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入白蛇-第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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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也走过来坐到桌子旁,“小子,你刚才说的那些个稀奇古怪的菜名,怎么小老儿我从未听过呢?”
李默故作神秘道,“烧菜一事,全在用心。若是不能揣摩顾客的心思,又怎么能烧出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呢。”
这番话,本来是李默胡乱说的,哪知道他话音刚落,就传来了赞赏的掌声,“说的好!”
李默闻声回头,发现鼓掌的竟是胡威,便疑惑地皱起了眉头。
胡威脚步匆匆,很快走到李默面前,有礼的拱手道,“捕头大人深谱经商之道,在下胡威佩服。”
李默顿时明白了,“这家酒楼是你家的?”
胡威点点头,“这几日闲着也是闲着,便想鼓捣点事做,请了几名不入流的厨子,瞎捣弄的。”
看来有钱就是好啊,没有丰厚的家底,谁能随便弄个酒楼来耍呢。李默心知胡威是为方才他报的菜名而来,却并不点破,假模假样地拱手客套着,“那预祝胡兄开张大吉、财源广进、客似云来!”
“多谢捕头大人吉言,”胡威诚谢,直截了当说明来意,“只是,方才捕头大人说的几个菜名,在下请的那几个山野伙夫还真没有听过。这”
“呵呵,”李默摇头笑道,“非是我有心刁难,而是你那跑堂的说只要说的出来,便可以做的出来。李某闲着也是无趣,便随意想了几个曾吃过的菜名。”
“哦,真的有这些菜?”胡威眼前一亮,“不知捕头大人可愿点拨一二?在下当以重金酬谢。”
跟有钱人打交道就是好,在他们眼里,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从来就不是什么大事。
李默心里一动,或许,这是个生财的门路呢。他初初娶妻,虽然并不知晓李家的家底,可是从居住的寓所来看,也就是个普通的百姓人家而已。
钱这个东西,从来就是个宝,使在哪儿哪儿就好,自然多多益善的!
因此,李默略一沉吟,问道,“不知少东家愿出多少重金呢?”
胡威原本只是那么随口一说,没想到李默竟然会当真。
不过凭着胡威多年经商的经验,他知道这个花式的菜名,肯定会引起食客们的兴趣,觉得付些银子也是不亏的,便伸出右手,比了三根手指。
“三百两?”李默在心里默默算了下。
这里的一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一块钱,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文钱。
那么,三百两,呃,约等于人民币三十万?!
这么一大笔财富砸下来,李默的脑子差点当机,几个菜名而已,就值三十万?要不要这么豪!
果然,李默的想法很实际,怎么可能会有人为了菜名花这么多钱呢,脑子有没有痴线。
但见胡威轻轻摇了摇头,“捕头大人,在下底子薄,将整个酒楼卖了,大抵也就值个三百两而已。我方才说的,是三吊钱。”
好吧,李默的土豪梦瞬间破灭,看来在古达挣钱,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三吊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三千块,也已经不少了。
李默决定见好就收,免得等下连这三吊钱都没有了,他朝胡威摆摆手,示意他靠近点来听。
胡威闻言往李默跟前走了几步,侧耳倾听。
“吭,其实,这些真不是什么稀罕菜,全是家常便饭而已。”李默压低声音说道,“拿到穿过黑发的手,是海带炖猪蹄。”
胡威瞬间了悟,还别说,真特么形象啊!
“至于剩下的三道,母子相会是黄豆炒豆芽,关公战秦琼则是番茄炒鸡蛋。”
“番茄?捕头大人,请问番茄是什么?还有,钱塘三美又是什么?”此时的胡威宛如好奇宝宝,不停地问东问西。
李默愣了楞,宋朝没有番茄?他怎么记得有个什么考古节目,说在成都凤凰山的西汉古墓里,就发现了番茄的种子呢?是自己记错了?还是现在的番茄还不叫番茄呢?
既然没有,李默也就不纠结这个了,挥挥手冲胡威道,“既然没有就算了,这道菜我也只是听旁人说起而已,并没有吃过。不过,这个钱塘三美,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吃过的。”
“哦?那是什么?”
李默勾唇一笑,“不知道胡兄觉得,钱塘有哪三美?”
