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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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某从未指望他,成事只在于自身,他蠢不是正好?强如当今天天子又如何,最终只会刚愎自用,所托非人。”
“那你的选择呢,是让我多费上一刀,还是告知家人地址,接他们出来。”
严庄看了一眼被捆住的田乾真,叹了口气:“连他都降了,某不过一介书生,有得选么。”
“聪明。”刘稷拍拍手:“现在告诉我,杨国忠到底让你们做什么?”
“借阿布思之手,构陷李相国。”
“李林甫人都死了,构陷他还有何用?”刘稷奇怪地问道。
“不如此,杨大夫安能坐上相位。”
严庄简单地解释了一句,刘稷点点头,这种勾心斗角的烂事,他没多少兴趣知道,也不想去掺和,当然能恶心一把杨国忠,还是值得的。
“除了家小,我还需要一个投名状,也是考验一下你的能力,接受吗?”
“请说。”严庄来了兴趣,想要知道这位年青的戍主,会是什么样的心思。
“很简单,我要同罗骑兵。”
“什么!”
饶是严庄有了心理准备,依然被他的话惊到了,因为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却被一个看似绝不可能的人一口的揭破。
刘稷很满意他此时的表现,一刀割断了他身上的绳子,好整以暇地重复了一遍。
“我要阿布思的同罗骑兵,请先生为我参详。”
在这个年青人的脸上,严庄突然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东西,那就是,不安份。
他一下子来了兴趣。
第六十二章 做甚()
同罗部是一个足有几万帐的大部落,归唐之前便是突厥汗国的一支劲旅,同罗精骑冠绝天下,素来为安禄山所垂涎,为此不惜暗算阿布思,只是为其所察知,这才反出了漠北。
当然了,那是史书上的记载,身在其中,事情会有多复杂,也只有当事人才会明白,严庄便是这个当事人。
刘稷的话,给他的震撼,不亚于被人掳出长安城。
“你要同罗骑兵做甚?”
听到这么愚蠢的问题,刘稷不禁哑然失笑,这个素来冷静的谋士,心慌了。
“安胖子要它做甚,我就做甚。”
“你?这不可能。”严庄的的手得到了自由,被他下意识地举起,指向刘稷。
“先生是说我得不到同罗骑兵,还是不可能得到。”
刘稷凑上前,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天下?”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严庄连连摇头,一脸的不敢置信。
“可不可能,我都要得到它,决不会让他落入安胖子之手,你明白么?”
严庄依然在摇头不止:“这件事,我等足足筹划了两年之久,同罗部中有多人被吾等收买,其中不乏族中掌权者,况且还有回纥人相助,阿布思之败已经是定数,谁也救他不得。”
“我没说要救他,只需不落入安胖子之手便可,你一定有法子联络上同罗部中的叛徒,对么?”
“那又如何?”
“让他们不可力战,退往金山一带,做得到吧。”
严庄熟知漠北地理,一听就能猜到他的打算:“那边是葛部游牧地,你是想让他们火并?”
“这么做,是为了让阿布思脱离安胖子的辖地,你这么聪明不会想不到的,到时候,我再使使劲,未必拿不下同罗部,这么说够清楚了吧。”
“北庭!”
严庄明白了,他研究过此子的履历,自然会知道他隶属北庭序列,此战过后有极大的可能回归,成为一镇主将或是一军主使。
这么一想,他的心里多少动摇了些,一个小小的戍主,按制不到百人的编制,如何与三镇节度使安禄山相比?哪怕真的升任一军军使,还是天差地别,可毕竟已经是一方主官,最为关键是,他才十六岁,有着无限的可能。
安禄山在他这个年纪,可远远不如他。
一个有野心有手段的年青将校,在自己的辅佐下,能走到哪一步?严庄被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怎么能够这么想。
“这样吧,你帮我拿下同罗部,事成之后,若是还想走,我一定放行,此言为君子之约,一诺千金,如何?”
