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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盛唐余烬-第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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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死?”

    “是的,死去的是我的一个侍女,那个时候,我住在自己的城堡里,与逻些几乎断绝了往来,那个人再也没有来过,就连听到我的死讯也是一样。”

    “为了隐藏行迹,我杀死了所有知情的人,现在的那些侍女、随从,全都是后来收留的汉人庸奴,你知道吗,你解救他们,是为了他们的自由,而我,却只是为了一已之私,根本不配得到欢呼和拥戴。”

    “都过去了。”

    曾九娘摇摇头:“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刘稷抱紧了她,曾九娘所说的,他并非不能理解,一个失却了国家支持的和亲公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能变得心狠手辣,才能生存下来,无论是依从息东赞还是杀死那些知情者,都是她唯一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女性,果然有着非同一般的行动力。

    如此的环境下,要是还单纯地如同小白兔,那才是取死之道,就是他自己,何尝不是一穿越过来,就遇上了生死搏斗,手底下的亡魂,只怕比后世他认识的人还要多。

    刘稷并不想她陷入这样的思维,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

    “既然知道我对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你的本名,是不是叫奴奴?”

    曾九娘一怔,随即反应过来。

    “五郎是从朝廷的公告上看到我的奏书么?”

    刘稷哪里看到过,不过此时当然是点点头。

    “那是他们借我的名义写的,不过是我的乳名,哪有人叫李奴奴的。”

    曾九娘莫名地有些羞涩,甚至比方才两人激情一刻更甚,她的神色变化,引起了刘稷的好奇。

    “那九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呢?”

    “五郎如此聪慧,不妨也猜上一猜。”

    刘稷认真的想了想,既然她会这么说,那肯定是有线索的,曾九娘,曾九娘,对方既然不姓曾,他一下子明白了。

    “你的名字是曾?不对,哪有女孩起这个名的,一定是珍珠的珍,李珍对吗?”

    曾九娘痴痴地望着他,抚着他的脸颊,轻声说道:“虽不中亦不远矣,是一个玉旁加一个曾字,意思是玉颜如珠。”

    “我的九娘,花容玉貌,果然名如其人。”

    “奴的容颜早已枯稿,也唯有五郎,才会如此心口不一。”

    “那我以后就叫你奴奴了。”

    刘稷毫不客气地宣布,女子声若蚊蚋地嗯了一声,默认了他的强势。

    “奴奴,你在宫中长大,一定知道太平公主,她叫什么?”

    “奴奴,先帝是你的义父,你一定见过安乐公主,她当真有那么美么,不会真叫‘裹儿’吧。”

    “武帝长什么样,是不是有很多面首?上官婉儿呢,怎么挂的”

    “奴被义父接入宫中的时候,方才四岁,一共呆了不到五年,便远嫁蕃邦,哪里记得那么多事,五郎怎的,比个妇人还要”

    曾九娘被他的好奇心打败了,忍不住连连告饶。

    “宫闱秘辛嘛,谁不想知道。”刘稷嘻笑着又问道:“武帝当年,真的亲手掐死了你的大姑母?”

    曾九娘没有答他,她知道,对方不住地插科打诨,就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避免陷入失子的伤痛当中,这份体贴,让她感动莫名,因为长这么大,真心对她的,没有几个人,就连自己的生母,都在记忆中变得模糊了。

    “宫廷越是精美,下面就越是血腥,大明宫,每一间屋子,都垫着无数的尸骨,五郎,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刘稷这才恍觉,导致她一切灾难的源头,正是那位独一无二的女皇帝,于是收住了嘴。

    “好,我们不要再念着过去,从现在开始,九娘可以过上自己的日子,就算想回到长安,我也会陪你。”

    “不了,有个女人骂我,吐蕃养育了我三十多年,而我在大唐呆了不到十年,你说我应该算什么人?如今连大唐的官话,都说不好,那里一个亲人都没有,回去不过徒增伤感耳,五郎的好意,奴心领了。”

    刘稷将她的脸扳向自己,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九娘,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莫名地心生相惜吗,以前我不明白,现在我总算知道了,因为我们二人,都是失去了一切的弃儿,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活下去,现在,不为别的,只为自己而活,去他娘的吐蕃、大唐,去他娘的赞普、皇帝,谁敢阻我,就是天王老子,老子也要将他劈落凡间。”