“这个,”胡威想了想,“山美,水美,人美。”
李默打了个响指,“没错,钱塘的山青葱笼郁,宛如玉石般青葱的白菜;钱塘的人美,内心纯白如纸,豆腐般柔软洁白。而这水美么,自然是钱塘的水最美。这钱塘三美,便是白菜豆腐汤。”
“高!实在是高啊!”胡威拍手叫好,“不知捕头大人可愿将这几个菜名售卖于我?”
“啊?”李默愣了下,“刚才的三吊钱”
不等李默说完,胡威便赶紧接了腔,生怕李默会拒绝似得,“方才在下只是想得知菜名的具体做法而已。若是捕头大人肯将这几个很有新意的菜名转售于我,在下必将重银礼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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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砸出来的俏娘子()
李默没想到古人竟然如此重视知识产权,要是搁在现代,人家早拿去用了,谁舍得掏钱买啊。
一番交谈后,李默本是用来教训口气大过天的店小二而瞎说的菜名,愣是卖了五吊钱。
要知道,这要是放在现代,就是实实在在的五千块呢。
果然,知识就是力量,力量就是财富啊!
胡威买下这几个闻所未闻的新式菜名,盘算着酒楼又能多些招揽生意的名头,心里很是得意。
而李默也从中得到启发,生财之道贵在头脑,看来卖点子也是个致富的好手段呢。
不过,这个主要取决于能不能遇上识货且肯掏钱的冤大头,否则就算舌灿莲花,估计也是白瞎。
胡威不愧为家财丰盈的富二代,不仅出手阔绰,还硬是附赠了一桌的好菜美酒。
看着眼前很快便堆起了满桌的佳肴,前来打酒的沈老硬是坐到了李半金身旁,美名其曰见者有份。
对于沈老趁机揩油的行为,李半金气哼哼的表示了不满,却也没真的要赶沈老的意思。
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置气,李默全当看不见。
反正酒菜都是赠送的,不要半个铜子,左右只是多加双筷子而已。
因此,李默对沈老蹭饭的举动视而不见,只体贴的给许娇容夹菜。毕竟媳妇就是娶来疼的,可不能错待了。
不过很快,李默就后悔了。
只见沈老和李半金用筷子打架抢半只干煸的熏鸭,沈老动作慢了些,熏鸭顺利被李半金抢了去。
李半金乐的咧嘴大笑,美滋滋的刚把熏鸭塞进嘴里,沈老就摇头晃脑的一通叹息,“唉,今天那具干尸,瘦巴缩水的严重,跟这熏鸭倒有几分相像呢。”
这话说的,令李半金即刻将送到嘴边的熏鸭给丢在了桌上,不满地瞪向沈老,“你真恶心。”
“一般一般,”沈老竟然像得了夸奖似得,笑得脸上全是褶子,“跟你比起来只能屈居第二。”
李半金瞪了沈老一眼,心里对熏鸭早倒了胃口,拿起汤匙盛了勺汤,“嗯,莲藕排骨汤,我来勺这个。”
莲藕排骨汤烧的软糯飘香,汤色粉浓,闻起来令人食指大动。
李半金刚喝了半口,身旁的沈老便啧啧出声,“哎呀,刚才为了尽早拼出具骨架,烧的肉汤还没倒掉呢,别被馋猫给偷喝了。”
“噗!”李半金刚进嘴的半勺排骨汤尽数喷了出来,气得拍案而起,“你这老不羞,故意来捣乱!”
沈老一脸无辜,眼里的笑意却早已出卖了自己的恶趣味,狡黠摊手道,“哪有?”
“呸!你这个老不羞,就是见不得我过上半刻安生日子,来来来,我今日便与你大战三百回合”李半金说着就朝门外走去。
沈老拎着早就灌满酒的紫金葫芦,晃晃悠悠跟了上去,“老胳膊老腿的,松松筋骨也好。”
坐在他俩对面的许娇容不解地看向李默,“爹爹和那位老人怎么了?刚才不是还好好的么?你快去劝上一劝。”
李默又夹了筷子菜放进许娇容碗里,“随他们去吧,咱们吃咱们的。”
“可是”许娇容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李半金和沈老早已出门走得不见了踪影,只好作罢,小口小口吃起菜来。
许娇容吃得香甜,李默却胃口全无,心里暗暗吐槽。
这个沈老瞅着一把年纪了都,怎么还是小孩子的脾气?
