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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美国的故事-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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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华盛顿,1732年2月22日生于弗吉尼亚,是奥古斯丁华盛顿与第二任妻子玛丽波尔华盛顿所生的第一个孩子,其后还有5个孩子,不过有1个夭折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劳伦斯华盛顿和小奥古斯丁华盛顿,是父亲与第一任妻子珍妮巴特勒所生。

    乔治华盛顿的父亲是个种植园主和奴隶主,拥有3处庄园,大约8平方公里土地和将近70个黑奴。在大种植园密集的弗吉尼亚,这算不上很富有,也就是个中产阶级吧。他父亲除了经营种植园,还与英国公司合作在弗吉尼亚开采铁矿。

    乔治华盛顿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小猎溪庄园”和费里农庄度过的。他在弗吉尼亚的弗雷德里克斯堡上学,直到15岁。他的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都曾去英国受教育。本来,他也打算去,可是,11岁时,他父亲去世了,家境因此变得不如以前那么稳定,他也就失去了去英国学习的机会,甚至一辈子都没去过欧洲。后来,在他的政治生涯中,他似乎对自己没有像其他那些“建国国父”一样受过高等教育而感到遗憾。

    父亲去世后,乔治华盛顿继承了费里农庄。他只有11岁,由母亲代管。大哥劳伦斯华盛顿成了他的监护人和道德楷模。这位大哥是个勇敢、热情、友善的年轻人,25岁就担负起经营产业、教导弟妹的责任。他21岁时参军,在英军上将爱德华弗农的麾下参加了“詹金斯耳朵的战争”,因英勇善战,深得将军的赏识。战争结束后,他回到弗吉尼亚,把自己继承的小猎溪庄园改名为“弗农山庄”,以纪念弗农将军。弗农山庄在波多马克河边,是一片美丽又安详的土地。

    1743年,劳伦斯华盛顿与安妮费尔费克斯结婚。费尔费克斯家族是弗吉尼亚唯一的英国贵族。这桩婚姻不仅为他的飞黄腾达铺平了道路,也把他弟弟乔治华盛顿带入弗吉尼亚的上流社会。1744年,劳伦斯华盛顿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还兼任弗吉尼亚国民自卫军总指挥。后来,他参与建立了“弗吉尼亚俄亥俄公司”,开辟俄亥俄地区的贸易,不仅发展壮大了家族的产业,还为弟弟乔治华盛顿在政治上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1752年,34岁的劳伦斯华盛顿死于肺结核。这一年,乔治华盛顿20岁。他很爱这个大哥,曾陪着大哥到处求医治病,他这一生唯一的一次“出国”经历就是陪大哥去西印度群岛养病,还为此得上天花。大哥的言行、思想、道德都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继承了美丽的弗农山庄,可见他们真诚的兄弟情义。此后,弗农山庄一直是乔治华盛顿的家,直到他去世。

    20岁的华盛顿(以下如非特别注明,单指乔治华盛顿)似乎比同龄人成熟。他寡言少语,只在必要的时候说话,还有点害羞。他衣着考究,儒雅风流。像其他绅士阶层的子弟一样,他喜欢骑马、打猎、斗鸡,而且“舞艺”高强。在宴会和舞会上,他总是能吸引很多漂亮女孩的目光。他个子比大多数人高,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但是,跟一般公子哥不一样的是,华盛顿有着超乎常人的坚强意志。他看上去很有礼貌,也很随和,不像很倔的样子。可是,他一旦认定了什么事,十八头牛也拉不回来。他的诚实和谦逊也是出了名的,大家都喜欢跟他交朋友。别看华盛顿长得像个书生,其实他非常强壮,肌肉发达。有一次,他看到几个小伙子,脱光了膀子在街上玩投掷游戏,即搬起大石头,比赛谁投得远。华盛顿看得起劲,走上去说:“我能不能试试?”几个小伙子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走到一边打算看他的笑话。华盛顿连大衣都没脱,搬起石头往外一扔,比所有的人投得都远,大家全都服了气。

    华盛顿受大哥的影响,做梦都想当将军。起初,他想参加英国海军,但母亲心疼儿子,坚决反对,他只好作罢。后来,他喜欢上测量学和几何学,17岁时就被任命为弗吉尼亚的官方测量员,专门勘测地形、制作地图。在大哥的引荐下,华盛顿认识了弗吉尼亚总督罗伯特丁威迪,并在21岁时成为国民自卫军其中一个地区军团的指挥,军衔是少校。

