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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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印第安人只有在信奉基督教之后才可能成为公民。在发表了那篇著名的告别演说之后,华盛顿还专门给印第安人首领们写了封信,奉劝他们放弃传统的生活方式,转而从事农耕,融进西方文明。这篇在今天看来极为“政治不正确”又充满傲慢与偏见的文章在当时却非常“语重心长”,表达了他想以和平、公平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企图。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了一个又一个条约,每次签约时都告诉印第安人:这是最后一次了,只要再让一点点,你们就安全啦!然而,每一个条约都变成了废纸,每一个承诺都是谎言,移民们入侵印第安人领地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印第安人的大好河山落入他人之手,自己连铺块毯子的地方都快没有了。华盛顿和他的继任者们不停地镇压印第安人的反抗,麦迪逊在给国会的“战争咨文”中把印第安人称为“野人”,说他们是引起美英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美英战争绝不是以反抗英国的海上霸权为唯一目的,扫除西进的障碍才是更重要的。
那么,把印第安人跟英国扯上关系是不是凭空捏造呢?这倒不是。1783年巴黎和约后,英军没有如约撤离西部的军事要塞,他们在那儿最主要的营生就是为印第安部落提供武器和粮食,鼓励他们给美国捣乱。1795年杰伊条约后,英军撤离,但仍然以加拿大为基地资助印第安人。英国一直想在西部建立一个印第安人的国家,阻止美国人西进的势头,这是美国打死也不能接受的。就在美英为西部明争暗斗的时候,一位印第安人首领的出现让美国再也坐不住了,它似乎必须用战争消除自己身上多年的“隐疾”。
这位让美国害怕的首领叫泰坎西,生于1768年3月9日。他所在的“肖尼族”生活在肯塔基和俄亥俄地区。在他出生的那个晚上,一颗明亮的流星划过夜空。他的父亲,肖尼族首领帕克辛瓦,认为这是“神豹”给他的启示,他为儿子取名泰坎西,意思是“神豹飞过”。泰坎西一点也没让父亲失望,他不到10岁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跑得最快,跳得最高,射箭最准,力气最大。更重要的是,他有个天才的头脑。11岁时,他交了个白人朋友,很快就学会说英语。很多印第安人会说英语,这不稀奇,但泰坎西没有止步于此。他旺盛的求知欲让他不仅会说,还会读、会写英语,熟悉英语文化。
泰坎西有个弟弟,叫坦斯克瓦塔瓦。跟哥哥相反,他长得又瘦又小,也不太合群。但他似乎接受了神的意旨,能预测未来,人们叫他“预言家”,类似“巫师”,他是肖尼族的精神领袖。泰坎西和弟弟联手,领导着肖尼族一天天走向强大。他们提倡回归印第安人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拒绝白人的宗教渗透。
泰坎西与其他领袖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看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弱点:不团结。每个部落各顾各的,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力量,或当英国的棋子,或任美国宰割。如果我们也像美国各州那样团结起来,建立统一的国家,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泰坎西四处联络,西部很多部落被他说服了,愿意与他联合。但南方亚拉巴马地区的部落不干,他们不相信他能成功。泰坎西的活动引起了美国官员的警觉,特别是美属印第安纳总督威廉亨利哈里森。
