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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节

乱世崛起-第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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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肉由于刚刚烤完,还带着温热,小块鱼肉入口即化,如同后世的八宝鱼一般,肉质鲜嫩,骨头果然是软的!余文咀嚼了起来,咽下的时候险些将舌头也吞进去了。

    “好吃!”余文惊喜一声,随后大口大口吃起来,一条软火鱼其实也就两口便完了。

    这狼吞虎咽的模式一旦开启,拉都拉不住,船夫喊着“别吃那么快”,于事无补。就连软火鱼的头部也一通被余文咽下去了,十条吃完也就一瞬间,余文砸吧着嘴一脸余犹未尽,吮吸着手指起来。

    “这鱼的味道太绝了!”

第一七四章林小蛋(下)() 
余文一抹嘴,回味了一阵!

    “再来一百只!”

    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因为买这烤杂鱼是有规则的,老顾客都知道,船夫一开始并未告知余文。

    “余公子,我们这儿一次只能吃十只,若是你想吃,请明天再来。”林小蛋礼貌回道。

    “你们也要做饥饿营销么?每人每日不得超过十条?”余文心中莫名,顿时看向林小蛋的目光中有了赞赏,看来陆朝懂得商家之事也不是没人啊。

    “饥饿营销?余公子啊,是这样的,杂鱼有限,一天最多也就两百来条,你一次买去了一百,那后面的人就吃不到了。”船夫解释一番。

    饥饿营销这个新兴词语余文也懒得费神去解释。

    “是余某人鲁莽了,还请林小姐原谅。”余文拱了拱手,这时另外十条杂鱼也已经烤好了,看的直让余文舔嘴唇,想去夺两条来,但因为有女人在,实在下不了手,不然形象尽毁!

    “不打紧,不打紧的,余公子不知道,不知者不罪嘛。”

    余文突然有些小想法,皱着眉陷入了沉思,脑子里想着如何写出一篇关于鱼的诗词来。

    这林氏两女子虽然不一定精通学文,但应该是懂得欣赏诗词的,这便是余文想写诗的原因所在,若是能念出一篇关于鱼和美食的诗词来,那必然会收获不同的目光。

    余文所想不叉,这群母女每日里都是面对着渔夫船夫,若是余文真的能作出一首诗来,这形象便立刻与所有人区分开来,两母女自然也会对他刮目相看了。

    思来想去,哪有写鱼的诗篇?莫非讲个鲤鱼跃龙门的故事?可这则励志故事对方明显知道,小屋上那副跃龙门的图画就是佐证。

    难不成要自己去写一首?余文一想大概只能如此了,于是清了清嗓子,“咳咳嘉泽江上人来往。”

    余文摇着头晃着脑,如同书生文人一般,再配上这一股儒雅之气,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余公子竟然还会诗词?”船夫轻声说了一句。

    林小蛋恬淡的脸上也浮现出一丝涟漪,她对于自身的容貌极度自信,心里想着莫不是余公子在为我写诗作词?“可从来都没有人这样做过呢,最多有些无赖,可他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拼凑出来让人啼笑皆非的文字,庸俗不堪。但余公子明显就是读书人,一看就不同。”

    林夫人对于余文的看法也有了一丝改观,陆朝重文人,无论是位极人臣还是贩夫走卒皆崇拜善诗词之人,写诗词往往被认为是大雅之事!

    “独爱杂鱼壁上烤。”余文说完第二句,脑子在飞速运转着,就剩下下阕了。

    前两句是在陈述,陈述嘉泽县与林小蛋的烤杂鱼,那后两句必然是总结和感概。

    余文转着步子晃了两圈后,开口道来:“除却指长非鱼肉,每日十尾不想归!”

    下阕说的乃是,吃过这指长的小杂鱼,其他所有的鱼肉都显得不堪,嘉泽县的游客,每日里能吃下十尾便再也不想归家了。

    船夫听得云里雾里,他并未理解余文所要表达的意思,只是懵懵懂懂听出这是夸赞林小蛋做出的烤杂鱼。

    “嘉泽江上人来往,

    独爱杂鱼壁上烤。

    除却指长非鱼肉,

    每日十尾不想归!”

    林小蛋一边念着一边眨眼笑着,她也有些不明所以,只是笑,发自内心喜悦的笑。看不懂的诗词才更具韵味!

