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1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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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在城中的最高处,离着正面的城头有些远,耳中只能听到隐约传来的声音,这些声音提醒了他,目前处于什么样的环境。
刘稷将做为内衬的粗麻布衣套在身上,再拿起放在一旁的各种甲胄的部件,将它们一一绑在身上,抱上自己的铁盔,扛着那柄硕大无比的陌刀,走出了宫门。
突如其来的冷空气让他精神为之一振,数日来的疲乏一扫而空,浑身上下仿佛又充满了无穷的力量,而远处的厮杀声愈加清晰,他不禁加快了脚步,就在顺着长长的走廊,经过一个屋子的,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里面跑了出来。
“杨鹄子,你跑什么?”
杨预面带尴尬地停下脚步,转头看了他一眼:“伤得重不重,要不还是歇着吧。”
看着他那躲闪的眼神,刘稷忍不住瞧了瞧那间屋子,里头黑乎乎地没有点灯,顿时明白了:“我说,你口味也太重了吧,吐蕃女人也下得去手?”
“胡说什么。”杨预唬了一跳,忙不迭地伸手去捂他的嘴:“某听闻你捉到了吐蕃人的王后,昨日宿在这里,早晨起来就想着去瞅一瞅,究竟是个什么模样,手指都不曾碰过。”
刘稷相信他说得是真话,此刻他的衣衫整齐,发型也是丝毫不乱,面色正常,根本不像做了什么事情,不过面上却是显得疑色重重。
“当真只看没动手?”
“某骗你做甚。”杨预只差赌咒发誓了:“也不知多久没洗了,身上一股子怪味,凑近都受不了,动手?杨某又不是没见过女人。”
“这倒也是,尼婆罗的小娘子,不比她们精细?”刘稷理解地点点头:“不过我还劝你一句,这种事情以后不要再做了,让人看到,都是麻烦。”
杨预满口答应:“说得是,都怪某一时好奇,这就走,歇了这么久,该轮到咱们上去了。”
说完,便一溜烟地跑掉了,刘稷本想把门给带上,想到他刚才说的话,又走了进去。
芒保杰细登被捆住了手脚,嘴里塞上了布团,扔在一张炕床上,听到声音,她转过头,看着一个高大的黑影,步步逼近。
随着来人的走近,惊恐在她的眼里闪现,那是一个全身披甲的唐人武士,有如壁画上的魔神,让她在一瞬间感觉喘不过气来。
因为她认出来,就是这个年青的唐人,毁掉了她的一切。
被唐人捉住,芒保杰细登已经预料到了最坏的结果,甚至想到了会被那些下贱的汉人,蹂躏至死,可是没想到,被他们扔到这个屋子里之后,每天都会灌上一顿吃食,然后便不理不睬。
看来,是自己的身份,让唐人有所顾忌,或许会被作为战俘献给天可汗,就像五年前,她的女儿和女婿一样。
昏暗的光线中,刘稷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难怪杨预要夺路而逃,走到床边,一股难闻的味道就扑鼻而来。
看守这里的是汉人,他只是吩咐了一句就没有再去管,大军到来之后,紧接着就要应付一系列的危机,他都几乎忘掉了,城里还有这么特殊的一个俘虏。
或许是城中唯一还活着的吐蕃人。
“他们没有为你打水洗身,也没有准备便器?”刘稷忍住呼吸,上前扯掉她嘴里的布团,用吐蕃话问道。
芒保杰细登不知道他的用意,一言不发地咬着嘴唇,盯着这个唐人,似乎在害怕,他下一刻就会扑上来。
看着她的表情,刘稷突然间明白了,汉人并没有打算虐待她,而是她自己,在用这样的方式,自保。
这样的味道,的确会熄灭任何男人的欲望。
这个时空的女人啊,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在刷新他的认知,心狠手辣头脑聪明,难怪会诞生出武则天这样的怪胎。
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再将布团塞回去,这样的女人,是绝不可能轻易结果自己的。