哈里森来自弗吉尼亚的政治世家。还记得他那位大块头的父亲本杰明哈里森吗?当年,这位大块头父亲代表弗吉尼亚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并在独立宣言上签字,是“建国国父”之一。威廉亨利哈里森是其最小的儿子,自幼骁勇好斗,梦想当将军。但父亲不希望他打打杀杀的,硬把他送到费城学医。他到费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少了顶梁柱,也就没那么多钱供他上学。幸好,他父亲的人脉足够他用的。上自华盛顿总统,下至弗吉尼亚州州长亨利李,都对他照顾有加。1791年,18岁的哈里森(如非特别注明,以下单指威廉亨利哈里森)加入美国陆军。他从入伍的第一天起就跟印第安人打仗。后来,他到了名将安东尼韦恩将军的麾下,并任韦恩的帐前助理。从韦恩那里,他学会了怎样管理军队、怎样排兵布阵、怎样对付印第安人。他深受韦恩的赏识,在“西北印第安人的战争”中立了大功。那场战争后,美国逼着印第安人签约放弃了大片土地。
退伍后,哈里森当选为联邦众议员。1800年,约翰亚当斯总统任命他为新成立的美属印第安纳领地总督。哈里森因长期跟西部的印第安人打交道,对泰坎西兄弟很熟悉,也比别人敏感。他看出泰坎西的意图,深知如果印第安人联合起来,将是美国的大患。1811年11月,在没跟总统或任何上级官员打招呼的情况下,哈里森率1000人围剿肖尼族的村庄。当时,泰坎西去游说南方部落,不在家,只有弟弟“预言家”带领大家抵抗。
“预言家”是精神领袖,不是军事领袖。他说:不要怕!神灵会保佑我们!他会让我们刀枪不入,我们的胸膛将弹回敌人的子弹,放心往前冲吧!肖尼族勇士在蒂珀卡努突袭哈里森的队伍。哈里森稳住阵脚,抵挡了两个小时。待印第安人的弹药用完时,哈里森转守为攻。勇士们真以为自己刀枪不入,以血肉之躯迎敌。结果不用想就知道,肖尼族的子弟,包括“预言家”本人,死在美军枪下。哈里森血洗村庄,杀得鸡犬不留。这就是“蒂珀卡努之战”。哈里森队伍的人数占绝对优势,但伤亡比印第安人多出一倍,这一仗打得很难看。尽管如此,哈里森向国会和总统报捷,声称“大胜”印第安人。他因此名声大振,得了个外号“老蒂珀卡努”。这次胜得不怎么光彩的战斗成了哈里森最重要的政治资本。30年后,他将借着这个资本入主白宫,成为第九位总统。他的竞选口号就是“蒂珀卡努和泰勒”(泰勒是副总统候选人)。
不仅如此,哈里森还在村中找到很多英国援助的粮食和武器,算是抓住了英国与印第安人勾结的证据。这些证据让国会中的“鹰派”更加嚣张,变本加厉地给麦迪逊总统施压。麦迪逊有苦难言,明明知道美国根本没准备好,却不得不在1812年6月请求国会对英宣战。
“蒂珀卡努之战”不仅摧毁了印第安人的村庄,也摧毁了他们联合起来建立统一国家的希望。泰坎西面对惊天巨变悲愤交加,誓报血仇。他率肖尼族残部和其他部落坚持战斗。1813年10月,泰坎西与英军联手,在加拿大境内的泰晤士河与哈里森开战。虽然英印联军在经验和火力上略占优势,但哈里森凭灵活的战术和勇猛无敌的劲头大败敌军,取得“泰晤士河战役”的胜利。这是“1812年的战争”中美军为数不多的几个亮点之一。更重要的是,在这次战斗中,泰坎西战死。至于谁杀死了他,没人知道,但大家愿意把功劳归于哈里森。从此,肖尼族和西部的印第安人一蹶不振,即使有英国的帮助,他们也成不了气候了。战后,美国人疯狂西进,不再顾虑印第安人的反抗。随着美国的扩张,北美的印第安人走上了他们的“血泪之路”。
好了,西部印第安人的威胁解除了,现在看看北部。美国对英属加拿大垂涎三尺可不是一天两天了,独立战争时就曾远征加拿大,现在岂能放过?事实上,对美国来说,这场战争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把加拿大并入美国版图,别的什么“独立”啊,“自由”啊,“爱国”啊,“正义”啊,全是幌子。只有征服加拿大才能把英国彻底赶出北美,美国才会获得绝对的安全。
可是,加拿大是好惹的吗?美国人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吗?战争将怎样影响加拿大乃至整个北美的历史进程?请看下一个故事:加拿大。
第91章 加拿大()
“1812年的战争”对美英双方都不重要,但对另一个国家至关重要,这就是加拿大。人们总觉得加拿大的历史就是看着美国并被美国改变的历史,被动又无奈。其实,加拿大并不是只有“坐看云起时”,它一直都在创造着自己的天空。如果把对加拿大影响最大的历史事件排队,第一名是1867年“加拿大邦联”的成立,第二名是1885年“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开通,第三名就是“1812年的战争”。战争给了加拿大闪亮登场的机会,唤醒了一个懵懵懂懂的新民族,北美大陆从此变得不同。
