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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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然对色彩鲜艳的东西敏感,那大红色的绸子旗袍虽然放在余文身后,但还是被眼尖的叶画梅发现了,顿时小嘴一扁,就要落泪了。
“猫哥买的是女人的衣服吧?是送给哪个狐媚子的?”叶画梅委屈极了,心里头时刻想起那天晚上余文的承诺,“说什么事业有成后就娶我?骗子!骗子”
叶画梅毕竟是个十六岁的姑娘家,想到这些再也忍不住眼泪簌簌的就落了下来。余文正喝着绿豆汤,却听到抽泣的声音,赶忙放下碗,大喝了一声:“谁欺负你了?是不是你家爹爹叶老三惹你娘了?”
说完就要找家伙,可家里连家具也没有,哪来的武器?本欲抓着碗当成凶器,想想这碗本来就是叶家的,于是放下了碗,折下一条凳子腿握在手里。
第四十六章红旗袍()
到头来才知道是叶画梅看着红色的旗袍哭呢!
“我当是怎么了!”余文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重新将凳子腿安了回去,“你与那卖旗袍的掌柜身材相仿,我就让她试了下这旗袍,一个中年妇女穿了都漂亮了几分,我一想若是穿在我家梅儿身上,得分就能有九十五了!于是我就买下了,也不贵,就五十文而已!”
原来是小妮子被感动了,坚决不能说是五两银子买的,不然小妮子怕是要哭得更厉害了,余文如是想,可他哪里知道叶画梅一听是给自己买的,脸上的表情如同三岁小孩一般,立刻破涕为笑。
猫哥满嘴油腔滑调,也不知道说的是不是真的?叶画梅虽心中怀疑,但明显更愿意相信是特意给自己买的,不过确认问一句还是有必要的,“真的是给梅儿买的?”
“这还能有假?你看我这身衣服,是不是新的?还有余良余羽两个瓜娃子各一套,四套衣服在同一个铺子里买的,不信的话你明天去杂志社一看就知道了。”
叶画梅看向余文的衣服,确实是崭新的,便不再有任何怀疑了,双手搓着衣角扭扭捏捏起来,“要五十文呢?那么贵!我还没穿过铺子里的衣服,以前都是娘扯些旧布做的。”
余文莫名心酸,都十六岁的大姑娘了,竟然没买过衣服!
“来,猫哥帮你穿上!”
“猫哥不可以!”叶画梅羞得满脸通红,抱着旗袍就跑,生怕余文真的要给他穿。这大夏天的,若是要穿旗袍,那必然要将外衣脱下,自己怎么能只穿亵衣露在猫哥面前呢!被官府知道了,要浸猪笼的。
“嘿,你今晚还没读书识字呢!”余文喊道。
可叶画梅早就跑远了,手里抱着旗袍,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动,想着自己穿上了旗袍是不是真的从九十二分飙到了九十五分?
“颜值九十分以上是极高的评价了,猫哥眼光挑的很,给上百个女子打过分了,绝大部分在六十分上下,九十分以上只有我自己和那神仙姐姐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骗我的?”
娘两险些就撞在了一块,常荷香看着女儿笑容满面,魂不守舍的,暗想是不是余文这小子许了什么承诺了?
“梅儿,怎么了,走路不长眼睛的!咦这是什么?”常荷香一把拿着红色旗袍赞不绝口,揉了由揉,双眼放光,“这料子比刘员外妇人穿的还要更好!恐怕得七八两银子吧?”
“娘,是不是你看走眼了?”叶画梅轻声道,她自打将旗袍拿在手里后就怀疑是不是只要五十文?五十文的衣服她也摸过不少,都是粗糙的,绝不是顺滑如丝这般的感觉。
“娘吃过的盐比你这丫头吃过的饭还多,怎么会走眼了?刘员外那大房穿的那身黄段子丝绸布旗袍就花了四两银子。这红绸子的布料明显更好,你看,这绣的小黄花精致的很,肯定是出自行家之手,你说这旗袍得值多少银子?娘能乱说么?”
“真的?那那我给余公子送回去。他他说是给我买的工作服,以后在杂志社办公时穿的。”叶画梅为余文找了个借口,工作服嘛就名正言顺了,不用担心别有用心的人造谣。
这借口拙劣骗骗小孩子兴许就过了,但凡有脑子的一想就不对,这可是七八两银子的旗袍啊,是工作服?怕是夜间的工作服吧?