“你的丈夫、兄弟、儿子,就在城外,他们集结了吐蕃人剩余的所有力量,你最好祈祷,他们不会打进来,因为,到那个时候,汉人会一把火点了这里,将你烧成灰烬。”
刘稷扔下一句话,转身走了出去,他已经快憋不住气了,还没出门口,身后传来女人的声音。
“我会祈祷,这一天,尽快降临。”
咬牙切齿。
走出王宫,一路上尽是退下来的军士,无论认不认得,对方都会同他打个招呼,经过象雄人的驻地时,小四小五也在做着准备工作,守城战,是锻炼菜鸟的最好实战场所,用为数不多的老兵带着,就能得到快速地成长,只要最后活下来,都能成为可用之兵。
再往前,越是接近城墙,伤兵渐渐多了起来,不但有汉人,还有为数不少的唐人军士,甚至他还看到了田珍的身影。
“师父,你挂彩了?”刘稷赶紧上前扶了一把。
“小伤,死不了。”田珍是第一次做这种缝合,痛得直抽气,只是嘴上不会露出来。
“吐蕃人玩命似地往上扑,全是精锐,你师父我差点就丢大人了,好在中丞调度及时,让牙兵补上去,这才没能让他们得了手,后来就消停多了,这不,隔了好一会儿,也没再上来。”
连封常清的节度牙兵都出动了?刘稷心里一凛,他最担心的,就是吐蕃人不顾一切,也要先拿下逻些城,那样一来,即使最后能守住,伤亡也会大到一个惊人的数字。
最坏就是,一旦守不住,这里的十多万百姓,全都会成吐蕃人发泄的对象。
他不得不离开师父,赶紧到城墙上看看究竟。
第二百四十五章 防备()
梁宰是个身材普通、相貌也普通的男子,他能得封常清看重,是因为做事勤勉,由一个押粮的队头,逐步积功升到了守捉使,掌管的,还是四镇最为重要的一座军镇,正当龟兹门户的拨焕城。
此时,城上的唐人守军,全数都是他的兵,几个戍主、镇将站在他的身后,眼都不眨地观察地城外的吐蕃人动静。
距离敌方上一次来攻,已经过去快一个时辰了。
“娘的,吐蕃人不要命,咱们也要跟着吃瓜落,某的人,不到半个时辰,就没了三成,这么拼下去,一天就该光了。”
“谁说不是呢,占了人家都城,怎能让人不下死力,他们的赞普,可就在城外盯着呢。”
“咱们多少人,吐蕃人有多少,拼光了,也未必扛得住,可真要失了城,咱们这一趟,又算得什么?”
。。。。。。
身后传来的这些议论,让他想听不见都难,梁宰知道部下们的性子,并不是针对的主帅封常清,而是另有其人,可这人,其实与封帅也相差无几了。
在这些声音当中,他始终没有听到一个雍凉口音,不禁开口招呼了一句。
“仁杰,你那里伤亡大么?”
马璘毫不意外,开口答道:“死了十二个,伤了一多半,同守的汉人戮力同心,方得保城墙不失,他们的伤亡。。。。。。有些大。”
“没有别的想法么?”
“当兵打仗,上官怎么说,属下就怎么打,哪有不死人的,别看咱们死得不少,吐蕃人更惨,这一仗,他们精锐尽出,折损至少也是咱们的三倍,再拼上几阵,谁先拼光,还要两说呢,某就不信,他们耗得起?”
“都听到了?”梁宰赞许地说道:“马老二说得是正理,咱们出兵打仗,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能活着回去,是老天赏脸,回不去的,那也是命,和命争?你的脸大过天么。”
“某知道你们想说什么,五郎走到现在,是他拿命拼出来的,这几个月的功夫,一身的皮肉竟没有几处好的,手下的人,几乎换了一茬,谁个敢不服?与其在此说嘴,不若好生想想,如何守住这城,守下来了,什么没有?还用得着某说吗。”
“你们呀,竟想人家的好处了,他要当真发了财,会不想着封帅?封帅会不想着咱们,都是猪脑子。”
他的一番话,让身后的众人纷纷熄了议论,神情间也都是讪讪的,吐蕃人的都城,连一个活人都见不着,那些积存了一百多年的财物,任是谁也会有想法,军中流言斐语,已非一日,可谁也不敢明着说出来,只能在背地嚼舌罢了。
财帛动人心啊,更何况是倾国之财!
当刘稷来到城头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那些将校与他打了个招呼,便纷纷退下去,梁宰回过头,亲热地招呼道。
“不是说了今日休息一天吗,有你师父、某家、杨使君在,你还怕吐蕃人会打进来么?”