明明在吃饭,非要说些重口味的东西,难怪老爹会想揍他呢。
不过说起来白天里的突然变成干尸的白师傅,李默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究竟是什么力量能让人瞬间变成那样?还是,根本白师傅就是早已死去的行尸走肉呢?
李默正想的出神,许娇容抬头问了句,“夫君,你怎么都不吃呢?饭菜都要凉了。”
“哦哦,吃,吃。”李默随意扒拉了两口饭,心里想的全是变成干尸的白师傅,嘴巴里压根就吃不出什么味道来。
等小两口吃饱喝足,李半金和沈老还没回来,李默也懒得再等,抬手喊了句,“打包。”
他说完就看到周围的食客纷纷朝自己看了过来,顿时觉得自己说错了话,改口道,“结账。”
店小二笑容可掬地跑过来,弯腰点头道,“客官,这桌酒菜是我们少东家可以赠给你们的,分文不取。”
李默自然知道这些,说了两句客套的话,就和许娇容相携走出了醉山楼。
此时刚过午时不久,应该大部分人都待在家里的原因,街上并没有什么人。
许娇容走在李默身旁,半低着头抿唇浅笑。
李默将她的举动看在眼里,奇怪地问道,“娘子,可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没有,”许娇容轻轻启齿,露出一排洁白的贝齿,“只是想到了咱们初见面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而今咱们竟然成了夫妻。”
听许娇容这么一说,李默也想起来刚穿过来那天,顿时有些窘迫,“哦,那天我打破了菩萨手中的玉净瓶,心情很是郁闷,然后将脚下的石头给踢飞了,砸中了你的额头。”
“嗯。”许娇容点点头,解下腰间的一枚玉坠,递给李默看,“你可认得这个?”
李默接过,见是枚漆黑如墨的平安扣,虽然触手温润,却不怎么圆润,应该不是什么上好的料子。
“这不就是枚平安扣么?”李默对玉器压根就不了解,还以为许娇容故意是考他的眼里。
许娇容娇羞地掩唇低笑道,“傻瓜,这才不是什么平安扣。它呀,就是你当日踢来砸中我额头的一枚黑石罢了。不知怎得就掉进了我的衣服里,等我回家时才发现,然后就做成枚玉坠系在了腰间。”
李默不由的多瞅了两眼手中那枚形似平安扣的黑石,这是那块被他踢飞的石头?他怎么半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许娇容既然这么说,那肯定就不会错的。
“既然喜欢,就留着吧。”李默将那枚似平安扣的黑石递给许娇容,“日后咱们的孩子大了,我就告诉他们,我就是凭着这块石头,才将你娶过门的。”
许娇容接过黑石坠,娇羞的斜了李默一眼,“讨厌。”
两人正浓情蜜意着,冷不丁身旁突然多出个人,一把将那枚黑石坠给抢了去,撒腿就跑。
“站住!”李默赶紧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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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莫错过了好风景()
李默没想到竟然有人胆儿这么肥,竟然当街就敢抢东西。
虽说那块破石头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可搁不住自家媳妇喜欢啊,那更得拼了命也得追回来不可。
“站住!”
李默边追边喊,很快就将前方抢了黑石就跑的人,给喊得没了影儿。
看着眼前密麻的大街小巷,李默顿时傻了眼,完了,刚才那个穿白衣的,钻进了哪条巷子?
眼前的巷子长得都差不多,李默心里默念了遍,一、三、五、七、九,就选第二条巷子拉倒!
心里打定主意,李默便冲进了第二条巷子。
这条巷子不过六尺,青石板路光洁齐整,一眼就看到了头。
好么,李默三两步走完巷子,比了下左右,男左女右,那就左拐好了。
就这样,李默穿巷越街的,终于成功跟丢了那个当街抢东西的白衣小贼。
从小到大的,李默其实就没少遭遇过小偷,可谓战果赫赫。
他被偷的钱加起来,完全可以买下几十辆私家车。
毕竟凤凰牌的两轮私家车,江浙沪包邮,也就小五百块这样?
不过,像今天这样当街就明抢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太特么没有技术含量了!连最起码的盗亦有道都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