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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盛唐余烬-第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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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点般的石块砸入了吐蕃人的大队当中,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了大地,密集的人群中现出一块块空白,只是很快又被填满了,那些吐蕃步卒跨过他们的同伴,眼都不眨地冲向远处的城池。

    “二百步,弓弩手。”

    “上弦!”

    刘稷看着城下的吐蕃人装束,心里松了一口气,这里头明显不像昨天一样,全是黑衣黑甲的重骑,而是以轻步卒为主,看来吐蕃人与唐人一样,都不愿意用精锐进行消耗战。

    城头上,一排排箭头伸出来,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摄人的光芒。

    “一百五十步,速射。”

    当人群冲入箭矢的范围时,城下的投器已经准备好了第二轮的石弹,这些汉人经过了许多天的操练和昨日的实战,越来越显得得心应手,发射的频率和速度都在增加。

    箭矢破空而去,石弹飞上高空,死伤惨重的吐蕃步卒在为数不多的重甲武士带领下,一步一步地逼近了城墙,他们的步伐同样在加快,刘稷刚刚射出第三支弩箭,一架梯子就搭上了城头。

    “擂石、滚油。”

    无数石块从天而降,将一些粗制的木梯砸倒,一桶桶热油淋下去,被火把点燃,形成一道火墙,那些躲避不及时的步卒,顿时成了火人,在痛苦地挣扎之后,无力地仆倒在地下。

    然而,更多的吐蕃人冲上来,将梯子再度架上去,他们穿过火墙,悍不畏死地蚁附而上,眼中闪着牺牲者的狂热。

    杨预手中的大弓连续不断地发射着,每一箭都是直取要害,当一个重甲武士跳上城头时,他不得不弃弓拔刀,挡在了汉人的身前。

    那个武士身上插满了箭矢,就像一只浑身是刺的豪猪,嘴里怪叫着,手上的枷链急挥,将一个汉人弓箭手打得倒飞出去,在空中鲜血狂喷,眼见活不成了。

    几个汉人端着木枪一齐刺出,直取他的前胸,那人拖着枷链一个侧转,铁链上系着的刺球划出一个圆圈,带着“呼呼”的风声,直击杨预的头部。

    躲避不及之下,杨预的横刀劈向他的铁链,在空中将其挡住,刺球被铁链带着,在他的刀身上转了几圈,一时纠缠在了一起。

    一枪刺空的汉人们趁势再刺,被那人闪过之后,一把挟在肋下,猛地一挥,几个汉人吃力不住,纷纷脱手跌倒,重甲武士扔掉木枪,看也不看那些汉人,大步上前,伸出手夹住杨预的头颈,想要将这里唯一的唐人,活活勒死。

    杨预不得放开一只手,试图掰开对方的锁喉,无奈力气不够,眼见那人的大手越收越紧,就快要喘不过气来。

    “啊。”得一声,一个不大的身影扑了上来,狠狠地咬在对方的手上,重甲武士吃痛不过,只能放开勒住杨预喉咙的手,随手一挥,便将那人扔了出去,重重地撞在城墙上。

    正是之前,被他护在身后的少年。

    不等重甲武士继续有所动作,好几个汉人赤手空拳地扑了上来,有的抱头,有的抱腰,有的攀到背上,用拳头,狠狠地砸下去,伸不开手的,也用头或是牙齿,扯掉他的铁盔,掀起他的面甲,毫不迟疑地咬下去。

    武士迫不得已,只能将双手全都松开,想要将身上的人抓下来,杨预抖掉缠绕在横刀上的枷链,一刀砍在武士裸露的手腕上,将那只粗大的手掌整个剁了下来。

    武士发出一声惨嚎,下意识地抱住断手,人也跪倒在地上。

    “放开他。”几个汉人松手跳下去,杨预再度挥刀,准确地砍在他的后颈处,不料刀身竟然被颈骨夹住了,武士瞪着一双牯牛般的眼睛,恶狠狠地望向他。

    杨预一脚蹬在他的身上,借力将刀子拔出来,带出一股激射的鲜血,武士庞大的身躯这才轰然倒下,依然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他捡起掉在一旁的枷链,用力挥出,将一个随之登上来的吐蕃步卒打得掉下了城头。

    “就这么打,把他们赶下去。”

