上去。

    刘稷不得不承认,在这些人精的面前,耍什么花招都得小心再三,因为对方太熟悉自己了。

    这件事情他还没有来得及同封常清说,并非是想要隐瞒,而是不想将他拖进来,趟这趟浑水,这样对双方都好。

    当然还有一个用途,这一次进城,要高调许多,引得城中百姓纷纷侧目,自然会将马车联想到一块儿,从而为杜妙如增加更多的猜测。

    未来的两镇强人,也是一块不错的招牌,能挡住不少人的窥探。

    在目前这种局势中,各方势力都很平静,那是因为李林甫留下来的位置,和巨大的政治资源,有待分割,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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