“好叫使君知晓,睡醒了无事,有些闲不住,便来看一看,有诸位在,城池的安危,当是无妨的。”
刘稷知道他是封常清的心腹爱将,自然不会托大,再说了,人家也是在帮着他,这份情得领。
两人并肩而立,城外的情景和前几日一样,到处都是倒毙的吐蕃人尸体,城头上的已经被汉人清理干净,奇怪的是,吐蕃人的大营有些安静,号角声很久没有响起了。
按照田珍的描述,之前的攻势应该是相当凌厉的,吐蕃人下了这么大的本钱,如果后续跟不上,岂不是白干了,两人都有些不解,就在这时,城外的号角声突然又响了起来,而且异常地急促。
梁宰的脸色一变,马上一迭声发出指令:“全军备战,准备接敌。”
身旁的刘稷却摇摇头:“不对,他们不是攻城,而是有所防备。”
这时候,梁宰也看出了异常,因为若是攻城,会由大营的方向,排出一队队的人马,可号角声响了许久,正面的方向上,依然没有任何动静,两人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吐蕃人在防备什么呢?照理来说,哥舒翰的大军,怎么也得再过上两天才可能赶到,这还是按着他们接到消息立刻出兵来算的。
城外的大营里,赤德祖赞也在等待消息,和他一样,身后的那群臣子无不是忧心仲仲,吐蕃人的力量基本上全都在这里了,来的人只有可能是敌人。
达扎路恭带着余下的禁卫军前去打探,同时也结束了攻城的过程,他甚至有些庆幸,唐人的援军终于来了,总算不必再去用人命填城壕。
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警报传来的方向,是大营的东边,并不是青海。
他依然不敢怠慢,身后这只赞普直属的精锐之师,就算是在青海那一战,也不曾伤筋动骨,却在今日早些时候的攻城,折损了近一半的人马,心痛得他直哆嗦。
对于攻方来说,受伤和战死没有区别,因为如果拿不下城墙,那些伤者根本就回不来。
赞普的心太狠了,不仅对旁人,也对自己狠,拼光了禁卫军,拿什么去镇压权贵们的反抗?
此时却顾不得多想,危机让所有的人团结在了一块儿,投靠唐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分到某个边远的州城下去做城傍,随时让唐人调用人马,还要不时地上贡,与其那样地屈辱,倒不如放开手脚拼一场,或许还能搏出一个未来。
近五千人的队伍,分成数路,从大营中穿过,在那些普通牧民的眼光中,依然要排出雄壮的军容,绵延上百里的广大营地,几乎接到了大山的边缘,然而,从那边传来的动静,让每一个人的心中,忐忑不安,就连牛羊马匹,都在烦躁地用蹄子刨着草地,仿佛预感到了什么。
达扎路恭一路催马疾行,就在接近营地的边缘时,从那个方向上传来的声音越来越清晰,那是由无数马蹄所造成的“隆隆”声,而更令人心惊的,则是夹在其中,时刻想起的另一种声音。
“哞!”
他的脸色不由得变了,因为这个声音,不是来自普通的兽类,而是天竺人的。
战象!
第二百四十六章 联军()
实际上,在大象的种类中,亚洲象的个头只比非洲象稍小一些,四米的肩高,近五吨的体重,如同一个移动的城堡,再加上驮在背上的笼座,尽管走动的速度不算太快,每一步都像巨锤擂地,轰然四震。
之所以被称为战象,是因为,每一头的身上,都披挂着金光闪闪的铠甲,头部更是插着五彩斑斓的羽毛,更是让它们显得无比雄壮,犹如天神的坐骑,来到了凡间。
用后世的标准来说,身长两米有余的李嗣业,在人群中算得上高个儿了,可是与这些庞然大物相比,又显得那样的渺小。
为数不过三千人的唐军位于军阵的中央位置,他的大旗,扛在一个与之相差无几的大汉肩头,红底方面牙边,由贡绸织成,象征着军职的两条锦貉被风刮得如银蛇般舞动着,大旗的前方,是荔非元礼所部五百骑,后方是他亲领的二千五百步卒,当然,每人至少也有两匹备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