    “好诗,好诗!”林夫人抚掌笑着,这里唯有她能听余文诗词的精妙之处,“好一句除却指长非鱼肉,好一句每日十尾不想归!”

    “夫人谬赞了!”余文一脸谦逊,虽然他诗词里写着不想归,可还是得早些赶路啊,不然等到通缉令来到嘉泽县,他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指长这个名字好,平日里我们叫杂鱼叫习惯了,今日就借着余公子的题诗,我们也将这鱼儿的名字也改一改,就叫指长!”林夫人亲自倒上茶水递到余文手里,这可是其他顾客不曾享受的待遇,“余公子请喝茶,今日甚是感谢余公子题诗一首,日后我们这烤杂鱼也有个优雅的名字了。”

    “应该的,应该的。”余文也不客气,端起茶水来喝上了一口。

    “小女子有个不情之请。”林夫人微微欠身说道。

    “我余文若是能做到定不推辞,还请夫人说来。”

    余文伸手扶起林夫人,这个本是很自然的动作,却让人们感觉尴尬,陆朝人男女授受不亲。

    “看余公子的神色应该没有亵渎之意。”林小蛋抿着嘴心里想着。

    林夫人身子微微往后撤了一步,神色自然笑着:“这样的,还请余公子亲笔提上这诗词,往后有人来吃烤指长的时候,我们也能借着这首绝句,跟他们说说指长的来历。”

    “这个”

    “余公子有难处么?对不起,是我鲁莽了,还请余公子别介意。”

    “不是,不是,你们误解了。”余文摇了摇手,他当然不惧将这诗公布于世,他只是羞愧自己的毛笔字惨不忍睹啊,自己看看就觉得头疼,那还有勇气写给别人看啊?!

    余文接着说道:“是这样的,我身上没有笔墨,不如这样,我待会要去城里补充物资,顺便也得买笔墨,等到写好了给你们送来,如何?”

    “不用如此麻烦,是我太贪心了。”

    林夫人有极好的教养,于是便与余文如此一来二往推辞着。

    “余某人写出的诗文能收录在夫人手里,是余某人的荣幸,我正好是要去到城里,所以并不麻烦,还请莫要推辞了!”

    “如此便谢过余公子了。”

    这个结果皆大欢喜,对于林氏母女来说,有了这诗句并不会让她们的烤杂鱼生意更好,她们每日里也就两百余条,无论刮风下雨都能售罄,写上这则诗词的本意乃是让这样一件看似低俗的卖烤杂鱼摇身一变,变得更加优雅一些,这才是他们所喜爱的。

    由于赠送诗词,余文得到了免费的十条指长鱼,一边吃着一边赶往城中去了。船夫一夜未睡,与余文结好账便早早钻到自己的船中睡下了。

第一七五章五十两换一媳妇(上)() 
大饭量可以让余文精力充沛、身手敏捷,可同样也会带来一个弊端,那就是必须吃吃吃,不吃饱就没力气也没精神。为此,余文必须携带大量的食物以备不时之需,所以需来到城里补充食物。

    迅速买好食物后,余文便打算重新回到码头。那首叫做嘉泽指长的诗要写出来,余文还没忘,但这字自然不能自己来写,这次进城去找人写字也是目的之一。

    县城里要找个写字好的人,实在太简单了,如同后世找个会算术的人一样简单,无论哪里位置,只要看到书生打扮的家伙,凑上去就对了。

    陆朝读书人可没有是字写不好的!

    洋洋洒洒的行书一气呵成,余文找了个代写书信的中年儒生,摸出了一颗碎银子,相当于半两银子,交到这位落魄大叔手中。

    “这位先生,谢谢了。”

    落魄中年书生激动地用袖子擦拭着碎银子,完后用牙齿咬了两口,弯腰鞠了个躬一脸笑容:“这位公子,你愿意让鄙人来写是看得起我,给钱使不得啊!最多一百文就好了。”

    读书人脸皮薄,明明想全部收下却想要来个高风亮节,实在心里撑不住便又改口要一百文。不过遇到余文,他给出去的银子便没有要回来的习惯,挥了挥手就走了。

    “这是你应得的,先生,我走了。”

    赤兔在城里吃饱喝足了,浑身是力气,载着余文一路狂奔,不一会儿就到了码头上。

    这时候江上的疍家人,除去妇孺外,其他人基本上都外出打渔了,可余文却远远听到男子的喝斥声。

    “有些奇怪!”余文没往心里去,心里想着大概是某个懒汉在家里训斥老婆吧?亦或是有来催账的男人?

