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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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父亲从西印度群岛给她寄来靛青的种子,伊莉莎立刻开始试验。在此后的三年里,她不断地试种、选种,培育出一种适合南卡罗来纳气候的、产量高、质量好的靛青品种。1744年,她第一次在南卡罗来纳大面积种植靛青,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靛青是重要的染料,欧洲的纺织业每年都需要大量的靛青。伊莉莎的成功为她的种植园带来丰厚的利润。她毫不吝啬地把自己培育的靛青种子送给其他种植园主,让靛青的种植在南卡罗来纳迅速扩展。仅仅三年之后,南卡罗来纳向欧洲出口的靛青就已经达到每年10万磅。到美国革命前夕,在北美殖民地每年向欧洲出口的商品总额中,靛青占了三分之一,与烟草、大米三分天下。
伊莉莎除了经营种植园,还做很多一般人都“没时间”做的事。她每天5点起床,读书读到7点,然后到花园或田里走一圈,看看奴隶和仆人们是不是已经各就各位。早饭后的第一个小时,演奏音乐,第二个小时,练习法语和打字。下午,她要处理庄园的事务,写信和各种文件,还教妹妹和另外两个黑人女孩读书。她的目的是让这两个黑人女孩再去教其他奴隶的孩子读书。精力旺盛的伊莉莎好像觉得自己不够忙,“业余”时间还学习法律,很快就可以帮人起草遗嘱和房地产合同等法律文件。她的庄园除了种植,还染皮革,做木桶,织布,做鞋,养蚕,把丝绸做成衬衫、裙子,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伊莉莎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
在战争中表现出色的卢卡斯将军被任命为安第加总督,这下,他更没空回南卡罗来纳了。父女之间只能通过书信交流。从他们的书信中,人们看到,伊莉莎与父亲之间不只是一般的父女亲情,还有一种朋友般的互相关心和互相尊重。父亲对女儿的信赖和依靠,女儿对父亲的崇拜和眷恋,如甘美的泉水,渗透在他们的字里行间。可是,当卢卡斯将军想为女儿挑一个南美的富翁做丈夫时,一向很乖巧的女儿坚决拒绝了父亲的选择。她说:“把秘鲁和智利所有的富人加起来,也负担不起做我丈夫的资本”
1744年5月,21岁的伊莉莎嫁给了她为自己选择的伴侣,他就是45岁的律师查尔斯平克尼。平克尼是南卡罗来纳最有权势的三大律师之一,南卡罗来纳的首席大法官,殖民地议会领袖。他也是个富有的种植园主,拥有7个大种植园。平克尼的一个种植园刚好与伊莉莎的相邻,在第一任妻子去世后,他开始与伊莉莎交往,两人很快就坠入爱河,伊莉莎可能在他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伊莉莎在日记中写道:“我要为亲爱的夫君奉献一切,做他的好妻子,为他生儿育女,做孩子的好母亲”
伊莉莎为平克尼生了3个儿子1个女儿,其中1个儿子夭折。她相夫教子,帮助丈夫管理种植园,里里外外都有条不紊。正当她沉浸在幸福中时,不幸的事发生了。1758年,平克尼死于疟疾。现在,伊莉莎拖着3个孩子,要管理丈夫的7个种植园,原来自己家的3个种植园也仍然需要她的照顾。在北美殖民地,还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独自掌管过10个种植园。但是,伊莉莎做得非常出色,她的智慧、勇气和领导才能让那些七尺男儿自愧不如。
伊莉莎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最重要的女性,为南方经济和后来的美国革命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她的儿子们都是美国的著名政治领袖,一个是独立宣言的签字人,一个在联邦政府担任要职,还竞选过美国总统。她被很多人称为“建国国母”,因为她的身上闪烁着美国女性最让世人景仰的优点:优雅、睿智、独立、勤劳、善良、坚强、乐观,对生活永远充满信心和憧憬。
1793年,伊莉莎去世,人们在费城的圣彼得大教堂为她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华盛顿总统亲自为她抬棺材,以表达对她的仰慕和尊敬。1989年,南卡罗来纳州为了表彰她对农业的贡献,把她列入商业“名人堂”,她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女性。
在北方的农庄和城市里,在南方的种植园里,在西部的草原和山林里,美利坚民族一天天长大,她在辛勤的劳动中变得成熟,在血腥的战争中变得勇敢,在西部的冒险中变得坚强。她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思考,也开始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当她意识到“美洲应该是美洲人的美洲”时,却发现,命运并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