    杨预赞许地说了一声,走过几个汉人的身边,在那个少年的鼻下探了探,还有气息。

    城下的号角声,急促地响起,又一波攻势到了眼前。

第二百四十三章 弱点() 
    “再上。”

    恩兰。达扎路恭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吐蕃人的阵中黑旗挥动,又一支组织起来的队伍,冲了上去,而前一只攻城的队伍,已经没有了多少人。

    “达扎路恭,不能再攻了,我们吐蕃人的血流得够多了,够了。”

    没庐。穷桑和一众臣子,眼睁睁看着一群又一群的部族勇士倒在城墙下,只觉得浑身冰凉,可是没有人敢去找赞普,只能来寻负责整个攻势的达扎路恭,可后者连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依然站在那里发号施令,把一批又一批的吐蕃人,推上战场。

    尚结息也在这群人的当中,旁观者清,他一直在观察着这些队伍的组成,大部分都出自上层权贵的家族,无论是四大“尚”族,还是末氏、恩兰氏、韦氏、管氏、朗氏这些论族,都没有例外,他已经明白了什么。

    “不要再说了,你们找他也没有用,如果不是达扎路恭,死得人就不是这个样子。”尚结息将他们劝住,这些人也是老成精的,一听之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在赞普的心目中,这些人的血还没有流够。

    于是,这些人只能继续干看着,期望着天色早一点黑下来,再去向赞普求情,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走得这么慢过。

    终于,他们听到了退兵的号角声,看着那些退回来的散碎人群,个个身上带着伤,丢盔弃甲,更要紧的是,没有一点生气。

    当他们一起来到赞普的帐前,达扎路恭已经站在了那里,一板一眼地做着回报。

    “今日,我们一共发动了十三次攻击,每次两到三千人,总数超过了三万,回来的不足万人,唐人的炮石愈加猛烈,许多人倒在半道上,尸体堆满了上山的路,一直铺到城墙下。”

    过了一会儿,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你觉得,在这样的攻势下,还需要多少天,才能攻下城池?”

    达扎路恭沉默了,这些臣子蹑手蹑脚地走进去,一个挨一个地匍匐在地下,赤德祖赞恍若未觉得看着远处,眼神里有些晦暗不明。

    现在形势很明显,唐人十分顽强,如果没有外援,他们可以做长期的围困,总有一天,城中会有粮草不继的那一刻,可时间不允许他们那样做,顺着赤德祖赞的视线,便是青海的方向。

    良久之后,他回过头,在黑压压的身影上一一扫过。

    “这些年,你们抱怨我重用苏毗人,打压老臣,对于那些改变,不是横加阻挠,就是阳奉阴违,总想着靠以前的办法,去对付一个疆土超过我们好几倍、人口超过我们百倍的强大邻国,幻想着他们会一次次地大败,把十几万、几十万人的队伍,扔在这高原上,然后你们便又能到处出击,抢掠人口、财物,过着富足的生活。”

    “每次打不过了,还可以用汉人公主的名义,给天可汗写信,请求他网开一面,每次都能得逞,这样的日子多好啊,想打就打,不想打就立个什么盟约,让唐人止步。”

    “现在,你们成功挑起了天可汗的怒火,没有了公主的阻碍,他不必再顾念什么甥舅之情,他现在想将吐蕃收入囊中,想让你们像突厥人一样,迁到他们的城下,接受他们的保护,不再是这高原上的主人,现在,你们终于感到害怕了,终于想起,曾经有一个,流着唐人血脉的王子了。”

    “晚啦!”

    赤德祖赞的声音,就像惊雷一样在耳中炸响,听得这些重臣权贵们瑟瑟发抖。

    突厥,那个曾经一统大漠,国土远达四方的强大势力,已经消失在了人们的记忆里,而那些顶着阿史那、阿史德名号的草原贵裔们,只能去为天可汗扛枪守门,最后在默默无闻中死去。

    现如今,吐蕃人面临着同样的情形,这一次,唐人做得更狠更彻底,他们至今为止还没有留下什么俘虏,正是这样的狠辣,让他们胆战心惊,因为,赞普说得没错,唐人可以一次损失几十万人,不久之后,又能再次召集这么多人,他们有着数不清的人口,可吐蕃人才多少?一百多年以来,拼命地抢掠,也不足人家的零头。