“梅儿,这旗袍就说是余公子赠予你的,别提什么工作服不工作服的,新潮的词大家听不懂!这是余公子的情义,你要珍惜,你年岁虽不大,但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赶个日子我托邻里向余公子说媒去!”
“娘!”叶画梅一跺脚就往闺房里去了。
做娘的怎会不知道女儿的心思,这一声娘嗲声嗲气的,怕是心里乐开了花了。若是不同意,这一声娘怕是如同烈马短促的嘶鸣,还得加上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叶画梅的闺房里虽然有一面铜镜,但实在太小,贴到眼前看就连脸蛋也照不全,更别提全身了。可若是搁得太远的话,昏暗的油灯光下又看不清晰。
条件虽然艰难,但是并不能打消叶画梅照镜子的决心,他手里举着铜镜,如同扫描仪一般,从上而下“扫描”着自己,就这样一个个画面在记忆里拼凑起来欣赏着一身旗袍的自己。
“真的更漂亮了!”
叶画梅越喜欢这件衣服便越纠结,她本想着今晚试穿一下就好,明天就给退了,这可是七八两银子的东西!
可真的很喜欢,又是猫哥送的,说起来这还是猫哥第一次送东西呢,还回去不好吧,万一猫哥生气怎么办?一想起余文生气的样子,叶画梅顿时变得坚决起来。
“恩,这衣服不还了,不能冷了猫哥的好心!”
这便是复杂的女子,做好决定后的叶画梅想起今天还没念书呢,赶忙取出余文手抄的歌词,缓缓唱了起来
蔡府内,蔡灵宇也算一条硬汉子,即使受了内伤依旧不肯安分卧床休息,而是借着月光在院子里乒乒乓乓打起了沙袋来。
仿佛这沙袋就是今日屈辱自己的那个自称余老板的年轻人!
“打扁你!老子要跟你再光明正大比一场!”
肉身上受到的创伤,只要用上好的药很快就能痊愈,但是精神上的创伤处理不当或许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蔡灵宇是个自傲的人,在武力上他也确实有自傲的资本,被奉为青城年轻一代的武神,或许其中有些水分,但实力绝对是有的。
恰恰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里被人打败,光天化日当着无数人的面,这群人并且都是些自己一向厌恶的臭老九!这屈辱,唯有真正打败余文才能完全释放。
“灵宇,你有伤在身,该好好休息。”蔡忠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蔡灵宇的小院内。
“我再连一会,很快就回屋了。”蔡灵宇依旧一拳一拳打着沙袋。
“那人的身份我让阿奎查出来了,虽然他与李家有些牵扯,不过只是与李家那个不得志的三公子有染,这层关系不足为惧,明日我就带人去抄了他的杂志社!”
李家老爷子、大公子和二公子这三人乃是实权人物,至于李三公子的客人在李家定是排不上号的边缘客人,就算是死了,以蔡忠兴的关系,只需赔些钱就好。
“爹爹,这事你别管!我要亲!手!打!败!他!”蔡灵宇咬牙一字一顿。
“好,爹爹不管。”蔡忠兴也不糊涂,若是自己贸然出手办了那余老板,自己儿子的心病或许永远也无法解开,但是他心里有了计算,默默低语了一句,“那就打败一个生了病的狮子吧!”
第四十七章你被录取了()
正在写的余文,突然间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是有人在咒我?还是有人在想我?嗯,应该是我媳妇儿想着小倩下半部分吧?”
余文窃窃笑了两声后再次扑在画皮的收尾中。
神行狸习惯性的投给了余文两个鄙视的眼神,灌下一口酒咕哝了一句:“还想你咧许是有人要害你!”
余文抬起头,一努嘴向神行狸比了一个中指,“你这个没人想的糟老头可别咒我!”
“哼!”神行狸冷哼了一声别过身子,屁股正对余文叹起气来,嘴里念叨着又是那套老玩意,什么浪费了天生好骨骼云云。
直到深夜余文才放下笔,画皮基本上完成,只等明日找个时间稍稍修改一下,他长舒了一口气,笑容里是轻松,更有对未来的憧憬。
“第二期放上小倩下部分,第三期第四期就可以放上画皮。”
第二天清晨到来,余文带着好心情直奔青城而去,余良和余羽两个都是勤奋的孩子,也早早起来了,办公室被打扫的一尘不染。不过两人都挂着大大的黑眼圈,如同被人揍了一顿一般。
穿了新衣服,一夜激动得失眠了!