美加相邻是上帝的恩赐,但上帝似乎爱美国多一点,他的偏心让加拿大受了不少折磨。家有恶邻真的很闹心。你不理睬他他偏找事儿,你跟他理论他还护短;你骂不过他也打不过他,你惹不起他又躲不起他。加拿大摊上的就是这样的邻居。
美国人惹是生非倒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加拿大,而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英国。只要看英国不顺眼就拿英属加拿大出气,这是美国最自然的选择。除了觊觎邻家的地盘,还可以顺便伸张一下正义。本来,加拿大人日子过得好好的,美国人却老觉得人家水深火热,非要把人家从英国的殖民压迫中“解放”出来不可。于是,入侵加拿大既有了难以启齿的动机,也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根据人类欺软怕硬的本性,美国敢欺负加拿大一定是因为加拿大软弱可欺。看上去确实如此。1812年,美国人口750万,加拿大人口40万。英国驻加拿大陆军一共不到6000人,美国随便一划拉就能凑齐一两万人,各州还有好几十万民兵。尽管英国的综合国力是美国的好几倍,但此时它与拿破仑大战正酣,所有的海陆军力量都在欧洲,根本无法增援北美。正因如此,国务卿门罗认为,美国攻取加拿大如探囊取物,根本不会遇到实质性的抵抗。众议院领袖克莱说:“只需肯塔基的民兵就能把蒙特利尔和上加拿大踩在脚下。”麦迪逊总统虽然知道美国根本没做好战争准备,但对打加拿大还是很有把握的,这是他的战争规划的核心。咱打不过英国,还打不过加拿大吗?
但是,麦迪逊政府忽视了几个最基本的事实:第一,英军虽然人少,但久经沙场,训练有素。美国没有常备军,临时征兵,全是新手。各州民兵都是乌合之众,平时一个月凑一块儿训练几天。这几天简直就是开派对,心思不在练兵上,一起喝酒玩闹才是正事。第二,民兵以地方利益为重,纪律松散,不服从统一调遣,拒绝去外州作战,更甭说外国了。第三,美国基本没有后勤保障。连续几年的“禁运”和“不交往”政策使得美国贸易衰竭,国库空虚,财政部长加勒廷急得都快上吊了。第四,没有了中央银行,筹款受到很大阻碍。本来,“合众国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从金融市场融资,或以国家信誉为抵押大规模借债。现在,中央银行死了,想借钱就得去求一个一个小银行、一个一个投资者,那效率根本赶不上战争的进程。况且,没有中央银行的担保,谁愿借给你钱?也许,只有当此关头,麦迪逊才意识到共和党的军事政策(废常备军,重民兵)和财政政策(缩减开支,取缔中央银行)是多么失败。这也是他战后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倒向“汉密尔顿主义”的原因。
更糟糕的消息来自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各州(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新罕布什尔)。这几个州是联邦党的天下,经济严重依赖与英国的贸易,可想而知它们有多恨跟英国打仗。杰斐逊的“禁运”和麦迪逊的“不交往”让新英格兰几乎破产,它们厌倦了“弗吉尼亚王朝”的统治,正酝酿着自立门户,脱离联邦。要打加拿大,必须得到离加拿大最近的新英格兰各州的支持。可是,这些州说:对不起,我们破产了,没钱打仗。你们自个儿玩儿吧!英国好像也很配合新英格兰的分裂倾向。战争一开始,皇家海军就封锁了美国海岸,唯独不封波士顿,任由新英格兰与加拿大、英国、英属西印度群岛做生意,英军也通过新英格兰购买粮食,补充军需。新英格兰人热火朝天地把最好的东西卖给英军,最次的留给美军。那么,联邦政府难道不会镇压这些“反革命”吗?不,麦迪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凭新英格兰资敌。原因是,这些贸易增加了海关收入,联邦政府还指着这点钱打仗呢。可见其他地区的贸易已经惨到什么地步。
好吧,既然要打加拿大,那就筹划筹划。战争部长威廉尤斯蒂斯是个摆设,海军部长保罗汉密尔顿不懂海军,三军总司令麦迪逊总统完全不明白打仗是咋回事。靠这仨白搭。幸好下面还有些懂行的,国务卿门罗也是军人出身,帮着把把关。最后,大家商量好一个方案:分三路入侵加拿大。第一路从底特律出发,向东进入上加拿大;第