    1753年,法国在俄亥俄地区建起“杜肯堡”,也就是今天的匹兹堡市所在地。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因为俄亥俄在“法律”上属于弗吉尼亚。丁威迪总督派华盛顿去给法国人送了封信,要求他们立刻离开。在送信途中,华盛顿还跟易洛魁联盟的印第安人首领交上朋友,相约结盟对付法国人。杜肯堡的法国将军很有礼貌地接待了他,然后很有礼貌地拒绝了弗吉尼亚总督要他们撤离俄亥俄的要求。

    于是,1754年,丁威迪总督就派华盛顿率领这支150人的军队,以勘测为名,重返俄亥俄河谷。易洛魁联盟的一个部落首领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此时,22岁的华盛顿已是一名中校,他指挥着这支队伍穿越重重叠叠的森林,走向那个让他“一战成名”的战场。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已经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上。

    快到俄亥俄河谷时,他的队伍遇上了一队法国兵,共30人,他们都是法裔加拿大人。带领这队人马的是约瑟夫朱蒙威尔。朱蒙威尔是个外交官,他其实是带人去找丁威迪总督谈判俄亥俄河谷的事。华盛顿可不知道这情况,还以为碰上大敌了呢。他先让自己的队伍隐蔽起来,然后,在黎明时分,来了个突然袭击。朱蒙威尔等10个人被打死,1个受伤,1个逃跑,其余的都做了俘虏。初战得胜的华盛顿下令修建“内塞西蒂堡”,以防法军的进攻。

    他只顾杀得高兴,却忘了,英法之间虽然别扭,但还是处在“和平”时期,并没有正式宣战。他居然把人家的外交官杀了,这不是捅娄子吗?法国人气疯了,马上派了600名加拿大人和100个印第安人,由约瑟夫朱蒙威尔的弟弟路易朱蒙威尔率领,进攻内塞西蒂堡。华盛顿倒是很勇敢、冷静地指挥大家坚守阵地,可惜天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把他们的火药全淋湿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内塞西蒂堡建在地势低洼处,一下雨,成了“水淹七军”。他学到了平生第一条军事常识:军事要塞须建在高处,以免成瓮中之鳖。

    学啥常识也晚了,此时此刻,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咋办?继续打?枪都哑巴了。往外冲?150人对700人,明摆着找死。眼下只剩一条路,投降吧。降也要降得体面。他煞有介事地派了两个人,包括一个法语翻译,跟路易朱蒙威尔谈判。路易朱蒙威尔不知道敌人的枪已经不管用了,也担心英军大队人马的到来,想尽快结束战事。他说,只要对方投降,就放他们回弗吉尼亚。华盛顿同意了条件,路易朱蒙威尔让手下起草了一份投降书,要他签字。其中有一条,就是华盛顿承认他们“刺杀”了法国外交官约瑟夫朱蒙威尔。华盛顿压根儿不懂法语,他的翻译也莫名其妙地没把这一条译给他听。他大笔一挥,在文件上签了字。路易朱蒙威尔倒挺讲信用,闪开一条路,让他们赶紧滚。这帮弗吉尼亚人一路上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敲着军鼓,举着战旗,从从容容地回到家乡。

    回到弗吉尼亚后,华盛顿向议会递交了作战报告。他本以为会受到责备,没想到议会和总督不但没怪罪他,反而向他表示感谢。他在危急时刻表现出来的从容和镇定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可是,他签的那份投降书却立刻掀起英法外交风波。法国说,你们竟敢派殖民地人刺杀我们的外交官,该当何罪?英国说,少来这套,你们用卑鄙手段糊弄人家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签的字,还好意思提?法国说,再不收敛,就教训教训你。英国说,要打就打,谁怕谁?就这样,冒冒失失的华盛顿点燃了英法的战争之火。

    对战争充满热情的华盛顿将会有什么样的表现?这场战争的结果如何?请看下一个故事: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

第18章 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 
1754年7月,年轻的弗吉尼亚人乔治华盛顿在俄亥俄河谷的一通乱打,让英法撕破了脸皮,也把世界拖入了战争。1756年,英法正式向对方宣战,史称“七年战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场真正的“世界大战”,因为卷入战争的不只是英国和法国,还有它们在欧洲的盟友以及它们在全世界的殖民地。法国、奥地利、西班牙、俄国联手对付英国和普鲁士的联盟。战争从欧洲扩散到北美、中美、印度、加勒比群岛、菲律宾、西非。战争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谁是世界的老大?