美洲人将用怎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愿望?他们将怎样准备着迎接一场风暴的来临?请看下一个故事:革命前夜。
第21章 革命前夜()
刚刚兴起的美利坚民族似乎是上帝的宠儿。辽阔富饶的北美大陆滋养着它,大英帝国宽松的管理方式放纵着它,它那与生俱来的狂野和热情得到无拘无束的发展。然而,这个任性的孩子还不太习惯理性的思考。它追求自由,却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它渴望幸福,却不知道怎样到达理想的彼岸;它需要权利,却不懂得争取这些权利的理由。它就这样跌跌撞撞地走着,无知,也无畏。但它并没有在蒙昧中徘徊太久。一道曙光从东方升起,开始照亮这个孩子的灵魂。这就是把人类从黑暗引向光明的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正式兴起是在18世纪初,一直延续到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几乎贯穿整个18世纪。但在此之前,荷兰的斯宾诺莎、法国的笛卡儿、德国的莱布尼茨、英国的牛顿,已经掀起了“理性主义”的思潮。
什么是“理性”?在狄德罗的百科全书里,“理性”是“人类认识真理的能力”。人的理性是大脑活动的自然结果,人们从对事物的观察、判断和推理中获得知识。“理性主义者”们不仅仅是思想家,他们还是数学家或科学家。他们传递给世界的信息是:人,可以通过理性的思维认识真理,而不必依靠神的启示或君主的谕旨。卑微的“人”第一次意识到,他们也许有能力探索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后来的启蒙思想家们,无一例外地高举“理性”的大旗,向“神权”和“王权”发起了猛烈的进攻。
启蒙运动的两位先驱都是英国人,他们是托马斯霍布斯和约翰洛克。霍布斯最早提出“社会契约”的理论。他说,国家是人们根据社会契约创造的,君权是“民授”而不是“神授”。君主得到授权后,要为人民谋幸福,而人民也要服从君主,不能反悔。霍布斯摘掉了君主头上的光环,却没有摘掉他们的王冠,他认为君主专制有利于社会的管理。霍布斯不相信有神,但认为宗教是维持统治的必要手段。
经历了“英国革命”洗礼的洛克显然比霍布斯走得更远。他认为,根据“社会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而私有财产是“人权”的基础。他说:“我的茅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也许是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最好的描述。洛克继承了弗朗西斯培根的理论,认为获得知识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感觉和认知而积累的经验,因此,他也被称为“不列颠经验主义”者。
洛克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说,人的自然属性是自私。所有的人都是平等和独立的,“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财产权”是“天赋人权”。他的自由主义的另一个方面是政教分离。他认为,既然人没有能力确认哪一种宗教是绝对“正确”的,就应该允许宗教自由,而不能由政府强迫人民遵循某种信仰。一个宽容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洛克最著名的政治理论是“分权”理论。他说,国家的立法权应该属于议会,而行政权和外交权属于君主,这是“二元论”。在洛克心中,君主立宪是最好的统治方式,议会与君主“分权”,可以保证政治结构的稳定。洛克不再像霍布斯那样,认为人民一旦授权给君主后就不能反悔,而是认为“革命”不仅是人民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它也是人民的“义务”。
洛克的理论启迪了后来的启蒙思想家们,如伏尔泰和卢梭,并深深地影响了西方的政治思想。他是对未来的美国影响最大的人。美国最重要的几位“国父”,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马斯杰斐逊等,经常引用洛克的观点。杰斐逊把洛克与培根、牛顿合称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三个人”。他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把洛克的“天赋人权”延伸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洛克的政教分离和分权思想完美地体现在美国宪法中,他提倡的自由主义更是美国人至高无上的法宝。在他之后的两个多世纪里,以基督教精神为底蕴、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美国文化,在全球大行其道,魅力无敌。