    这个弱点是致命的,没有了人口的来源,仅仅凭着高原上极低的生育率,他们哪有资本去打消耗战,唐人只要抓住这一点,步步蚕食,总有一天,会将势力拓展到逻些城下,这也正是哥舒翰在青海所采取的步骤。

    然而,比之更为要命的是,唐人远不只青海一路威胁,任是谁也没有想到,伤口会从勃律被撕开,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那些曾经驯服无比的属国,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勃律、尼婆罗、甚至是象雄。

    逻些城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吐蕃人已经走到末路。

    “天神在上,请救救你的子民吧。”

    没庐。穷桑、尚结赞、尚结息、末。东则布等人嚎啕大哭,站立一旁的达扎路恭也四肢着地,匍匐在他的脚下。

    赤德祖赞站起身,走到他们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

    “能拯救吐蕃的,不是天神的怜悯,也不是我,而是铁和血,没有与敌偕亡的心志,就没有同强敌谈判的资格,收起哭声,拿出你们的勇气,让唐人看一看,吐蕃人的祖先,是如何一步步成为这高原上的主人的。。”

    “明日一早,继续攻城,我的禁卫军,将是第一阵。”

    他的话,让所有的重臣都停止了哭泣,一个个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的主君,仿佛第一次看到,他的真实模样。

    逻些城头上,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已经被清理一空,墙道、城头上到处都是流淌的鲜血,刘稷顾不得肮脏,一屁股坐在墙道上,背靠着墙垛,一边吸着气,一边指导郎中为自己缝针。

    他连拿针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的手抖个什么劲啊,又不是戳进你的皮肉,疼死老子了,找帮小姑娘来,也比你强得多。”

    “戍主恕罪,小的从未听说这等法子,你忍忍,马上就好。”

    那郎中被他骂骂咧咧地说了一通,慢慢地手上就稳了许多,左右病者都不怕疼,他怕个什么劲啊,照刘稷的要求,先用清水洗净再用烈火消毒,然后用干净的针线一一缝上,虽然伤者吡牙咧嘴,可他知道,那不过是表象,为了分散对于疼痛的注意力而已。

    “成了,你看看,可有什么不对之处?”

    刘稷的身上有两道需要缝合的口子,一道在手臂上,一道在腹下,得益于精良的铠甲,都是入肉不深,但是皮开肉绽的那种,甲胄能起到的作用,就是如此,许多吐蕃重甲武士,身中数箭依然行若无事,他也不例外。

    小口子的箭伤,拔掉箭头,敷上伤药包扎好就行了,只有这种长长的口子,为了加速凝血,才需要缝合。

    “做得不错,下头还有这等伤处,你照例施行吧,注意要洗干净,否则会适得其反。”

    郎中带着敬佩的眼神走了,刘稷一头倒在城墙上,动都不想动,今天的战事虽然不如之前那么猛,可是持续时间之长,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他同张无价等人连续轮换,到后来连轮换的功夫都没有,只能咬力死顶,累得几乎脱了力。

    而正是因为他始终站在第一线,才让那些第一次与敌人正面交锋的汉人,没有溃逃,反而越战越勇,只不过伤亡可想而知。

    他们已经尽力了。

    现在刘稷只想闭上眼睛睡上一觉,就在眼皮子渐渐发沉的时候,一个人影模模糊糊地走过来。

    他本以为是封常清,睁开眼一看,却是自己的师父田珍,他想挣扎着站起来,被一只有力的手臂给按住了。

    “撑得往么?明日,你歇一歇,某替你打头阵。”

    刘稷咧嘴笑了笑,汉人的英勇和自己的努力,正在得到他们的认同,这是好现象。

第二百四十四章 怪味() 
    实在太累了,这一觉仿佛睡了一个世纪,就连号角、厮杀声都无法将之惊醒。

    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空无一人,刘稷试着动了动手臂,伤口处已经不再渗血,也没有化脓发炎的现象,愈合只是个时间问题。

    坐起身一看,才发现这里就是以前自己的住的地方,吐蕃人的王宫,后世的旅游胜地,布宫,传说中松赞干布为了迎娶文成公主修建的著名建筑,或许,这里还是他们春宵一度的地方,如果七十多的松赞干布还有能力的话。

    由于建在城中的最高处,离着正面的城头有些远,耳中只能听到隐约传来的声音,这些声音提醒了他,目前处于什么样的环境。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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