    这场战争在北美的部分被称作“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这个名字并不准确,听上去好像是人家法国人在跟印第安人打仗。其实,是法国人与印第安人联合起来打英国人。殖民地这些人就直接用敌人的名字命名了这场战争,也许是怕哪天早晨醒来忘了自己在跟谁打仗。看上去,哥儿几个打架好像是为争夺那顶“河狸皮帽子”,实际上是英法争霸的必修课。这盘菜早晚得上。

    1754年,战争刚刚爆发后不久,来自7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代表和150名易洛魁联盟印第安人的代表在纽约的奥尔巴尼开了一个会。对一盘散沙的英属殖民地来说,迈出这一步实属不易。在此之前,各殖民地老死不相往来,只关心家门口的那点儿事儿。现在人家法国人和印第安人联合起来了,咱也不能坐着等死吧。

    主持这次会议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提出两条建议。第一,联合印第安人。当然,北美大部分印第安人已经站到法国一边,因为法国人一向对他们最好,很尊重他们的权利。但北美最强大的印第安人族群易洛魁联盟却与法国是世仇,这似乎是英国人的福音。殖民地代表都愿意与易洛魁联盟合作。易洛魁联盟的首领说:没门儿!你们和平时期欺负我们,现在要打仗了,想起来跟我们合作,让我们上去堵枪眼儿,凭什么?我们跟法国人有仇不假,但犯不着替英国人卖命。这条计落空了。

    富兰克林的第二条建议是,所有的英属殖民地联合起来,选出统一的议会,进行统一的管理,这叫“团结起来力量大”。他还画了幅“联合或死亡”的漫画,给大家敲警钟。这一条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代表们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这都什么馊主意啊。一百多年的“自治”哪能说改就改?俺凭什么要听“中央”的指挥?新英格兰人觉得自己是基督教正宗,南方的新教就是个“腐败教”;南方人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英国人,北方人都是大老粗、暴发户;纽约人说吵什么吵,啥都不如钱重要;宾夕法尼亚人说哪用得着这么麻烦,大家都听俺费城的不就得了总之,各殖民地坚决拒绝了富兰克林的“联合”主张,但总算同意互相合作,协调作战。

    1755年,英国给北美派来一位60岁的老将爱德华布莱德克。布莱德克15岁就参军了,当了一辈子兵,打了一辈子仗。7月,他率领大约2000人的队伍向俄亥俄河谷的杜肯堡进发。在布莱德克心中,攻取那里是小菜一碟,那里的法国守军只有几百人,根本不经打。

    23岁的华盛顿志愿当了布莱德克的帐前助理。他兴奋极了,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英国的正规军如何作战。富兰克林也向布莱德克提供了重要的帮助,他组织很多殖民地人赶着马车为布莱德克的军队运粮草。富兰克林还提醒布莱德克,从弗吉尼亚去杜肯堡(宾夕法尼亚境内)的路非常险峻狭窄,应防敌人的伏击。布莱德克压根没听进去,领着人大摇大摆地上路了。

    布莱德克的队伍在密不透风的森林中前行。即使有300人在前面砍树开路,170公里的路他们也走了整整32天。华盛顿可没觉得长,他正陶醉在英国军人的光荣与自豪中。他骑在马上,看着蓝蓝的天空下,绿绿的丛林中,身穿红色军装的英国兵和蓝色军装的殖民地民兵交相辉映,漂亮极了。他写道:“这是我看到的最壮观的景色”

    这个“壮观”景色很快就变得惨不忍睹。法国人(主要是加拿大人)在与印第安人的长期交往中,早已学会了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和打仗方式。当布莱德克满脑子都是欧洲平原上那整整齐齐的两军对垒和步调一致的万枪齐发时,法国人正和印第安人一起,披着兽皮,插着羽毛,藏在林中,举枪瞄准了他们的猎物。

    英军行至蒙诺加荷拉狭谷地带,只听印第安人一声哨响,躲在树后、石后、草丛里的法国与印第安联军突然发动攻击,一下子就把英国人打懵了,他们哪见过这样的打法。英军鲜艳的军装正是最好的靶子,法国人简直弹无虚发,一会儿就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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