    曾九娘喜欢他此刻的霸气,只是轻轻地吐了一个字:“好。”

    两个身体便再度融为一体。

    相聚总是短暂的,没过几天左拥右抱的日子,刘稷就接到了封常清从逻些城发来的指令,朝廷负责吐蕃事务的黜置使,竟然是左相兼武部尚书陈希烈,盟约达成,他们将直接从当地启程,带着赤德祖赞等人上京城献俘。

    而他,则要先回龟兹,护送封常清的家眷赶过去,这是朝廷对于一方节镇的后手,就连红极一时的安禄山,也不得不将长子安庆宗,留在长安为质。

    对此刘稷有些犹豫,眼下,他在象雄和尼婆罗诸国,有着无可比拟的影响力,而回到大唐,不过是个中下级小军官,还要忍受同僚的倾轧和排挤,去做一些无聊的斗争,并不是他愿望看到的。

    可就此脱离,又有些不舍,因为心中的另一个灵魂,还有一份牵挂,这样的心思,看在两个女人的眼中,都是感动莫名,这个男子,正如曾九娘所说的,既无情又重情,叫人难以割舍。

    “五郎,你是个做大事的人,此生注定了,会成就一番事业,除了我们,还有那些同袍,还有你的家族,去吧,任何地方,都不应当变成束缚你的枷锁,我会陪着你的艾尔西蕾娅,照顾她和你的孩子,直到你再度返来。”

    曾九娘的话,让他再度鼓起了勇气,对方说得没错,人生只有面临挑战,才会活得有意义,他要担负起的,不只是一个人的责任。

    封常清、田珍、李嗣业、段秀实、杨和,那些对自己爱护有加、视若子侄的叔伯们,对他有着更多的期望,不应当辜负。

    而如同杨预、张无价、许光景、康老四以及乾坑戍的一众将士,这些好友和下属,还有一份职责,又岂是轻易能放弃的。

    他一把将两个女人拥入怀中,在她们的额头上各自印了一下,在二人的注视下,跨上了自己的坐骑。

    “奴奴,艾尔,守好咱们的家,等着你们的男人回来。”

    说罢,一挥手,带着张无价等人,缓缓策马前行,朝着安西镇的方向,快马加鞭疾驰而去。

    看着渐渐远去、直至消失的烟尘,艾尔西蕾娅再也忍不住了,捂着嘴痛哭失声:“他还没有给孩子留下名字呢。”

    曾九娘搂住她,眼神依然眺望着远方。

    “别担心,他不会忘的。”

    第一卷《公主的遗产》终

第一章 边镇() 
    昆仑山北麓,从海拔四千多米一下子陡然降到一千到一千五百米,气候也从高寒变成了亚热带,十一月份的塔里木盆地,依然有着充沛的降水,并不是那种难熬的干冷,只不过昼夜温差的加大,会使人极为不适应。

    正当其道的胡弩镇,恢复了数月之前的冷清,做为联系两地之间通道的要地,聚集于此的龟兹、于阗两国兵马和北庭戍军,已经奉命回撤,军镇下的驻军痕迹也在一点点地消除。

    “手脚都利索些,早些拆完了,早些回城,谁耐烦在这里喝冷风。”

    王滔抱着膀子,双脚不停地来回蹬地,借此获得些许热量,他的手下在方圆数里的范围内,将那些大军驻扎后遗留下来的桩子、杂物一五拆除,能用的就运回去,没用的,堆到一旁,清理出来的场地,等到商路一通,就会成为天然的集市。

    如今可不同往日了,这一次的征伐,大唐一举拿下了吐蕃这个顽强的邻国,那也就意味着,往日做为边陲要塞的胡弩镇,用不着再如临大敌般地严加戒备,变成了如同内陆州府之间的交通要冲,因为他们眼前的这条过山通道,在吐蕃人成为大唐的威胁之前,就是一条联接两地的商道。

    既然是商道,就意味着利益,过路的厘金自然归于官府,可往来的商人,对于他这种地头蛇,怎么也少不了一份打点,否则他能找出一千个理由,刁难这些胆大包天的行商。

    一想到即将到来的好日子,王滔的心里就有抑制不住的兴奋,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弄上一年半载,就有了一笔不菲的财物,拿来打点上官,争取再升上一级半级,可是转念一想,如今这胡弩镇,从鸟不拉屎的军镇变成了日进斗金的边城,岂不是人人眼红的香饽饽,只怕这些财物,能保住眼下的位子就烧高香了。

    就在这样患得患失的心情中,他突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声音的来源,正是昆仑山的方向,做为镇守此地多年的边将,他下意识地就要喊出。

    “敌袭!”