    越是走进林小蛋家的那条船,这声音便越来越大起来,余文顿时觉得有什么不妙,双腿一夹,赤兔会意,如一阵风一般奔驰起来。

    余文看到了让他愤怒的事情,赤兔还未停下他便纵身一跃从马上直接跳下,为了克服速度的惯性,他在地上滚了一圈后才站立起来。

    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哪怕在地上滚动那两圈也动作潇洒。

    “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这是做什么?”

    余文顶在一群青年身前,他旁边有位男子倒在地上正剧烈咳嗽着,头发凌乱满身血迹,不时从嘴里咳出血来。

    护在这位受伤男子身边的人正是林小蛋母女二人。

    事情的来龙去脉余文不知道,但大概他能猜出一些。应该是这群壮汉主子中意林小蛋,但是林小蛋不同意,那只能硬来了。

    这个还倒在地上的受伤青年,应该是逞英雄,反而被狠狠打了一顿!余文看着他点了点头,心中是有些敬佩的。

    明知自己不是对手,还有勇气站出来,这或许是莽夫,但至少有一点必须肯定,那就是此人是有勇气之人,是个男子汉!

    这一伙有五人,站在最前方一人一席白衣,手上摇着一把折扇,较好的面容配上折扇上写着硕大的“雅”字,倒也养眼。如此花花公子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吹捧之人,但此刻出现在林家女儿二人面前,那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犹如一尊披着人皮的恶魔。

    其身后四个穿着短打衣衫的青年人,便是恶魔爪牙。

    “你是什么人?赶紧滚开,不然连你也一块打了!”

    说话的人并非是白衣男子,而是身后一位略瘦的青年叫嚣着。

    “诶阿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是文明人,怎么能随便打人呢?我们是在收账,欠债还钱对不对!”白衣男子哈哈大笑了起来,那不屑的眼神完全没将余文放在眼里。

    “欠多少?我帮他还!”余文说道。

    “余公子”林小蛋走了过来,光滑的面容有两条细长的泪痕,在阳光的折射下熠熠发亮,其戚眉可怜的样子让人看了我心犹怜。她的话还未说完,那躺在地上的青年坐了起来,一抹嘴角鲜血,打断说道:“别参合进来,这位公子你快走!”

    “我问你们呢,欠多少?”余文看了一眼林小蛋后便再度看向那白衣男子问道。

    “五十两银子。”这时候林夫人开口说了话,“若是你能帮我们还了这笔债务,我答应将小蛋许配给你。”

    余文之前在客船上做的那些事,写诗啊去城里买笔墨写字啊什么的,在林夫人眼里看来,这八成是为了自家的女儿。男人嘛,看到喜欢的女孩,总爱多表现一些。

    短暂的时间内,林夫人心中有了衡量,与其自己带着女儿艰苦流浪,不如将女儿托付给一个靠谱的人。而余文的出现让她眼前一亮,至少目前看来,这余文是完全符合林夫人的择婿条件。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林小蛋脸蛋绯红,轻轻娇嗔了一句“娘”随后便埋着头。

    “娘是为你好!女儿大了总要嫁出去的。”

    “我谁也不嫁!”

    余文摇了摇头,这种趁人之危可不是他的风格,再说了他如今正在被通缉呢,漂浮不定的,还真没想好要将林小蛋给收了。

    “夫人,你不应该拿小蛋的幸福做筹码,她中意谁理应她自己来选择。”

    林小蛋一听,抬头瞪了一眼余文,贝齿紧咬,那伤心的面孔比之刚才更甚。

    这一句话伤人啊,少女来解读的话,无非就是一个意思:我余文看不上你!

    不过林小蛋虽然少女心性,可也比较懂事,旋即就露出笑容来,“余公子说的对。”

    她多想加上一句“娘,女儿配不上他,你就别占人家便宜了!”

    躺在地上的青年一脸无辜的模样,看看余文看看这对母女,又看看白衣男子,可人们似乎将他遗忘了一般,没有人将目光注视在他身上。

    “我这样拼死拼活,就快要被人打死了!还不是为了你家女儿么?为什么你不说将小蛋嫁给我?这年轻人就因为能拿出五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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