严庄再一次产生好奇之心,此人怎么就能笃定一下能拿下同罗部?阿布思可不是个省油的灯,桀骜之处,连大唐都能叛出,凭什么就会听命于一个年青的唐人军校?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刘稷与他击掌为誓,严庄有了决定,也不再拘束,反而主动献计。
“事情要办就要快,你的人可以持某的信物去范阳,接出家小,同时进行你要求的那件事,人选要可靠,不宜太多,到了那边我有自己的人可用,他们见了信物,会一切听从你的安排。”
这才是一个老谋深算之人的应有手段,刘稷点点头,将之前就准备好的两个手下叫过来。
“他二人前去范阳,先接人再行事,如何做,我不管,你全权安排,我只要结果。”
“好,你们跟我来。”
严庄已经进入了角色,将二人带到一旁,进行叮嘱,他还写了一封信,交给二人,连同身上的一个玉佩,看来那就是信物。
过了良久,二人才返回,为首的铁勒人将那封事递与刘稷,刘稷却没有接。
“严先生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速去速回,咱们北庭见。”
“属下等遵命。”
二人抱拳执礼,收好信物,早有同伴为他们牵过马匹,上面已经准备好了一应事物,二人甩蹬上马,绝尘而去,刘稷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冷不防听到一个声音。
“其实那信里只有一个意思,除了某的老妻,杀掉所有的妾室,因为她们都是郡王送来的,未必没有他的耳目。”
“我说过,交与你,我只要结果。”
严庄暗地里称了一声赞,这个唐人虽然年轻,行事做派已经显出了几分老辣,特别是决断极为干脆,毫不拖泥带水,很是对他的胃口。
更难得的是,他有一份宽大的胸怀,能毫不顾忌地相信自己的手下,让他们为之效死,这便有了枭雄的基础。
但也只是基础,一切还要看后续的发展。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看了一眼远处的田乾真,那是一个一根筋的男子,这会子整个人失神落魄,他一定是看到二人的离去,意味着两人从此走上了不归路,再也不可能回到安禄山的麾下了。
武功县城没有多大,做为京兆府最西边的一个县,实际上起到的是拱卫京城的作用,当然了,承平日久,任是谁也会有所懈怠,倒也并非是主官不用心。
城中住进了节度使的家眷,多少让守兵们打起了精神,四、五天过去了,城头上的军士们,已经习惯了一个牵着豹子的少女,在护城河边嬉水的景象,甚至有些不忍去打扰,因为她实在太美了。
“阿狸,你说他在干嘛呢?”少女毫不避讳地掬起一捧水,递到黑豹的嘴边,豹伸出猩红的长舌,轻轻一卷就将她手里的水饮尽。
“阿狸,你说会想咱们吗。”少女拿出一把梳子,动作轻柔地为豹子梳理。
“一定会的,你也是这么说,对吧。”豹子呜咽了一声,少女欢快地说道。
“可是,我还是很想他。”
不一会儿,她的神色又黯淡下来,柳眉轻憷,令人怜惜。
就在这时,黑豹突然间脱离了她的手掌,朝外跑去,一边跑一边还“呜呜”地发出叫声,速度迅捷无比,猝不及防之下,少女先是一怔,随即回过头,眼神一下子变了,神采慢慢地在双眸中跳跃,身体也站了起来。
“阿狸!”
刘稷远远地看到那道黑影,跳下马,热情地迎上前去,同时看着少女,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八颗白牙在阳光下璨璨生辉,让少女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融了。
“五郎,你的事办完了?”
“办完了。”
“还顺利么?”
“托阿封的福,一切安好。”
少男少女就像常人一样打着招呼,渐渐走近,刘稷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走在阳光中,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和谐和自然。
“那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进京了?”