继洛克之后,启蒙运动渐渐进入高潮,接下来的几位大腕儿都是法国人,巴黎也就成了启蒙思想的中心。第一位出场的是孟德斯鸠。孟德斯鸠出身贵族,是位法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他对古希腊、罗马的政治体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霍布斯和洛克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体系。他著述不多,却字字珠玑,主要著作是论法的精神。他试图设计一个理想的政府,使人民充分享受“政治自由”。他说:“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人人自感安全的心境的平安状态。为了享有这个自由,就要建立一个政府,在这个政府的统治下,一个公民不必惧怕另一个公民。”
那么,什么样的政府结构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呢?孟德斯鸠提出了他最为世人所熟知的“三权分立”理论,这是对洛克分权思想的发展。他认为,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应该分开,由不同的政府机构掌握。三权互相平衡,互相制约,任何一权都不能凌驾于其他两权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政治的协调和社会的稳定。
孟德斯鸠的理论对西方政治体制的影响显而易见,今天世界上的主要民主国家都是三权分立政体。美国是第一个实践三权分立的现代国家。可以想象,“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在构思美国宪法时,满脑子里飞的一定全是“孟德斯鸠”。孟德斯鸠的著作也是被北美政治家们引用得最多的文字。但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在研究古希腊、古罗马的经验中得出的结论,适用于“城邦共和国”,也就是“小国寡民”。它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能否适用,美国“国父”们心里压根儿没数。尽管如此,这帮天不怕地不怕的移民的后代,还是硬着头皮把貌似有理的三权分立搬上政治舞台,这玩意儿到底管用不管用,就听天由命了。没想到,这个“四字咒语”不但极靠谱,而且法力无边,整得美国政治超稳定,一部宪法二百多年不变,羡煞旁人。美国人在给“孟老爷子”烧高香的同时,也对自家“国父”的“胆大包天”佩服得五体投地。
与孟德斯鸠同时代的另一个法国人,就是被誉为“思想之王”“欧洲的良心”的伏尔泰。人们说,18世纪是伏尔泰的世纪,他的光辉有如日月。伏尔泰不仅是哲学家,还是才华横溢的文学家、诗人、戏剧家、历史学家,上至国王、下至百姓都是他的粉丝。伏尔泰在科学上的造诣也很深,特别喜欢研读科学家们的著作,对牛顿情有独钟。他一生连书带小册子共出了两千多本,写过两万多封信,恨不得连说梦话都在作诗。好像地球人都知道他的那句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其实,这话不是伏尔泰说的,却准确地表达了他的思想,所以人们也就乐意借伏尔泰之口把它传扬天下。
伏尔泰首先攻击的是天主教会。他说:“天主教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可笑、最血腥的宗教。”像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他是个“自然神论者”,认为上帝在创造了世界之后便不再作为,而是由“自然”主导人们的生活。他说,信仰不是基于教义,而是基于推理。他提倡的“宗教自由”远远超过了以往所有的思想家。以前的“自由”只是基督教的不同派别之间的互相宽容,对非基督徒并不包容。伏尔泰却主张对所有宗教的宽容,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虽然伏尔泰痛骂天主教会,但他却没有指责上帝本身。相反,他认为上帝不但有存在的理由,而且有存在的必要。他的名言是:“如果没有上帝,那就有必要创造一个上帝。”他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伏尔泰的著作处处闪烁着理性和人性的光芒。他说,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上帝赋予他们追求生存、追求幸福的权利。他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反对奴隶制。伏尔泰还对欧洲以外的社会形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不同寻常的宽容。他多次提到中国和日本这两个不信上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