余文指着一对熊猫眼取笑了一番这两兄弟后便吩咐事儿了,余良被安排守在杂志社门口,做个接待人的童子,而余羽力气大自然跟着余文前往雷胖子印刷作坊,有一千份杂质要搬呢。
等余文带着杂志回到杂志社时,人们几乎都吃完了早饭,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屋内坐了三位陌生人,听余良说,最左边的那位马脸青年是来投稿的,坐中间的青年面色普通,普通到丢到人群中再也无法找出来,他则是来应聘编辑的,据说读书无数,天下都看尽了。
最后一位样貌俊朗,一席白衣还拿着一把折扇,好一副才子的模样,这位说自己也是来投稿的,但投稿内容并非,而是诗词。
余文吩咐余羽也坐在外面,“到时候你负责发放免费九州异志,记住了,没有宣传单的一律不给。我进去给这几位面试。”
余羽老实点头。
说到面试,余文板了板脸色,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一些。前世作为公司老板面试过无数人,阅人他有一套自己的见解。可惜的是来者只有一人是面试的,其余两位是投稿书生,让他无法好好过一把面试官的瘾。
“咳咳你,进来。”余文指着坐在左边的马脸青年,再指了指总编办公室说道。
马脸青年跟在余文身后屁颠屁颠就进来了。
“你叫什么,你的投稿呢?我看看。”
马脸青年露出自信笑容,起身关上了房门,再凑近余文身边,如同要说悄悄话一般。
“又不是什么秘密的东西,坐我对面就好了,说。”余文一见这猥琐的模样,顿时有种预感,这位莫非写的是种马色情?
“我叫马规轻,这是我的我的十六岁大美人公主,嘿嘿,总编大人您过目,能不能过甲等签约?”马规轻拿着手稿双手献上。
果不其然,这文笔还凑合,但是内容不堪入目!刚看完一章,余文心中便来气,我这是要做老少皆宜的杂志,怎能有这些淫秽的内容?这本若是刊登出来乃误人子弟啊!
“马兄抱歉,你的稿子内容低俗不堪,别说甲等签约了,就连丙等也远远不够!若你真想跟我们九州异志签约,我建议你尝试写一些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内容。”
“总编大人您再看看吧,如何?是不是很吸引人?”马规轻仍不放弃。
“请。”余文直接送客,朝着门口喊了一声,“下一位进来!”
马规轻愤愤而出,赌气一般喊出,“我会再来的!”
“随时欢迎。”
第二位是那个普通的青年,他显得很拘谨,走进门时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傻呵呵笑了一声,“呵呵,地太滑了!”
余文也被逗笑了,这莫非就是古代的宅男?
“自我介绍一些,可以说说身上发生的有趣的事,还有兴趣爱好等等,自由发挥吧。”
古典宅男挠了挠腮帮,“鄙人名宋明贵,字幻剑,上过两年私塾,不过因为父亲早逝,随后就断了念书之路。我的生活很平淡,一时想不起来有什么有趣的事,我的爱好并不多,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不是四书五经那些书,是通俗,就像小倩那样的,我一口气就看完了,现在心里直痒,因为下部分还没发行”
短短的自我介绍,余文对古典宅男的感觉不错,并归纳了古典宅男的一些特点。
首先,这是个在生活中略带自卑的男人;其次,从他字幻剑就能看出这应该是痴迷武侠的人,这一点很符合编辑的要求;再次,这货确实没多余的爱好,但是酷爱看,这更是一个编辑该有的最大契合点,没有爱好才能更安心的工作嘛;
“幻剑兄,你评价一下小倩这。”余文心中已经有了考量,若是古典宅男能很好分析出小倩的爽点,那就直接聘用。
宋明贵双眼顿时放光,一瞬间给余文错觉,这哪里是自卑的人,明明是自信到自恋的男子啊!
“小倩这本书必然出自于大家之手,幻剑不才,归纳了几点。第一点,此书立意新颖,说的乃是人与鬼怪的爱情,你想啊,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