“嗯,到时候我们去逛长安城,你知道吗,它可大了,几天都走不完。”
他的话让少女高兴起来,其实心里明白,两人目前的关系,再这么公然见面已经不合适了,更何况是在京城。
两人就这么在城外走着,直到被人找来,封常清的使者到了,他们也该启程了。
第六十三章 秋风()
与武功县相反,奉先县位于京兆府的东北角,尧山之侧、洛水以西。
县城的一所宅院中,一个男子正在书案上挥毫泼墨,吸附性极佳的画纸上,一幅写意山水图慢慢成形。
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书童,另一边则是一个年近四十许的中年男子,身形瘦弱,面目清瞿,颌下的长须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缕,双目却是炯炯有神。
作画男子的年纪要大上一些,约摸四十五岁上下,他收笔完成了最后一处的勾勒,抬起头朝着远处眺望,似有不满之意。
“笔拙,不能尽抒胸臆,让子美见笑了。”
“公所作,已是某平生罕见,其中沟壑,非常人所能及也。”
“子美谬赞了,某不过区区一个县尉,当不得一个公字,你我还是平辈论交吧。”
作画男子谦逊地摆摆手,中年男子仍是盯着那幅画,拈着颌下清须,似有所悟。
“少府此作,倒让某得了几句,不吐不快。”
“噢?子美请。”
作画男子大喜,将书案让出来,中年男子拿起笔挂上的一只斗毫,在墨池中转了转,提起倒在空中,任那墨汁洒落,在池中滴出一圈圈的涟漪。
思忖了片刻,他突然手腕一转,提笔就往画作的空白处下落,一旁的书童大惊失色,正要动作,却被作画男子给拉住了。
“堂上不合生枫树,怪底江山起烟雾。”
男子一边书,一边低低地吟唱着,看着那一笔恣意的行草,作画男子突然发现,与自己的写意山水竟然有些相得意彰。
“闻君扫却赤县图,乘兴遣画沧州趣。”
随着歌声渐起,男子的笔下有如行云流水,越来越快。
“画师亦无数,好手不可遇。
对此融心神,知君重毫素。
岂但祁岳与郑虔,笔迹远过杨契丹。
得非玄圃裂,无乃萧湘翻。”
“悄然坐我天姥下,耳边已似闻清猿。
反思前夜风雨急,乃是蒲城鬼神入。
元气淋漓障犹湿,真宰上诉天应泣。
野亭春还杂花远,渔翁暝踏孤舟立。
沧浪水深青溟阔,欹岸侧岛秋毫末。
不见湘妃鼓瑟时,至今斑竹临江活。
刘侯天机精,爱画入骨髓。
处有两儿郎,挥洒亦莫比。
大儿聪明到,能添老树巅崖里。
小儿心孔开,貌得山僧及童子。”
写到这里,作画男子已经忍不住要击节叫好,不过还是没有出声,他在等,等待最后的收笔。
只听得男子仰天一笑,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若耶溪,云门寺。
吾独胡为在泥滓?青鞋布袜从此始。”
男子兴尽,将那管已经乏墨的斗毫轻轻地挂在笔架上,执手作了一礼。
“是某孟浪了,少府担待些。”随即让出了位子。
作画男子却没有同他计较,一把抢上前去,站在自己的画作前,看着空白处的那一笔行草,一连低吟了数遍,方才赞赏出声。
“妙,实在是妙啊,千年之后,拙画不可存世,然子美这歌必将流芳,千古。”
“哪里,少府谬赞了,没有好画,哪有好歌。”男子虽然嘴上谦逊,言语间却有着几分傲气,更是让作画男子称奇。
“哈哈,京中盛传,太白的诗,南八的刀,大娘的剑器、小蛮的腰,依某看,你杜子美的歌也不遑多让。”
被他说起,四十岁的杜甫不由得苦笑,终其一生他都可以用潦倒和籍籍无名之类的词来形容,大放光彩被称为“诗圣”,已经是故去多少年的事了,颇有些后世梵高的境况。
作画男子比他大四、五岁左右,却是天宝二年的进士科魁首,俗称“状元”,而他呢,屡试不第,早已经心灰意冷。
他的窘迫,被作画男子看在眼中,不禁叹了口气。
“你也莫要心急,说句丧气的话,如今的朝堂,不作官比作官强,僻如某,在碛外熬了多少年,回到京城,不过区区一个奉先尉,又能强到哪里去,仗着家族余荫,勉强有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