    话到嘴边才猛然反应过来,山那边的吐蕃人,一早就跑光了。

    虽然如此,倒底戒备了这么多年,起码的警觉性已经深入骨子里,那些在营地里忙活的军士们,全都扔下东西跑到了他的周围,很自然地形成了一个防御的阵形。

    不过,很快他们就放松下来,因为从道路的尽头现身的,是一队红色衣甲的骑士,来骑看到他们,马不停蹄地冲了过来,让王滔不由得有些紧张。

    “吁”

    为首的男子,用一个漂亮的急停,正好将战马横在他们的前方,男子在马上长长地呼出一口白汽,似乎还带着昆仑山的冰冷。

    “王滔何在?”他的话也是冷冰冰的。

    “某就是,但不知尊驾?”王滔从他的衣甲形制就能看出,并不是什么高级军官,但出言依然很谨慎。

    “与某找个住处,今晚就在此过夜。”

    马上男子将一捆书札扔给他,王滔接到手中,微微一怔:“这么多人?”

    “不多,百十来个吧。”

    男子跳下马,抖抖身上的落叶和积尘,一脸风霜地打量着这里的一切,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杀气,让周围的军士们,纷纷避过他的目光。

    “归德郎将、果毅都尉,你是刘戍主?”

    “你什么眼神,某家看着有那么年幼么?”男子不屑地撇撇嘴。

    “那尊驾是?”

    “最下头那一张。”

    王滔将那张纸抽出来,上面写着男子的告身,纸质很新,上面的字迹十分清晰,一看就是不久之前才颁布的。

    “怀化郎将。。。。。。”

    “刚升的,区区一级,聊胜于无。”男子似乎很不满,无所谓地摆摆手。

    王滔的视线掠过那串长长的官衔,在最后的名讳上停下来,顿时呆在那里。

    “你是预郎君?”

    杨预白了他一眼:“杨鹄子的名号很好听,值得旁人冒充么?”

    “在下不知郎君驾到,万望恕罪。”

    王滔当然不是敬他一个区区的正五品郎将,而是他的老子,于阗镇守使杨和,正是王滔的直接上司。

    长这么大,类似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他也懒得同对方计较,不耐烦地说道:“去安排屋子,老子要热水,热炕,要是有个女人就更好了。”

    “在下这就去安排,准定让包你满意。”

    王滔忙不迭地指挥手下回城,他自己留下来陪着杨预,因为对方这一行只有六人,正是杨预所部最后活下来的,没等多久,后头又响起了疾如暴雨般的马蹄声,乾坑戍的将士们到了。

    不过百人的队伍,却有着超过三百匹马,每一匹都是精挑细选的羌地骏马,肩高在一米八左右,毛发长而蜷曲,体形修长,四肢有力,正是高原寒冷地带的最佳坐骑。

    隆隆地蹄声整齐划一,在一面不大的战旗下,一个身形挺拔的年青男子背着一把高过身体的大刀,骑在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之上,尽管面白无须,可是王滔一看到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就感觉有一股寒气自背后升起。

    被他瞧过一眼的人,无不是遍体生寒,如同看着一具死尸般地冰冷。

    在他身后的那些军士,人人都是满不在乎,谈笑声传得老远,看似军纪不整,可王滔是个老行伍了,如何看不出,这些人全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卒,对于他们来说,一切都被看淡,包括了自己的性命。

    “可是刘果毅?”尽管对方只是个戍主,他依然不敢怠慢,因为替这只小小的队伍打前站的,竟然是自家老镇守使的嫡子。

    “你不识得他?”杨预大笑不止。

    不光他在笑,身后的军士同样发出窃窃地笑声,王滔有些不知所措,可左看右看,来人都是一个陌生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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